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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英语通感式多义词习得的认知语言学研究

2012-12-04张绍全

当代外语研究 2012年2期
关键词:多义词理据通感

张绍全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1.引言

认知语言学认为,多义词的义项构成语义网络,其义项之间通过隐喻、转喻、概括化、意象图式转换等认知原则相互联系。其中,隐喻是多义词形成的主要构建力和生成机制。通感,又称感觉挪移、联觉、移觉,指一种生理或心理现象,继而又指一种语言或文学现象。作为一个文学术语,通感即隐喻的运用,指运用有关某一感官印象的词项描述其他感官印象。Ricoeur(1986:120)指出,通感即“感觉的移位”(sensorial transportation)。人类本能地把两个不同的感知域(perceptual domains)连接起来,并显示出两者之间的相似性,因此可以毫不费力地将它们归入“隐喻大家庭”。西方修辞学界把“通感”归入隐喻,称之为“通感隐喻”。Ullmann(1957:277)指出,对于通感隐喻来说,就是从某一感官范畴的认知域通向另一感官范畴的认知域,即以某一感官的感受去类比另一感官的感受。本来表示某种感觉的词语,由于经常被用来描述其他种类的感觉,便逐渐获得了表示其他感觉的意义,词义由此扩展,引申开来,最终形成固定的新义。可以说,通感隐喻促成了大量的通感式多义词。由通感而引起的通感式词义延伸得到国内外语言研究者的极大关注(如Ullmann 1957;Williams 1976;於宁1989;李国南2001)。但迄今为止,国内外对于英语学习者通感式多义词习得的实证研究却不常见。本文旨在探讨教师向英语学习者阐释通感隐喻并分析通感式多义词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是否使学习者更容易习得通感式多义词并提高其语言表达能力。

2. 通感隐喻与通感式词义延伸

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通感隐喻是感官特征之间的映射过程。它将感官中的某些特征从一个感官域(源域)映射到另一个感官域(目标域)。

Williams(1976)从历时的角度研究了英语感官词语跨感官迁移的规律。归纳得出下图:

根据Williams的分析,通感引起词义引申有3个规律:

1) 图中箭头表示迁移的走向。Williams在五种感官——触觉(touch)、味觉(taste)、嗅觉(smell)、听觉(sound)、视觉(vision)的基础上,将视觉进一步细分为色泽范畴(colour)和空间感维度(dimension)。具体而言,表触觉的词如果发生迁移,移至味觉范畴(如rough taste/粗糙的味道,即味道差的)、视觉的色泽范畴(如harsh colour/粗糙的颜色,即强烈刺眼的颜色)和听觉范畴(如soft sound/柔软的声音,即柔和的声音),味觉词语将向嗅觉范畴(如sour smell/酸气味)或听觉范畴(如sweet sound/甜声音,即悦耳的声音)挪移。表空间的词语则可转移到色泽范畴(如deep red/深红色)或听觉范畴(如high sound/高声音)。色泽词语和听觉词语则可互相转换范畴(如dim sound/昏暗的声音,即模糊的声音;quiet color/安静的颜色,即素净的颜色)。

2) 上图所示的迁移总是单向进行的。如dull这个词一旦从触觉范畴(如dull pain/隐约的疼痛)转移至色泽范畴(如dull color/暗淡的颜色),就只会继续转至听觉范畴(dull sound/不清楚的声音),而不会向空间范畴逆转,也不会再调头向味觉及嗅觉范畴转移。这就是说,通感式词义引申的走向是不可逆转的。

3) 如果个别词语的迁移违背了以上两条规律中的任意一条,一般会在语言使用中自行消亡。例如听觉词shrill(尖声的)曾经转向形容触觉和味觉的范畴,但如今无一留存。而该词转入视觉的色泽范畴组成的搭配,如shrill light(强烈的光),因符合迁移规律而被沿用至今。Williams指出,上述规律的例外极少,不超过所有资料的1%(引自於宁1989:32)。

