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人——东莞彝族工头及其社会功能
2012-12-08刘东旭
刘东旭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100081)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人口大规模地跨区域迁移而造就了大量的新移民城市,尤以东部沿海地区为甚。广东省东莞市正是这样一批新兴城市的典型代表。1978年的统计显示,东莞户籍人口仅为111.23万,而到2010年底,其常住人口为822.02万,加流动人口总量已经达1200万左右。[1-2]这个地方汇聚了不同地域,各种族群、民族的人群,形成了一个多样性文化杂糅的移民社会。而这种新移民社会中各群体之间的关系特征及其发展趋势一直以来都是学界重点关注的话题。
对此话题的讨论,学界一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可泛称为“同化论”,另一种为“多元文化论”。“同化论”肇始于学者对于美国社会的研究,是“熔炉论”的普遍表述,其基本观点认为,生活在同一区域内具有不同种族源流、不同文化传统的群体之间形成一种共同文化的过程,这种文化的共性至少应当达到足以使国家得以延续的程度。[3](P14)[4](P408-423)移民社会的社会文化最终趋于一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而“多元文化论”则认为多元文化是移民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强调和尊重其多样性是解决民族、种族、宗教矛盾的良方。围绕着这两个最基本的观点,后来的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相关讨论。[3](P12-18)
而这诸多理论争论的关键点都在于,多元文化背景的人们在新移民社会中最终是会被转变成同质性的个体,还是会保持或发展其相对特殊的群体文化特征。笔者看来,至少在移民社会的前期,不同群体的差异会被强烈地保持,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差异可能会演变成其他的形式,更或者生成新的群体差异。正如巴斯所言,族际身份的差异是实现社会互动的必要前提,因此它必然会随着彼此互动而得到延续或再生。[5](P16-27)如果族际差异在任何层面都不可能完全消解的话,那么群体之间的交流、互通和共处必然不可以采取完全一致的方式。因此,社会和文化的趋同未必会是移民社会发展的最终结果,而认为移民群体必然要经由“经济、社会和心理”三重适应以绝对同质于城市性的说法也可以再商榷。[6](P35-40)在这一问题上,东莞的彝族群体及其在当地的发展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富于启发的经验。
相对于其他群体来说,彝族到东莞是比较晚的事情。在笔者的调研中,彝族最早到东莞打工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当时主要采取零散务工的形式。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对于劳工需求的极大增加,彝族工人在当地的规模也迅速增大,到2006~2007年达到高峰,估计当时活跃于整个珠三角的彝族数量在10万人以上,而东莞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他们在东莞主要以打工为生,从事低端的生产线普工工作,其中很大一部分属于临时工。尽管身处闹市,人群流动频繁,但是彝族在很大程度上却保持着自身相对独立的群体性,大多数作为个体的彝族与他群的交流非常有限。必须在生计和生活方面需要与他群交往时,大多数都是通过领工工头来实现的,工头实际上充当了彝族在东莞与他群互动的中间人。
因此,与其他生活在东莞的外来群体不同的是,彝族群体更倾向于自我隔离,但在隔离的同时彝族也会通过工头作为媒介,实现与其他人群的互动与交流。笔者认为,彝族这种中间人模式对于新兴移民社会的整合与良性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本文中,笔者将在总体介绍彝族工头的基础上,分别从其作为劳务中介、族群文化交流媒介和劳务纠纷代言人三个方面来阐述工头在群体交流中所具有的重要功能,以及这种功能又如何延续和再生了群体边界。
一、东莞彝族工头概况
据笔者调查所知,东莞彝族领工模式早在2002年就已有发展。开始的时候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地方政府首先组织劳务输出,后来再由个体彝族老板来经营,最后他们就逐渐成了带工工头。另一种就是纯粹在个人外出打工的基础上,一部分人模仿非彝族的招工模式而慢慢开始带工,逐渐发展成为专门的带工工头。
