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领导干部官德教育
2012-12-22明庭权
杨 华 明庭权
在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官德自古至今都是社会和民众关注的焦点。我国在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文化进程中,“重德治、轻法制;重人伦,轻理性”的儒家伦理道德深深地植根于人们心中,影响着人们的道德价值观与行为规范,同时这种观念也指导规范着上至皇王,下至各级官吏的为官之道。一直以来,中国人都是以品德作为衡量人的首要标准,用官德来衡量为官者。领导干部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代表者与执行者,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与维护者,从事着领导、管理、协调与服务等工作。这意味着他们拥有一份权力,也意味着必须要承担一份责任。官职越大,责任就越重。领导干部的角色决定了其道德水平和做人品质对整个社会道德起着直接的导向作用,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我国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平与做人品质不仅是个人的做人问题,还会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道德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一、官德教育基本概述
(一)官德教育的涵义
“官”在现代一般是指在国家机关担任一定职务的工作人员。在古代,“官”与“吏”在意义上大体相同,通常是以“官吏”来指在国家机关办事的相关人员。《说文解字》对“官”的解释是:“吏,事君也”,替君主办事的人都是官,也就是吏[1]。《说文解字注》对“德”字作了下述解释:“内得于己,谓身心所自得也;外得于人,谓惠泽使人得之也。”“德”字在商代卜辞中也作“值”,与“直”相通。《尚书》中有“经德秉哲”“敬德”之说。西周时,“德以柔中国”“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乃是周人治世的最高心得[1]。就“官”与“德”的关系而言,“德”是为“官”之道的灵魂,也是身为领导干部的首要条件。
官德是社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依赖于国家的产生和官吏的产生。所谓官德就是指领导干部从事领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过程中所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2]。从本质上看,官德是一种从政道德,体现了领导干部的思想品质、精神境界和党性人格,主要是由职业道德、政治品德、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这几个方面组成的。在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中,为保证社会发展与国家正常运作,官吏代表国家的意志,行使相关的权力,这就产生了一种需要,即对官吏行为的监督与约束。
官德教育是指对为官者进行行政道德、公共管理道德养成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官德的形成发展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官德教育是提高官员道德修养的基本方式,是更为有效的约束方式,能够弥补制度的漏洞和存在的局限性[3]。
(二)官德教育的意义
由于领导干部在社会生活中占重要的领导地位,在我国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历朝历代都是将官吏的道德素质放在突出的位置上,社会主义的中国,更是注重领导干部的道德素养的培养。尽管如此,还是有个别领导干部由于缺乏道德意识和责任感,在掌握一定权力之后,玩弄权术、弄虚作假,生活作风问题频频出现,将“为官之道在于德高,为政之道在于望众”抛之脑后,根本不具备作为官员的基本道德素养。因此,对领导干部的官德教育的意义重大。
首先,有助于领导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人民群众是促进与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人类历史文明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所有权利的拥有者。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毛泽东同志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力量,成功地将马克思执政为民的思想运用于中国的革命具体实践。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曾对为人民服务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在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对“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进行了更为深刻的论述。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执政为民、为人民服务仍是领导干部必须要具备的基本理念。通过倡导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着力打造服务型干部、服务型政府,有助于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根于领导干部内心深入。
其次官德教育有利于防止领导干部公权滥用。当今媒体不断曝光个别领导干部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现象,使干部形象严重受损,给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是一种恶性的道德示范效应。人民开始不再信任领导干部,公权的合法性得不到群众的信任。所以,对领导干部进行官德教育,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最后,官德教育有助于遏制权力异化的现象。权力异化本身就是剥削制度的产物,是导致不平等阶级关系的根源。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属于人民的,按理说是不会产生权力异化的现象,但是由于权力侵蚀道德的扩展性和复杂的现实原因,腐败的权力异化的典型表现,在中国处在现代化与后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中的国家,表现很突出。问究腐败的深层次原因,其实就是私欲膨胀引起官德败坏。所以,对领导干部进行官德教育就是希望官员有坚强的思想道德素质,良好的德政素养,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二、领导干部官德教育的内容
(一)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宗旨教育与执政为民的理念教育
官德在领导干部身上的表现是对于权力及权力的使用秉持什么样的态度与认识,如何处理权力行使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干部权力观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干部个人的成长进步,而且将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权力是人民的权力,人民是把自身的权力通过委托的方式授予各级官员。正因如此,领导干部更要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坚持以民为本,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替人民用好权;淡化权利意识、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清醒地认识到领导干部就是为人民服务和奉献的,要树立公仆意识,廉洁奉公,依法治国,防止权力的异化。
官德的核心内容在于“为民”,执政为民的理念教育是官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执政为民的官德教育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与利益观,以客观公正、谨小慎微的态度来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领导干部来自于人民群众,是人民赋予他们权力,这样就必须摆正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一心一意为人民谋福利。进入新时期,领导干部应不断深化、丰富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地把为人民服务落到最实处。
(二)进行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端正领导干部作风教育
