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明进程中中国足球命运的创生与沉浮
2012-12-06夏敏慧
龚 波,夏敏慧
中国足球对制度改革从讳疾忌医到正视现实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一是认为“发展中的问题会在发展中解决”,直至足球问题积重难返,才意识到“改革中的问题要依靠改革来解决”;二是新形势下足球改革在于体制攻坚创新,不可回避矛盾与焦点。十七大为中共中央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攻坚”的阐述提供了理论基调,体现了“政治勇气、理论勇气、实践勇气”,这正是本文立论的基点。体制改革终究是“人”的改革,反之亦然,一般情况下谈体制改革往往是“抓大放小”,而不是全盘思考。本文以少数人领导集团为切入点,通过关于足球文明演进、文明创生的理论与现实、困惑与反思、陷阱与解脱,逐层分析,旨在深度阐释中国足球“改革攻坚”的困境所在、出路所在。
1 现代足球是一种现代化的文明
1.1 足球发展是一部文明历史过程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成熟的文明经历了起源、生长、衰落、解体和死亡5个发展阶段。对照这样一个规律,将足球的发展与其国家民族的历史一一对应:中国古代足球起源于战国,生长于秦汉,兴盛于大唐,衰落于两宋,匿亡于明清;英国现代足球起源于中世纪前期,生长于中世纪,兴盛于近现代英国。将近一个世纪前,德国历史学家斯宾格勒基于“文明是文化的衰落”的理论基调著述《西方的没落》,而英国足球打开这样一个瞭望视窗:从曾经战无不胜的“日不落帝国”,不屑于参加早期的世界杯;到1954年首败于匈牙利,1966年凭借一个有争议的“砸门线进球”主场夺杯;再到今天在世界杯上已再难有大作为,无缘三甲,分明已有衰落的迹象。不难看出,两国足球都与其国家民族的历史显示出惊人的关联性,兴衰有序,荣辱与共。而这两个国家民族的历史,都具有东西方文明不可替代的典型意义,绝不应草率地看成是偶然的巧合。
1.2 现代足球的现代性
为了区别中英两国的传统足球形式,将英国人发明的,从1863年以后至今,世界范围内所开展的足球运动命名为“现代足球”。必须承认,“文艺复兴以来欧洲经历的现代化转型带来了西方世界翻天覆地的变化,并从根本上主导了世界此后的发展方向和历史进程”[1]。现代足球中浓缩了西方文明丰富的历史遗存,但又有现代化的特征。现代足球作为世界第一运动体现着现代多元社会的普世价值,如多元化与一体化的交互演进,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的相互强化等;也体现着现代信息社会的主流社会形态,如国际化、商业化组织运用、网络化互动支持、科技化训练与开发等。无论足球的影响力还是所表现的特点,足球是社会化最突出的体育运动,现代足球在各国的发展都呈现出与多层次现代化相一致的社会特征。
1.3 足球振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部分
现代足球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英国传入我国,是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的文化冲突。当代中国正处于文明复兴、社会转型的重大进程中,中国足球的振兴,狭义上讲就是要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参与国际竞争与交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广义上讲就是要在现代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作为一个文化平台,让中国与国际接轨,向现代化世界的价值看齐,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部分。现代化不可逆转,这一点任何国家都没有选择。
2 中国足球命运创生的理论视野
2.1 基于汤因比文明理论:中国足球振兴的挑战与应战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文明是应战与挑战的循环往复,文明是否会衰落,取决于能否应对各种挑战而成功地应战。如果“少数人创造,对一系列挑战进行应战,多数人模仿,使整个社会保持一致,这就是文明起源与生长的一般规律”。挑战成功有2个条件:挑战必须适度和必须具备有创造能力的少数人。与此相反,文明衰落有3个特点:少数人失去创造性,多数人撤消模仿行为,社会整体失去统一[2]。
