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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杂事秘辛》明杨慎作伪说”考辨

2012-12-17··

明清小说研究 2012年3期
关键词:作伪杨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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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杂事秘辛》一书最早被明人杨慎发现,原署汉无名氏作。主要记载了汉桓帝懿献梁皇后梁女莹被选及六礼册立之事,因一段奇艳的裸体检查描写被后人津津乐道。杨慎跋曰:“《汉杂事》一卷,得于安宁州土知州董氏,前有义乌王子充印。盖子充使云南时箧中书也。”沈德符说:“本杨用修伪撰,托名王忠文得之土酋家者。杨不过一时游戏,后人信书太真,遂所惑耳。”胡震亨、清代姚士粦认为史实错乱,非汉代作品。梁启超说:“此书疑即晚明杨慎用修所作。杨老先生文章很好,手脚有点不干净,喜欢造假。……假如杨用修坦白地承认是自己作的,明人小说已曾能够有此著作,在文学界价值不小。”①《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说:“《汉杂事秘辛》出于杨慎伪撰。”清陈森在其小说《品花宝鉴》中对这段描写裸体仔细考究、大加赞赏,其新奇的“造语”还被明清文人引用到诗文里(如《浙西六家词》、《曝书亭集》等)。是书先后被收入《秘册汇函》、《津逮秘书》、《绿窗女史》、重编《说郛》、《五朝小说》、《无一是斋从钞》、《香艳丛书》、《广汉魏丛书》、《增订汉魏丛书》、《龙威秘书》、《说库》、《汉魏小说采珍》等书,近些年被归到杨慎名下作为明代文言小说加以研究,如宁稼雨《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石昌渝主编《中国古代小说总目文言卷》皆署为杨慎撰,王汝梅著《稀见珍本明清小说解题》(《明清小说研究》2008年第3期)一文,亦持此观点。故是书自明代起就众说纷纭,其文学价值受到充分肯定,并产生了相当的影响。胡震亨、姚士粦指出是书内容与汉代史实不合,只能证明非汉代作品,并不足以得出杨慎作伪的结论。诸位先生观点皆承袭沈德符、胡震亨、梁启超而来,也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和论证。笔者通过爬梳文献、详细考辨认为,《汉杂事秘辛》应当是中晚唐之际依托《汉杂事》的小说,并非杨慎作伪,视之为明代小说是不合适的。其理由具体如下。

一、从杨慎断句之误来看,此书非杨慎作伪

杨慎跋语曰:“及见‘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语”,按此处杨慎断句有误,应为:“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久之,不得音响。姁令推谢皇帝万年。莹乃徐拜,称‘皇帝万年’,若微风振箫,幽鸣可听。”②按杨慎的断句是说梁女莹的脚包裹得稍微像宫中的风格,如此则龃龉不通。杨慎认为弓足起于后汉,则宫中先行此风,那么民间跟风就该写作“颇如”更好。按笔者的断句,此处应理解为“用缣袜包裹着,收束得小小的样子。禁闭在寝中好长时间”,因为“如”作为词缀意为“……的样子”。“禁中”此处意为“禁闭于寝中”,因为这次裸体检查,就是在梁女莹的寝处进行的。按杨慎的断句后面应该断为“久之不得音响,姁令推谢‘皇帝万年’”,如此则句子缺乏主语,读起来也不连贯,破坏了此处以四言为主的赋体风格。

二、从文字、语汇上看,《汉杂事秘辛》应产生于唐代

其一,由是书中最为明显的一个语汇“皇帝万年”来判,杨慎所谓“《汉杂事秘辛》为汉人作品”的观点不确。“皇帝万年”在《汉杂事秘辛》中出现了四次,而此语是唐代才出现的,最早见于唐代“上元圣寿乐”的记载:“上元圣寿乐,高宗武后所作也。舞者百四十人,金铜冠、五色画衣舞之。行列必成字,十六变而毕,有‘圣超千古’、‘道泰百王’、‘皇帝万年’、‘宝祚弥昌’字。”③故此书只能是唐或唐以后的作品。

