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视野下农民政策敏感性的培育
2012-12-21刘东杰
刘东杰
(中共淮安市委党校,江苏 淮安 223003)
新农村视野下农民政策敏感性的培育
刘东杰
(中共淮安市委党校,江苏 淮安 223003)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群体的整体素质将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和推进速度,因此,必须大力培养和提升这个群体的整体素质。其中,政策敏感性的培育和提升在我国当前涉农政策密集出台和发布的背景下,显得迫切而重要。
新农村建设;政策敏感性;培育
一、农民政策敏感性释义及其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因此,首先要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民素质具体而言,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1]其中政治素质的培养就包括政策认知能力和政策敏感度的培育。通过政策敏感性的训练和培育,从而造就一批对政策具有高度敏感性的新农民,这是国家各项政策,特别是涉农政策在农村顺利推行,取得预定效果的前提条件。
公共政策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的总称。”[2]它起着“对全社会价值做权威性的分配的功能。”[3]价值的权威性分配说到底就是利益的权威性分配,“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利益有关。”[4]因此,利益的分配是一个极其敏感的领域,如若分配不当或不公,必将带来社会的不稳定,甚至阶层的分裂。国家公共政策特别是涉农政策要公正地分配农村公共利益,这不仅需要国家政策的客观公允,更需要一批政策敏感性较强的新农民,及时获取政策信息、完整把握政策思想、进而合法地运用政策规定,积极维护和实现农村公共利益。
什么是政策敏感性?在政治领域,敏感性是指在“某政策框架内作出反应的程度”[5],简言之,公共政策敏感性是指,政策主体对一项已颁发政策的认知、反应程度。政策敏感性越高,则认知、反应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有了较高的政策敏感度,才能迅速、准确的了解政策、把握政策,进而才谈得上对政策的合理运用,无论基于公共利益的维护,抑或是合法的个人利益的追求。当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村,农民的政策敏感度还较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于2010年的跟踪调查显示 “农民对 ‘建材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只有21.8%;93%的受访农户知晓新农保政策,但对参保程序、缴费档次等细节知之不多;对家电产品可以旧换新的政策,一些农民也不太清楚,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了惠农政策的落实。”[6]当然,之所以会出现如此结果,其中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农民自身的政策敏感性不强。
农民政策敏感性不强会为其带来哪些负面的影响?众所周知,公共政策具有较强的权威性,作为目标团体的农民如果政策观念不强、政策敏感度太低,往往会出现政策刺激的麻木性,直接的导出结果可能是漠视公共政策权威和自我利益维护的失准行为出现。具体来讲,对于公共政策的体验失聪,必定带来对政策认知的盲点,无论这种政策在分配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是可能给其带来利益,抑或是短期的损害,都可能不会有精准的认知。因此,在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过程中,人们有可能就会依直觉、依传统、依习惯进行,这会带来两种后果:要么在利益剥夺感的压力下公然抗拒政策;要么因政策无知错失国家给其带来的公共利益惠顾。以新农村建设拆迁和家电下乡为例:要实现村容整洁、集中居住,难免会直面拆迁问题,农村拆迁不比城市,往往会有可观的拆迁补偿。因为,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拆迁往往是非经济性行为,因此,拆迁及安置成本往往完全由政府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担负,涉及到个人担负,必定会有个人财资的投入,这也定会带来一部分政策敏感性不高的人群的反对。他们认为,不拆迁再安置,自己仍有不错的自建房居住,拆迁安置的成本是因为政府要推动新农村带来的,所以理应全部由政府担负。在得不到政府的有效回应和实现自己的期望时,可能就会出现暴力拒迁的现象,这是一种明显违反公共政策的行为。在家电下乡的政策中涉及到以旧换新,13%的政府补贴的相关条款,如果农民政策敏感度低,不了解、不运用此项政策时,就有可能错失该项利益的获取。这两个例子都说明了,政策敏感性对于农民的重要性。