明显地,现代社会不再是一个封闭、独立发展的社会,而是一个开放、竞争发展的社会。在信息时代现代化进程中,“多数人模仿”行为是无法避免的,是开放、多元社会的自觉自愿,此时“少数人创造”却是多数文明发展的一个短板。中国足球的振兴是当下中国文明转型的一个领域或事件,珍视机遇,迎接挑战,沉着应战,才有振兴的可能。
2.2 基于政治现代化理论:中国足球振兴的动力与进程
现代化理论是一个理论范畴,各有侧重。之所以选择政治现代化理论,是因为中国足球的问题,实实在在是一个体制问题,是政治改革攻坚的一个方面。布莱克认为,所有现代化社会必定面临的关键问题有:现代性的挑战、现代化领导的稳固、经济和社会的转型、社会整合[3],以上4个方面既说明了现代化的动力问题,也说明了进程问题。
现代足球在中国的传入与发展已有一个多世纪,但并不意味着中国足球就达到了现代足球的总体标准与要求,要实现中国足球的现代化首先要展开关于现代化的检讨反思。从政治现代化的“4个关键”来讲:“现代性的挑战”,无论对于中国社会还是中国足球都是无处不在的,是危机也是转机;“经济与社会转型”,对于中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为中国足球振兴提供了很好的社会条件,而中国足球却萎靡不振;“社会整合”,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并不是可以人为设定或掌控;“现代化领导”,是一个少数人的集体,却是一个相对可说明、可操作的因素。这样一个视角再一次表明,中国足球要振兴,别无它求,唯“少数人创造”是关键中的关键。
以上2种理论表明,“少数人创造”是文明兴衰与国家民族现代化的主导因素和唯一的自主因素。更明确了一个理论视野,中国足球的振兴与其说是百废待兴,不如说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个“东风”就是“少数人创造”,是中国足球命运“创生”的关键。
3 中国足球命运创生的现实性
3.1 路径依赖:中国足球振兴的文化现实性
哈耶克认为文化进化的系统依赖是清晰可见的,“现在的文化系统已经预设一套完整的文化层次、文化模式和文化运作的惯性”[4]。一方面,专制集权是中国文化的一个基本传统,中国历史就是少数人,作为君王则以“君权神授”,即天的名义;作为官员则以父母官的名义,为百姓谋福祉,却往往异化为家天下、家长制、一言堂,“天子之是非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臣以为是”[5]。另一方面,在农耕文明确立之后,一代代的王朝更迭,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创生革命而是家天下的反复,致使中国文明停滞不前,形成顽固的路径依赖,都是创造性的不足所致。即使遭遇外来文明以及现代科技的冲击,依然表现出知识对于专制权力的依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当人们一旦选择了某个制度,就好比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惯性的力量会使这一制度不断“自我强化,让你轻易走不出去”[6]。1992年之后,中国足球虽然进行了职业化改革,却仍然是一个集权管制的行业,少数人领导集体,掌控着中国足球的命运,难以突围。
3.2 垄断创新:中国足球振兴的体制现实性
举国体制是中国体育的突出特色,“以奥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以政府为主导,以体育系统为主体,以整合、优化体育资源配置为手段,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国家层面上形成目标一致、结构合理、管理有序、效率优先、利益兼顾的竞技体育组织管理体制”[7]。举国体制突出的是计划体制的结构刚性,政府主导、渐进改革,是中国体育发展的基本思路,逐步形成了“垄断创新”的理论模型,无论举国体制对于奥运战略有多大功劳,但对于足球的体制束缚是实实在在的。在缺乏社会参与、法治治理的制度环境下,“领导意志”掌握着足球改革的方向和进程,然而这样一个少数人领导集体,最终没能担当起改革创新的重任,却在利益惑乱的泥泽中挣扎,失去了方向。制度非中性表明,社会中往往存在着强势利益集团,它们充分利用手中的被合法授予的管制权来人为地制造租金并努力占有它们,直接或间接从事受到自己或自己人保护的经营活动,凭借对立法过程的影响来满足自身的利益要求[4]。体育行业的垄断是制度非中性的突出显现,“数字崇拜”与“金牌捆绑”[8]让举国体制创新难以逃出“垄断创新”的制度闭锁,中国足球把它的负面效应演绎得淋漓尽致。所以说,让少数人领导中国足球振兴并不是问题,而问题在于少数人的创造性,是人的困境,也是制度的困境。
