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节日文化的重构与创新*
2012-12-21覃彩銮
覃彩銮
民族传统节日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自然环境里,经过长期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逐步形成的,是一个民族文化实践与创造、积累与传承、培育与共享的结果,既是一个民族及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是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与重要标志,也是一个民族文化认同和情感联系的纽带,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多重的社会功能,对其民族社会与文化发展和传承产生重要影响。随着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信息传播技术和手段的多样化及外来文化的传入,人们的价值观念正发生着日益深刻的变化,包括节日文化在内的民族文化面临着严峻挑战。当前,面对着现代文化的冲击,如何加强包括民族节日文化在内的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重建与创新,守护民族的精神家园,这是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共同面临的问题。壮族节日文化也是如此。
一、壮族节日文化的形态与特点
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共1800多万人,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还有一部分居住在与广西相邻的云南省文山、贵州省从江、湖南省江华、广东省连山等地。自古以来,壮族及其先民一直居住生活在我国岭南珠江流域,很早就发明了水稻栽培技术,是一个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古老农耕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壮族及其先民创造了丰富多彩、具有鲜明稻作特色的节日文化,内涵丰富,节日的活动形式、内容、器具以及关于节日的观念等,涵盖了文化的物质性、制度性和观念性,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文化体系,是壮族丰富多彩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集中展示。
壮族与其他许多古老民族一样,具有其民族的节日文化体系与特色。人类文明的产生与发展规律表明,自然环境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文明类型,节日文化则是其文明类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壮族每个月都有一两个节日。主要的特色节日有:春节的蚂虫另节、陇峒节 (也称“侬峒节”);二月的祭社节,三月的花王节、歌圩节、清明节、龙母节、布洛陀诞辰节、开耕节,四月的牛魂节 (敬牛节)、拜秧节,五月的药市节、农具节、五月五,六月的盘古诞辰节、莫一大王节、尝新节,七月的祭祖节,八月的请月神节、跳岭头节,九月的庆丰节,十月的赶降节,十一月的壮年,十二月的冬至节。此外,由于与汉族长期接触与交往,节日文化相互影响与吸收,互涵互化。有的节日时间与汉族节日相同,抑或是节日季节规律的契合,或是壮族借用了汉族节日的时间,但节日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则具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另一方面,由于壮族人口众多,分布地广,支系繁杂,或是岁月的流逝和社会的发展,同一个月份,其节日往往因地方不同而异。例如一月的蚂虫另节,目前只见于红水河流域中上游地区的东兰、南丹、天峨等县,其他地方的壮族则无此节日;陇峒节主要流行于龙州县金龙峒;壮族三月清明节扫墓活动,壮语南部方言区在三月三这天举行,而壮语北部方言区则在清明节期间进行;三月初七的布洛陀诞辰日,主要流行于桂西及云南文山地区,桂中及桂北地区已无此节日;八月的跳岭头节主要流行于桂南的钦州大寺一带,其他地方已无此节日;十月的赶降节,主要流行于桂西的大新一带,其他地方则无此节日。
按照节日的性质或类别,壮族传统节日大致可分为农耕季节性节日、宗教性节日、纪念性节日三大类。其中以农耕季节性节日为主,包括一月的蚂虫另节、二月的祭社节、三月的开耕节、四月的牛魂节和拜秧节、五月的农具节、六月的尝新节、八月的跳岭头节、九月的庆丰节等,主要是围绕春祈秋收等农事季节来进行。这与壮族以稻作农业生产活动有着密切关系。其次是祭祖性节日,包括三月的扫墓节、布洛陀诞辰日、六月的莫一大王节、七月迎祖送祖节等,而且每一个节日,都要在自家的厅堂祭祀祖先,反映了壮族浓厚的祖先崇拜观念与习俗。三是祈求生产丰收的节日(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与繁衍)。在壮族传统节日中,多数是男性的节日,也有女性主持的专门节日,即农历三月的花婆节 (也称“花王节”、“花王圣母节”,是祈求生育、保佑孩童的节日)。有的节日保留着浓厚的原始时代图腾崇拜的遗迹。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节日,其核心都是为了祝祈生产丰收、生活富足,人丁繁衍,家业兴旺,平安幸福。