无论哪一种形式,其基本形式都是由工头在老家劝说自己的亲属、老乡,将其带到珠三角以群体的形式介绍进工厂工作,工头在此过程中预支工人所有的花费并协助处理其所有的生活困难。工厂与工头签订协议,并要求工头协助管理工人。在结算工资的时候,工厂先将工资统一结给工头,工人从工头那里领工资。而工人拿到的工资就是被工头扣除了前期垫付开支、借资和管理费的那一部分。这里的管理费即是工头赚取的工资差价 (即利润),其额度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紧张程度而随时波动,通常在每工时0.3元至2元之间。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工人拿到的工资保持相对平稳,工厂开出的工价也变化不大,中间能够产生的差价是比较固定的。工头扣取份额存在差别主要根据其间经手的工头数量而定,如果经手的工头较多,形成二手或多手转包的形式,那么分配到每个工头的利润就相对较少;而如果工头直接和工厂签订协议的话,那么他能够获得最大的利润收益。①事实上这中间形成的差价也并非完全由工头所得,为了能够与工厂签订协议,工头往往需要和工厂的人事部门主管搞好关系,而由主管从中每小时抽取3~5角作为回扣也是一种潜规则。但是,除了那些在当地影响比较大,名声特别好,或者已经成立劳务公司 (或劳务派遣公司)的工头外,很少有人可以直接与工厂签订合同。②规模较大的工厂都只与正规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并要求劳务公司提供正规的营业执照 (或复印件)。只有一些小厂会接受没有公司的工头。这也是很多小工头只能依附于劳务公司或中介的重要原因。
因此,一些小工头会长期依附于某个大工头或劳务公司,实现资源共享和利润均摊,这样便导致工头们相互依靠,逐渐形成内部等级化的团体。尽管这一团体内部等级结构非常稳定,但其对于个体而言却是开放的。在2002年彝族领工制肇始的初期,整个东莞做工头的不过两三人。这些早期的领军人物,后来一度发展成为势力庞大的大工头,而早期跟随他们做带班的“小角色”,在这一过程中也纷纷发展成为具有相当实力的工头。他们现在有的仍然依附于以前的工头,有的则自立门户,带工的规模甚至比原来的大工头还大。总体来看,后来成长起来的工头基本上都是经由工人到带班,到小工头,再到大工头,最后到成立劳务公司这样一个模式。在这一既定体系影响之下,很大一部分工人都想通过努力让自己能当上带班,而做到带班的人一般都想在将来的某一天像前辈们一样做工头。也就是说,做工头已经被工人们认定为走向成功的道路之一。然而,做工头除了需要长期积累带工经验之外,最关键的是要具备一定的资本,而这是很多一般工人都不具备的。[7](P40-41)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由彝族建立的劳务公司东莞有4家,深圳有1家,注册资金在50万到100万不等。③截至到2011年8月,东莞的四家分别位于:厚街、长安、塘厦、桥头,深圳的位于凤岗。其中四家是在东莞注册,另外一家是在凉山注册的。仅仅是阿莫惹古家族在东莞、深圳和惠州从事带工行业的就有80余人,其手下工人近万人。由此便可窥其一斑。
如前所述,这些工头之间往往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彼此协助关系,而在近两年内,他们努力进一步增强内部联系进而扩大群体关系网络的趋势明显增强。①在以前,尤其是2006~2007年左右,来自各个地方的工头内形成小团体,经常会因为生意纠纷而出现群体打架之类的事情。而黑彝工头和白彝工头之间的矛盾更是异常紧张。2011年6月份的时候,阿莫惹古家族就在东莞大朗镇组织了一次家族联谊会,在会上统计了工头、工人数量,并就以后该家族内部的生意合作和发展商定了一些共同遵守的原则。②其商定的基本内容包括:每年召开一次家族联谊会;推举家族在当地的头人;按人头收取一定的经费做紧急救助资金;规范家族成员行为,主要是防止吸毒贩毒;成立家族劳务公司;等等。2011年8月在桥头镇,由12个大工头组织了一次“彝族好友联谊会”,其目的也是为以后在生意上的进一步合作打下基础。③联谊会上工头们商定:收取一定经费做紧急救助资金;选取会长;生意合作;联络感情等。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部分工头曾经在以前因为生意纠纷而出现过冲突,但现在却又能坐到一起。由此不难发现,早期自发的、个体性的工头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开始走向一种自为团体。他们试图在将这种领工制的模式推向新的高度。
二、工头作为劳务中介
对于工头来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将工人从家乡带出来,并安排进厂。一般情况下,直接从事这项工作的都是小工头,当他们发展成一定规模的大工头之后,就只需要在东莞接收小工头们从老家带来的人就可以了。