Ullmann(1957)通过对19世纪不同国域、不同语言的许多诗人作品中通感用例的调查发现,通感现象有一共同的内在规律:呈等级分布(hierarchical distribution),即感觉的移动方向呈现由较低级向较高级、由较简单向较复杂感官移动的趋势。Ullmann的调查包括六种感官,即将“温觉”从“触觉”中分解出来,这种感官由低级、简单到高级、复杂顺序依次如下:触觉、温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例如,英语形容词acute从表触觉“锐利的”义项转向表嗅觉“灵敏的”义项(如Dogs have an acute sense of smell.)和表听觉“高音的”义项。又如形容词sweet从表味觉“甜的”义项转向表视觉“好看的、可爱的”义项(如She has a sweet face.)和表听觉“悦耳的”义项(如a sweet voice)。这些词义的延伸基于心理相似性。Leech(1981:228)在论述词义的隐喻性转移时曾指出,这种词义转移方式依靠的是词项的两个义项在心理上的联系。

3. 大学生英语通感式多义词习得现状

为了了解目前大学生对英语通感式多义词习得的现状,我们对重庆一所高校的100名学生进行了测试。测试工具为汉译英,因为汉译英比英译汉更能真实地反映受试对被测多义词的语义系统的习得深度,能更好地揭示受试如何与对应的汉语词语建立相应的联系并用英语进行表达的能力。测试的词汇及其义项分别为:sweet表“甜的”、“愉快的”、“悦耳的”和“和蔼可亲的”4个义项;sharp表“锐利的”、“刺耳的”、“刺骨的”和“刺鼻的”4个义项。

测试结果发现,对于sweet的4个义项,100%的受试习得的义项为“甜的”,即其核心义项。32.9%的受试习得表示“悦耳的”义项。而对于“令人愉快的”和“和蔼可亲的”两个义项,分别只有1.25%的受试习得。在sharp的4个义项中,85.95%的受试掌握了表“锐利的”义项,即其核心义项。55%的受试习得了“刺耳的”义项,而对于“刺骨的”和“刺鼻的”义项,绝大部分受试未能习得。以上结果说明受试对于通感式多义词语义网络习得的状况不佳,但他们对核心义项的习得比对边缘义项的习得要好,其边缘义项的习得处于停滞状态。

4. 实验设计

4.1 实验假设

本研究主要有以下两个假设:

1) 掌握了英语通感式多义词义项延伸认知理据的实验组受试能更好地习得和使用目标词;

2) 掌握了英语通感式多义词义项延伸认知理据的实验组受试在短时习得和长时习得这两方面没有显著性差异。

4.2 实验对象

实验对象是重庆某高校一年级两个自然班共计100名学生。一个自然班(50人)为实验组,另一个(50人)为对照组。两组英语水平大致相当。

4.3 实验工具

选取通感式多义词sweet,sharp,sour和loud为目标词。测试工具由14句汉泽英句子组成。其中测试sweet表“甜的”、“悦耳的”、“愉快的”、“好看的”、“芬芳的”和“运转平稳的”6个义项;sharp表“锐利的”、“刻薄的”、“刺骨的”和“刺鼻的”4个义项;sour表“酸的”、“刺耳的”2个义项;loud表“吵闹的”和“(颜色)花哨的”2个义项。

4.4 实施程序

本实验在正常的上课时间进行,由短时习得和长时习得两个测试组成。在短时习得测试之前,笔者向实验组受试讲解通感隐喻并附以例句阐释目标词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例如,我们在实验组的课堂上,对sweet的义项作了如下分析:sweet的本义表“甜的”,它以味觉为源感官。由于人类的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五大感觉器官是相互通连的,因而当它从味觉感知域映射到嗅觉感知域时,便获得“香的、芬芳的”义项(如sweet-smelling rose);当映射到听觉感知域时,获得“悦耳的、好听的”义项(如a sweet voice);当映射到触觉感知域时,就衍生出“运转平稳的”义项(如a sweet car)。由于以上义项都给人愉快和惬意的心理感受,根据心理相似性联想,它又获得“令人愉快的、惬意的”义项(如I cannot tell you how sweet this victory is)。讲解完后,要求实验组的受试花2分钟时间在理解义项之间联系理据的基础上记忆目标词义项。然后,把短时习得测试卷发给受试,要求署上真实姓名并让他们立即做测试。

对照组与实验组的区别在于讲授方式和记忆方式的不同:不阐释目标词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只附以例句讲授其相对应的汉语释义。要求对照组受试同样花2分钟记忆目标词义项。本次测试主要是对比两组受试对于目标词的短时习得情况。