各民族传统节日的功能其实是人们进行的一种生理和心理调节的结果,古往今来莫不如此。人们通过彼此认同的时间欢度节日、祭祀神灵,举行集体性的祝祈和娱乐活动,改善生活,亲朋好友之间相互来往,进行身心的休息和调整,起到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沟通感情、振奋精神、增进民族团结与凝聚力、增强人们的集体意识的作用。这是人们在劳碌之中腾出时间进行休整、自我调节的一种形式,为迎接新的生活与挑战总结经验、密切关系、增进团结、激发斗志、坚定信心、积蓄能量。因而,在本质上节日具有调节和改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功能。
壮族节日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首先,壮族称过节为“吃节”。就是说,壮族过节是以“吃”(改善生活)为核心。虽然凡过节必备酒肉祭祀祖先诸神灵,祈求庇护,但其祭品最终都被烹调成佳肴供人们享用。因而,节日名曰祭神,其实是犒劳人自己。节日期间以糯米、黄豆、猪肉加工制作的种类繁多的特色食品,都是供人们在节日里享用,或亲友之间相互馈赠享用。壮族以吃为核心的“吃节”,一方面体现了“民以食为天”的永恒主题,另一方面还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并且与壮族的稻作农耕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大家知道,稻作农业与麦粟旱作农业相比,耕作工序更为复杂,技术含量更高,劳动强度更大。从耕田到耙田,从播种到育秧,从拔秧到插秧,从中耕除草,到施肥防虫,从修筑水渠到引水或戽水灌溉,从收割到脱粒,从晒谷到入仓,可谓工序繁杂,每一道工序都需要付出繁重的体力劳动。人们从三月春耕到七月收割,从夏收夏种到秋收,冬天还需要积肥备耕,全年劳碌不停,每一道工序都需要尽心地劳作。特别是南方气候炎热,人们头顶烈日在水田中劳作,耗费体力更大。这种持续性的强体力、高负荷的高温条件下劳动,加上过去生活条件艰苦,食物结构简单,多数家庭都是早餐和中餐喝粥,辅以芋、薯或荞麦类杂粮,平时少有肉类,多数人长期处于营养不良状态,如果没有全民性的约定俗成的身心休息日,人们便处于身心疲惫状态,难以承受繁重的劳作。节日正是为适应人们的这种休整的需要,形成全民性的约定俗成的休息日,同时还赋予节日祭祖敬神的神圣性,使得各家各户在节日这一天购买酒和肉,七月杀鸭祭祖,除夕除了猪肉外,还有鸡、鱼等丰盛的菜肴,同时还用糯米包粽子、蒸年糕,达到适当改善生活的目的。正是由于物质生活条件的艰苦和食物的贫乏,使得壮族民间形成许多饮食习俗,如杀鸡或鸭时,鸡或鸭腿需让给小孩吃,鸡或鸭肝、胸部和尾部肉让给老人吃,凡节日须等全家到齐后才能开餐;小孩和妇女一般不得饮酒;鸡或鸭一般只有妇女分娩期间或小孩生病时才能享用。只有节日这一天,人们的身心才能放松,才能安心地吃一顿美餐,享受辛勤劳作的成果与快乐。正因为如此,节日成了人们的一种期待,一种合家团圆、共享美餐、身心放松、幸福快乐的象征。特别壮家孩童,总是渴望着过节,企盼着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美餐,大人们则平时节俭,积攒到节日才美食一餐。壮族以“吃”为核心的传统节日,正是在人们的这种期待、享受和快乐中传承下来。
其次,壮族节日具有鲜明的稻作农业特色。如前所述,稻作农业具有季节性强、生产周期长、耕作技术细致、劳动强度大的特点。人们按照稻作的生产季节安排节日并举行祝祈活动,其中既有向人们宣示春耕即将开始、祈求当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一月蚂虫另节、陇峒节,二月的祭社节,也有标志着春耕开始的开耕节、开始插秧的拜秧节,春耕结束后犒劳耕牛、让牛休息的牛魂节,还有预示稻谷即将成熟、夏收即将开始的尝新节,为田峒稻禾驱除病虫害的八月跳岭头节和庆祝晚糙稻丰收、新谷收割入仓的九月庆丰节。在壮族乡村,凡是建村年代较久远、规模较大的村寨,村前田峒旁多建有一座呈坐椅形四方社坛 (或称土地公),坛中央竖立两尊刻着社公社母形象的石刻,或竖立一块长条形奇石象征社公。每年二月春分日,全村各家各户集资购买一头猪,在社坛前宰杀,用猪头、鸡等祭品隆重祭祀社公社母,祈求社公社母保佑当年风调雨顺,消除虫害,生产丰收,村寨平安。祭毕,全村男子在社坛前聚餐,俗称“吃社饭”;每一家还分有一份猪肉,回家祭拜祖先神,称为“吃社肉”。认为男女老少吃了社肉,可保健康祛病,延年益寿。其实,祭社节是一年春耕前的祭祀活动,是人们对当年的生产丰收的一种精神激励,坚定信念。三月的开耕节,是春耕开始的一种仪式。由村寨中有威望的头人在村边一块水田里,先在田边摆上祭品,焚香祭拜天地,然后牵牛持犁在田间来回犁一道,标志当年的春耕正式开始。此后,各家各户可开耕犁田。与壮族具有同源关系的泰国则将此节上升为国家的法定节日,由国王亲自持犁行开耕仪式。四月拜秧节,到了插秧时节,先在秧田边举行拜秧仪式,焚香祭拜秧魂,标志插秧正式开始,各家各户可开始插秧。