其二,由是书中“官家”一语的运用也可判是书当非唐前作品,明代小说称皇帝为“官家”是因由宋代作品改编而来。“官家”一语乃唐代笔记、小说中对前朝皇帝的称谓,而唐前除史书外则不然。古代俗语对皇帝的称呼,汉代称为“县官”。《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载:“庸知其盗买县官器”,司马贞索隐:“县官谓天子也。”以“官家”称皇帝,最早见于南朝刘宋时期。《宋书·鲜卑吐谷浑传》载:“虏言处可寒,宋言尔官家也。”④隋唐时期称皇帝为“大家”,如《海山记》曰:“素归,谓家人辈曰:‘小儿子吾已提起,敎作大家。即不知了当得否?’”⑤但是唐代笔记、小说中一例称前朝皇帝为“官家”。唐李冗《独异志》卷上:“符见三年,凤凰集于东阁,坚欲赦国中,时无有知者。忽有一童儿,绯帕幕首,言于市曰:‘官家有赦。’”《变文集》卷二《韩擒虎话本》:“虽自官家明有宣头,不得隐藏师僧,且在某衙府回避,乞(岂)不好事。”⑥诸如此类者甚多。宋代民间称皇帝为官家,此点在《水浒传》、元杂剧、话本小说及拟话本中都有反映。如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十三“勘皮靴单证二郎神”曰:“单说保和殿西南,有一坐玉真轩,乃是官家第一个宠幸安妃娘娘妆阁。”拟话本相当一部分是根据前代话本改编而成,前引即如此,而且它讲述的也是徽宗时期的故事。《水浒传》在杨慎的时代已经完全成书了,所以,如果杨慎刻意作伪,以他的学识应该选用“县官”而不是“官家”,用官家这个词,反而很容易被看出破绽,甚至被认为是宋代的作品。唐代称本朝皇帝为“大家”而称前朝皇帝为“官家”,明代对皇帝非正式的称呼一般是“万岁”或“爷爷”(限于太监),不称“官家”,故本书当为唐代所作。

其三,从“造语”看,《汉杂事秘辛》亦应是产生于唐代。是书重刻画女性裸体之美,明代色情小说关注性交、阳具、同性恋。沈士龙认为此书造语独特,非作伪可致:“至其造语若‘拊不留手、筑脂刻玉、胸乳菽发、火齐欲吐’之类,咸此妪率率口创,有后来含毫所不敢望者,何得横索同异,相与疑之?”⑦造语就是从未见于前代典籍,纯粹是作者匠心独运的创造。杨慎虽然是大才子,但要在一短篇中造语叠出恐怕并不容易做到。详究是书造语,“芳气喷袭、肌理腻洁、私处坟起、阴沟渥丹、火齐欲吐、肉足冒骨”等描述,却是与唐代艳情作品或医学文献中女性身体美的描述相一致。如在中国失传的《房内记》对“好女”描述中“凿孔欲高”与“私处坟起”意近,“弱肌细骨,肉淖漫泽,四肢百节之骨皆欲令没,肉多而骨不大”等语与“肉足冒骨”意同,是书称女性生殖器为“赤珠”,与“火齐”意同。⑧历来对《汉杂事秘辛》的艺术评价非常高,姚士粦、沈士龙、梁启超即是如此。笔者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对女性裸体作这样细致全面的刻画,在古代文献中可谓绝无仅有,二是前人虽言“太亵”,但我们仔细阅读后会发现,同明代的色情小说相比,《汉杂事秘辛》完全是以审美的态度来描写的。明清色情小说对女性的裸体描述不多,它们关注的是性交、阳具、同性恋。特别强调男性硕大的阳具是征服女性的秘器,《金瓶梅》、《肉蒲团》等代表作品即是如此。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像西方裸体油画与明清春宫画,风格迥异,高下立判。只有在风气开放的唐代,人们不把性、裸体看作丑恶的不道德的事情,而是以审美的态度来看待它,才会产生这样绝妙的文字。这些都表明《汉杂事秘辛》的产生不会早于唐代,也不会是明代。《房内记》的有关记载保存于日本医学著作《医心方》。此书“由唐及更早时期的几百种书籍的摘要组成的著作,由中国血统的著名日本医师丹波康赖收集并分类。……保持了原始的唐代抄本的特色”⑨。前代学者对《汉杂事秘辛》并非一概认作伪作,也有人提出过疑问。如姚士粦在指出其史实、礼制、人物的错误后,接着说:“且审视一段,描写精莹,若有生气,似非假托可到。恐秘记史官各有依据,未可指为赝作也。”⑩另外,如果杨慎刻意作伪,一定会参照汉代作品,模仿得古色古香,以杨慎的才学,这一点不难做到。而且,这一段话的语言风格同唐代的变文、俗赋也非常相似,“第内欢噪”、“发缄欢喜”明显就是变文、佛经的常用语。

