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学而上达——陈淳功夫法门探微
2012-12-18马寄
马 寄
(作者系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漳州师范学院政治法律系讲师)
陈淳,字安卿,号北溪,福建龙溪(今漳州)人,乃朱熹高足,两度问学于朱子,其于朱学身份确立、传播功不可没。令人遗憾的是陈淳之学暗晦未彰,并未得到学界应有的关注。“圣门用功节目,其大要亦不曰致知与力行而已。”(《北溪字义·用功节目》)朱子之学不外有二:一是问学之求,二是功夫之究。作为朱学传人,陈淳为学规模不外乎此。不揣谫陋,本文探讨陈淳的功夫论,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一、道:生活之所当然
众所周知,宋明理学家的本怀是理想人格,而理想人格的达成离不开功夫,故在理学家们的视野中,功夫处于机枢的地位。但功夫的展开并非盲目、茫然,还有待于理论的指导、方法的指引。因此,在具体解析陈淳功夫论之前,还是先审视一下陈淳怎样理解理论基点——“理”。作为朱门弟子,陈淳对 “理”的理解是在程朱理学的框架下而进行,因此,在解析陈淳 “理”之前,还是需回到朱子,看朱子是怎样界说 “理”。
在朱子的心目中,“理”是世界的本原:“未有天地之先,毕竟先有此理。”(《朱子语类》卷一)“理”不仅是宇宙的本原,而且是物之为物的原因:“天下之物,皆实理所为,故必得是理,然后有是物。”(《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在以 “理”构建其思想的穹顶后,朱子面临着的难题是:作为世界本原、本体的 “理”如何与世间具体个别的“物”勾联在一起。朱子是这样解说的:“天地之间,人物之众,其理本一,而未尝不分殊”。(《四书或问·孟子或问》卷一)天地间只有一 “理”,而 “月印万川”,万物无乃不分有此 “理”。正因为分有此 “理”,该物才成为其物。在此意义上, “理”是一事物之“所以然”与 “所当然”: “至于天下之物,则必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四书或问·大学或问》)但朱子如此言说 “理”,亦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即如何解释 “理”之 “所以然”与 “所当然”之间的扞格。“所以然”是就自然物理层面而言,指事物之为此事物的原因;“所当然”是就社会伦理层面而言,言之为人之行为所应然。这就是说,“所以然”相当于物,“所当然”相当于事。吊诡的是,一方面,分言 “所以然”、“所当然”,表明朱子确已意识到两者之间的区别,两者是不同领域的不同法则:“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常,是皆必有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己,所谓理也。”(《四书或问·大学或问》)而另一方面,朱子并未就此严格区分、清晰辨析 “所以然”、“所当然”,仍然是物事不分,统而为一。在此意识下,朱子有意识地消融两者之间的区别,有人问:“窃为是其然者,人事也。所以然者,天理也。”朱子却未明确回答,言而又止:“大概是如此,更详玩之。”(《朱熹集卷五十八》)究言之,朱子并未直接言说 “所当然”,而是在 “所以然”的语境下言说 “所当然”,将 “所当然”归之于 “所以然”,从 “所以然”推导出 “所当然”,故 “所当然”自身的身份无法得到确立,无法自我言说自身。亦即可如此说,在朱子的理论体系中,物与事并未完全辨清,往往以 “物”代 “事”。
“所以然”与 “所当然”之间的扞格造就了 “所以然”与 “所当然”之间的巨大罅缝,此乃朱门的阿喀琉斯之踵。那么陈淳是如何消除此踵,弥补此缝,使 “所以然”与 “所当然”之间不再扞格?“所以然”与 “所当然”之间扞格的原委在于物事不分、以物代事。故解决 “所以然”与 “所当然”之间的扞格,归根到底就是处理好“物”“事”之间的关系。
