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护工作若干问题思考
2012-12-24王晓玲
王晓玲
档案保护是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是档案工作者的第一天职。档案自身具有真实性、历史性和凭证作用,档案的原始性和唯一性成就了档案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重视与研究档案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保护工作主要是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阻止外界因素对档案资料的破坏和影响,进而更好地实现对档案资料的保存与利用。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我国各级档案保护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保护条件相对从前有了较大改善。但笔者认为,除了高科技的硬件保护手段外,同时,也要重视对档案保护工作基础理论的认识和研究,认真维护档案保护工作体系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从而实现档案保护工作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完美结合。根据当前档案保护工作现实状况,本文从档案保护工作的法规、标准以及科研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1我国档案保护法规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
1.1档案保护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相对完善的档案保护法规是保证档案保护工作质量的制度保障,我国档案保护方面的法规建设起步较晚,虽然取得很大的成就,但仍表现出滞后性,这种滞后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档案保护专门性法规数量少。法规的完善程度从侧面能够反映出档案保护工作的发展水平以及对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从当前档案保护法规建设方面看,具有专业性质的法规数量偏少,尤其是涉及专业技术的法规如磁性档案保护技术法规等都有待完善。
二是档案保护工作法规缺乏精准性,如有关规定中指出,保管档案的库房温度应该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当控制在45%~60%,虽然,在温度湿度控制方面给出了明确的界定范围,但是,相差都在10个单位或者以上。
三是档案保护工作部分法规有较大的执行阻力。在档案保护工作的法规中,执行阻力较大的主要是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承担一定的档案工作义务,与禁止性规范相比,义务性规范没有作出相对明确的要求,无论从理解还是执行方面都有一定的难度。如《档案法》中,指出档案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配套措施。而这些规范具有较大的伸缩性,并涉及较多的利益主体、具有较大的工作量,所以,具有较大的执行难度。
1.2档案保护法规问题的解决策略。要解决我国档案保护法规中所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制定专门、有针对性的档案保护法规。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首先要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认识到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以《档案法》为基础依据,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来完善专门性质的档案保护法规。如,适应档案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及时地对相关法规作出完善,从而保障档案保护工作开展的规范性。
二是提高档案保护法规内容的精确性。档案保护法规内容的精确性虽然提高了对档案保护工作以及档案保护人员的要求,但也能够切实地提高档案保护工作的质量,所以,档案保护工作法规内容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为基本理念,不断缩小档案保存的温度与湿度差,从而确保为档案保护提供最为良好的环境条件。
三是增强档案保护法规的强制性。义务性法规具有很大的伸缩性,所以,个别单位即使在明确义务的基础上也可能不会很好地落实。所以,将档案保护工作中的义务性规范改为强制性规范,能够提高相关部门对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视,促使相关部门能够通过实际行动推动档案事业的前进与发展。
2我国档案保护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
2.1档案保护标准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我国对于档案保护工作相关的标准不断地进行完善,并对档案保护工作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客观问题。
一是档案保护相关标准仍旧有待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发现,我国的档案保护标准在一些领域仍旧存在空白。我国档案管理标准的制定始于1982年,经过30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但是在一些技术领域,如档案管理库房内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等仍旧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档案保护标准老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实施条例》中指出,对标准要及时地进行复审,而这个期限一般不能够超过5年,而实际中,档案保护标准的有效期严重超龄。虽然我国档案保护标准以科学和实践为依据进行制定,但往往是一经制定基本没有变化。标准的制定多集中于传统的档案保护领域,使得现实中档案保护技术的更新发展不能在标准的制定中得到体现,档案保护标准阻碍了档案保护工作的开展。
2.2档案保护标准问题的解决策略。首先,档案保护的标准应当重视完善工作。在已经制定的标准的基础上,对一些缺乏完善性的标准进行不断的补充,杜绝因为标准不统一而导致的档案管理不规范、影响档案寿命的情况。同时,在档案保护标准的完善中,要重视与先进的档案保护科技水平以及新型载体的发展相适应,如光盘、胶片等载体的保护技术标准。
其次,要重视档案保护标准的及时更新。档案保护标准不仅要适应档案保护技术的发展,同时,要通过及时的更新来适应对档案保护工作的要求,从而利于档案资料的有效保存与长久保存。
最后,要重视对档案保护标准的纠错工作。档案保护标准是进行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档案保护标准中的错误会对档案保护工作的开展产生误导,所以,在档案保护标准的制定中,不仅要以严谨的态度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也要对制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重视标准的纠错工作。
3我国档案保护科研工作中的问题与策略
3.1档案保护科研中存在的问题。档案保护科研工作是促进档案保护工作发展的根本动力,重视与实践档案保护科研工作对档案保护技术的突破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的档案保护科研工作表现出较大潜力的特点,科研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也表现出了较高的积极性,但仍旧有些客观问题影响着档案保护科研工作的开展。
一是档案保护科研工作人员的技术缺陷。档案保护不仅涉及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根据档案性质的不同,还会涉及许多不同的社会领域与自然学科。档案保护科研人员除具备相对扎实的档案基础业务素质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实际科研工作中,当触及较为深入的其他学科时,科研人员会存在因基础知识不牢固而导致研究课题设计缺乏合理性的情况。
二是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化困难。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才能够实现科研的价值,当前,存在科研成果转化实际应用难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开展科学研究的目的不明确,更多的是看重科研项目的功利性,而对所研究的成果能否被转化应用并不关心。其次,是科研与实际的档案保护目的相脱节,例如,缺乏对研发产品使用成本的考虑,或者,缺乏对使用效果的验证,从而导致科研成果难以应用到实际的档案保护工作中。
3.2档案保护科研工作问题的解决策略。首先,应重视从事科研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与结构优化。档案保护科研部门要重视对科研人员的选拔,加大高层次和相关专业人才的引进,增强科研队伍的科学研究能力,同时,注重对科研人员的后期培养,通过组合不同学科专业科研人员一起搞研究,在实践与交流中整体提高科研人员的业务素质。也可以通过与科研项目相关专业的部门进行交流,开展跨领域科研合作,从而保证科研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其次,要积极促进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方向的转化。科研成果重在推广应用,研究项目要从源头抓起,在科研项目立项时,便要强调科研人员端正科研态度。只有将科研成果应用到档案保护实际工作中方可结项,从而杜绝垃圾科研成果的泛滥。同时,要加强对科研成果后期应用效果的验证,通过小范围的试用以及收集用户反馈信息,不断对科研成果进行完善和改进,从而保证科研成果转化为档案保护工作实际应用的有效性。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档案馆来稿日期:201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