三、从书信公文体的特殊结构看,《汉杂事秘辛》应产生于唐代

《汉杂事秘辛》整体结构是书信公文体,而此体正是唐代传奇小说独特的结构方式。《汉杂事秘辛》的开头是保林吴姁拿着皇帝的征婚诏书向中常侍单超宣读,然后二人同到梁府,由吴姁考察后,再把具体情况以书信的形式向皇帝和太后汇报:“言不尽心,书不符见,谨秘以缄,昧死以闻。”后半部分的纳后六礼,具体就是皇帝下一诏书,梁家逐一作答辞,既是书信也可以看作公文。小说中最华美奇艳的文字出于一个老保姆之口,即所谓“咸此妪率率口创”,而且还是书信形式,这与常理不合,也与老保姆的文化水平不合。但这种方式却与唐代传奇小说的独特方式相合。唐代传奇小说、俗赋的对话体来源于早期赋体文学的问答式,后来发展为书信体、公文体。敦煌《燕子赋》中的书状、判文等公文构成了故事情节;敦煌《韩朋赋》中韩朋妻和韩朋的书信占了不小篇幅。《莺莺传》中张生与莺莺先是以诗信传情,张生第一次落第后两人还有长篇书信来往;《飞烟传》中步非烟与赵象书信来往与《莺莺传》相似;《柳毅传书》中“书”是一个重要的关目。李吉甫所作《郑钦》收录于《太平广记》,内容只是讨论音律问题的书信往来。这似乎很不像小说,但鲁迅先生把这种特殊体式的小说,选入《唐宋传奇集》。

四、由《大唐开元礼》于贞元设科取士时间来断,是书应产生于中唐贞元或其后

前人认为杨慎作伪的一个重要根据是文中所述与汉代礼制不合。《汉杂事秘辛》后半部分所载“纳后之礼”,最早见于梁沈约所撰《宋书》,述东晋穆帝升平二年纳后时,太常王彪参考古礼所制。此礼又见载于唐人所修《晋书》、杜预《通典》及唐人萧嵩所著《大唐开元礼》,此礼“贞元中诏以其书设科取士,习者先授太常官以备讲讨。则唐时已列之学官矣!”“纳后六礼”草创于东晋,见载于《宋书》,但在社会上的流传不会很普遍,而《大唐开元礼》是开科取士的教科书,所以应考举子应该记得滚瓜烂熟。唯有如此,才能在小说创作中如数家珍,一字不漏地默写下来。《汉杂事秘辛》所载“纳后之礼”只是将代称人名、官职的“某”字换成汉代的具体人名、官职。两相比较,只有一处异文,一则曰:“钦承旧章,肃奉典制”,一则曰:“钦承前典,肃奉仪制”。从这八个字的异文来看,只能是记忆小误而致,而抄写不会出现连续几个字的错误。如果《汉杂事秘辛》出现于前此后此之时代,只有可能是抄写原文或作大幅度改动。由此可以推断《汉杂事秘辛》应该写于唐代,极有可能是在贞元以后的中唐,而作者可能起码是一位受过官方正规教育的士子。《汉杂事秘辛》的结构是“两截体”,前半部分写的华美奇艳,后半部分却是不厌其烦地呆板叙述“六礼”的具体过程,非常不协调。但这正是行卷文学“诗才”、“史笔”并重的体现。中唐正是传奇、小说创作繁荣的时期,出现《汉杂事秘辛》这样的作品非常合理。

