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革应从全能型转向服务型
2012-12-23李君如
西部大开发 2012年9期
◎ 文/李君如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中央直属机关侨联主席)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以来,我国出现了社会分层加剧、社会组织涌现、流动人口增多,以及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变化等新情况,“单位人”正在快速变为“社会人”,传统的行政化的社会管理逐渐失效,出现了许多政府管不到也管不了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的努力方向还是要强化行政管理,而不是尽快转变职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服务型政府,那么,问题就会越积越多,会出现大面积的管理空白,会把自己处于群众的对立面,还会增加公务员腐败的几率。
如何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建议在社会管理的观念、方式、体制上进行深刻反思和积极探索。
在社会管理方式上,要学会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来管理社会。比如社会管理的原则具有公众认可的合法性;社会管理的活动具有透明性;社会管理人员和机构具有责任性;社会管理的过程要具有依法办事的原则性;对社会管理中遇到问题的反馈要有及时性;社会管理要讲究有效性。
浙江台州的民主恳谈会、杭州的议事协商会、四川成都的居民议事会……目前各地在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中涌现出一些好的做法,这都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特点,既受老百姓欢迎,又有成效。
但是在社会管理的体制上,现在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只能在实践中探索和创新。
从地方层面来讲,可以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建立社会工作委员会的经验,同时要理顺社会工作委员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从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基层自治组织的层面上来讲,应该建立和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基层自治组织接受政府任务的准入制度,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基层自治组织内部的协商民主制度,公民对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评议制度等,让政府能够更好地行使行政管理、经济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