公共政策敏感性不强的现象在农村还是大量存在的。据华东某省辖市统计,其2010年全年上访案件的15.1%是由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策执行失准或者不服从政策规定造成的。公共政策在分配农村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可能在短期内会伴随着对个人或小集体利益的损害,如果忽视政策规定,甚至违反政策,只执拗于眼前的个人或小集体利益得失,进而妨碍公共政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施行,那么,造成的后果可能不仅是公共利益的损失,长远来看也可能会给个人或小集体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害。另一方面,如果公共政策的基层执行者忽视公共政策的客观、合理合法的执行规律,也是一种漠视公共政策,侵蚀公共政策权威性的行为,这也必将带来对农民个人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侵犯和损害。此时,倘若周围只是一群对政策毫无敏感性、对政策内容毫不了解的群众,那么即使这种损害出现甚至延续下去,都有可能被逐渐视为一种“惯例”而被合法化。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特别是有知识、有道德、有能力、有眼界的新农民,但是,这个群体目前还不是很壮大,这其中很大程度上就受制约于其本身的政策敏感性。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7]。党中央和人民政府自从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提出后,数年来出台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涉农公共政策,这些公共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明确的发展方向,但是,这些政策要想真正得到落实,并发挥较好的作用,不仅需要权威政策主体去客观公正地执行,更需要广大的农村目标群体的配合和互动。一个对政策有较强敏感性的目标群体,必定会良好的遵守政策、配合政策执行,达到政策执行双方的共赢;一个政策敏感度低的群体,往往会抵制政策可能带来的有价值的牺牲和丧失维护和争取自身合法利益的机会。因此,我国进行新农村建设,必须首先打造一个对政策有较强敏感性的农村目标群体。
公共政策敏感性的强弱业已成为衡量新农民的一个重要标准,不懂政策、对政策反映迟钝是传统农民的一大弊病。新农村建设中,需要高素质、懂政策的农民,这也正契合了新农村建设中所提出的,以农民为主体的要求。那么,如何来提高或者培育农民的政策敏感性呢?
二、农民政策敏感性的培育和提升路径
较早研究敏感性相关课题的是美国管理学家利兰·布雷德福,他提倡通过训练的方式提高个人的敏感性,这项训练最早是,而且现在仍主要是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这种训练的目的是,通过受训者在团体学习环境中的相互影响,提高受训者对自己的感情和情绪、自己在组织中所扮演的角色,自己同别人的相互影响关系的敏感性,进而改变个人和团体的行为,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满足个人需要的目标。可见,它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对自己和别人的行为模式的意识和敏感。”[8]利兰·布雷德福的敏感性训练对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要培育和提高自己对政策的敏感性,也需要对政策环境下自己行为模式有清晰的认知。根据系统论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环境,这种环境为其提供了生存的外部条件,同时,该事物也在不断地作用于其外在环境,对其产生反影响。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施惠于广大农村、农民,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农村发展的政策,这为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在环境。作为农村的主体,农民应对这种环境作出一定的回应,并依据这种环境来塑造和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以适应这种环境的要求。这也即是政策敏感性训练的根本。但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
1.目前行为模式的认知。一个人的行为模式深受其生活习惯、文化心理、利益得失考量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村集中了大概8.5亿农民,当然,这其中很大一部分进了城,成了进城务工人员,但他们的户籍还在农村,他们的社会关系还主要在农村,他们的大多数行为模式还从属于农民群体。历史上,几千年的政治蒙昧、政策迟钝等积弊还在深远地影响着农村,“肉食者谋之”的观念还根深蒂固,这也造成了农民特有的对政治文化的冷漠,因此,他们对于国家大政方针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漠然置之的。虽然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农民群体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出于自身切身利益的考量,农民群体的政治热情在不断提高,对公共政策特别是惠农公共政策的关注度、敏感性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从总体上来讲,这离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是有一定的距离。冷漠的政治文化心理、农村生产经营的自主性、独立性等特征塑造了农民群体的行为模式:关心生产,不关心政治;关心下一代,不关心当代;关心自我投入回报,不关心国家政策引导扶持等。这些行为模式的特征也是与当前建设新农村需要的新农民标准背道而驰的。
