低碳约束下的企业与政府间碳博弈分析与策略研究
2012-12-29刘元
刘元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马鞍山,243041)
低碳约束下的企业与政府间碳博弈分析与策略研究
刘元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马鞍山,243041)
基于博弈论的方法,分析出现在国家内部企业与政府间的低碳博弈现象。根据博弈模型分析可知,在政府的监管状态下,政府可以以一定的概率进行监管,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以一定的概率同政府进行博弈。企业可通过寻求公开透明的政府监管模式、争取政策支持、参与低碳经济规则制定等策略走低碳发展之路。
低碳经济;博弈;企业发展
目前,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国内外政府、企业和学术界普遍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问题。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以低碳发展为方向,切实做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从而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绿色经济发展模式[1]。
低碳经济这种新的经济模式对企业经营的自然环境,国际、国内的经营规则环境,市场价格及需求环境等方面将产生重大约束。企业在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着不同于政府和民众的作用,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如何,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自由度和活力,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需要依靠中国企业。在低碳经济发展约束条件下,企业既要遵循国家发展与气候保护的政策法规,顺应发展低碳经济的潮流和趋势,同时还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企业利益,寻找一条协调长期与短期利益、权衡各类政策目标、谋求双赢的低碳发展道路,可见中国企业正处于把握经济高速增长机遇和进行低碳转型的两难选择之中。
人们常把市场机制喻为“看不见的手”,相对而言,把政府作用比喻为“看得见的手”。“看不见的手”自身有着严重的缺陷,如果政府对企业高碳经济活动完全放任不管,低碳经济转型也就遥遥无期。如果政府适时进行宏观调控,对企业进行行为或结构规制,通过法律法规约束企业强制转变。在转变过程中,有时部分企业当前的利益受损在所难免。当然,有时政府调控的想法是出于良好的愿望,但实际上却重复了历史的错误——过度强调了政府的作用,企图以政府行为来指导经济活动。这样一来,企业对政府低碳政策的执行就时常存在讨价还价的现象,对政府的监管进行“躲猫猫”,所以企业与政府间的碳博弈也就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一、企业与政府的碳博弈分析
(一)无政府监管下的企业低碳经济发展情形
企业是理性的,具有独立决策的能力,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企业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增加额外的成本,如果没有政府机构的监管约束,即政府不对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监督,企业能源结构是否合理,碳耗是否超标,产品是否环保,这些问题政府不予干涉。在这种条件下,企业将在无限制碳排放约束的条件下进行产品生产,如果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一直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企业将最大程度地增加自己的产量以获取更大的利润。这时难免会忽略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考虑,从而形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对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使社会福利总体水平下降。
可见,在目前的形势下,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监管,企业将毫无疑问地选择不发展低碳经济。那么,自然环境会更加恶劣,相关利益群体会受损,不利于社会安定,政府的形象、声誉必然受损,政府收益必然为负。因此,政府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必然要积极介入,进行干预,履行监管职能,通过改变博弈双方的收益,促使企业发展低碳经济,实施低碳生产。一旦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相应的监督,设置罚款或奖励政策,企业与政府之间将不得不面临企业是否实施低碳生产和政府是否监督之间的博弈问题。
(二)有政府监管下的企业低碳经济发展情形
假设博弈中只存在两个参与者:政府和企业,且二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追求形象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企业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从博弈论的观点看,在政府的监督下,政府期望社会福利大小主要由税收、环境污染损失和监督成本构成,企业选择发展低碳经济还是不选择发展低碳经济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企业不从事低碳生产的期望收益、拒绝低碳经济的生产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和被发现后的处罚损失。
