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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民兵工作调整改革发展的几点意见

2012-12-27湖北省军区司令员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汪金玉少将

国防 2012年12期
关键词:民兵应急建设

■ 湖北省军区司令员、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 汪金玉 少将

民兵队伍是我国“三结合”武装力量体系的组成部分,民兵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军事制度,民兵建设是我国国防建设的重要方面。新形势下,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全国民兵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新一轮民兵工作调整改革。

一、把握宏观指导,找准工作基点,确保民兵建设发展的正确方向

当前,民兵建设正处于改革发展转型时期。必须全面理解把握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民兵建设的战略方针和原则要求,将其作为谋划和推进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根本依据和工作基点,确保民兵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要把握“一个属性”。《兵役法》明确: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这一界定概括了民兵的基本属性。其一是民兵为武装组织,必须接受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绝对领导,保持政治本色和正确的建设方向。同时,作为武装组织,民兵的职能是应急和应战,必须坚持民兵的职能不动摇,坚持民兵的军事属性不动摇。否则,民兵就会成为“民工”而非“民兵”。其二是民兵不脱产、亦兵亦民,不能以常备军的标准来要求民兵,不能盲目夸大民兵的功能,抓民兵建设要实事求是,在需要与可能之间找准平衡点。同时,因为民兵寓兵于民,有其自身优势,抓民兵建设要注重发挥这种优势。其三是民兵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民兵来源于群众、代表群众,必须积极发挥作用、为群众服务。同时,正因为民兵始终植根于群众之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使得民兵在对敌斗争中具有强大的战略威慑作用,是开展人民战争的重要力量。因此,民兵必须保持一定的数量规模和较大组建范围,信息化条件下民兵建设精简数量、提高质量势在必行,但那种认为民兵越少越好、民兵组建范围越小越好的观点也是错误的。

(二)要坚持“两能”标准。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优化规模结构和力量布局,建设一支“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强大后备力量。这是民兵预备役建设的总目标,包含了对民兵组织、教育、训练、装备、管理、保障等各项建设的全方位的要求。“急时能应急”,就是平时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能迅即出动、有效发挥作用;“战时能应战”,就是能为打赢信息化战争提供可靠保障和有效支援配合。我们抓民兵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两能”目标来思考谋划、制定措施、推进落实。

(三)要顺应“三个转变”。全国民兵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民兵根本职能由机械化条件下参战支前为主向信息化条件下支援保障作战为主转变,民兵应急力量建设由依据任务临时抽组为主向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转变,民兵工作由计划经济条件下以行政手段为主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转变。“三个转变”告诉我们,民兵的职能将不再以单纯应战和直接参战为主,但这并不意味着民兵地位作用降低了。应当看到,转变民兵的职能是适应信息化战争体系作战精细分工的客观要求,是应对不断上升的非传统非战争安全威胁的现实需要,民兵的职能在转变的同时也实现了拓展,民兵将承担更为繁重更为复杂的任务。我们要科学认识“三个转变”,始终沿着“三个转变”指明的方向路径谋划和推进民兵建设。

(四)要做到“五个坚持”。全国民兵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民兵建设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即“五个坚持”:坚持党管武装;坚持任务牵引;坚持劳武结合;坚持军民融合;坚持依法建设。这五项原则强调了我国民兵的政治属性和本质特征,顺应时代发展和任务要求提出了新的工作准则。“五个坚持”既有根本性、方向性的规定,也有思路性、实践性的引导,体现了继承与发展、方向与方法的统一。我们要深入领会、认真遵循,保证民兵工作健康发展。

二、把握建设重心,破解难点问题,探索推动民兵建设转型发展

按照全国民兵工作会议明确的民兵工作调整改革总体目标要求,突出抓好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装备保障和政治教育,以紧贴实际的改革创新举措着力解决现实难题,推动民兵建设稳步转型、科学发展。

