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诉状“一石三鸟”
2012-12-06易鹏
易鹏
如果就像三一诉状所揭示的那样,美国政府为了国际经贸的一时之需而不断侵蚀其讲求程序正义、机会均等的立国之本,那么全世界贸易伙伴可能逐渐对美国投负面票,长此以往,对美国并非是一个利好。
由于在美风电项目被禁,日前,三一集团关联企业Ralls公司对美国总统奥巴马及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发起诉讼。这是中国企业海外扩张第一次采取诉讼美国总统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今年7月25日和8月2日,CFIUS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两次停止中国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Ralls在俄勒冈州的风电场项目。9月12日,Ralls公司对CFIUs提起诉讼。9月28日,奥巴马以该项目“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签发了总统禁令。
这次奥巴马很快对三一集团此项目签发总统禁令,原因很多,但不可否认在美国大选中获取更多选票是其考量的原因之一。随着中国的崛起,在最近几次的美国大选中,中国话题日益成最主要竞选话题之一。这次围绕美国的就业和制造业,如何更好地在美国市场遏制中国制造成了奥巴马与罗姆尼两方共同的选项。罗姆尼本人在弗吉尼亚州举行竞选活动时宣称中国政府刻意压低人民币汇率,导致美国制造业工作流失。而奥巴马亲临俄亥俄州时,宣示其反对中国“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决心,塑造自己“美国制造业捍卫者”的形象。
当然,美国大选拿中国制造说事,其最核心的原因还是要维护好美国的国家利益,必须遏制中国制造业的高端化进程。毕竟在之前全球贸易分工体系中,制造业的一个基本布局是中国低端美国高端,也是美国可以在经济上掌控全球的关键所在。但随着中国的三一、华为、中共等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在高端制造业的崛起,对长期统治高端制造业的美国构成核心利益的冲击,为此美国可以放任中国袜子产业,但对三一、华为等高端制造业在美国的扩张必然会找出更多的理由来阻拦。
这次三一集团关联企业Ralls公司对美国总统奥巴马及美国外资在美投资审查委员会发起诉讼,从美国的法律来看。胜诉可能性极小,但依旧存在重大意义。
笔者认为,具体意义有以下三点。
首先,给中国企业走出去维权增加了新的选项。中国企业在海外发展,特别是在美国碰到同类问题时,一般会有这样几种表现:如华为,他们就试图通过在美国上市,置换身份来得到进入市场的资格;中海油等企业就只能忍气吐声,放弃在美的项目。而三一集团则对问题没有回避。直接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这应该开启了中资企业在美维权的先河。毕竟在美国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才是一种主流的选择。此次诉讼正挑战了CFIUS“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对于中国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国家企业在美国发展并维权起到了示范作用。
其次,可以了解美国出“红牌”的底线和规则。三一集团方面在诉状中指出奥巴马没有给出签发禁令的详细法定理由,如果一旦此案形成判例,中国企业就会借此了解美国出“红牌”的底线和规则,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在美国进行投资和扩张。
最后,三一集团对美国总统的起诉会引起较大的媒体关注,会进一步让全世界关注美国对待贸易伙伴是否真正实现平等、公平。美国能称雄世界,一个重要方面是靠美国标榜政治透明、竞争公平的感召力。如果就像三一诉状所揭示的那样,美国政府为了国际经贸的一时之需而不断侵蚀其讲求程序正义、机会均等的立国之本,那么全世界贸易伙伴可能逐渐对美国投负面票。长此以往对美国并非是一个利好,从而会出现新的资金流向,推动世界经济、政治格局改变。
既然三一集团在美国所采取的法律行动对中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具有较大意义,那么中国的政府和行业协会为了更大的国家利益,可以加强对企业进行帮助和指导,提供法律援助,甚至是资金方面的支持。像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企业,在海外的发展一般都会得到政府、协会的大力帮助,从而更好地实现其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