小工头回家带人通常集中在每年的火把节和彝族年这两段时间,因为这两个节日对于彝族来说都很重要,大多数彝族都要回到老家。这个时候老家的人是最多的。工头们回到老家,会给自家的亲戚朋友宣传在东莞打工的好处。身处大小凉山地区的彝族,在语言和文化上与城市生活都存在很大的差别,对于年轻人单独外出到如此遥远的地方打工,长辈们是不放心的。但是,如果有自家的亲人朋友带出去,并且与家长达成口头协议,承诺会照顾带出去的孩子,长辈们就不会再有多少顾虑了。因为他们相信同一家支的人。
工头和外出的工人们回到家乡,带回了大把的现金、流行的时装、以及城市的生活习惯,往往会成为村里村外关注的焦点。④笔者在美姑做调查的时候听当地人讲,在2007年过彝族年的时候,外出打工的人回来之后,把整个县城银行的钱都取完了。大街小巷的各种生意都非常兴旺。而这些回来的年轻人,西装革履地走在县城街上,很是惹眼。对于生长于凉山深处、充满激情的彝族来说,这一切都充满着诱惑,很多人都禁不住跃跃欲试。因此,在前期外出的人们打下基础后,便有大量的彝族通过工头带领来到珠三角打工。一时间,外出打工在凉山便成为了一个非常时髦的词汇。笔者在美姑调查的时候,一个小学老师曾对我说,“这里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想着外出打工,好多人家是全家出动,有些小孩才8、9岁,都想跟着大人出去打工”。在这样一种潮流影响之下,工头回家乡带工人也并不是太难的事情。⑤当然,工头的名声也是很重要的。名声好的更容易带到工人。而名声好坏主要根据其对工人照顾情况以及给的工资高低等因素为标准。另外,工头自身家支大小也是重要的因素。
对于工人来说,回家过节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因为彝族重家支关系,工头承诺带出来的工人,通常情况下要顺利地将其带回家,而工人跟着一个工头外出,在该工头未许可的情况下,不能随便改投其他工头。只有等到工人们回家过节,工头与家长之间的口头协议结束之后,工人和工头的关系才算终止。而工人也就可趁此机会选择跟随另外的工头外出打工。因此,对于工人来说,每次回家过节事实上就相当于完成了外出打工历程的一个周期,是他们从名声不好的工头改投名声好的工头的机会。笔者认为,这也是工人们何以会如此频繁地回家过节的重要原因之一。
将工人顺利带离家乡之后,工头考虑的就是如何将其安排进厂。一般情况下,小工头会直接联系与自己合作的大工头或劳务公司,让他们帮忙进厂。因为小工头自己并不具备直接联系工厂的条件,因此,大工头们便开始动用自己的各种关系,寻找合适的工厂。然而,他们联系的对象往往有先后主次之分。最先联系的是与其直接合作的工厂,看厂方是否需要再招工人。如果这种情况不能满足,他们才会联系自己认识的大工头和劳务公司。由于他们的关系网非常庞大,所以最迟在两三天内都能找到几家可选择的工厂。有所不同的是,如果是在每年9月到次年2月用工紧张期,他们找到的工厂条件比较好,工价较高,厂方对工人的族别、性别比和年龄限制都很小;而在其他时期,条件较好的工厂会对他们进行严苛的挑选,最终大部分只能流落到条件比较差的工厂。
由于语言交流、文字书写障碍,以及缺乏找工经验等原因,大部分的彝族工人除了跟着工头可以进厂之外,他们几乎很难通过自己的方式进厂。绝大部分彝族初到东莞的时候,根本不会讲普通话,很难与非彝语的群体沟通。他们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绝大部分只接受了小学教育,少部分接受了不完整的初中教育,文字书写能力很差。即使在进厂填写用工登记表的时候都只能依靠工头或带班协助才能完成。对于初到东莞的彝族来说,除了带他们来的工头之外,毫无其他可以利用的社会关系,自然也不会通过自己联系工厂或劳务中介等部门寻找工作。因此,他们几乎只能依靠工头才可以在东莞生存下来。
如果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工厂,或者工人因工厂条件太差不愿进厂的时候,工头们要垫付工人基本的食宿花费,每个工人每天的基本花费在20~40元不等。除此基本花费外,工人还会因为额外的花费向工头借钱,比如生病、上网、买衣服等。在一定金额范围之内,工头会根据该工人目前的债务情况以及前期的工时数来具体考虑借给工人多少钱。①很多工头在从工厂结到工资之后,不会逐月把工资发个工人,而是把他的工时记好,等到火把节或彝族年回家的时候一起结给工人,所以工人借钱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通常情况下,每次以100元为单位借给工人。工头和工人都有自己的帐务本。在工人来看,工头借钱大方与否,会成为工人与工头关系亲密程度的重要标志。如果工头比较大方,工人们会更愿意跟随这个工头,而如果工头管理严格,不容易借钱的话,他在工人中的口碑便不会很好。但事实上,工人一旦欠了工头钱,便只能死心塌地的跟着工头了,因为欠着工头的钱悄悄逃掉对于彝族来说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毕竟他们都来自同一个地方,很多都是属于一个家支。