(一)着眼转变职能,建需一致调整民兵组织。组织建设是民兵建设的重要基础,组织调整是民兵建设转型的重心。要根据民兵职能转变要求和现实任务需求,调整民兵规模结构、组织布局和编组模式。一要按需调整规模结构。“十二五”期间,民兵数量规模进一步压缩,基本结构由作战、勤务保障、应急、其他队伍四大类调整为应急、支援、储备队伍三大类,调整的总原则是加强应急力量、增加支援保障力量、压减直接参战力量,实现建需精确对接,具体按照任务确定。二要科学优化组织布局。在认真研究论证民兵担负的任务、摸清相应兵员装备潜力的基础上,科学拟定民兵组建规划,改变过去大致依据人口比例分配组建任务的做法,打破按行政区划均衡平摊的组织布局,实行按需、就近、据实组建民兵,做到需要什么分队就组建什么分队、任务在哪里就在哪里组建、哪里有兵员和装备就在哪里组建。三要合理改进编组方法。实行户籍地与工作、生活地相结合择优选编,确保兵员随时召得来、管得住。在保证能就近就便遂行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在行业系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产业编兵的力度,提高民兵分队的科技含量。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兵建设,建有党组织、符合编兵条件的可建立民兵组织,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兵员编入所在地乡镇(街道)民兵组织。适当放宽民兵入编条件,尽量把退伍军人、专业对口人员和具有专业特长的人员编入民兵组织。

(二)着眼提升层次,聚焦能力深化训练改革。军事训练是战斗力生成的基本途径。要针对工训矛盾突出、训练条件有限的实际,紧扣能力建设标准,深化民兵军事训练改革,提升训练层次,增强训练实效。一要突出训练重点。贯彻建训一致、训需一致原则,按照多用多训、急用先训、合格免训的思路,根据民兵可能担负的具体任务,集中有限的训练时间和资源抓好重点训练。突出抓好应急分队、支援队伍中的专业分队等重点分队和专武干部、民兵干部、技术骨干、教练员等重点对象的训练,抓好新知识、新技能、新装备和指挥协同、接口补差、成建制应用等重点内容的训练,努力提高训练质量。二要创新组训模式。根据不同分队的编兵情况、任务性质和组训条件,合理选择以用代训、岗位自训、基地统训、联训联演等组训模式,缓解工训矛盾,促进训练落实。应急分队主要采取基地统训和以用代训的方式组织训练;支援队伍中对口组建的分队实行岗位自训,其他分队依托基地集中训练;储备队伍主要结合年度整组进行点验。对于科技含量高、不具备承训条件的分队和专业,要积极与相关部队、院校和军工企业协调,按照“对口、就近”的原则,采取挂钩联训、带训和帮训的方式组织训练。合理确定训练时机和时间,实行分期分批、化整为零组训,确保训练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落实。三要改善训练保障。整体规划民兵训练基地建设,构建以省军区教导大队和人民武装干部学院为骨干、市(州)民兵训练基地为主体、县(市区)训练基地为基础,重点突出、功能互补、设施配套的训练基地体系,提升民兵基地化训练层次,走开模拟化、网络化训练路子;采取选拔、聘用、兼任等方法,建立一支数量充足、专业齐全、相对稳定的教练员队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民兵训练经费保障标准;健全训练等级评定和考核制度,推行民兵训练确认制,全程监管规范训练秩序,促进训练落实。

(三)着眼组装配套,集约高效落实装备保障。装备是影响民兵组织巩固、训练落实和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是民兵建设转型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要按照组装配套的要求,进一步融合军地资源,提高民兵装备保障质量效益。一是盘活用好装备资源。省军区要统筹规划和集中调配民兵预备役部队武器装备配备使用,避免资源浪费,提高装备利用效率。同时,要依托军地优势技术对现有武器装备进行维修和技术改造,提高装备的完好率和科技含量。二是健全装备征用机制。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加强研究论证和实践探索军民通用装备预编预征工作,制订具体制度规定和实施办法,规范预编预征的装备种类、方法程序、补偿标准和奖惩措施,制定应急征用预案,建立编、征、管、调、用、偿规范完善的预编预征机制,确保一旦需要能随调随到投入使用。三是配实应急装备器材。能预储的要切实预储到位,需要购置的要抓紧购齐,确保所需装备器材全部按时间节点配好配齐。四是提高装备管理水平。优化仓库规划布局,抓好基本设施和看管队伍建设,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民兵装备管理工作。