将上述情形抽象化,并进一步作如下假设:
假设(1):企业要生产一批产品,不选择低碳生产时的获利是Uh。
假设(2):企业选择低碳生产时的获利是Ul,从事低碳生产需增加额外成本C0,Ul=Uh-C0。
假设(3):企业不进行节能减排,从事高能耗的非低碳生产被发现后,不仅要立即整改,补投入额外成本C0外,还要追加处罚U'。
假设(4):政府的总收益为Ug,监管需投入费用为Cg,但只要进行监管,就一定能查实问题,获得罚金U'。
博弈双方分别有两种策略,企业的策略是发展低碳和不发展低碳,政府的策略是监管和不监管。由此可以建立企业和政府的碳博弈收益矩阵,如表1表示。
表1 企业和政府间碳博弈收益矩阵
由以上假设和博弈矩阵可知,如果说C0>U'>Cg,即罚金可以支付政府监管支出,但远没有企业从事低碳生产需额外投入的成本大,将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均衡状态为(监管,不发展低碳)。这种情形下,不痛不痒的处罚不会对企业高能耗的信念产生动摇,显然不利于低碳经济的推动。
在U'>C0,Cg的情形下,这时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模型变为非完全信息博弈。假设政府以一定的概率p进行监管,而企业也可能以一定的概率q实施低碳生产。
1.政府部门的策略选择
政府部门的监管还是不监管取决于企业的选择,根据表1,企业不发展低碳时的收益分为政府不监管时收益和监管时收益两部分,即:
企业从事低碳生产,发展低碳经济时的收益为:
若企业从事低碳生产的策略优于不从事低碳生产的策略,必有U2>U1,即
解之得,
显然,在这里1>p*>0,它是政府部门进行监管的概率p的临界值,与政府收益、企业收益以及监管成本均无关。政府部门的监管与否,完全取决于企业从事低碳生产需投入的额外成本C0和罚金U'。在罚金U'一定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的监管概率与企业的额外成本C0正相关;在额外成本C0一定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的监管概率与罚金U'负相关。也就是说,企业从事低碳生产,需额外投入的成本越高,企业越不愿意从事低碳生产,开发新产品,这时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监管的力度;在额外成本一定的情况下,高额的罚金会给企业一种威慑,致使企业不敢轻易违规,从而老老实实从事低碳生产,此时政府部门的监管积极性也会降低。
2.企业的策略选择
同理,企业从事低碳生产,发展低碳经济还是不发展低碳经济取决于政府部门的策略选择,同样根据表1,在政府部门不进行监管时,政府收益为:
在政府部门进行监管时,政府收益分为不能获得罚款和能获得罚款两种情况,具体收益为:
解之得,
显然,在这里1>q*>0,它是企业从事低碳生产的概率q的临界值,与政府收益、企业收益以及企业额外成本均无关。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取决于政府监管需投入的费用Cg和罚金U'。政府监管时开出的罚金越高,企业从事低碳生产的概率越大;政府监管需投入的费用Cg越大,意味着监管困难,企业不从事低碳生产的动机就越大,越有可能伺机违规生产,不发展低碳经济。
实际上政府在监管中面对的是众多的企业,若政府监督的成本过大,监督就更加困难,企业选择不从事低碳生产的概率就更大;若对企业不实施低碳生产的惩罚力度越大,企业选择不从事低碳生产的概率就越小,政府进行监督的概率也可减小;企业实施低碳生产前后的期望收益差值越大,企业越有可能不从事低碳生产,政府进行监督的概率也就会相应提高。
二、与政府碳博弈的启示及策略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没有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无市场需求限制的条件下,企业将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的产量来获取利润,从而将从事低碳生产,发展低碳经济抛之脑后。
在有政府监管的状态下,政府可以以一定的概率p*=C0/(C0+U')进行监管,在发展低碳经济需额外投入的成本较高时,企业不愿意从事低碳生产,这时就要加大监管的力度;在额外成本一定的情况下,高额的罚金会给企业一种威慑,这时可适当降低监管频率。对于企业,也是以一定的概率q*=(U'-Cg)/U'同政府进行博弈,政府开出的罚金很高时,企业便不敢轻易违规,老老实实从事低碳生产;当政府监管需投入的费用Cg很大,监管出现困难时,企业不从事低碳生产的动机就会增大,从而伺机违规生产,不发展低碳经济。
(一)博弈动态化,寻求公开透明的政府监管模式
一方面,作为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市场信誉机制,引进重复博弈机制,用重复博弈取代一次性博弈,使博弈动态化[2]。降低企业高能耗生产时的收益,或者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仍从事高能耗生产的行为成本,或者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适当补贴,从而最终促使企业尽快进行低碳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走上发展低碳经济的康庄大道。