在另一方面,对于工厂来说,工头是招用临时工的管理者,完全负责涉及临时工的各项事务。通常情况下,厂方不会单独招用个别的临时工,都是通过工头带工的形式来实现。在工头与厂方谈好各方面条件之后,便由工头安排专人将工人送到工厂,通过简单的入厂登记,再由工头集体给工人训话,讲授工厂的情况及相关规定。这一切完毕之后,工人即算正式入厂,入厂后每20~30名左右的彝族工人安排一个带班。带班的作用就是代表工头驻厂管理彝族工人,负责解决工人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同时传达厂方给工人的信息。一般情况下,临时工出现任何问题,厂方只会找带班去处理。带班享受管理人员待遇,不需要像工人一样上车间工作,只是在具体处理事情的时候出现,领取工厂发给员工的标准工资,俗称带班费。
由此可见,在彝族临时用工模式中,工头几乎介入了从招工到用工的每一个环节,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工人在此过程中几乎完全服从于工头的安排和指引,而工厂对工人则更是抱着招来就用,用完就辞的态度。所以,对于这些彝族工人来说,工头成了他们唯一的依靠,也成了这种临时用工模式的核心。
三、工头作为族群文化交流媒介
初到东莞,彝族面临陌生的城市生活,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从头开始学。在这一过程中,工头往往就像长辈给晚辈传授做人和做事的经验一样将他们认为最重要的城市生活经验教给新来的工人。这对他们后期的成长和发展非常重要。在调查期间,常听到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抱怨,“什么样的工头就会带出什么样的工人,有些工头自己都没学好,你叫他带的工人怎么会好好工作呢?”
在生活方面通常的做法是,工头先安排新来的工人在自己居住的附近生活一段时间,然后再送到工厂工作。一般情况下,工头首先会带着他们逛商场,帮他们添置一两套新衣服,接着要教会他们如何坐公交车,如何认路,如何遵守交通规则,然后还要让他们学会维护自身的清洁卫生,养成洗澡、刷牙等习惯。改变原来的生活习惯以适应城市的标准,是工头们不得不教给年轻工人的第一课。
除生活习惯之外,学会如何遵守工厂的规范对于初来东莞的彝族也至关重要。在工厂看来,“听话”且努力工作是工人最重要的品质。因为彝族在当地的工厂之间已经落下了不大“听话”的名声,所以工厂在雇佣彝族时尤为谨慎。工头对工厂的这种愿望谙熟于心,他们深知遵守规矩对于工厂的重要性,但同时他们更清楚的是让工人们绝对听从自己的管理才是最关键的。因为工人在工厂也是由工头或者带班直接管理的,所以,工头会教授工人在工厂遵守相关规定的同时,但更重要的是在工人之间培养对工头的绝对服从意识。①事实上,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工人和工厂管理者发生矛盾纠纷之后,工头和工人往往就会结成同盟。双方交涉的时候,以彝语沟通,共同对抗工厂。由此可见,这些彝族工人从来到东莞开始就不是纯粹的个体,而一直是以群体化的方式存在的,这个群体背后的核心人物就是工头。
尽管东莞彝族工人的社会网络具有一定封闭性,但是工头则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群体,他们的活动范围非常大。并会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与工厂、劳务公司等与他们生意相关的人群建立联系。在此基础上,他们还会刻意地通过聚会、随礼、虚拟血亲等方式维持和增强彼此的关系。从而不断地增加自己在这一行业中的社会资本,促进自己的生意发展。[8](75-76)
也正是因此,真正与非彝群体接触最亲密的正是这些工头。出于对生意的考虑,他们会尽力扩展自己对外的关系网络,而通过他们的联系,其他群体也更多地了解了彝族。在东莞调查期间,曾经有一次陪一彝族老板和一广东老板吃饭时,该广东老板对我说:“我和彝族做了好多年生意,从我这个兄弟 (彝族老板)的身上,我了解了很多彝族的文化和习惯,也学会了像他们那样的豪爽”。②该广东老板为东莞本地人,现在也开了一家劳务公司,主要经营学生工业务。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些非彝群体与彝族交往,他们大多并不需要与下面的工人联系,而只是与工头交往就可以。至于工人们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并不清楚,他们对于彝族的印象更多是从这些工头身上得来的。
总体而言,对于初到东莞的彝族来说,工头就是他们能够了解这个城市和这里生活方式的唯一渠道,在这个过程中,工头们之前形成的认识和理解自然而然地传递给了年轻工人们。与之相对应的是,东莞的非彝族群体对于彝族生活的了解也基本上是通过与工头的接触而产生的,彝族在东莞的形象生成很大程度上与工头的宣传和行动有紧密关系。因而,从这两个方面来说,正是工头充当了沟通东莞彝族和非彝族群体相互了解的中间人。
四、工头作为劳务纠纷代言人
