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探索
——浙江省长兴县“和谐共建会”的试点与启示
2012-12-21殷荣林
殷荣林
(中共长兴县委党校,浙江 长兴 313100)
城乡社区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探索
——浙江省长兴县“和谐共建会”的试点与启示
殷荣林
(中共长兴县委党校,浙江 长兴 313100)
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经济政治的繁荣发展。在新的发展背景下,有效地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创新是必由之路与不二法门。浙江省长兴县在城乡社区管理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引人瞩目。本文以长兴县为案例,作粗浅的思考与探讨。
和谐共建会;社会管理;创新;长兴县
浙江省长兴县“和谐共建会”于2008年10月在龙山街道体育场社区、夹浦镇香山村、古城街道三狮社区、林城镇上狮村四个行政村(社区)进行试点,2009年开始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县推开。各试点村(社区)先后召开了“和谐共建会”成立大会,制定了章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和谐共建会”组织结构初步形成。同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侧重在发展会员,组织有关文艺演出活动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在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和谐共建会”开始在全县推开,截至目前已发展村(社区)和谐共建会200多家,村(社区)共有和谐共建会会员近12000名,占村(社区)总人口数的8%左右,其中骨干成员所占比例约为共建会会员的20%;整个共建会多以老年人为主,年轻人所占的比例约为10%。实践证明,和谐共建会有效地凝聚基层群众的向心力,在实现当地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城乡社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呈现了亮点。本文仅以比较成功的典型——长兴县及其林城镇上狮村为解剖对象,分析其特色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上狮村共建会自筹建时,就把自身定位为是受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的,符合国家社团建设有关规定要求的,具有民间性、共建性、互助性、服务性的群众组织。以“活跃、快乐、健康、和谐”为口号,通过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居民团结、互爱互助,从而构建以“无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无重大民间纠纷和重大事件发生,无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家庭和谐,邻里和谐,楼道和谐,小区和谐”为主要宗旨的“三无四和谐”社区。明确自身性质和宗旨后,该组织确立了章程,在章程中阐述了宗旨、分工、组织网络分布和结构架构等内容,下面简要阐述该组织结构及运作情况。
1.组织定位明确。共建会在它的章程中确定自身是在村党组织、村委会领导之下,依法依规,自我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补充村级组织平时管不到边、管不到底,农民群众看得见、管不着的缺陷,是村级组织功能的有效延伸。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得到了林城镇党委政府以及村干部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县有关部门及县内媒体的积极配合。共建会尽管是群众组织,但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的,工作主导权和主动权始终牢牢掌握在上狮村党组织手里,这一条是和谐共建会方向正确、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村党组织也相应完善管理方式,把握好工作尺度,着重在把方向、定基调、选骨干上承担起组织领导职责。林城镇在上狮村试点共建会时由镇领导班子亲自抓,下设会员组织组、和谐文化宣传组、学法守法宣传组、家庭美德指导组、社会公德指导组五个组,会员涵盖各自然村各生产骨干。以和谐共建会办公室为中心,各自然村设立分点,中心与分点之间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渠道,组成了较为严密和通畅的组织网络。
2.组织构成严密。共建会聘请名誉会长1名,设会长1名、副会长1到2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下设五个职能小组,分为会员组织组、和谐文化宣传组、学法守法宣传组、社会公德指导组、家庭美德指导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和谐共建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