3.3 改革攻坚:中国足球振兴的小环境现实性
之所以是攻坚,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足球问题的尖锐性,不攻坚不足以消除改革积弊,足球行业的各种问题行为,引起全国人民的不满,以及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2)足球问题的复杂性,不攻坚不足以理清足球改革中的复杂利益关系;(3)足球改革探索的前沿性,不仅涉及足球行业的困境也关系到整个体育行业,没有经验,没有模式,要硬闯出自已的道路。
中国足球的现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与足球运动发展的小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1)改革推动者是少数人,功过是非集中于少数人,出现问题之后被裁决的依然是极少数人。当前更为严峻的现实是,中国足球丑闻不断,形成恶性循环的少数人漩涡,反复印证着“好制度使坏人变好,坏制度使好人变坏”的历史规则,是少数人的必然而不是偶然。(2)中国足球改革不乏重大举措,却难以把中国足球带出泥潭,足以说明这些改革举措之中少数人的“创造”并没有体现出创新性,所以,振兴中国足球如果要找寻着手点,何须环顾左右而言其他。
4 中国足球命运沉浮的困惑与反思
4.1 关于“少数人创造”的困惑
(1)少数人是哪些人?不明确这个问题,就抓不住问题的要害,但这不是一个一目了然的问题,而是一个“应然”与“实然”的体制问题。中国足协“应然”是领导中国足球振兴的少数人,但实际未必是“实然”,这与体制结构有很大的关系。我国体制的权力委托代理关系有着传统的集权垄断特征,代理链条很长,中间代理环节繁多,中国足协只是名义上的代理人,并没有实际掌握足球改革全局性的能力与权力,这从足球联赛为奥运让路、为国家队让路就可以证明。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足协只是代体制受过的少数人,改革只在这个层面展开难以达到实际效果。
(2)创造的涵义是什么?这也不是一个一目了然的问题,而是一个“能指”与“所指”的文字游戏。“能指”指语言的声音形象,是一种感觉;“所指”指语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就概念而言,创造就是创新,具体说就是足球改革要能突破传统,引领中国足球走出困境,并得到大众的响应(模仿),引领大众参与中国文明复兴与世界现代化进程。时下足球改革存在2方面缺陷:(1)创造性不足。2000年作为一个界线,首次冲击世界杯成功之后,中国足协的居功自傲、不思进取,而后过度追求的权力与利益垄断,并滋生贪污腐化,与现代社会反其道而行。改革“不到位”是一种基本状态。(2)创造性过高。发展目标不切实际,动辄设定“亚洲一流,世界领先”的目标;职业联赛的过快推出,到中超联赛的大跨越,与日本相比只能说是极为草率;职业联赛规模的过快膨胀,形成了顶级联赛与次级联赛的倒挂,违背市场足球的基本规律;足球学校遍地开花而后迅速凋蔽,人才培养机制失控等,都有创造性过高的嫌疑。这样的创造性就可能形成挑战难度过大,违背汤因比所说的“挑战必须适度”。其实这2个方面是紧密联系的,没有内涵的创造性则表现出形式上的相互跳转变换。这样的创造并非“概念”上的“所指”而是“感觉”上的“能指”,“折腾”就可能成为创新的代名词。
4.2 关于“现代化领导”的困惑
“现代化领导”是关于现代化进程中领导核心的问题,是“少数人创造”在文明现代化进程的具体化表述。
4.2.1 如何理解“现代化领导”的含义? 现代化领导作为现代化政治的一种表征,有专门的涵义。国外学者布莱克把合法性的重要性上升为政治现代化的标志,他认为凭借合法制度更替个人独断是政治领域的现代化标志;亨廷顿认为,政治现代化最关键的方面可以大致归纳为“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离异化及大众参政化”3方面的内容,从威权政治到民主政治与民主参与,从君主政治或专制政治到政党政治或多党政治,权力的均衡性、结构的分化、形态的多样化得以彻底改观,这也“构成了现代政体和传统政体的分水岭”[9]。中国学者李元书认为,政治现代化包括“政治结构的分化和功能的专门化,政治运行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政治参与的扩大与广泛化,政府能力的提高与政府的高效能,政治稳定……”[10]。可见,中外学者对政治现代化的理解大体是一致的。当然,中国学者也客观分析了中国的现代化特色,也强调要全面理解现代化含义,中国现代化的阶段性以及与时俱进的动态性。