在笔者的调查经验中,占据彝族工头大量生活时间就是处理各种各样的劳务纠纷。在他们看来,自己带的工人出事了,自己有责任出面帮助工人解决问题。而对工厂来说,由于沟通方面的障碍,他们大多也希望通过工头在中间协调尽快地处理纠纷。因此,工头出面协调纠纷就有了其合理的空间。工头们经常遇到的纠纷通常与工资、管理和工伤赔偿有关。有的时候,小工头自己解决不了问题,往往会专门请别的大工头出面协调,这样便会大大增加工人一方讨价还价的实力。
相比较而言,在上面提到的三类纠纷中,工伤事故赔偿是最为麻烦的一种,如果出现工人死亡的情况,那问题就更复杂了。由于在这种临时用工模式中,工厂很少会和工人直接签订严格的劳务合同,而工头和工厂签订的劳务协议中也很少会具体到出现工伤之后的处理方案。因此,这种情况发生之后最主要的处理方案就是私人协商,而工头就是工人一方的全权代表。
通常来讲,纠纷协商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双方在最终的解决方案上达成共识,而达成共识最基本的前提是彼此要能有效地沟通。工头的作用首先就是保障了双方的有效沟通。在此基础上,双方所援引的依据不同构成了纠纷矛盾的关键点。工厂会出于尽量减少自身利益损失而考虑,同时还会依靠既定的可选择性的法律条文来行事,而彝族则更多地根据传统社会的观念和原则来寻求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彝族的家支观念和组织会发挥重要作用,他们很快会因此而聚集一个庞大的人群,对工厂造成威胁。如果事情激化,便可能演化成为集体“围厂”之类的现象。③事实上,由于工头的介入,这一情况会变得更复杂。最后涉及到的人群不仅仅限于同一家支。彝族认同这样一种观念在纠纷发生时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两种处理纠纷逻辑的隔阂是非常明显的。如果仅由这两方来协调,那么最终的冲突必然会在所难免。这个时候,工头会在其中起到润滑剂的作用。首先,工头在彝族群体中的地位和角色使得他有能力和势力来协调纠纷,其次,工头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不会完全偏向一方,从而使得双方能够存在达成共识的可能。
正是因此,笔者调查期间接触的部分名气较大的工头都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来处理这些纠纷。①处理纠纷之后,工头往往会收到事主和工厂双方的红包,以示感谢。红包多少根据处理纠纷所得赔偿数额,以及事主大方程度而定。而当地的公安局、民宗局也与他们保持了较紧密的联系。公安局如果接到涉彝的案件往往会觉得是麻烦的事情,如果稍微处理不当,就很容易闹成大规模的群体行为。因此,他们往往更愿意借助工头在彝族当中的影响,通过促成私人协商的方式来处理这些矛盾。工头也因此而经常成为当地公安局的坐上宾,而受到重视。另一方面,一旦彝族闹出群体性事件(事实上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东莞并不鲜见),还涉及到民族关系问题。因此,当地民宗局同样非常重视这类现象。他们每个季度会召开一次东莞部分少数民族代表茶话会,以了解少数民族群体近期的情况、存在的需求以及可能的矛盾冲突。以前参与这项活动的主体是穆斯林群体,但从近两年开始,彝族代表开始受到重视。②受到重视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涉及彝族的纠纷事件越来越多,越闹越大。从笔者参加他们茶话会的观察来看,了解少数民族目前的情况,彼此互通信息,仅仅是民宗局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之一,更重要的目的是通过这项活动与当地少数民族的代表建立联系,一旦出现涉及该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他们去协调处理。尽管目前为止茶话会所能涉及到的范围有限,但却是民宗局能够具体操作以解决矛盾的较为有效的方案。
在很多时候,规范性的法律体制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总是会显得效率不足,呆板有余,而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说,在体制之外培养一些与现行法律规范不矛盾的灵活的解决方案,应该是一种合理而有效的策略。在处理彝族的事件时,工头起到了重要的桥梁沟通作用,能够促进群体之间的互通和共处。也正是因此,工头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左右事件处理的结果走向,这一点在当地发生的很多案例中已经有所体现。
五、群体边界与沟通