陈淳采取的策略,首先是承认 “理”是世界的本原、万物的主宰:“二气游行,万古生生不息,不成只是个空气,必有主宰之者,曰理是也。理在其中,为之枢纽,故大化流行,生生未尝止息。”(《北溪字义·命》)但此只是基础、前提,而言之为具体内容,则转而言之为道德、伦理。相对朱子,陈淳思想体系中的 “道”明显染有道德的意韵、伦理的色彩。陈淳如是阐述“道”:“《易》 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阴阳,气也,形而下者也。道,理也,只是阴阳之理,形而上者也。孔子此处是就造化根原上论。大凡字义,须是随文本看得透方可。如 ‘志于道’、‘可与适道’、‘道在迩’等类,又是就人事上论。圣贤与人说道,多是就人事上说。”(《北溪字义·道》)于此可见,陈淳虽然将 “道”界说为形而上之事物的本体,但只停留于此,在接下来的话语中,陈淳转而舍远求近,就 “迩”言“道”——“道在迩”,故“道”不仅是天之“道”,更是人之 “道”:“道,犹路也。当初命此字,是从路上起意。人所通行,方谓之路;一人独行,不得谓之道。”(《北溪字义·道》)“道”是人之 “道”,但个体所行之“道”亦非 “道”,“所通行”即众人所行之“道”才是 “道”,在此意义上,“道”是就伦理而言,是伦理之 “道”。
当 “道”规限于人事、就伦理而言时,“所以然”消隐于背后,“所当然”则占据了“道”的主要内涵。由此,“所以然”与 “所当然”不再含混,两者之间的罅缝得以弥合,不再存在着扞格。在此背景下,以“事”代 “物”,于是 “物”、“事”圆融为一,一而不二。更值得玩味的是:“人物与事物非判然绝异,事物只自人物而出,凡己与人物接,方有许多事物出来。若于己独立时,初无甚多事,此物字皆可以包言。 ”(《北溪字义·通书》)“物”“事” 不二,而不二的原委在于 “己”、“人”,即 “物”、“事”统一于人,是就人而言。
当 “物”“事” 不二、“物”“事”统一于人时,“所以然”、“所当然”之间不再扞格,而扞格消失的原因在于 “所以然”不再有独立性,而消融于 “所当然”。“所当然”,在理学家看来,指人伦。“所当然”标示人伦,意味着事皆有其应然之理。既然事皆有其应然之理,那么应优柔厌餍;体之于行,则按理而行,循理而动,即知 “道”而行;若不知 “道”而行,则盲动妄行,此乃违背了人伦世理。故 “道”乃人类行为之所当然:“大抵此道理本无玄妙奇特,只是人事日用之常。于中一一见其识所当然而悟其理之所以然。”(《北溪大全集》卷三十四 《与林若时》)正因其 “所当然”具有普适性、共度性,所以才成为人间正道、世间正途:“道,犹路也。当初命此字,是从路上起意。人所通行,方谓之路,一人独行不得谓之路。道之大纲,只是日用间人伦事物所当行之理。众人所共由底,方见得人所通行底意亲切。”(《北溪字义·道》)当契于寻常日用、成为众人所应行之道时,“道”乃成为世人行为之规范、生活之所当然。
因 “道”乃契着日常伦用而言,是日用行为之合当如此,故 “道”非外在强加,而是出于自矜,是道德意识的豁显。在此意义上,道德不是抽象的道德教条,伦理不是僵化的伦理规范,而是在自觉意识的支配下,将道德意识落实为当下日用,流行为伦常。正因 “道”的伦常性、卑近性,所以“道”虽为人之道德,却不乏亲切:“大概须是就日用人事上说,方见得人所通行底意亲切”(《北溪字义·道》);虽为伦理,却不失灵动:“道流行天地之间,无所不在,无物不在,无一处欠缺。子思言 ‘鸢飞’、‘鱼跃’、‘上下察’以证之,有以见道无不在,甚昭著分晓。在上则鸢飞戾天,在下则鱼跃与渊,皆是这个道理。程子谓此是子思吃紧为人处,活泼泼地。”(《北溪字义·道》)于是,“道”不再是玄远缥缈、远离人间烟火的理论,而是切着生民的平凡,贴着众生的庸常。因此,陈淳如是形容 “道”与日用之关系:“圣贤所谓道学者,初非有至幽难穷之理,甚高难行之事也,亦不外乎人生日用之常耳。