四月初八日牛魂节,春耕、插秧基本结束,耕牛经历了近一个月的耕作之劳,人们为表示对牛耕作之劳的感谢和犒劳,专门给牛休息一天,把牛牵到河里篦洗,喂以精饲料,同时清扫牛栏。五月初五药市节,五月是稻禾生长和田间管理的季节,也是农事活动相对较少的季节,人们乘此时机,上山采集各种草药,认为这一天山中百草药效最佳,于此日专设草药市,人们把采集的各种草药挑到圩市上摆卖,还拿回家煮水淋浴洗身或饮用,防病治病。六月初六尝新节,此时,田间稻谷接近成熟,人们到田间采摘率先成熟的稻穗拿回家,三穗挂在厅堂中的祖先神台上,其余脱壳与旧米一起煮成饭,先祭祖先诸神,然后全家享用。因是一年中最先成熟的稻谷,故称为“尝新”。八月跳岭头节,此时正是晚稻生长的时节,为了祈求晚稻丰收,人们在田峒边的岭坡上,请巫公举行跳岭头仪式,以驱逐危害禾苗生长的害虫或恶鬼。九月庆丰节,此时,晚稻全部收割并晒干,人们举行隆重的庆祝丰收仪式,祭祀酬谢诸神保佑之功,举行打扁担、舂堂舞,以示庆祝。正是这一系列根据稻作生产规律的节日,使得壮族传统节日具有鲜明的稻作文化特色。
三是壮族传统节日具有集体性、活动内容的丰富与独特性、娱乐与娱神功能兼具的特点。自古以来,由于生产力低下,壮族及其先民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依靠集体的团结力量,才能获取生活资料,在与大自然进行长期艰苦的斗争中生存下来。因而,形成了注重群体团结的传统。进入农耕时代以后,壮族及其先民依然保持着建立村落聚居的传统,在从事稻作农业生产活动中相互协作,共同开垦土地,共同修筑水利,共同引水灌溉,共同春播秋收。因而,形成了注重群体团结互助的传统。反映在节日活动上,多数节日都是以村落为单位进行,包括春节的蚂虫另节、陇峒节、二月的祭社节,三月的花王节、歌圩节、清明节、龙母节、布洛陀诞辰节、开耕节,四月的拜秧节,五月的药市节,六月的盘古诞辰节、莫一大王节、八月的请月神节、跳岭头节,九月的庆丰节,十月的赶降节等。在节日活动中,全村男女老少共同参加,相互分工协作,由村中头人负责组织,由麽公或道公 (师公)主持祭祀仪式,然后集体聚餐。许多节日活动,不仅本村全体成员参与,而且还请邻村的亲友参加。人们往往把节日活动的规模、秩序与内容的丰富精彩性,视为一个村团结、经济实力、组织能力、人气和声誉的象征,活动规模越大,活动组织有序,活动越精彩,人气越旺,越会受到人们的赞扬或羡慕,全村人都会引以为自豪。无论是何种性质的节日,祭神祈求保佑是核心,然而许多文娱活动名为娱神,实则娱人。正是这些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产生的吸引力,为节日注入了活力。通过集体性的节日活动,增进族群内部和族群之间的友情与团结,加强了彼此的联系与交流。
四是节日的鲜明地方特色。如前所述,壮族人口多,分布广,支系多,各地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受外来文化影响的程度也不同。因而,反映在节日文化上,具有较大的地方差异性和独特性。在一年的节日中,除了二月祭社节 (或祭土地公节)、三月三歌圩节、扫墓节、花婆节、四月牛魂节、六月尝新节、七月敬祖节在壮族各地普遍流行之外,其他节日多具有地方性差异,或是节日时间的差异,或是节日活动内容的差异。例如春节期间,红水河中上游一带的壮族流行蚂虫另节,即使是同一个节日,活动内容也不尽相同;桂西一带的龙州则流行陇峒节;三月的布洛陀诞辰节主要流行于桂西及红水河中上游地区;龙母节则主要流行于大明山周围的武鸣、上林一带;五月的农具节主要流行于南宁市郊区的那龙一带,而药市节 (或称药王节)主要流行于桂西一带,其中以靖西规模最大;六月的莫一大王节主要流行于桂北的龙胜和河池一带壮族民间;盘古诞辰节则主要流行于桂中地区的来宾、象州、武宣等地;八月的跳岭头节主要流行于桂南地区的钦州一带,请月神节则流行于桂西一带;九月的庆丰节主要流行于马山、凤山、巴马等地;十月赶降节主要流行于桂西的大新一带;十月的壮年主要流行于广西与贵州交界地带。此外,壮族各地还有许多地方小节日。而受汉文化影响较多较深的桂东北、桂东南和桂中地区,多数节期与汉族节日相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应是社会发展变迁以及受外来文化影响的结果。
二、壮族节日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壮族传统节日与其他古老民族的传统节日一样,每个节日都有其起源、发展与演变的过程,而且多有与之相应的神话传说故事,与该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生产和生活方式、原始信仰有着密切关系,与其所具有的文化与社会功能密切相关。节日已成为一个民族及其文化的重要特征与标志,凝聚着民族的创造精神与深厚情结,承载着民族对人寿年丰、平安富足生活的不懈追求与期待,铭刻民族历史文化发展印记,储存着民族历史和文化信息,适应和满足了人们生理和心理需要的功能,因而具有永恒魅力。节日是祭祀祈福的盛典,是人们畅饮的盛宴,集体狂欢的良机,男女交友的良宵,文娱表演的舞台。正因为如此,这些约定俗成的传统节日便伴随着民族的不断发展而世代传承下来。
