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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不该如此导向

2012-12-21河北唐山王志广

中国记者 2012年1期
关键词:黄光裕服刑犯罪行为

河北唐山 王志广

2011年12月10日某报以《名人狱中生活披露:黄光裕当护工臧天朔学书法》为题报道了歌手臧天朔,国美电器前主席黄光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原海淀区区长周良洛的狱中生活。所以报道见报后,许多媒体转载铺天盖地。

报道称:入狱后的“名人”们都很热衷书法绘画,黄光裕、曹文庄、臧天朔的书法作品在监狱礼堂展出。从报道基调看,这些名人们犯罪入狱后的生活都很自在、闲适、优雅。与我们心目中的高墙铁丝网大院内的服刑犯人接受改造的生活有很大反差。读了该则新闻后,给人以“名人”入狱后的生活并不比监狱外差多少,甚至可以将入狱服刑当成休假和学习书法美术学习班机会的印象。

新闻如此错误导向对社会的负面作用不可小视。首先,减弱了入狱服刑的震慑力。众所周知。入狱服刑是严厉惩罚。但是如此报道“名人”犯罪分子在狱中“失去自由”后的“美好”生活,又有多大的震慑力呢?其次,容易伤害公众,特别是受害人的感情。这些罪犯理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相应代价。但是该则报道中给人的印象却是这一代价如此轻松,怎么不会令人反感呢。

当然,入狱服刑的犯人也有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有限人权(如不受到虐待,健康等权利)。其有限的人权应受到应有尊重。但是这种尊重应当是接受与其犯罪行为相适应的处罚之后的尊重。而不能无原则,无限度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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