盖道原于天命之奥,而实行乎日用之间。”(《北溪字义·道学体统》)此亦即是说,“道”染着 “日用常行”的色彩,搏动着生活的韵律,是生活本色的一种呈现。陈淳一再表述 “道”之此蕴:“圣贤所谓道学者,初非有至幽难穷之理,甚高难行之事,亦不外乎人生日用之常尔。该 ‘道’原于天命之奥,而实行乎日用之间。”(《北溪子义·命》)“圣贤所谓道学者,初非有至幽难穷之理,甚高难能之事也。亦不外乎人生日用之常耳。盖道原于天命之兴,而实行乎日用之间。”(《北溪字义·严陵讲义·道学体统》)从上文的论述,我们应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陈淳所言之 “道”虽为伦理法则,却植根于寻常,浸润于日用,是就 “寻常日用”而言。正因为 “寻常日用”,故才是 “众人所共由”的 “大道”;正因为 “道”之切于庸言,契之于庸行,才可体知 “道”亲切可近:“大概须是就日用人事上说,方见得人所通行底意亲切。”(《北溪字义·道》)“亲切可近”才为人间常道:“文公解庸为平常。非于中之外复有所谓庸,只是这中底发出于外,无过不及,便是日用平常道理。”(《北溪字义·中庸》)可见,陈淳所谓 “道”是上下一体。“道”之特点是伦理性、庸常性,践“道”而行,谨言慎行,久而久之,待行“道”圆熟后,则如入而不自得,无时不适,物无所碍,事无所滞,从容洒然,随心所欲,此便是胸次悠然、豁然大公的境界:“圣人本无私意,此心豁然大公,物来而顺应,何待于推?学者未免有私意锢于其中,视物未能尔汝之间,须是用力推去,方能及到这物上。既推得去,则亦豁然大公矣。”(《北溪字义·道》)承认有此 “豁然大公”的境界,但不意味着沉浸于内心的构境,此之境界终将外化为行。“豁然大公”的境界外化为行,则回到生活之本然、行为之本身:“坐则在坐,言则在言,视则在视。”(《北溪大全集》卷三十四 《答郑尉景千问持敬》)质言之,在生活本然的场域绽放的 “豁然大公”境界体现了 “道”的内外一贯性。
二、朱子导引:功夫之所由
从师门传授来说,朱子的功夫法门是“下学上达”,作为朱门弟子,陈淳自然绍了此一功夫法门。
就学术经历而言,陈淳得力于朱子的引导。“下学上达”,是朱门功夫论的不二法门。陈淳有缘两次亲炙朱子,于此两次亲炙过程中,朱子有意以 “下学上达”功夫法门对陈淳加以引导,因此,陈淳踏上“下学上达”之途乃得力于朱子的接引。陈淳首次接近、受教于朱子,发生于绍熙元年 (1190年11月18日冬至)。是年四月,朱子知漳州;半年后,陈淳才有缘拜见。初次见面,朱子以其学问首脑——求本究元教之:“凡看道理,须要穷个根源处。……如论孝,须要穷个孝根源来处。……凡道理皆从根原来处穷究,方见得确立,不可只道我操修践履便了。”(《朱子语类》卷117《训门人五》)此般对陈淳的教诲,朱子似乎提倡穷本究理,而于操行践履则次之。然朱子穷本究理之教诲,非本于理论本身的兴趣,其究理教诲的最后落脚点还是在践履上。朱子所言之意在于践履不可是茫然践履,而是在 “道理”的引导下践履,知 “道”而行:“义理不明,如何践行。”(《朱子语类》卷九)值得玩味的是以“孝”来言 “穷个根源处”,此乃意味着“道理”终当归于日用常行。陈淳心领神会,烙之于心,奠定了其一生为学的方式、功夫的规模。为学方式,展现为义理辨析;功夫的规模则体现为 “下学而上达”。第二次亲炙发生于庆元五年 (1199年冬),陈淳与其岳父 (李唐咨)千里迢迢赴建阳考亭,再次受学于朱子。其时,朱子已是风烛残年,且深陷党锢之祸,故贫病交加。众门人探望后,朱子打发众人,留 “尧卿、安卿 (李唐咨、陈淳)且坐”。此时,陈淳迫不及待地讨问其对之前所寄一文的看法:“向来所呈 《与点说》一段如何?”不想朱子淡然回应:“某平生便是不爱人说此话。”(《朱子语类》卷117)孔颜之乐、曾点之志是宋明理学的重要话题之一,朱子亦曾用心于此,但晚年的朱子却对此话题淡然,提不起兴趣,自然对在陈淳看来是得意之作——《与点说》并不欣然。晚年的朱子似乎不在意于孔颜之乐、曾点之志,其因大约可从 “圣贤教人,无非其是下学功夫。”