民族节日文化是该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不断积累而约定俗成的,它与其他文化事项一样,具有稳定性与变异性双重特征。所谓的稳定性,就是说一个民族的节日及其文化一旦形成,便会伴随着该民族的不断繁衍和发展而传承下来,成为该民族群体年复一年必过的节日。与此同时,随着时代的前进、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生活条件的改善,节日文化的形式与活动内容也悄然地变迁着,不断地被注入时代的新形式和新内容。因而,节日文化同样具有不断调适、不断更新和不断丰富的过程。正是在这种不断调适、不断丰富和不断更新的过程中,那些与时代不相适应的节日、形式或活动内容在传承过程中逐渐被自然淘汰,不断注入新的形式和内容。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外来现代文化的冲击,以及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价值观念的新变化,对于传统节日文化的态度也相应的发生变化,一些人将民族传统节日文化视为守旧、落后的文化,对守护民族文化之根、民族精神之魂缺乏应有的信念,对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因而对民族传统节日缺乏兴趣和参与的热情,使得传统节日文化之精髓急剧消失。
基于民族节日文化自然的新陈代谢规律和现代文化冲击导致衰落与消失两个方面的原因,使得壮族节日文化的消失在加快,许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节日文化只在某个偏僻地方存在,或只是留存于老一辈人的记忆里,抑或留存于相关的调查资料中。例如与壮族稻作文化或原始图腾崇拜有密切关系的开耕节、拜秧节、尝新 (谷)节、莫一大王节、农具节、牛魂节等;红水河流域的蚂虫另节也已呈萎缩之趋势,20世纪50年代曾广为流行于该流域的东兰、南丹、天峨、凤山、巴马等壮族聚居地,7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后,蚂虫另节活动的范围急剧缩小,举行节日活动的点也急剧减少,凤山、巴马两县内再也不见了蚂虫另节的踪影,目前南丹县只剩下那地一个村点,东兰县原有100多个村点,现在同样也只留存为数不多的几个点了。享誉中外的壮族歌圩节,无论是流行的面还是活动的点同样急剧减少。20世纪60年代前,壮族各地遍布各种规模大小的歌圩,数量有数百处之多,到了90年代,自然传承的传统歌圩不足100处。面对民族传统文化衰落或消失的严峻形势,学者或地方文化人士心急如焚,一方面呼吁各级文化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重视和加强对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另一方面,民间涌现出一批具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文化人,他们尽其所能,自觉开展民族文化资料或重要民俗器物的收集,自发组织开展重要节日文化展演和传承活动,使许多具有宝贵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化遗产能得到保护和传承。尽管如此,与民族传统文化急剧衰落或消失的大趋势相比,可谓杯水车薪,难挽颓势。
党和国家历来实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信仰的政策,一直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特别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文化部开始了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制定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加入了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广西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1]把文化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由国家文化部领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迄今已公布了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包括壮族三月歌圩节、蚂虫另节、铜鼓节以及布洛陀、那坡壮族山歌、马山壮族三声部民歌、平果壮族嘹歌等,已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一批少数民族艺人被列为民间传统技艺传承人,还有一部分列为自治区、市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按照规定,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代表性节日及其单位 (或村落),有责任对节日文化进行保护与传承,国家提供相应的经费给予扶持,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负责给予指导和帮助。