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的市场化道路
2012-12-29章放
章放
一、国家构想的路线
何谓市场?市场是供求关系的总和。有需求才有供给,有消费才有生产;有投入才有产出,有低成本才有高利润;有人才才有技术,有管理才有效益。利益驱动把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汇成市场的海洋。市场的法则是优胜劣汰,服务共赢。
人的需求是市场的根本需求。人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分层次的;人的需求是发展的、无止境的。低层次的需求是生理本能的需求;高层次的需求是精神文明的需求。光伏不仅是对电力的需求,而且是对环境保护的需求。
社会之所以会产生光伏需求,是因为世界各国必然要先后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在这个阶段,物质相对丰富,技术长足进步,资源日益匮乏,环境不断恶化。为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必然要选择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是绿色的可再生能源,绿色已成为21世纪多数人的选择。
人们需要光伏电能,不仅仅因为它是绿色的,还因为它将是最便宜的。为什么呢?因为,光电转换的过程和设备是最简捷的,即光能——电能。而煤电转换需要经过热能——机械能——电能;水电转换需要经过势能——机械能——电能;核能需要昂贵的核裂变装置。所以,光伏电能将成为最大的电力需求。
产品的价值与价格是市场供需平衡的反映。创新产品,价格必高;淘汰产品,价格必低。求过于供,生产增加;供过于求,生产减少。光伏电能是战略能源,光伏应用正方兴未艾,光伏电价还处于高位。于此之时,国家责无旁贷。
国家构想的光伏市场化路线是:通过中央财政补贴——推动示范项目发展——引导地方财政补贴——扩大示范项目数量——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光伏电站规模化——降低光伏电价——实现平价上网——形成社会真正需求——进入市场良性循环。
二、市场的孕育过程
中国光伏产业的崛起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中国成为世界上的制造业大国;一个是德国及欧洲光伏电站的快速发展。中国民间资本受到国际光伏市场的利益驱动,率先进入了上游领域,迅速使光伏组件产量占据世界第一位。在此阶段,中国光伏产业只是国际光伏市场的组成部分。
不管怎么说,是国际光伏市场培育了中国的光伏产业,客观上为中国光伏市场的建立做了物质上的准备。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德国等欧洲国家,为世界的光伏发展,承担了较高的初期成本;也为中国光伏市场的启动,创造了有利的成本条件。
2009年,国家乘势出台了两个光伏应用示范项目财政补贴政策。为了同一件事情,发布两个财政补贴文件,这在中国财政的历史上是不多见的。由此可见,国家迫切希望培育起我国的光伏市场,而不仅仅满足于“为他人作嫁衣裳”。在此阶段,光伏示范项目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进入了快车道。
2010年,欧洲的光伏发展进入了巅峰,装机量占到全球总量的80%。由于欧债危机,德国消减了15%的光伏补贴,国际光伏组件价格下跌了50%,中国光伏组件出口量随之下滑。在此阶段,虽然我国光伏组件生产企业陷入困境,却给光伏示范项目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
2009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量为16万千瓦;2010年,新增光伏装机量为50万千瓦;截至2011年底,累计光伏装机量达到了300万千瓦,比2008年增长了20.4倍。补贴政策起到了拉动的作用,但政策终究代替不了市场,申报的示范项目越多,中央财政的负担就越大。
2011年7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首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然而,产品的定价权本应在市场,由政府定价只能说明光伏市场尚未形成。所以,国家发布光伏电价的重要意义,不在于价格是否合理,而在于光伏市场终于开启了。
三、发展中的瓶颈
光伏市场有价无市。为什么呢?因为还缺乏使用光伏电力的社会需求。缺乏需求的原因在于光伏电价还高于煤电价格。价高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光伏电力的成本过高,另一方面在于煤电的价格不合理。光伏电力成本高,原因是初始期、规模小,但终究会降下来;煤电价格不合理,原因是煤价不断上涨,电价却不能水涨船高,但不能长期倒挂。
电力市场的未来出路应该是电力的多元化、价格的多元化、竞争的多元化。电力的竞争是价格的竞争。国家预计到2015年,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到0.80元/千瓦时;到2020年,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到0.60元/千瓦时。为什么到那时就有价格优势呢?因为到2015年,光伏装机量要达到1500万千瓦;到2020年,要达到5000万千瓦。
财政补贴政策是建立光伏市场的关键举措。该政策实施三年来,光伏示范项目的发展成果显著。然而,光伏市场依旧没有形成。光伏市场的孕育过程究竟要多长?国家财政补贴到底可以维系多久?光伏市场化的瓶颈究竟何在?