遗憾的是,无论中国足协或是体育总局,决定中国足球命运的领导核心与这些标准相比都是非常滞后的。更为困惑的是,与这样一个现代化要求的差距不是减小了而是有扩大的趋势。
4.2.2 如何看待“现代化领导的稳固”? 中国足球需要领导集团的现代化,也需要领导集体的稳固化,从执政、行政的制度“合法性”入手,如下2点值得好好反思。
(1)“现代化领导”要有正确的执政理念,我党一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足球改革初期,顺应党对改革的要求,顺应民心,通过市场化改革,初步实现了项目管理中心的分权化与中国足协的实体化,明显改变了中国足球的生存环境与国际环境,然而进入21世纪后,“人人不满”代表着公众对中国足球的一种评价[11]。足球管理集体逐渐形成高高在上、大权在握、尾大不掉的局面,借助体制优势地位以及制度非中性作用,借口项目管理的公有性、事业性,阻断制度需求和创新,制造制度扭曲,乃至与民争利,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慨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新一轮制度改革势在必行,首要的任务就是党的执政理念的维护与落实,否则改革就失去了意义,正确的执政理念是“现代化领导稳固”的民意基础,即实质正义。
(2)“现代化领导”要有现代化的行政治理模式,才可以实现“传统领袖向现代领袖的转移”,体现权威政治向民主政治转变的基本趋势。具体说体现在3个方面:推进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公共管理的社会化、行政过程的民主化[12],如上的转变在于保证“现代化领导”的效率性、秩序性、完整性,是维护“现代化领导稳固”的制度基础,即程序正义。
4.3 关于中国足球命运沉浮的困惑
中国足球的命运何去何从,是中国人普遍关心的热点,既有悲观的判断,也有可展望的前景,坦率地讲是两种心态的矛盾困惑,更是一种煎熬。
4.3.1 悲观的判断 (1)理论的可能:信息时代“多数人的模仿”行为是无法避免的,此时“少数人的创造”却不能跟上形势要求。深化改革已触及既得利益集团的核心利益,在既得利益集团与“少数人创造”合谋的情景下,这些“少数人创造”的保守策略与多数人模仿”的现代倾向是分裂的,因而整个社会在思想意识和利益格局上是分裂的,文明复兴就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障碍。中国足球在这样的环境中,有心改革却难以突破,现代足球的开展呈现出非常诡异的局面,命运难测。
(2)现实的可能:体制的路径依赖意味着中国足球振兴路途的曲折艰难,少数人领导集体,作为“体制人”难以走出制度闭锁。当前的足球改革并没有实质性的“创造”,走不出集权垄断的体制怪圈,错误依然在延续,前景不容乐观。
4.3.2 展望的前景 (1)十七大后中共中央关于政治攻坚的决策,意味着体制改革不再是隔靴搔痒。政治体制如能攻坚,体育体制才有根本的突破。必须承认,政府主导的由上而下的强制变革,力量大,效率高,(即时)成本低,这种变革方式本身是我国传统体制特点,是路径依赖的理论必然。
(2)足球现实问题引起中央领导高度重视。近期国家领导人胡锦涛、习近平接连发表重要讲话,表达对中国足球现状的忧虑。当前中国足坛的扫赌打黑风风火火,足球改革面临“文化大发展”与“政治攻坚”的双重要求与压力,体制改革不仅要在项目管理体制层次突破,还要在文化观念上突破。
(3)根本变革的时机基本成熟。当前中国足球面临难得的机遇,“现代性挑战”明确,“多数人模仿”不可回避,“经济与社会转型”已初具规模。从上看,中央有着强制变革的动力和能力;从下看,不断成熟强大的市场经济、社会组织以及球迷群体是诱致变革的动能。也必须承认,中国足球从回避体制问题到确认体制弊端,从回避管办不分到实施管办分离,虽然没有走出怪圈,但也有一些量变,此时会不会产生质变,令人期待。
4.3.3 中国足球命运拷问“少数人” 世界之大,却是“少数人创造”主导着国家民族的文明兴衰;中国之大,却是“少数人创造”决定着中国足球的命运。反过来,中国足球的命运不得不拷问中国足球的“少数人”:(1)现代化不可逆转,“足球是文化交融与社会转型的风向标”[13],他们是背离时代的少数人还是引领时代的少数人?(2)足球运动的现代性是中国多数人的自觉模仿,是多数人的共识共鸣,他们是与多数人分裂的少数人还是能带领多数人整合社会、推动社会进步的少数人?(3)中国足球沉疴积弊深重,难以振奋,急待力挽狂澜,他们是唤醒的少数人还是沉沦的少数人?(4)中国足球振兴必须锐意进取,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他们是开明创造的少数人还是抱残守缺的少数人?(5)中华文明伟大复兴如火如荼,需要少数人引领中国足球振兴参与这样一个进程,他们是国家民族复兴的助力还是阻力?