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各地相继把已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特色传统节日作为文化品牌进行打造,举办节庆活动,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以提高地方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在这样效应的作用下,各地文化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有效提高,那些未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特色节日,也被作为地方文化资源进行发掘、保护和打造,调动了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他们积极协助文化部门开展节日文化的整合,开展各种形式的节庆活动。学者们也纷纷行动起来,积极配合地方开展节日文化的调查和研究,以便为申遗做前期准备工作。另一方面,许多地方把地方民族特色节日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为地方旅游开发注入特色文化元素,使得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种良性互动式的保护与开发,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有效地促进了民族节日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就是说,已经衰落或消失了的节日及其文化已成为历史,而尚存的节日文化的衰落或消失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并得到了保护与传承。
三、壮族节日文化的重构与创新
事实说明,民族文化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其本身就具有自我调节和与时俱进的特质。许多重要的传统节日文化是从历史中走来,伴随着其民族的发展穿越了漫长的历史时空,不断地传承和发展着。在传承和发展过程中,节日的活动形式和内容会悄然地发生变化,一些旧的落后的形式或内容逐渐被扬弃,并不断注入新的元素和内容,使之具有时代特征。然而,节日文化的这种自然的自我调节和与时俱进功能,还不足以适应和满足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社会生活的需要,还不足以承载当代地方文化品牌的打造。于是,节日文化的重构和创新便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寻求有效的重构和创新机制,使之适应现代文化发展的需要。
文化重构,顾名思义,就是对文化的重新构建,即对于已有的某个文化现象的再认知,再加工,再创造。也就是说,节日文化的重构,是对传统节日文化的活动形式和内容重新进行组织、整合与优化,以传统为基础框架,继承和弘扬其节日的核心内容,依据其地方民族文化资源,与民族文化旅游发展需求结合起来,对原有的组织形式重新进行更新,按照当代人的审美特点,将其活动内容重新进行编排、充实、拓展与创新,注入经过整合了的地方民族文化以及新的文化元素,扩大活动规模和队伍阵容,应用新的表现手法,包括舞台、服装、道具及器械等。文化创新是指为了文化发展的需要,以新的思维、新的理念和新的方法,对传统文化模式进行重新设计,突破原有的文化模式,注入新的文化元素,使之具有新的内容和新的质态,实现文化的新突破。当前,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在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在广大民众和学者的积极参与下,在各类企业的助力下,节日文化重构与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相继推出了面貌一新、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节庆活动,促进和深化了民族节日文化的保护、重构与创新。
按照文化重构与创新的规律及实践经验的启示:一项传统节日文化的重构与创新,首先是该节日的民族历史文化底蕴是否悠久、深厚,是否具有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较广且大的影响力与感召力。在此基础上,还需具备三个条件或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即政府的重视与主导、学者的研究与论证、民众的积极参与。
近年来,壮族的节日文化重构和创新活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既保持了民族节日文化的核心或精髓,又实现了文化的重构与创新,达到了保护和传承民族节日文化的效果。例如田阳的布洛陀诞辰祭典、东兰县的蚂虫另节、靖西县的药市节、龙州县的陇峒节、武鸣县的三月三歌圩节、河池市的铜鼓艺术节、宜州市的刘三姐歌节等,正是在遵循上述规律与条件进行重构与创新的结果。其中又以田阳县敢壮山布洛陀诞辰节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