(《朱子语类》卷117)透露些许信息。在晚年的朱子看来曾点之志虽境界高迈,但此高迈的境界若缺乏根基,则不免高蹈空疏;因此,与其浮论虚说地谈论高迈、玄虚境界,不如庸言庸行、脚踏实地地做下学功夫。此之教诲亦非朱子对陈淳随机应教,与另一门人胡叔器谈话中同样透露了朱子对陈淳之深意:“公与安卿之病正相反。安卿思得义理甚精,只是将那粗底物事都掉了。”(《朱子语类》卷117)这说明,朱子对其得意门生陈淳一直关注,其为学之得、之失,了然于胸。在朱子的心目中,陈淳所得在于义理娴熟,所失在于尚缺乏下学功夫,故与其谈话中,有意加以引导。朱子确循循善诱,以 “下学而上达”功夫传授陈淳。朱子仙逝后,陈淳如是回忆朱子在此次会晤中一再教诲:“去冬,某侍教,有谓当作下学之功,毋遽求上达之见。”可以说,在朱子的启迪下,陈淳才踏上循序渐进、下学而上达之途。朱子去世后,陈淳亦无令朱子失望,一生皆提倡、恪守“下学而上达”的功夫法门。
三、理论之所由:内在的规定
陈淳之所以采取 “下学而上达”的功夫法门,这是由其理论内在地决定着。就本体论而言,“道”与万物的关系是 “体用一源”、“显微无间”。“道”虽为世界之本体、万物之主宰,却非一寡头的存在,孤寂的独体,而是内在于事物自身中,这是理学家的公识,陈淳自无例外。然于此话语体系中,陈淳还是有所创新,以 “所当然”讲 “所以然”。在 “所以然”的境遇下,就物言事,将事归于物,那么物无乃不是“道”之载体,就物求 “道”,格物求理自是题中应有之意;在 “所当然”的境遇下,就事言物,“道”之载体是 “事”,求 “道”则当求之于事。事所指涉的是日用伦常,进退酬酢。因此,在陈淳看来,求 “道”当循序渐进,下学而上达,从日用寻常中做起:“吾儒所谓高远,实不外于人事卑近,非求诸天地万物之表;所谓玄妙,实不离乎日用常行,非求诸空无不可涯涘之中。”(《北溪大全集》卷二十八 《答陈伯藻》)在“所当然”的境遇中,“道”之为 “道”就是日用伦常的所当然,故 “道”基于日用,流于伦常。所谓达 “道”,就是回到日常生活本身,理解、体会 “日用伦常”之所当然。故达 “道”之途非远于日用,离于伦常,只能契于日用,贴于伦常,下学而上达。换言之,所谓达 “道”,就是就着日用伦常而言,循日用伦常之所当循,行日用伦常之所当行。一事有一事之理,行之于事,得之于心,久而久之,自能融会贯通,体 “道”于心:“在学者做工夫,不可躐进那所谓一,只当专从事其所谓贯,凡日用间千条万绪,各一一精察其理之所以然,而实践其事之所当然,然后合万理为一理。”(《北溪字义·一贯》)就境界论而言,“道”虽展现为一心无所系,豁然大公的境界,然臻于此境界的方式还必从下学做起,下学而上达。此之原委就在 “道”之本身。如前所言,“道”无所不在,故洒扫应对、语默动静无不贯注着 “道”,故体 “道”非在悬空思量,下学处平正切实,于此正可用功,正可体会 “道”:“圣贤所谓道学者,初非有至幽难穷之理,甚高难行之事,亦不外乎人生日用之常尔。盖 ‘道’原于天命之奥,而实行乎日用之常。”(《北溪字义·严陵讲学·道学体统》)总之,“道”既非高渺之本体 (理学),亦非悬空之心性 (心学),而是贴着人世间之人伦孝悌、进退揖让而行于世,与庸言庸行切合,和日常生活不相隔离。既然,“道”与日用伦常混同为一,那么,体契 “道”之方式亦只能是复膺人伦,践履孝悌,顺着进退,沿着揖让,于此日积月累,自能上达。
在陈淳看来,既然求 “道”当于下学,下学而上达,那么,洽 “道”的前提条件,首先表现为要事上磨练,真知真行: “须于人心之中日用事物之际见得所合做底便只是此理,一一有出处,乃为实见;所合做底做得恰好,乃为实践。”(《北溪大全集》卷二十二 《答廖帅子晦二》)其次,要循序渐进:“观六经语孟,所载何尝有悬虚之说;考孔颜鲁孟相传,何尝有一过分之事。语其所以为教,则循循有序,下学上达。”(《北溪大全集》卷二十八 《与陈伯澡论李公晦往复书》)下学乃上达之基础,但不可就此沉溺下学,而是当下学功夫圆融时,自可豁然贯通,优入圣域:“然亦非谓专务下学便自能上达,非谓专务下学上达边在几许。盖其始须从下学工夫至道,然后可以上达。于是而着上达工夫,则水融冻释,自不劳力。至是方真知上达只在下学中,而下学真所以为上达之地,彻上下本末,真为一贯。”(《北溪大全集》卷二十八 《与陈伯澡论李公晦往复书》)