五、从美女的审美类型上看,《汉杂事秘辛》应产生于唐代,而非汉代、宋代或明代

不同的民族、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审美倾向,也创造出不同的审美类型。我们平常说的“环肥燕瘦”就是典型的例子。《汉杂事秘辛》中的梁女莹同唐前唐后美女的标准不太一致。汉代后妃中有特意强调身材高大,这明显是先秦对女性以健壮硕大为美的遗留,而梁女莹身高是“长短合度”,就是中等身材。宋代(及以后)以瘦为美,而小说中梁女莹比较丰满。明代普遍流行裹脚,而梁女莹是天足。梁女莹与唐代小说、变文里的美女是同一类型。理由如下:

(一)唐代的变文、小说以“发长七尺”为美女的标准,且是大富贵的象征,《汉杂事秘辛》中的梁女莹也是发长七尺。唐段成式撰《酉阳杂俎》卷十二曰:“信都民苏氏有二女择良婿……女发长七尺,黑光如漆,相者云‘大富贵’。”又《伍子胥变文》:“臣闻秦穆公之女,面如花色,发长七尺。”敦煌出土的《燕子赋》之二:“龙王第三女,发长七尺强”《邺中记》曰:“陈逵妹才色甚美,发长七尺。石季龙以为夫人。”梁女莹是“伸髻度发,如黝髹可鉴,围手八盘,坠地加半握”,而她身高七尺一寸,所以也是“发长七尺”或“发长七尺强”。这与唐代小说的创作观念是一致的。

(二)梁女莹身长七尺一寸并且“长短合度”是唐代“后妃贵相”和“好女”标准糅合后的纰漏。唐虞世南撰《北堂书钞》所列的后妃“奇相”有东汉明徳马皇后“身长七尺二寸”、灵思何皇后“长七尺一寸”和熹邓皇后“长七尺二寸”。古代典籍很少提到女性的准确身高,这里的“奇相”就是身材高大。马皇后、邓皇后都是将门之女,何皇后“家本屠者”,身材高大是正常的。据有关学者的研究,东汉每尺约23.5厘米,晋尺24.2厘米,南朝尺24.5厘米,北朝尺逐渐加大,至隋统一定为29.5厘米,唐尺为30厘米。梁女莹身高七尺一寸,按东汉尺应为166.86厘米,按南朝尺约174厘米,按唐尺应为213厘米。有人认为杨慎作伪是按汉尺进行的。166.86厘米在现代中国女性当中也可以说高个儿了。但“长短合度”恰恰是唐代艳情作品对女性(少女)的审美标准。白行简《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的描述是:“或年光盛小,闲情窈窕,不短不长,唯端唯妙。”《房内记》的“好女”标准就是“浓纤得宜,修短合度”。小说中的梁女莹身长七尺一寸又“长短合度”,是两种观念的糅合从而出现的纰漏。梁女莹是皇后,既然假托汉无名氏所作,所以就把七尺一寸的后妃奇相和唐代的“长短合度”的美女标准合并了。这就表明“七尺一寸”在唐代小说中并不指具体准确的身高,而是传说中后妃贵相的象征。

