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朱批中的治人理念对官员人事档案工作之影响
2012-12-24王云庆,陈洁
王云庆,陈洁
摘要:雍正皇帝在其朱批中有一套较为独特的治人理念,主要包括其重人思想、推广引见制度以及利用密折建立严密监察体系三个方面。雍正通过这三点措施,在客观上为官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雍正朱批;重人思想;引见制度;监察体系
奏折,也称“密折”,是清朝前期统治者鉴于明制题本与奏本之不便而创立的官文书,“至迟到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年)”[1]已存在,雍正在位期间,大力改革与推广,为后世留下大量“朱批奏折”。
雍正即位之初,“吏治废弛、朋党横行”的痼疾,给雍正朝的稳定统治带来巨大挑战,这让雍正察觉到选拔任用贤才的战略重要性。故在雍正朱批中,有一套较为系统的治人理念,主要表现在重人思想、推广引见制度以及利用密折建立严密监察体系三个方面。
1用人为本之重人思想
首先,他将用人之政定位于统治之根本。在他的朱批奏折中,不止一次强调此看法。在一封鄂尔泰向雍正呈奏云南广西大小文武官员考评的奏折中,雍正朱批道,“天下惟以用人一政为本,其余皆枝叶事耳”,并劝诫鄂尔泰等这类封疆大臣要以“留神用材为要”。还有诸如“朕惟治天下之道,首重用人”等提法。并将用人置于治法之上,称“有治人无治法”,认为有些律令条例能否发挥其最大效力关键在于执行主事之人。其次,“唯才是用,不拘一格”。“朕用人行政自有道理”,“从来用人,只论人材,原未科定条例”。雍正选拔人才虽按“例”,但深知此“非永世用人之良策”,“不必拘于成例,只以得人为务”[2],即不将其作为框架去嵌套,而将真才实学作为主要标准。
可以看出,雍正将用人上升为系国家治乱之战略高度,这必会带来对此时期官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强调,其“首重用人”思想为官员人事档案工作的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大力推广引见制度
据黄十庆先生在《清代的引见制度》一文中介绍,清代引见制度自清世祖时(顺治十二年)正式用于清代官制之中,经过康熙、雍正两位皇帝不同程度的推广,至乾隆时期基本成熟定型。按照清制,四品以下官员的任用、升迁或降职,都需要面见皇帝,亲自接受皇帝的旨意。其间,需向皇帝呈上该官员的引见单,内容涉及籍贯、年龄、出身、做官履历等。皇帝一边阅读引见单,一边对官员面试,进而将其评价等用朱笔批在引见单(称之为“朱笔引见单”)上。雍正对于官员引见尤为重视,他秉承其父“引见时朕得以知悉”之思想,大力推广官员引见制度,“扩大对象、及时进行、仔细考察、讨论政事、详细记录”[3],并创建多种引见形式,诸如,贡监考职引见、大计参劾引见及特殊引见等,涉及朝中中下级文武各类官员。
雍正之所以大力推广引见制度,与他用人为本的思想分不开。对中下级官员的广泛召见,一方面,通过天子的神圣权威收揽人心,集用人权于君主一人之手;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引见这种面试形式,考察上呈官员履历、考核评定等相关材料是否属实,保证贤才真正为朝廷所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员履历档案的真实可靠性。这不仅利于雍正唯才是用,而且,为后世保存了大量丰富真实的一手材料,极其珍贵。
更进一步地说,在那个缺乏影像资料的时代,仅由某一官员的履历单、履历折等文字档案并不能完全了解该官员的综合素质,不免对某一官员的评价有较大误差。而引见制度恰好弥补这一不足,不仅使皇帝对引见官员的样貌、性格、气质、形象等有一个非常直观的印象,同时,也初步考察了他们的心理素质、应变与交流能力,进而了解到各级官吏一些独特之处。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九辑(P44~P156)的二百五十九件朱笔引见单中,就有生动体现。例如,第57件“殷邦翰”的朱笔引见单中,雍正朱批“冒失,急躁人,特快,但不似坏人”,故评定为“中中”之人,以备日后参考;有些官员“外像似不及,有暗才,一开口甚有可取”。有时,雍正也会对履历单、履历片上的内容有所怀疑,有些直接批在履历单上,以便查明。如,第96件“封元震”单记载此人“年四十七岁”,雍正批“似五十外人”,有些存疑,持观望态度。例,第191件“马灵阿”单,雍正朱批“人人说好,鄂尔泰亦说好用的。人轻浮,俗些”,因此,将其“试用看”便知虚实;有些直接进行询问,当场检验与更正。雍正在接见工科给事中郑其储(湖广荆州府石首县人)时,觉得其“器度小,又似有出息之人”,故“复唤进问湖北事宜,一味支吾,甚欠忠实……大失可望……谈语(呜噜呜噜)的”,评定为“不真,非诚人也”[4]。总之,无论是上述哪种纠正方式,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官员履历档案的真实性,为雍正选贤任能提供保障。
3利用朱批奏折建立严密监察网
纵观雍正治人理念,他有一整套完备的官员人事任用及档案管理办法。其核心是通过密折建立严密监察体系保证各级官员各司其职、勤奋务实。