首先,让我们看一看光伏示范项目财政补贴政策。该政策的用意是推动光伏示范项目的发展。中央财政没有力量独自承担光伏装机量发展目标所需的全部资金,只能每年拿出部分资金用于部分示范项目,以期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光伏建设。但是,这个预期并不尽如人意,光伏电站的建设变成了以项目审批为原则。
问题出在哪里呢?是中央财政拨款太少吗?还是投资者和建设者过于追逐既得利益?似乎都不成立。问题应该出在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上。如果地方财政积极一些,配合中央财政多增加一些补贴,该政策的效果可能会好一些。但项目审批制终究会使光伏电站建设陷于困境。
其次,让我们看一看光伏上网电价财政补贴政策。该政策较之示范项目补贴的好处是,突破了项目数量上的限制,只要光伏电站发电,就可获得财政补贴。而且,国家财政通过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可以补偿一部分财政支出。但是,这个设想也不尽如人意,因为每度1元的电价让投资者缺乏热情。如果地方财政能够积极一些,配合中央财政多增加一些补贴,使光伏电价高一些,该政策的效果可能会好一些。
再次,让我们看一看我国电力体制的现状。光伏上网电价出台了,国家也给予了光伏电价补贴。然而,谁来收购光伏电力呢?我国规定,由电网公司负责购买和销售电力。但是,电网公司对光伏电力疑虑重重,光伏电站卖电需要审批。如此一来,光伏电力没有了真正的需求者,社会投资对电力体制谈虎色变,国家财政的电价补贴也难以为继,孕育中的光伏市场存在功亏一篑的危险。
四、突破瓶颈的出路
光伏的市场化问题,实质是个电力的需求问题。一味发展光伏产品会导致 “发展过热”,而且是舍本求末。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处在快速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巨大,又面临环境保护的压力。因此,继续消耗煤炭资源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地方政府有责任贯彻科学发展观,电网公司有责任落实 《可再生能源法》,国家有必要将光伏纳入地方干部的政绩考核和电网强制性配额政策之中。
光伏的市场化问题,实质也是个企业的经营问题。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市场是企业创造的。光伏企业应该积极探索与现实电力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模式。工商业建筑光伏系统,就是光伏市场发展道路上最具潜力的形式。为什么呢?因为电力消耗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等城镇;建筑作为光伏的载体,可以利用闲置的建筑部位,节省土地资源;随着电价的不断上涨,工业和商业企业产品成本负担过大。最为重要的,发展工商业建筑光伏,可以规避卖电难的问题。
工业和商业企业以节省电费支出为目的,根据自身的用电量,合理设置光伏装机容量,并网点可直接接入配电箱输出端,或变压器的低压侧。这种工商业建筑光伏系统,建设规模小,投资少。从长远看,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将来还可形成租赁收益。工商业建筑光伏系统的特征是:安装部位多样化,安装方式多样化,光伏电能自用为主,系统采取交流、无蓄电池、并网形式,并网采用分布式、低压端、用户侧、非逆流的方式。
光伏的市场化问题,实质还是个深化改革的问题。中国今天所取得的成就,取决于改革开放的政策。中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所以,认为改革已经完成的观点是错误的;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垄断,只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毁灭。
光伏市场化是一场改革的攻坚战,光伏企业要勇于担当,正如当年的 “小冈村”,让包产到户冲破左的藩篱,席卷全国。工商业建筑光伏系统,定将星罗棋布,向垄断的电力体制挑战,正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