(三)唐代就以足小为美,唐代诗文中多有“足小”的描写,梁女莹足长八寸,在“足小”之列。杨慎在跋语中说:“余尝搜考弓足原始,不得。及见‘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语,则缠足后汉已自有之。”杨慎的观点是错误的,正如《辍耕录》卷十所说:“张邦基《墨庄漫录》云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南史》齐东昏侯为潘贵妃凿金为莲花以帖地,令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然亦不言其弓小也。”梁女莹“足长八寸”,按汉尺应为18.4厘米(身高166.86厘米),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大连17岁女性平均身高164.0厘米,平均足长23.2厘米。对于缠足问题的看法,杨慎自己也曾自相矛盾,沈德符加以辩驳,认为缠足始于唐之中叶:“余向年观唐文皇长孙后绣履图,则与男子无异。……观则天后画像,其芳趺亦不下长孙。可见唐初大抵俱然。惟大历中,夏侯审咏被中睡鞋云:‘云里蟾钩落凤窝,玉郎沉醉也摩挲。’盖弓足始见此。至杜牧诗云:‘钿尺才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又韩偓诗云:‘六寸肤圆光致致’。唐尺只抵今制七寸,六寸当为今四寸二分。亦弓足之寻常者矣。因思此法当始于唐之中叶。”按唐尺六寸约合18厘米,明显过短,所以缠足始于中唐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但此处我们也要辩证地看待,不管是《汉杂事秘辛》还是韩偓等人的诗,都没有女性天足被残的描述,所以绝对不可能是弓足。但当时已经有了以脚小为美的审美倾向,故对脚进行包裹以显美观,这也可以看做缠足的雏形吧,只不过文学作品又作了一些缩小夸张罢了。

六、“杂事”应为一种题材或文体,“秘辛”应是卷次

笔者认为在隋唐时期可能有一种“杂事”体小说,如《隋书·经籍志》著录《晋朝杂事》二卷、《旧唐书·艺文志》著录《晋诸杂故事》二十二卷、《晋朝杂事》二卷,《唐开元占经》征引《晋杂事》一条,《隋书》卷十二征引《汉杂事》一条,《旧唐书·经籍志》著录《后汉杂事》十卷,《新唐书·艺文志》亦同。宋尤袤《遂初堂书目》著录有《汉杂事》一书。征引《汉杂事》一书条目最多的是《太平御览》,共28条,其次为唐欧阳询的《艺文类聚》共12条。杨慎把“秘辛”猜测为“卷帙甲乙名目”,李慈铭认为是“书部甲乙”。以天干对书籍分卷次,在唐代就出现了。李商隐的骈文集《樊南文集》分为甲、乙集,其中甲集初名《樊南四六》,后来续编骈文,遂名《四六乙》。罗隐的诗集直接命名为《甲乙集》。杨慎对自己的著作不以甲乙分类,看其丹铅余录、续录、摘录、总录之名可知。胡震亨习惯以天干分类,如《唐音癸签》就是《唐音统签》的第十卷。同以天干分类,但唐人和明人却有差别。唐人的甲乙是某类文体的卷次排序,后面不再标注文体,如《四六乙》、《甲乙集》;而明人在天干后面习惯加文体标志,《唐音癸签》的“签”就是一种文体。“秘辛”应解释为《汉杂事》中的“宫闱秘史”类的“辛”卷,这和《四六乙》的命名习惯是相同的。

杨慎好古爱奇,喜欢以小说证史来卖弄炫博,但他在跋语中仅仅谈了弓足问题,且甚为简略。如果是杨慎作伪的话,对笔者上述的后妃奇相(七尺一寸)、发长七尺、“好女”标准等问题怎么可能置而不论,放弃炫耀学问的大好机会呢?当然,这些书籍有的藏于敦煌石窟,有的仅存于日本,杨慎无缘得见。杨慎之所以没有怀疑《汉杂事秘辛》的真伪,可能是惊喜之下,大意失察了。此书语涉猥亵,故流传不广,不见著录于各家书目不足为奇。另外,前代书目只是所见书籍的著录,各种以“全”冠名的大型典籍亦复如此,断简残编,散见民间也是常见的现象。所以不能必然推出是杨慎作伪。《四库总目提要》说:“其文淫艳,亦类传奇,汉人无是体裁也。”馆臣的目光是独到的。据以上论述,笔者认为,《汉秘事杂辛》极有可能是唐人依托《汉杂事》而作的一部传奇小说。

注:

①⑦⑩ 张心澄《伪书通考》,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870、871、872页。

③ 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版,第1060页。

④ 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369页。

⑥ 江蓝生、曹广顺编著《唐五代语言词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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