艰苦奋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素质。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艰苦奋斗是中国共产党生存发展、兴旺发达的重要精神支柱。因此,通过进行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官德教育,能使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光荣传统与庄严使命,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激烈的国际竞争给国家带来的严峻挑战,感觉到共产党人身上所承担的艰巨而复杂的历史任务。进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的教育是倡导领导干部建立严于律己的精神境界与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强调在工作上奋发进取,生活上严于律己。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树立崇高的精神追求,修身养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高尚人格的培养,才能促进全社会形成尚俭戒奢、创先争优、勤恳敬业的良好社会风气形成,才能以身作则,甘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表率。此外,还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教育,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为官,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坚决不弄虚作假与徇私舞弊。
(三)加强公正廉洁的官风教育
心底无私天地宽,公正无私的人格是为官者必备的道德素养,而塑造公道、正派的官员行政人格是领导干部从政道德中的最重要的内容,是官员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修养。当今社会,公正不仅是执法类官员的首要德性,也是所有领导干部官德教育的基本首要内容。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在公平与正义的前提下以立场公正、党性正直、正义无畏的浩然正气去协调八方、平衡利益、化解矛盾。而培养领导干部廉洁执政的官风是官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官之首要就是清廉,古人强调廉洁的官员是政治的根本、人民的表率;而贪婪的官员是政治的祸害,人民的反贼。从这些观念中不难看出,古人对官德的朴素认识主要集中在廉洁二字,时至今日官员腐败仍旧是广大人民群众官德认识中最敏感的一根神经,腐败这个社会顽疾早已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无数次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腐败问题是导致人民起义、改朝换代的重要诱因。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同志将干部的廉洁问题提到了关系党与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胡锦涛同志更是强调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的重要性,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的道德水平与党性修养,更特别指出了清廉是官德的内在要求。进入党执政的历史新时期,领导干部是否廉洁公正不仅关系到人心向背,更关系到亡国灭党生死攸关的问题。
三、领导干部官德教育的途径
(一)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对领导干部进行官德教育并非简单地进行“道德立法”,而是要制度化地建立起一套相关的规范与体系,形成养成机制、评价机制、选择机制与监督机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监督机制,官德教育中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领导干部官德教育的最有效的途径与方式。中国正处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领导干部面临着复杂的经济利益和高尚的官德修养的双重矛盾中,要他们始终保持对中国共产党事业的忠诚,就必须要求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这就必须要在官德建设过程中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立起全社会共同的监督机制。这就是说,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和生活作风问题上,即道德实践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才能保证官德建设的顺利进行。
领导干部本身就是一个多维度的社会角色,因此,对他们的监督也就应该是多维度的,包括权力执行过程与道德生活实践过程,对此要进行全方位和多角度的监督。组织的监督、法律的监督、舆论的监督以及公众的监督这些都是缺一不可的,同时还要形成有机而严密的监督体系与监督网络。这几种监督中,舆论监督与公众监督是非常有效的,组织监督对领导干部最有威慑力的,但是从本质上讲组织监督是一种内部监督,会产生相关的利益纠纷,会受到各种干扰,所以组织监督的效果不是很理想。而公众监督是非常好的监督机制,这些年有国家监察机关立案的经济案件中,由人民群众举报的占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由此可见,公众监督的作用不容小觑。领导干部是受到广大人民的委托来行使公共权力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必须要接受人民的监督,用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来判断领导干部的是非功过。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只是保证官德教育得以实现的一个方面,要真正把官德教育落到实处必须要借助法律的支持与保障。很多西方国家对公务人员从政道德进行了立法,例如美国在1985年推出的《政府工作人员道德准则》,法国的《法国公务员总章程》,日本的《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等都对官德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政府虽然也曾颁布过如《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除了《公务员法》之外,都还没有形成法律[3]。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官德建设的法律依据,对领导干部官德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只有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官德约束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其心怀敬畏,明确官德修养的规范,形成良好的官德意识,提升个人道德素质,带领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二)加强信念教育与自我教育
官德教育离不开领导干部的信念教育。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信念教育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动摇信念就是党性不纯的表现,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必然会在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发生扭曲,道德素质下滑,容易导致官德丧失,最后甚至陷入官僚腐败的深渊。因此,加强官德建设就必须持续深入地开展马列主义理论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与优良作风教育,不断地强化广大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坚定不移地树立马列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保持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
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离不开自我教育。人是具有自觉能动性的,并且随着自身社会经验的不断丰富而不断增强自觉能动性。正是人的这一本性决定了领导干部对官德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地全面接受,进行官德教育要注重官员提高修养的自觉性。儒家治国的基本理念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治国的关键和首要任务是“修身”,古人尚能注重自修与自省,广大领导干部更要一日三省、克己复礼,用高尚的道德、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官德教育的目的在于鞭策领导干部“自律”,培养道德自觉性和自制力,促使他们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重视自身的执政形象,努力做到自重、自省和自勉,做道德的标杆、自律的楷模,做人民满意的公仆,党的好干部。
[1]曾友中.官德之价值意蕴探析[J].娄底师专学报,2000(1):97.
[2]张丽青.浅论官德教育[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校,2004(3):113.
[3]白杨,幺丽丽.我国官德教育的伦理思考[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