另一方面,在上述博弈分析中,如果有些企业与个别政府监管部门合谋,通过回扣、送礼等手段影响政府部门或主要决策者个人的收益,从而左右政府行为。政府作为推行低碳经济发展的组织者、调控者,在健全与低碳经济相关的政策法规,引导和规范企业的低碳生产行为等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同时作为政企合一关系型的企业所有者,又间接或直接地参与了市场行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于是在博弈中,违规企业可以通过分配部分违规收益给监督者,改变其收益函数,达到影响甚至改变政府监管部门行为的目的,官商勾结,形成“猫鼠串通”,这也是滋生腐败的根源。在此过程中,违规企业不仅不被处罚,反而得到了保护;而从事低碳生产,提供优质产品、通过合理渠道竞争的企业反而遭到淘汰,严重危害社会风气。因此,为了防止政府监管部门的机会主义行为,如受贿、索贿等,同样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公开部分自己的私有信息,从而提高行为的透明度。只有政府监管透明,博弈规则公开、公正,各企业之间的碳博弈才最公平。
(二)正确面对低碳转型,抢抓先机,争取政策支持
国家要实现低碳经济转型,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政策激励和资金惩罚等措施必不可少。企业除依靠自身努力,加强内部节能减排以外,必须充分利用政府的政策导向,争取政府进一步增加扶植力度,争取把实现企业低碳经济转型融入到政府决策、制度设计中去[3]。如争取政府补贴资金支持企业低碳技术的开发或引进,同时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低碳产品给予一定的价格补贴;争取国家和各级地方财政对低碳经济发展专项拨款,建立低碳技术示范基地(园区),抢抓先机的同时还可以带动其他企业实现低碳经济转型。
绝大多数的企业目前仍是以“高碳”特征突出地“发展排放”,这也是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一大制约,能源的粗放利用和过度消耗,会带来无法挽回的环境问题。适当调整高耗能的产品生产结构,发展低碳或无碳能源,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整个能源体系就会随之发生重大变化,低碳社会转型也就不再遥不可及。
一旦国家明确发展低碳经济这一转向,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企业应预先认识并抓住低碳经济这一全球趋势带来的契机,认识到低碳项目改造,产品升级转型的必然性和紧迫性,未来的企业竞争必定是基于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发展低碳经济将为企业创造持久价值,增强竞争优势提供新的途径。
(三)积极参与制定低碳经济规则、制度
博弈论主要讨论在规定博弈规则下的互动行为的预测,然而博弈规则既是博弈均衡的体现,也是更高层次的博弈。博弈的结构是规则和制度的产物,而理性人和现实人也都会在制度上做文章。
“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这已经是企业管理者的共识,三流企业做产品仅仅是最简单的劳动力转化为商品的过程;二流企业做品牌,就是在做商品的基础上,树立一种品牌荣誉感和责任感,例如很多名牌,你冲着它的牌子也愿意高价购买,因为它们质量好,有内涵,审美情趣高等;而一流企业比如英特尔、微软、诺基亚等无不是众多业界标准的推行者和最大收益者,专利影响的只是一个或若干个企业,标准影响的却是一个行业、甚至一个国家的竞争力。随着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低碳经济贸易规则、低碳产品标准,无疑也会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无论是与国家政府部门博弈,还是与其他企业或消费者之间博弈,企业决策的依据是博弈收益的大小,而收益的大小则受到博弈规则的直接影响,有时如果能够稍微变化博弈规则,将可能带来巨大的收益。
同样,发展低碳经济,实施低碳生产的国际国内“低碳博弈规则”将对企业的行为方式产生深远影响。不了解低碳经济贸易的国际规则,我国企业将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而碳排放交易规则的制定者,将是最大的受益者[4]。所以企业要积极参与制定低碳经济规则、制度,从而牢牢掌握有利的博弈规则。
所以,我国企业要紧密研究和跟踪国际企业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情势,制定低碳产业与产品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气候体制谈判和低碳规章的制定,结合我国国情、企业自身实际能力,选取碳排放强度等方面的合适目标,从而争取最大的发展空间。
低碳博弈已经萌芽,低碳技术的创新和大规模使用,经济体制、机制的改革调整,碳减排过程等都是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多方利益博弈均衡的过程。此外在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碳博弈同样值得大家去研究和探索。
[1] 付允,等.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3):14-18.
[2] 邓志军.市场经济中违规行为的博弈分析[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7(1):48-50.
[3] 杜明军.基于低碳经济发展约束的企业战略选择[J].企业活力,2010(1):8-12.
[4] 谢军安,郝东恒,谢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与对策[J].当代经济管理,2008,30(12):1-7.
F272
A
刘元(1981-),男,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为企业战略与运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