5 中国足球命运沉浮中“少数人”的若干陷阱与解脱
必须承认,中国足球改革的领导集体曾经为足球振兴而殚精竭虑,然而也一直存在着一个“少数人”陷阱,他们置身于中国足球奇特的运行生态中,无力改变,难以解脱。以下提供一些改革攻坚切入的要点,以期从这样一个视角深刻剖析眼前的困境。
5.1 “金牌领导”的陷阱
针对中国足球的乱象,中国足球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基本思维是借鉴举国体制的行政经验或优势竞技项目的成功经验来主导足球运动的发展,用“金牌领导”来管理足球项目发展。效果很不理想但无力改变这种思维局限,其中存在多种陷阱。
项目规律强制转移的后果:奥运战略促成中国体育大国地位,举国体制培养了大批体制精英,他们或成就于我国优势竞技项目或来源于行政精英,由此认为他们已然掌握了竞技体育的制胜规律,可以将这些规律演绎到其他运动项目上。西方学者本杰明·史华兹基于中西思想文化比较,引借严复之言:“即古人之非,既不能明,即古人之是,亦不知其所以然”[14],指出中国文明的一大缺陷在于演绎逻辑的泛滥。此言不谬,这种思维虽然有其特点,但更是有害的。不幸的是现代足球作为一种源自于西方的复杂运动项目而置其逻辑事实不顾,往往置以中国特色计划指令的强制干预,或是以我国优势竞技项目规律改造足球运动反而使其更加混乱。事实是中国足球运动一再“被科学化”,如田径项目的各种体能测试、排球项目的“三从一大”(它发起于足球运动但成功于早期女子排球已然说明其项目适应的局限性)、乒羽项目的致胜规律。
金牌领导强权管理的后果:(1)定位过高。在金牌思维下,中国足球的振兴似乎指日可待,“亚洲一流,世界强队”经常出现在我国足球5年或10年规划中。足球发展缺乏“有限的理性”而被“无限理性”覆盖,日积月累的后果则是折腾的乱象与日益贫弱;(2)强势高调管理。金牌领导带来的是金牌项目管理的“法、术、势”,强化了集权体制的弊端,足球发展的民心与民权问题常被忽视,阻碍了现代化政治结构的推进。
制造信息不对称的后果:足球问题频发,形成一轮轮的人事变动,“换人战术”没有实质的创新却制造了更加严重的信息与信心危机。临时“空降”的金牌领导,与足球专业性的制度结构以及基层公众,在权力、知识、信息多方面是疏离的、陌生的、不对等的。足球的命运寄托于金牌领导,是以“完人政治”为假设基础,这是多么的不切实际。举国体制的金牌领导与市场经济的职业足球,本身就存在着体制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明确、不对等,足球发展难以形成共识,“少数人创造”与“多数人模仿”呈撕裂状。
渺视法制的恶性循环:在缺失法治传统的集权体制下,权力的优越性无处不显“,行业管理”使足球领域对于少数人成为一个法外乐园,规章制度对于少数人无足轻重。对于法制的一再越与漠视,考验的是少数人的道德底线,终于酿成少数人的系列悲剧,没有法制的“盾牌”“,金牌”就会失去光泽。足球改革的事实说明,与其强调金牌领导,不如加强法制“盾牌”。