长期以来,以田阳县为中心的桂西地区,一直流行布洛陀信仰习俗,民间保存有大量的布洛陀麽经。田阳敢壮山上,修建有一座古老的布洛陀庙,岩洞里供奉着始祖母娘像,每年农历三月初七至初九日,周围的壮族民众汇集到敢壮山,祭拜布洛陀和娘,对唱山歌。2000年,一批学者到敢壮山进行考察后,认定布洛陀是壮族敬奉的始祖神,并通过媒体进行报道,引起了田阳县政府的重视,于是邀请壮学专家学者到田阳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形成并出版了《布洛陀文化寻踪——田阳县布洛陀文化考察与研究》,继而又整理出版了《壮族布洛陀麽经影印译注》(八卷本),为《布洛陀》(口传史诗)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奠定了基础。专家学者对田阳县敢壮山布洛陀文化作了科学定位,提出布洛陀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及其文化品牌打造的对策与建议,得到了田阳县乃至百色市政府的采纳。首先是按照专家提出的规划方案,建设敢壮山布洛陀文化园,修建了气势雄伟、风格独特的敢壮山排门,大门内的两侧竖立壮族崇拜的十二尊图腾雕像,山下规划修建布洛陀大殿,山上重修祖公神祠。这就是文化重构与创新过程中的学者先行,研究与论证,为布洛陀文化的重构和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从2004年开始,在民间传统节庆活动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办的“百色布洛陀文化民俗旅游节”,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了9届。由政府主办的节庆活动,可以运用行政手段,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地组织开展节庆活动。节庆活动的核心是祭祀始祖布洛陀。原来的民间祭祀活动不仅规模小,程序简单,内容单一,其中不乏随意性或迷信的内容,而由政府组织的祭祀活动,仍请当地民间麽公主持祭拜仪式,诵唱传统经文。但另行撰写祭文,内容更加准确,表述更为全面,既能表达广大民众的祈求意愿,活动程序更加规范、严谨。在活动形式和内容方面,经过重新编排与重组,形式更加新颖,内容更加丰富多彩,祭典更加隆重。在节庆活动过程中,除了在传统歌舞的基础上,对祭拜歌舞重新进行了编排,更具艺术性和观赏性。同时还大量增加娱乐性、趣味性和竞技性的项目,更能激起不同年龄或性别民众的兴趣,吸引不同层面的民众参与和观看。特别是邀请国内和东南亚国家舞狮队参加的狮王争霸赛,使人们在家乡就能亲眼目睹当今高水平的舞狮技艺,极大提高了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活动的国际影响力。此外,还举行“布洛陀圣乐”专场演出、歌王大赛、抢花炮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为节庆增添了全新的内容,极大地提升了布洛陀诞辰节活动的品位和影响力。这便是政府主导节庆活动并对节日文化进行重构和创新的结果。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的重构与创新方式,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拥护和大力支持,使他们消除了思想顾虑,参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凡参加节日庆典的村屯,奉献的祭品的档次逐年提高,品种更加多样化,过去最隆重的村屯奉献的是猪头,这是壮族传统祭典之重礼,现在则变为奉献整头重达100多斤的大烤猪,粽子也由过去的一二斤重增加到10至20斤,各村屯的鼓乐队装备也焕然一新。民众的积极参与,保证了节庆活动的成功举办。随着布洛陀诞辰节庆活动影响力的扩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和赞助,为节庆活动的成功举办助力。由于布洛陀文化节庆活动形式新颖,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所以活动规模一年比一年大,影响面一年比一年扩大,原来参加活动的主要是来自田阳县及邻近的田东、百色、巴马的民众,后来由于广西壮学学会为配合旅游节活动而举行布洛陀文化学术研讨会,广东、湖南、云南、贵州、湖北、北京以至越南、老挝、泰国、缅甸、印度等国的专家学者相继前来参加,最多时人数达30多万人,是目前广西节庆活动规模最大的一个节日。
其他节庆活动的文化重构和创新的成功模式也大抵如此。事实说明,政府主导、学者支持、民众参与、企业赞助,是保证节日文化重构与创新得以实现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只有进行节日文化的重构与创新,才能达到传统节日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目的,只有与发展旅游相结合,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民族节日文化才具有新的活力,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
[1]详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