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的分配状况
2012-12-21李福川
李福川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俄罗斯的分配状况
李福川
俄罗斯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符合穷人利益的,这是俄新网2006年的报道。
从国家分配制度看,分为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一次分配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成果的分配。在劳动者的报酬即工资所占GDP比例方面,俄罗斯从2000年到2010年,就业者的工资占GDP的比例由40%提高到49.88%,10年中比例增加10%。中国从2003年到2010年,一直在11%多,没有超过12%。俄罗斯劳动者工资占GDP的比例是中国的4.5倍,所以中国和俄罗斯在一次分配上存在巨大差距。在工资增长的幅度方面,俄罗斯工资增长的幅度高于GDP的增长幅度。从2003年到2009年,俄罗斯工资增长的幅度保持在20%以上,最低22%,最高27%。2009年俄罗斯的GDP下跌了7.8%,但工资增长幅度达到27.2%。中国的工资增长幅度也高于GDP,但属于名义工资。二次分配主要指把一次分配中的一部分通过税收、预算、社会保险体系等进行重新分配。对居民来说主要体现在养老金、医疗保险、继续教学成本等方面。俄罗斯养老金的增长幅度远远大于GDP的增长幅度。2005年俄罗斯养老金增长幅度为12.9%,2009年当俄罗斯GDP下降时养老金增长了24.9%。俄罗斯法律规定养老金的增长幅度要永远高于通货膨胀率。俄罗斯一直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100%。从出生起,就拥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中国2010年医疗保险的覆盖率是30%。俄罗斯在大学以前,教育全部是免费的。国立大学内不低于40%的学生享受公费。俄罗斯的消费率从2003年到2010年一直维持在68%到70%之间。中国从2003年到2010年呈现下降趋势,2003年为56.9%,2010年下降为47.7%。俄罗斯的消费率是中国的1.5倍。
由此可见俄罗斯的收入分配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所占比例比较大,居民收入增长持续超过GDP增长;二是政府利用二次分配作好对居民的社会保障,并且已经制度化,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俄罗斯宪法第七条规定,俄罗斯是社会国家。作好社会领域的事业是政府的义务,政府和权力机构为老百姓做事不是政府的恩惠,而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
对收入分配的几点看法:在以暴力和非暴力的方式解决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后,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在转型过程中,当相当部分的国有资产私有化后,分配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和平时期,收入分配制度不仅反映一个国家生产的目的,也同时反映这个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本质。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仅在国家权力的形成方式和组织形式上真正体现人民主权,同时还要在收入分配制度上体现人民主权。收入分配制度上的人民主权,就是要把源于自然资源的地租收入,源于主权的关税收入,源于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以及部分资本所得,公平合理地全部分配给人民以及用于保卫人民的利益。俄罗斯是一个转型国家,在它的组织结构和所有制形式发生变化后,它的分配制度值得我们关注。俄罗斯的分配制度保障了广大居民收入与经济的同步发展,使居民最大限度地享受到了经济发展所创造的财富。健全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俄罗斯近10余年来经济社会稳定的基础。中国的经济增长持续超过俄罗斯,但居民对收入分配制度的不满却越来越大。中国社会中不稳定因素在急剧增加,其中多数与分配制度有关。国家政权的合法性不仅仅应该建立在GDP的增长上,而且应该把创造的财富公平地分配给居民。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