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乱科研经费体制,“失足教授”未必不是受害者
2012-12-21■杨涛
■杨 涛
“如不尽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群体可能沦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发出警示。检察官告诉记者:教授们在科研经费支配上不乏混乱现象,一些课题经费直接变成了个人收入,而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生态链,在这一链条上,有教授、有财务会计、有科研仪器采购人员……(《中国青年报》2011年12月15日)
“天价内存条”“科研经费包二奶”,种种有关科研经费的丑闻让教授们蒙羞,但是,难道是因为他们没有钱吗?恐怕并不是,如今的教授早就不是以前的“臭老九”了;或者说他们道德低下,恐怕也不完全是,为何有些教授在一些环境下可以有骨气、有气节,在另外一些环境下则成为了贪腐分子。我倒觉得,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我们科研经费拨付、使用等体制,在这种混乱的体制之下,那些锒铛入狱的教授们未必就不是受害者。
科研项目与科研经费的立项与拨付,充斥着行政化和长官意志。科研立项与经费通常掌握在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手中,要争取立项与拨款,要求高校必须长期建立与掌握财权的部门的良好关系。这就催生了各地高校的专门跑项目的“驻京办”,专门跑项目然后再与别人吃回扣的“项目老板”。在这种行政化的项目申报体制下,能否完成科研创新,取得科技上的突破恐怕是在其次,重要的是你能不能跑,有没有关系,舍不舍得放下“孩子”来套“狼”。2003年,“汉芯”事件震惊全国。当时的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教授发明的“汉芯一号”造假,并借助“汉芯一号”,陈进又申请了数十个科研项目,骗取了高达上亿元的科研基金。如今,这种连蒙带骗的所谓科研项目并没有绝迹。
科研经费的分配机制也有失公开。比如在科研经费中给予人的报酬比例很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政策局局长韩宇透露,在我国科研经费投入中,劳务使用情况占23.6%,而发达国家的比例则达45%。我国科研人员人均每年劳务成本约为日本的1/12,韩国的1/6。此外,项目验收的机制也鼓励教授们变相花钱,“交项目的时候,大家都想尽办法花钱,因为如果钱花不完,下一个项目有可能就拿不到这么多钱了”,这就让科研项目在收尾时,产生如同政府机关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其中难免滋生腐败。
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督机制更是形同虚设。科研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明显不足,水平参差不齐,知识结构也比较单一,专业知识不够广泛,无法真正做到合理公平的监督。对于许多高校来说,只要教授能争取到项目经费,高校领导就视他们为能人,经费也视同为他们的个人财产,他们如何使用在所不问。教授们使用各种名义将科研经费购置汽车、房产,出国旅游,都成为了圈内的“潜规则”,所以,一些教授第一次接受调查时“根本没当一回事,他们的理由是‘身边同事都是这么做的呀’”。“这个项目是个人努力争取回来的,当然是我的劳动所得”。
有如此混乱的科研经费拨付、使用机制,这就怪不得教授们削尖脑袋钻项目,利用各种名目中饱私囊,因为尽管教授们知识渊博,但他们毕竟不是道德圣人,他们不可能面对诱惑出污泥而染,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也是受害者。因此,应该呼吁尽快推行高校科研项目、经费改革,完善制度,去行政化和长官意志,这不但是为纳税人的钱用在刀刃上考虑,同时也是拯救教授们于水火之中,毕竟他们作为知识精英,也是社会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