一个月后,两组同时进行长时习得测试。两组受试均未被事先告知要进行此次测试,测试的目标词义项与短时习得测试相同,只是句子顺序有变动。

5. 结果与讨论

由于两次测试均是随堂进行,在测试过程中又随时监控,因此所有测试卷全部有效。评分标准以受试使用目标词去翻译句子为答对标准,与此无关的句子其他部分的翻译错误忽略不计。试卷采用百分制,使用了目标词的句子得7分,没有则为0分。最后每位受试全部统一加2分。数据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5.1 假设1

为了证实此假设,我们分别对实验组与对照组的短时习得测试和长时习得测试结果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实验组与对照组短时习得测试结果如表1所示,长时习得测试结果如表2所示:

表1 实验组与对照组短时习得测试结果对比

表2 实验组与对照组长时习得测试结果对比

表1显示,实验组短时习得测试的平均成绩高于对照组,两组成绩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差异(P<0.05),这说明掌握了义项之间联系认知理据的实验组对目标词的短时习得好于死记硬背目标词义项的对照组。

表2显示,实验组第二次测试的平均成绩远远高于对照组的平均成绩,两组测试成绩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这说明实验组对于目标词义项的长时习得大大优于对照组。分析长时习得测试试卷,我们发现,对照组的大部分受试没用目标词去翻译句子。例如,翻译“每个人都渴求愉快的生活”时,他们大部分用a happy life来表达“愉快的生活”;而实验组的绝大部分受试用了a sweet life。这说明受试了解目标词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能提高其目标词的产出能力。换言之,其语言表达得到了丰富。

综观上述结果可知,了解目标词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能大大地促进其长时习得,提高其词汇产出能力。尽管实验组在长时习得测试的平均分(86.65)低于其在短时习得测试的平均分(97.37),但其平均分相差只有10.72分,而对照组的两次测试平均分差异达到37.41分,这进一步说明学习者了解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能促进其更好地记住和使用目标词。Lakoff(1987:346)指出:“学习具有理据性的事物比学习只有任意性的事物更容易”。

实验组受试在学习目标词时,投入了较多的认知努力。他们通过一定的认知努力才能理解掌握目标词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Ellis(1994)指出,通过显性学习过程中的认知努力,能够真正促进词汇习得。Craik和Lockhart(1972:46)也指出,加工层次与记忆保持密切相关。学习者投入更多的认知努力,这可以产生较强的记忆痕迹,持续较长的记忆时间;反之,记忆痕迹弱,记忆时间短。在本实验中,对照组的受试只是机械记忆,不需付出多少认知努力,因而不能保持较长的记忆。此外,词汇新知识只有进入心理词汇,才更容易提取(Carter & McCarthy 1988;Hudson 1995;Jiang 2000)。词汇的产出依赖于词汇知识的同化。同化是联系新旧知识并重构已有知识结构的过程。在本实验中,实验组受试在了解掌握目标词义项之间认知理据的认知过程中,已有的认知结构得到重组和发展,新知识更容易被同化。而对照组受试并没有对目标词的义项进行有意义的组织和内化,故其长时习得测试的结果自然不理想。

5.2 假设2

为了验证该假设,我们对实验组受试短时习得测试与长时习得测试的结果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见表3。同时也将对照组的两次测试结果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见表4:

表3 实验组短时习得与长时习得测试结果对比

表4 对照组短时习得与长时习得测试结果对比

从表3可以看出,实验组受试的短时习得和长时习得的成绩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差异(P<0.05)。这没有证实本实验的第二个假设。原因可能是:尽管通感语义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类共同的生理机制,表现出总体上的共性,但由于各民族的联想机制差异,通感词也会呈现出语言文化的差异。如sour表“酸的”,在英语中通向听觉时,表“刺耳的”,但这是汉语中所未见的。实验组中的大部分受试在长时习得测试中翻译“(颜色)花哨的衣服”时,没用loud一词,在翻译“行驶平稳的卡车”没用sweet一词。由于汉语中没有这种通感式转义,他们很难理解“吵闹的”会转义为“(颜色)花哨的”,“甜的”可以用来描述“运转平稳的”。由此可以得知,英汉两民族的通感隐喻的相异之处造成了受试不能很好地习得一些义项。因而,在教学中,有必要向学习者解释英语和汉语相同尤其是相异的隐喻表达,以增强其隐喻能力。Deignan,Gabrys和Solska(1997)曾指出,让学习者了解L1和L2中相同和相异的隐喻,能帮助学习者了解和使用隐喻。