要逐步调整、改变这种相对于政策环境消极被动的行为模式,首先就需要对目前自身所固有的行为模式进行一定认知和反思。若非如此,是难以对症下药的。由于农村居民大多数文化层次不高、自我认知能力不强,因此需要专门的培训和引导。例如,可以通过农广校、各地基层党校、甚至村委会聘请专家等形式对农民当前自身行为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一定的梳理和讲解,从而使其能够真正认知自我行为模式的特征,以及这种行为模式和新农村建设大政方针要求的政策环境适应性的差距。
2.政策环境下行为模式的期待。政策的有效执行是双向互动的结果,政治文明已在中国生根开花,农民的参与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增强和提高,单向度的政策执行已不再适应当前的农村发展环境。因此,必须尊重农民的参与热情和参与行为。但是,这种参与热情和参与行为尚且处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初步阶段,因此,必须建立预期函数,以期待境界来引导农民进行自我行为模式的调适。政策环境下对农民行为的期待是怎样的呢?政策作为利益分配的工具,首先作用于目标团体,这里的目标团体就是广大农民,要使这种作用有回应、不反弹,就必须建立一种对政策认知、把握和善于运用的敏感性行为模式。这要求,农民时刻关注国内政策环境,特别是惠农政策的颁发和出台。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相关权威机构的宣传的,因为,毕竟农民的资讯途径还是有一定的狭隘性的。在宣传过程中,积极表达政策对于农民切身利益的影响,塑造农民关注政策就是关注自身利益的意识;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农广校、基层党校、电大及其他途径和渠道宣讲适应政策环境的行为模式对自身生产经营、生活发展的重要价值。根据期望理论公式M=∑V×E,我们可以将M定义为农民对于塑造政策环境影响下良好的行为模式的积极性,将V表示农民塑造这种行为模式给其带来的效用,E表示这种到达目标的几率。可以得出,农民对于塑造良好行为模式的积极性,等于这种行为模式能给其带来的效用和能成功塑造这种行为的几率的乘积。依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这种期望函数是有用的。我们只要多途径、多渠道的让农民意识到这种期待是可以实现的,并会给其带来巨大的好处,那么培育其政策敏感性就会相对容易许多。
3.调适和保持行为模式与政策环境的互动。有了对自身当前行为模式的认知和对理想行为模式的期待,接下来还需要调整当前的行为模式、适应期待行为模式以及保持和变化的政策环境的互动。调适是不需要骤变的、急剧的,需要渐进的和边际的。根据林德布洛姆的研究,政策的调适多是边际性的,革命性的剧烈变动是少有的。这同样符合人们的行为模式调整规律,因为这都是与人类心理学特征相适应的,即人都是对变革有着防御性心理的,不得不变时,尽量微变。农民行为模式的调适,自然主要是依靠自觉、自动,但是外部的监督促动也是很有价值的。从外在入手去培训农民对政策的敏感性,那么就不得不将这种外在的督促作为重要的抓手。这可以通过村委会、农民合作社、小群体会议等途径定期观察和检验农民对于当前政策方针的理解、判断,以及在现实面临政策时的应对态度。
调适了的行为模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应当依据政策环境的变化而有所变化,这是政策敏感性的重要外在表现。如果政策环境发生了变化,人们还是依据过去的政策要求行事,这显然是不妥当的、滞后和迟钝的。这里便需要政策环境和行为模式的互动。比如,第一时间发布宣传国家相关涉农公共政策、定期举办培训班解答农民在新政策下经济生活中的困惑等。这些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农民对于政策的行为模式的选择。政策环境的变化影响到行为模式的选择,同样,行为模式的选择要么会有助于这种政策环境的存在,并对新农村建设发挥理性的作用,要么会破坏这种环境,对新农村建设带来一定程度的阻碍。因此,必须保障和延续农民政策环境下的行为模式和政策环境的良性互动。
培育和提升农民的政策敏感性并非一件易事,这可能需要几代人的不断学习、努力,需要几任政府的持之以恒的政策干预。
[1]程亚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造就社会主义新农民[J].法治与社会,2011,(8).
[2]陈振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美]D.Esston.The Political System.New York:Kropf,195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6]谢湘.农民对惠农政策了解有限[N].中国青年报,2010-4-21(5).
[7]毛泽东选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朱江.布雷德福和敏感性训练[J].管理现代化,1991,(5).
责任编辑 侯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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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426(2012)04-0089-03
刘东杰(1982- ),男,山东单县人,中共淮安市委党校《新淮论坛》编辑部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