解脱之道:“金”不如“专”。以上金牌领导的种种弊端有一个共性,即创造性过度,集权体制的委托代理加上“金牌捆绑”,其思维与定位超然于中国足球的事实(规律)与现实。要扭转这种局面,务实的专业领导才是解脱的基本途径,其有利于:(1)可提升信息、知识、情感的对称性,专业领导与专业机构以及足球公众,有更多共同的兴趣、需求、知识、情感,更容易达成共识,容易形成多元参与的制度结构,因而更符合现代足球的要求。(2)可降低制度成本,提升扭曲足球规律的失误成本。专业性共识的形成,更容易营造内生的制度与文化,有助于降低制度生成与运行成本。同时,出于专业领导对于足球领域的专业情感以及择业范围限制,从而有效地提升少数人犯错的成本,可一定程度遏制雁过留名的政绩折腾以及犯错后异地做官的责任冷漠。(3)中国足球生态急需要调养生息。当此人才凋蔽,水平滑落,公众疏离的特殊时期,中国足球不需要急切地拿出“大跃进”式的足球规划,而要做好足球生态的恢复与培育,低调务实的专业领导才更接近无为而治的现实理性,无为而治不是脱离国家管理,而是要符合足球现实和事实的管理,更不是折腾。科学管理与调养生息,并行不悖。有这样一个事实,“十年动乱”,中国社会不堪回首,但无人打理的草根足球得到修养生息;20世纪80年代的那一代球员,那一时社会足球氛围,至今令人珍忆。
5.2 设“足球局”的陷阱
当前中国足球改革有一个重大方案,就是取消足球管理中心,转而在体育总局下成立“足球局”。非行政化的中国足协将负责足球运动的发展,而“足球局”将通过法律规定对中国足协进行管理,行使“建议权、指导权、监督权和审计权”[15]。
设立足球局实质隐藏着2个陷阱:(1)“初衷目标”的陷阱,羊城晚报的观点是“看上去挺好,实际上注定失败”[15]。足球改革一向举措不断,但多重管理、角色错位、机构臃肿的错误没得到根本修正,该方案给关心足球的公众画了一个圈又回到原点;(2)“权力依赖”的陷阱,羊城晚报的观点是“他们放不下,所以他们还会拿起来。”“足球局”意味着行政级别比管理中心更明确、更稳固,少数人一旦运行4种权力,公众难有实质的自主活力。
解脱方式:“设局”不如“撤局”,中国足球的管理方式这些年一再给中国足球设了一个画馅式的大局,初衷是良好的,但其实成为少数人的政绩之局,甚至异化为以权谋私的局,是创造性不足的陷阱。羊城晚报的建议是,“如果体育总局真的想改,那就剥离足协并且不再成立所谓的足球局,看看欧洲、美洲和亚洲,哪个国家有什么足球局?”本文深以为然。我国现代化理论学者包心鉴认为,我国社会主义进程中政治现代化的矛盾在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高目标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低起点的矛盾、部分政治实体中既得利益者利用手中职权以谋取私利与国家为人们服务的本质的矛盾。”[16]反问一下,“初衷目标”陷阱不正是高目标与低起点的矛盾,“权力依赖”陷阱不正是部分政治实体以权谋私与国家本质服务人民的矛盾?