(四)着眼纯洁可靠,紧跟时代改进政治教育。政治教育是强化党对民兵绝对领导的基本手段之一,是民兵建设实现转型发展的政治保证。要适应时代环境的发展变化,不断加强和改进民兵政治教育,确保民兵队伍纯洁可靠。一要坚持教育制度。《民兵工作条例》、《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对开展民兵政治教育作了明确规定,这些基本制度必须坚持好,切实把民兵政治教育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做到有计划教案、有备课试教、有检查考核,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二要把握教育主旨。着眼增强民兵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民兵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塑造民兵灵魂,持续培育民兵战斗作风和战斗精神,坚守民兵思想文化阵地,打牢民兵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思想政治基础。三要丰富教育手段。充分利用青年民兵之家、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载体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采取辅导授课、典型宣讲、互动交流、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增强民兵教育的开放性、生动性和广泛性。重视抓好民兵文化建设,发挥文化的渗透作用,通过组织民兵歌曲演唱、重大节日纪念、阅兵比武竞赛等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情,增强民兵教育实效。

三、把握特点规律,优化工作方式,确保民兵改革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我国民兵工作有着深厚的优良传统,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的实践发展,形成了一些鲜明特点和科学规律。要把握和遵循这些特点规律,坚持正确的思想指导,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民兵工作调整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一)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运用统筹兼顾的方式协调推进民兵建设,是民兵工作有效落实和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一要统筹好应急与应战的关系。应急和应战是民兵职能任务的两个方面,二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应急是民兵平时的主要职能和现实任务,是和平时期民兵建设的有形牵引和直接抓手,必须将民兵应急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应战是民兵的根本职能和核心任务,是民兵产生、存在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将民兵应战能力建设置于核心地位。要以“应急为先、应战为本”的思想,抓好应急能力和应战能力融合建设;运用应战准备成果提高民兵应急能力,通过应急行动实践锻炼,提高民兵战时快速动员和遂行任务的能力。二要统筹好民兵队伍与其他队伍的关系。由军事机关牵头,依据职能任务定位和本地区任务需求与兵员潜力,统筹规划和科学区分民兵、预备役部队、现役部队预编预备役人员、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以及地方专业应急力量的组建范围、编组布局、编兵条件和管理保障方式等,切实解决好力量布局不合理、资源利用不充分、编组重复交叉、行动难以协同等问题。三要统筹好民兵建设内部各要素的关系。民兵组织、教育、训练、装备、管理、保障、使用等各方面建设相互影响、有机联系,构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无论偏废哪个方面,都会制约民兵建设的有效落实和健康发展。因此,必须配套实施、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确保民兵建设的整体质量有效提高。

(二)巩固阵地、打牢基础。民兵建设的基础在基层。基础不牢、阵地不稳,民兵建设就会落空。要进一步规范基层武装部、民兵连(营)建设,把民兵工作发展的基础搞扎实、搞稳固。一要健全稳定机构。大力加强基层武装部建设,已经设立的基层武装部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撤并;符合条件但尚未设立基层武装部的单位,要尽快设立;调整变更基层武装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设立武装部,要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审批。二要建好干部队伍。按规定的员额、条件、程序,选好、配齐、配强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健全教育培训、工作督查、述职考评等各项制度,加强对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经常性规范化管理,落实应有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保证他们有动力、有能力、有精力抓好民兵工作。三要抓好基本建设。认真抓好基层“达标”工作,本着规范、节俭、实用的原则,适时更换和增建增配相关设施、修订各项制度,切实提高规范化水平。

(三)主动作为、以用促建。发挥民兵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是民兵的职能所系,也是检验和加强民兵建设的重要途径。要树立主动用兵、随时用兵的思想,积极做好用兵准备,构建顺畅高效的军地应急行动指挥协同机制和综合保障机制,建立军地对接、系统配套的应急行动预案体系,加强应急行动指挥手段建设。树立“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思想,着力建好民兵应急分队,打造应急拳头力量。军事机关要积极作为,遇有任务不等不靠、主动用兵。辖区发生洪涝、火灾等自然灾害时,要视灾情为命令,果敢组织民兵迅速行动,坚决完成任务。组织民兵参与扶贫帮困、重大工程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要精心筹划、力求实效。出动民兵遂行任务要注意把握政策规定、区分任务性质,做到既积极主动又不能越权包揽,防止违背民兵的性质和宗旨泛化民兵任务,坚持依法用兵、按责用兵、慎重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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