尽管从统计学意义上,本研究没能证实第二个假设,但是从表3可以看出,实验组受试的短时习得成绩与长时习得成绩的平均分数差距只有10.72分。而反观表4,其平均分数差距达到37.41分。虽然对照组的短时习得测试成绩与长时习得测试成绩存在显著性差异,且平均分数低,但也有极少数受试的长时习得测试成绩仍然比较理想,有1名受试得了满分,另有6名受试的成绩在80分以上。原因可能是他们在短时习得测试后,通过查阅词典学习并掌握了一些过去不熟悉的目标词义项,如loud表示“(颜色)花哨的”义项。

6. 结语

本研究的发现有二:第一,学习者了解英语通感式多义词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能促进其对目标词的短时和长时习得,并丰富其语言表达;第二,了解英语通感式词义延伸认知理据的受试在短时习得和长时习得这两方面具有显著性差异。

本研究得出的启示如下:1)学习者应集中系统地接触多义词的多个义项并在大脑中构建这些义项的语义网络。在我们目前的多义词教学中,通常使用的策略不是同时处理多义词的多个义项,而是当某个义项出现时才予以解释。即使给出多个义项并附以例句,但没有向学习者阐释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教学中对于多义词更容易记忆的一个富有成效的策略是系统地向学习者阐释所授多义词义项之间联系的认知理据(Csábi 2004:233)。系统接触并理解多义词各个义项,并在此基础上对各个义项进行组织整理,这对于多义词的产出性知识效果显著(董燕萍、周彩庆2003)。2)提高学习者的通感隐喻能力。英语中存在大量由通感隐喻衍生的义项,如delicious的味觉义项“美味的”通过通感隐喻转义为表听觉或视觉的“听起来或看起来令人高兴的”义项(如a delicious story)和表嗅觉的“芬芳的”义项(如delicious perfume)。提高学习者的通感隐喻能力可丰富其表达。3)向学习者阐释英汉通感隐喻的异同,尤其是相异之处,可以增强学习者对两种文化的认识。

本研究仅仅是探索性研究,实验只包含四个目标词,且义项有限,同时实验时间较短,因此,以上研究结果还有待进一步验证。

Carter, R. & M. McCarthy (eds.). 1988.VocabularyandLanguageTeaching[C]. London: Longman.

Craik, F. & R. Lockhart. 1972. Levels of processing: A framework for memory research [J].JournalofVerbalLearningandVerbalBehaviour(11): 671-684.

Csábi, S. 2004. A cognitive linguistic view of polysemy in English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teaching [A]. In M. Achard & S. Niemeier (eds.).CognitiveLinguistics,LanguageAcquisition,andPedagogy[C]. Berlin: Monton de Gruyter. 233-56.

Deignan, A., D. Gabrys & A. Solska. 1997. Teaching English metaphors using cross-linguistic awarenss-raising activities [J].ELTJournal(51): 352-260.

Ellis, R. 1994.TheStudyofSecondLanguageAcquisition[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Hudson, R. 1995.WordMeaning[M]. London: Routledge.

Jiang, N. 2000. Lexical represent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a second language [J].AppliedLinguistics(1): 47-77.

Lakoff, G. 1987.Women,FireandDangerousThings[M].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Leech, G. 1981.Semantics[M]. Middlesex: Penguin.

Ricoeur, P. 1986.TheRuleofMetaphor[M]. (trans. by R. Czerny).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Ullmann, S. 1957.ThePrinciplesofSemantics[M]. Oxford: Basil Blackwell.

Williams, J. 1976. Synaesthetic adjectives: A possible law of semantic change [J].Language52(2): 461-78.

董燕萍、周彩庆.2003.多义熟词的理解性和产出性词汇知识的习得[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6):49-52.

李国南.2001.辞格与词汇[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於宁.1989.“通感”与语义演变规律——国外研究成果介绍[J].修辞学习(6):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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