在朱门中,陈淳以护卫师门而闻名。护卫师门,自然有强烈的师门意识,而师门意识中功夫法门就是下学上达。若其功夫法门非下学上达,而为其他路径,皆为他学他派,他学他派为 “诐论邪说”,即是异端之学。于其时,异端之学不外陆学、佛学。而陆学、佛学,在陈淳看来,皆为一丘之貉,陆学根源于、袭取于禅学,两者皆不入陈淳法眼自是题中应有之意。
从下学上达维度,陈淳对陆学、佛教进行非难、批驳。其时,朱学、陆学二分天下,尤其两浙间,陆学颇为盛行。在陈淳的视域中,陆学非儒家之正统,而袭禅学之根底:“其学打抵全用禅学意旨。”而禅学意旨违背了儒家宗旨。要言之,在陈淳看来,陆学与禅学是 “一丘之貉”,与正宗儒学 “貌合神离”,违背了儒学的根本宗旨。陆学不合儒家宗旨,首先表现为儒家功夫法门。儒家的功夫法门当是 “下学而上达”,而类似禅学的陆学功夫法门却提倡静坐:“自到严陵,益知得象山之学情状端的处,大抵其教人只令人终日静坐以存本心,无用许多辨说劳攘,此说近本,有简易径捷,后进未见得破,便为竦动。”(《北溪大全集》卷三十一 《与黄寅仲》)陆学主张 “静坐”的目的是为了 “澄心”,从而使心灵达于 “寂然不动”、“洗心退藏”的境地,希冀于此境地中直契本然心性。而“静坐”的流弊必然趋内避外,从而背离日用伦行,忽视庸言庸行,此乃自私自利之行为,非儒家 “内圣外王”之道。在 “静坐”功夫法门的引导下,陆学自然主张“尊德性”,在 “尊德性”意识的主导下,“道问学”自然在陆九渊的视域之外,此是第二个陆学违背儒家宗旨处:“陆学从来只有尊德性底意思,而无道问学底工夫。盖厌烦就简,忽下趋高者。其所谓精微要归乃不过阴窃释氏之说,以为圣人之蕴。”(《北溪大全集》卷二十六 《答陈伯澡六》)不倾心于 “道问学”,怎么会 “读书穷理”:“使人全用终日默坐以求本心。更不读书穷理。而其所以为心者,又错认人心,指为道心之妙。”(《北溪大全集》卷二十三 《答李公晦一》)。而陆学之所以违背儒家的宗旨,其根源在于陆九渊 “心性”思想。朱门将心分辨为 “道心”、“人心”:“知觉从理上发来,便是仁义礼智之心,便是道心;若知觉从形气上发来,便是人心。”(《北溪字义·心》)而陆学则主张 “心即理”:“人皆有是心,心皆有是理,心即理也。”(《陆九渊集》卷十一 《与李宰二》)在 “心即理”的理论视野下,“道心”、“人心”浑然无别;而在陈淳看来:“本心者认错了”:“今世有一种杜撰等人,爱高谈性命,大抵全用浮屠作用是性之意,而文以圣人之言,都不成模样……使相从于天理人欲混杂之区,为可痛。”(《北溪字义·性》)“心即理”必然导致 “道心”、“人心”浑然无别,苟如此,则将 “道心”归于 “人心”,从而与佛教 “作用即性”类似,而 “作用即性”必流弊为“认欲为理”。要言之,在陈淳看来,阴袭于佛学的陆学提 “尊德性”,倡 “心即理”,主 “静坐”的功夫法门,必然忽视笃实力行、下学敦厚,从而有躐等之弊,其最终流于蹈空骛虚。
于佛之批判,陈淳如批评陆学方式相似:“大抵吾儒工夫,有节目次第,非如释氏妄以一超直入相诳眩,须从下学方可上达,须从格物致知,然后融会贯通。”(《北溪大全集》卷二十六 《答陈伯澡六》)于此,陈淳指明儒家功夫法门的特点:“节目次第”、循序渐进,与此相反,佛教猖狂诳谬,主张 “一超直入”。
作为朱熹的高足,于 “道”之义理,陈淳在接着朱熹话语而讲的基础上,有所创建。其所创建设表现于将 “道”归于“所当然”,由此解决了朱熹了在 “道” 义理上 “所以然”与 “所当然”之间的扞格。在功夫法门上,陈淳则严格遵循师门,沿着朱熹 “下学而上达”之途径修行,并以此功夫法门教化、接引他人。从此功夫法门出发,陈淳不满于禅宗、陆学 “直契”式上达功夫法门,主张于实事上磨练,待下学圆熟后,豁然贯通,下学自能上达,优入圣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