一般村民要加入共建会成为会员必须先申请,由理事会审核,再通过会员代表大会讨论方能加入。一般第一期会员都是在理事会的慎重商讨后才同意让其加入,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号召力,群众公认的人选进来,因为这一批会员是重中之重,关系到共建会的声誉和发展壮大。上狮村共建会第一批会员都是该村的骨干,有一定的特长有助于共建会开展活动,所以当初第一期会员只发展了41个,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展到188名了。非会员只要遵守章规对共建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感兴趣都可以参加,而且还可以成为以后入会的条件之一。共建会章程中明确规定申请加入共建会的会员应具备相应条件。
3.关系处理合理。和谐共建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在处理与村委会、村党组织关系问题上始终把握自身所发挥的作用是基层组织功能的延伸这一定位,与基层组织步调保持一致,更未出现越位代行基层组织职能的现象。上狮村共建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基本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的,工作主导权和主动权始终牢牢掌握在村党组织手里,同时,村党组织也相应完善管理方式,把握好工作尺度,着重在把方向、定基调、选骨干上,承担起组织领导职责,实实在在放手让他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4.经费来源情况。该组织作为一个民间自治组织自身没有经费来源,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上狮村共建会主要是在村委会的资助下才得以开展工作的,同时共建会建立时与周边企业签订共建协议,由企业赞助,另外相关部门每年也会有相应的补助。
二、主要成效
上狮村和谐共建会自试点以来,在农村社会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主要有:
1.凝聚了向心力。和谐共建会把加强邻里联系,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有效弥补了村对社会事务管理的不足。上狮村和谐共建会会员发现公共路面的窖井盖冻坏,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冒着严寒,主动进行加固覆盖。2009年该组织还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功举办了一期烹饪培训班,使会员之间的气氛更融合、更活跃;“有困难找和谐共建会”已初步成为试点村居民的共识,社会影响力在逐步提升中,有效凝聚了基层群众的向心力。
2.增进了亲和力。通过建立和谐共建会,一方面,通过村事共商,以民意恳谈会、议事会等形式组织村民共谋大事,听取村民对所辖区内活动的意见与建议,提高村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文娱活动等,加强了社会交流,增进了村社会的融合。上狮村在村内建立了免费图书室,派专人定期对外开放,并组织开展了“好媳妇”评选活动。还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会员文艺演出暨村民大联欢活动,拉近了村民距离,增进了彼此之间的感情,减少了隔阂,创造了融洽的和谐氛围。该组织还下设了会员组织组、和谐文化宣传组、学法守法宣传组、家庭美德指导组、社会公德指导组等五个职能组织,并明确责任分工,为共建会开展活动做好了组织保障。特别是和谐文化宣传组,开展活动参与人数上从原先的几个人发展到现在的几十人。活动时间上从原先一周二三次发展到现在的四次(周一、三、五、六各半天),活动内容上从原先单一的学唱老戏曲段子发展到现在学唱具有教育意义的戏曲,如越剧、京剧、黄梅戏等唱的有板有眼,甚至还自编自演自导了戏曲连唱节目,歌颂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好政策,歌颂山村发展变迁。听不少村民讲,虽然活动开展时间不长,但原先村里比较空闲的人现在开始“忙碌”起来了,邻里、家庭、村民关系进一步融洽。
3.化解了矛盾纠纷。和谐共建会一般由热心公益事业、工作能力和活动能力突出、家庭情况良好的村民担任会长、副会长、理事等职务,而且因为具备会员人数较多,分布广、信息灵等特点,有利于收集各类细小的不和谐因素。当一些社会矛盾纠纷发生或是不和谐因素产生后,因为会员来自社会,根植于社会,由他们帮助调解纠纷,易为辖区群众所接受,成功率较高,有利于和谐稳定。上狮村原是出了名的“大乱村”,通过和谐共建会的宣传和教育,村民自发做起了监督员和协调员,劝说热衷参与麻将、打牌等赌博活动的村民加入到戏曲、舞蹈等有益的活动中来,该村的社会环境氛围趋向良好,连续几年未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实现了由“大乱”到“大治”。和谐共建会还以会员活动组为单位开展各类文娱、体育和公益性活动,为此,共建会在各会员组中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小组”,定期组织开展诸如“普法之歌”文艺演出、“以案说法”讲座、普法快板评书等与法制宣传相关的主题活动,潜移默化地增强辖区内居民的法律意识。截至目前,通过和谐共建会在村调委会调解前就已成功化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已经近百余起。
三、“和谐共建会”运行中面临的困难
“和谐共建会”自2008年10月试点以来,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在运行过程中也碰到不少问题。