东莞作为新兴的移民城市,在不到30年的时间里迅速聚集了超过1200万人生活于此,这些人群来自祖国各地,他们各自携带着自己原生的群体认同标志,从而在当地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自我认同群体或组织。东莞市政府为了整合和管理这些群体,同时构建新的城市认同符号,近些年又提出“新莞人”这一概念。[9]这一方案背后的逻辑正如同“熔炉理论”所假设的那样,群体和文化的多样性总是可能会带来某种混乱,那么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采取同质化的方式消灭掉多样性。然而,人类学的研究经验告诉我们,这种努力可能只是在原本多样的群体类别中再添加一种群体身份而已,要试图以一个新的概念来消解掉不同群体原本在文化和组织上的多样性并非易事。而从另一方面来讲,群体的多样性并不会在本质上构成社会在更大层面上进行整合的障碍。[5](P16-27)社会的整合可以跨越多种群体及文化的边界。
在这个问题上,东莞彝族工人群体可算是一个典型的个案。彝族是中国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有悠久而独特的社会文化传统,在语言文字、宗教、习俗等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这些文化上的特点使得外出的彝族工人相对于其他人群而言显得与众不同。尽管很多彝族在此过程中已经不断地调整自身以适应城市生活,但是要通过完全改变自身以融入城市似乎难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之下,彝族工头逐渐涌现出来,并担当了沟通不同人群的“中间人”角色。正如前文所述,工头在彝族间接地整合于东莞社会中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因而,工头这种中间人功能是当地社会自身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是社会能动性的一种体现。[10](P9)
然而,问题的另一方面是,作为沟通多样性人群的彝族工头同时也会蜕变成为形塑和再造群体界限的因素。[11](P42)在前文所叙述中我们能看到,工头几乎包揽了普通彝族工人与他群互动交流的所有事项,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多数普通的彝族工人是被工头们隔绝在直接互动过程之外的。与此同时,工人们迫于各种风险的压力而甘愿委身于工头庇护之下,从而使其社会交际网络永远固化于彝族圈子之内。而工头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制定出各种各样限制工人自由流动的规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东莞彝族群体保持其“独特性”。③在2006~2007年期间,由于用工紧缺,工头之间经常发生因为争夺工人的冲突事件,但后来工头们之间逐渐达成共识。如果一个工头从另一个工头那里挖走一个工人,那他需要赔偿前一个工头5000-10000元。在这样潜规则作用下,为了避免赔偿,很少工头会接受或抢夺来历不明的工人。因此,工人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东莞改投工头实际上是很难的事情。
由此可见,工头作为中间人的社会意义是多面而复杂的,而这样一种特点使得人口大规模流动背景之下诸如东莞这样新兴移民城市的兴起、发展和重组过程显得更加复杂。单纯强调传统那种以熔炉理论为基础的“城市融合”构想,或者片面地遵从多样性文化群体的保护似乎都很难以给人以希望。[11](P43)
六、结语
从20世纪90年代末彝族开始进入珠三角地区,到现在已近20余年,人数已超过10万。毫无疑问,作为一个群体,他们确实已经在当地扎下根来,并嵌入到当地劳工市场之中,成为“中国制造”链条当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但从经验观察来看,其民族个性却在东莞舆论中表现得愈加突显,似乎在很多方面都与这个城市的生活格格不入。
笔者看来,在快速发展的新兴移民城市中,出现此类现象是一种必然。多样性社会文化背景的人群迅速汇聚在一起,尽管人们在经济生产方面很快就嵌合成一个必不可少的整体,但是在社会制度和文化观念方面的互通却未必能够整合在一起。我们传统意义上讲的“城市融合”在很大程度上是指所有不同的群体达到一种同质化的状态。但是,这种情况在新兴的移民社会似乎很难达成。传统差异越大的群体所要面临的阻隔可能越大。然而,不能达到这种状态也并不意味着差异性的群体不能“融入”当地社会。东莞彝族的例子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个案。他们通过工头这样的“中间人”实现了群体间的间接性整合。这种方案或许正是多样性群体应对陌生城市生活的一种策略,事实证明,它在目前是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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