5.3 “小中心大协会”的陷阱
“小政府大社会”是对政府与社会两个主体在管理功能、规模上的划分,更是一种对无限政府、全能政府有所限制的策略,同时也是对善于“计划”的社会主义和善于“市场”的资本主义两种功能的选择。政府做追求公平的事,市场做追求效率的事,旨在保障多数人的权益与社会和谐,政府之“小”不只是规模之小,而是权力在性质上的规定。
“小中心大协会”是中国足球改革的一种方案,与以上设足球局改革方案是紧密关联的。看似是对“小政府大社会”的套用,是改革当前足球项目管理中心与足球协会权力交错、管办不分的一种思路,其中存在着若干陷阱。(1)“小”的陷阱,如果体制不变革,小中心不会改变体制集权性质,少数人的权力更垄断,优越性更强;(2)“大”的陷阱,大协会不是大社会,是小中心的附庸或代理,是权力机制的放大,而不同于小政府、大社会是两个独立博弈主体。在权力的异化下,小中心与大协会是一种体制合谋,以小制大,依然会形成少数人的独断专行,导致少数人的以权谋私。
解脱之道:“分离”要切实地“放手”,实质解决管办不分的弊端。(1)管理中心的放手,“婆媳关系”(管理中心与足球协会)彻底分家,没有利益、人事上的交叉。管理中心只做追求效益与公平的事,制订游戏规则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不干涉具体事务,规划利益分成但不参与利益分成;社会化的中国足协调动足球俱乐部及社会其它组织追求效率,激活与开发市场。然而这只是体制上的改良,只是行政管理方式的内部调整,集权与分权的平衡很难把握,很难摆脱集权、分权、集权的轮回。(2)体育总局的放手,这才是体制上的根本变革,是“执政为民、立法为公”的执政理念的落实,是“公共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体育总局不应“总”是一元独断的“局”。此时,分家后的“婆媳关系”不再事事纠葛,市场主体与社会组织真正自谋生路,自我发展。市场足球才能脱离举国体制的刚性体系,回归市场社会怀抱,市场理性才有自主空间,诱致因子才能激活诱致变革。中国足球没有放不下的包袱,没有输不起的借口,年复一年的以泪洗面、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必须清醒,无论是“足球局”或是“小中心大协会”,对于来自于西方、兴盛于现代的足球运动实质都是一个外在的体制框架,而足球运动悠久的历史文明形态有特定的内在制度文化,不消除解两者之间的制度冲突与摩擦,中国足球的现代化难有起色。
5.4 渐进改革的陷阱
变革理论上的陷阱:制度创新分为强制变迁与诱致变迁,前者强调政府组织以及精英对制度的决定作用;后者强调人类认知的有限性、自然演化制度的合理性。各有东西方文化历史的渊源,各有利弊,“现代社会已形成了一种由政府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供给基础性制度和契约性制度的混合制度供给模式”,混合供给代表着现代制度变迁的潮流[17]。“政府主导”是我国制度创新的基本特征,属于强制制度变迁范畴。然而,足球改革中政府主导被极大地片面强调,成为唯一的合法性与权威性,以至于诱致变迁被忽视,甚至被“故意”隐藏起来,羞于见人,这不全是无意的疏忽,而是部分学术精英与体制精英的默契。
变革进程中的陷阱:渐进变迁如果不断积累矛盾就会导致激进变迁,激进变迁在区段内以渐进变迁为主或发生在局部范围内,社会变迁就是激进与渐进的交合,或主动或被动,概莫能外,片面强调一方的背后必有难言之隐。美国作家马克吐温说:“对于一个手中只有榔头的人,他所看到的问题都是钉子”,而榔头不能解决所有的钉子,把钉子敲进木头里还是钉子。对于中国足球而言,如果一味沉浸在“榔头思维”中,渐进改革很时髦,往往成为既得利益集团阻碍改革的理论依据,“激进改革”被抹去。片面强调渐进改革释放风险的一面而有意忽略渐进改革积累风险的一面,直到中国足球积贫积弱,“渐进改革也需要突破,现在的问题就在于政府主管部门能否痛下决心”[18],这是多数人的期盼与呐喊。
创造性不足的陷阱:一味的渐进改革必然存在创造性不足的陷阱,一些人或出于境界低俗或出于既得利益或出于理论局限,给出的理由往往是多数人的基本素质达不到变革要求,时机不成熟,实在是平庸保守的宿命论借口。任何社会的成功改革,都取决于少数人创造的“挑战的适度”,多数人才有模仿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足球改革之所以总是“不到位”,在于对渐进改革信为圭臬,更糟糕的是,多数人的模仿却信以为然,那么整个社会就在默默温情中陷落于传统整合的自闭之中,“温水煮蛙”,只等浴火涅槃,谁能拯救中国足球于水火?
解脱方式:“拖着走”不如“领着走”。古罗马哲学家辛尼说:“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拖着走”[2],这是关于人类文明进步的凝重箴言。中国足球面临内外压力,面对良好的环境与机遇,但“少数人创造”却落后于“多数人模仿”,是明明白白地被“拖着走”,如不彻底惊醒,依然是少数人的悲剧,多数人的迷茫。改革攻坚应明确,要么彻底改造领导核心的思想与眼界,要么创新领导团队。少数人领导集体只有站在时代潮头,摒弃抱残守缺、断章取义,审时度势,以现代化的气魄、视野、理论开创未来,才能“领着”中国足球的命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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