1.一些村的共建会没有得到乡镇及村两委的足够重视。对民间组织的重视,首先是组织上的重视,很多乡镇只重视村的经济发展,却没有看到民间组织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导致部分村、社区只停留在完成成立和谐共建会的任务上,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经过我们调研发现上狮村共建会成立之初,乡镇政府在县委的要求下,对共建会的建立给予了大力的指导和帮助,也得到了村两委的大力支持的,不仅提供资金赞助,还对共建会进行引导,村里的重大事情、重要会议都要求共建会负责人参加,协助村里的中心工作。但是经过几年下来,村两委除了在资金上有一定的继续资助外,对其的引导越来越少,共建会不主动联系村两委,村两委也很少顾及到共建会工作的开展和发展。
2.共建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多元化治理主体,缺乏效率和活力。发展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治理,充分发挥公民在地方治理中的应有作用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和谐共建会筹建的宗旨是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团结、村风文明,实现“三无四和谐”的目标,合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但有时该组织没有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特点,也没有针对本村老百姓的需求开展工作;更多时候开展的活动为正常工作,开开会,做做思想工作等表面文章,不能充分体现共建会的真实意义。共建会缺乏效率和活力,没有有效地为民服务,就等于共建会缺乏生命力,缺乏新鲜血液注入,就难以发展下去。
3.组织协会活动的资金来源没有足够保障,制约了活动的开展。上狮村共建会尽管在资金上得到了村两委的资助,但毕竟有限,最多资助不过在几千元左右,这就制约了很多有意义活动的开展。在采访中上狮共建会秘书长表示曾经也想开展一些活动,但最终村里考虑到资金大,无力支持,最终只能做些表面工作。
四、对策建议
1.乡镇及村两委必须要重视和支持。中国的村民自治是村民通过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治,其中一个内容就是将村委会作为一个不同于县乡等地方行政区域的地域性自治平台,农民通过各种自组织开展自治活动。现实中如果没有通过各种民间组织活动的开展,村民自治很难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代表国家权力的乡镇及执行乡镇政策的村两委为了实现国家让村民自治的政治目标,必须重视民间组织的建立和发展,要把该组织作为村自治的一个重要途径。
上狮村共建会从试点以来就有很多这方面的实例,这就需要乡镇及村两委继续关注及重视民间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才能让它的功能和作用发挥到淋漓尽致。村两委重视首先是管理,确保该组织的活动是围绕村中心工作或是符合共建会的宗旨;其次是给予资金上的帮助;再次是要确定一名专人联系他们的工作,支持该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不仅从资金上资助,还更应该积极主动参与该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
2.活动开展要因地制宜,更要有特色。和谐共建会的生命在于“活动”,因此活动要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绝对不能摆花架子。每年要设置一些活动来推动共建会的发展,活动不一定是大型的,但一定要因地制宜;同时活动定下来就一定要搞好,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影响下次活动的正常运行。林城镇上狮村除了具有该村特色的群口快板、还有健身舞、举办培训班,村里还成立了活动室、篮球场,共建会建立了新风廊,把全村所有好人好事都刊登上去,在精神上鼓励全村老百姓争做五好村民。每个村、社区建立共建会应该符合本村实际情况,不能千篇一律,要各有特色。林城镇上狮村原是一个“大乱”村,该村是个移民村,由原来的两个村合并为一个行政村,村民由长兴人、平阳人、河南人三部分组成,关系非常复杂,一不小心小矛盾就变成大焦点。该村根据这个特点从个性中寻找共性,组织各种活动,让三种混居人群和睦相处,现在已是一个“大治”村。如另一个共建会试点夹浦镇香山村原是一个经济非常落后的村,共建会建立后,该会会长是村支书,他带头致富,帮助创业群众贷款,提供市场信息,传授相关的技术。同时,自己开办的纺织厂,解决了村里十多名劳动力的就业问题,香山村发生了巨大变化,2007年人均纯收入12371元,超过全县农民人均收入水平。
3.共建会要处理好与村两委的关系。能否处理好这个关系将影响到共建会能否延续发展。共建会不能干预村两委的工作、特别是政治工作,只能在村两委的委托或号召下才能去做,尽管是委托但也必须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合法合理开展,把好关、把好度。村两委只能对组织进行管理,应放手让他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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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杜福洲
C93
A
1672-2426(2012)04-0096-03
殷荣林(1968-),男,中共长兴县委党校高级讲师,县情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