其实,雍正时期,早已有专门考核官员政绩、考察监督官员是否称职之制度。据秦国经先生在《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之绪言中所述,清代考核制度有其弊端。例如,地方官员的考核——大计,它是一套非常程式化的考核制度。按规定,每三年,将各地官员之政绩造册上报督抚,继之吏部,而后,多次反复,经过层层核查批示最终评定等级。此方式,几乎不能反映地方官员日常行政、为官操守等具体情况。官员甚至有机会根据程序要求刻意编造一些政绩材料来应付考绩。雍正正是察觉此不足,希望通过奏折密报制度建立“官官相督”的监察体系,进而了解各级官员平时为政情形,训导各级官员务实廉洁,澄清吏治。
雍正非常重视利用奏折日常察吏之作用,称其为“安民之道”,认为“为政之道,察吏除暴为先”。各大臣“果能人人如此存心,何虑天下不大治也”。若文武百官均能秉公察吏,据实密报,则“吏治必清,天下大治,社稷苍生(受)福不浅”[5]。
“官官相督”的监察体系通过奏折上报而形成,具体来说,就是雍正通过奏折大力提倡官员存检举之心,负检举之责,并秘密安排各类官员监督之对象,使之按旨意进行密奏。当然,其监督体系并不是单向平行的,而是相互交错的立体监察网,即同一个人可能同时受多人监督,某一官员在监督他人的同时,也受其他官员的暗中观察。例如:
鄂尔泰(1680年~1745年)为雍正重臣之一,雍正在朱批中,多次表达了对其信任之情。雍正七年十月初七,广西巡抚金鉷奏陈贮存仓谷情形,进谏皇帝变通仓谷之成规。雍正朱批道,“总与鄂尔泰商酌行之,朕之自信实尚不及信鄂尔泰之稳切也”[6]。将广西事务全权交给鄂尔泰负责,可见,雍正对其信任之程度。不仅如此,雍正还经常在密折中,劝诫其他大臣将鄂尔泰作为学习典范,“当虚心领教鄂尔泰……奋勉法鄂尔泰之行”[7],则胜过万里来京听自己指示训诫。不难理解,为什么雍正会将“察吏”之重任交付给他。雍正四年,时任云贵总督的鄂尔泰受皇帝密旨,上报所知滇黔大小文武官之日常政绩等情况,甚合雍正之意,并勉励其日后更要以察吏留才为要。
然而,这样一位深受皇帝信任之臣也免不了被人监督的命运。作为封疆大吏的鄂尔泰手握重权,把持着滇黔粤等地区之大局,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否直关中央统治。因此,雍正不断选派官吏前往云南、两广地区,如广西巡抚金鉷、福建巡抚常赉、云南提督郝玉麟等。一方面,确实如雍正朱批所道“效法鄂尔泰”“诚其意、竭其忠、务实务本”,尽心与鄂尔泰合作,努力配合其工作,为皇帝分忧解难;另一方面,也是雍正对鄂尔泰监督的一种手段,分散滇黔边疆地区事务处理权,防止决策权垄断于鄂一人之手,使各封疆官吏互相牵制、相互监督。
雍正曾在鄂尔泰(时任云南总督)奏报地方雨水收成折(雍正七年五月十八日)中,朱批道,“总莫令人看透末后一着,则皆为己用而不令人愚弄矣。然有意防范更下乘也,总在无声无臭处着脚,则从何处窥探吾之底里乎”[8]。这直接表达出他建立如此严密监察体系之目的:使贤才为己所用、务实敬业,信任任用人才而不被其所利用、蒙蔽。无论是哪位官员,即使是皇帝宠臣也无一例外需接受严厉监督。
在官员上呈雍正的密报奏折中,涉及许多官员平时为政材料,这也在客观上,为当朝及后世留下众多较为真实全面的官员考核材料,类似于现代人事档案中第三类——考核类材料。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雍正朱批中的治人理念带来了对此时期官员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视,使得雍正朝官员档案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并使得官员人事档案类型初具规模,其中,较为重要的两类材料——履历档案与考核材料已在雍正朝朱笔引见单、密奏监察折中有直观体现。雍正通过上述三点措施,一方面,有效扭转吏治疲沓局面,另一方面,在客观上为官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冯尔康.雍正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50.
[2][5][6][7]中仁.雍正御批[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05:262、263、169、710、374、358、374、238;188、154;295;334;332.
[3]冯尔康著.清代引见履历档案的史料价值——以雍正朝为例[J].故宫博物院院刊,1996(4).
[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档案史料丛编[M]第九辑,北京:中华书局,1983: 66~67、111、83、126、112.
[8] 张书才.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摺汇编[M]第十五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339.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来稿日期:201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