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迷失:《大红灯笼高高挂》中颂莲心理转换过程探究
2012-11-22赵玲
影片《大红灯笼高高挂》改编自苏童的小说《妻妾成群》,讲述了一个上过半年大学的“洋学生”颂莲,在父亲生意失败自杀后,被迫嫁入没落中的豪门陈府,成为第四房太太,在陈府女人们争宠的斗争中经历受宠、失宠、骗宠,最后被逼疯的故事。本文将以电影情节的发展为线索,对颂莲进入陈府后心理与性格的一系列变化进行分析,旨在从社会心理学和人类学的角度探讨以颂莲为代表的个体在团体中迷失的原因。
一、迷失的起始:“社会促进”与“去个体化”
1.环境与身份的转变:心理变迁的发端
在影片一开头,颂莲以一个正对银幕的特写出镜,梳着两条麻花辫子,面无表情,目光低垂。当画外音“娘”问她“你想嫁给什么人”的时候,她说“嫁给什么人,能由得了我吗?你一直在提钱,那就嫁给有钱人吧”,在她“不合作”的表面情绪下,流露出一种“自暴自弃”的赌气心态。而当“娘”试探性地问她是否想清楚要当小老婆的时候,她说“当小老婆就当小老婆,女人不就这么回事吗?”则是一种“自轻自贱”的态度。从影片后来的发展来看,这种不合作情绪下的“合作”,正是颂莲特有的说话方式。她没有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所描绘的五四时期女学生的激烈的反封建家长专制的情绪,或反抗封建旧道德旧婚姻的信念,也没有流露出传统女性面临悲剧命运的哀怨心理和听天由命的顺从,在她冷漠的表情中反映出的是一种“逆来顺受”下的逞强和倔强。
随着颂莲踏入陈府,镜头中的陈府逐渐显现出一个典型的四面高墙的北方四合院的轮廓,值得一提的是镜头中的陈府刻意回避了苏童原著中描写到的花草,院落空旷而没有一丝生气,弥漫着一种衰败气息。这时影片中只有鸟鸣和颂莲的脚步声。她并不羞怯地向管家介绍自己的姓名,管家则称呼她为四太太,她自己口中的“我是颂莲”和管家口中的“四太太,是您呐”这种称呼上的巧妙转变成为了颂莲身份转变的开始。
颂莲跟随管家在自己的脚步声中来到大院深处,接触到陈府这个团体中第一个女人就是雁儿,正在洗衣服的雁儿问她是谁,她并未回答,当时的她还并不在意自己的身份。当雁儿知道颂莲“就是那个四太太”的时候很直接的表达了对她的不满,颂莲并未有一丝胆怯,回应说“我就是那个四太太”,并马上命令雁儿为自己服务。这与颂莲之前拒绝管家为自己服务的态度截然相反,她是抱着赌气与报复的目的,第一次承认自己“四太太”的身份,并表现出封建家庭中主人对下人的统治行为,这跟她之前“倔强”、“爱赌气”的性格相吻合,但同时又表现出一种轻微的异化——她一开始并没有把自己当作“太太”,向下人介绍自己时直称自己为“颂莲”,并且不让管家为她拎箱子,而当她“太太”的身份遭遇雁儿的直接挑衅时,颂莲显现出一种遇强则强的刚毅,“太太”的身份反过来能够为颂莲提供一个报复雁儿的机会,于是她为了行使太太的权利去报复雁儿,很自然就接受了这个身份——这是她进入陈府的第一天,她第一次接受“太太”的身份。
2.心理变迁的原因探究
在侯玉波先生编著的《社会心理学》一书中介绍到的“去个体化”(de individuation)[1]现象为颂莲这种心理的转变提供了一种合理解释——“去个体化现象,指个体丧失了抵制从事与自己内在准则相矛盾行为的自我认同,从而做出了一些平常自己不会做出的反社会行为,去个体化现象是个体的自我认同被团体认同所取代的直接结果”,“对此现象的研究最早源于法国社会学家勒庞,他发现激动的群众倾向于由相同的感受和行为,因为个体的情绪可以传染给团体”。
在影片中,陈府为颂莲的“去个体化”提供了一个“团体”的场所。颂莲作为一个受到新式教育的洋学生,对封建妇女的命运的悲剧应该有一定认识,这体现在影片开头她和“娘”对话里的“不合作”态度中,但19岁的颂莲正处在一个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定型期,嫁入陈府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高墙大院后,陈家上下都拥有相当稳定的团体认同,即男尊女卑的地位和点灯侍寝的高贵性,她无法抵制到陈府这种价值观的袭击,丧失了自己的原则和判断力,而被逐渐同化。
同时,另一种社会影响也在鼓动着颂莲,心理学家认为团体对个体的影响不仅仅表现在“去个体化”,还有另外两种表现即“社会促进”(social facilitation)[2]与“ 社 会懈怠”,“社会促进”指人们在有他人旁观的情况下工作表现比自己单独进行时要好。心理学家扎荣茨对“社会促进”现象的发生解释为“他人存在”(mere-presence),认为当他人出现时,会使人们的激起增强,而这种生理激起会进一步强化人们的表现,但是,这种激起对作业成绩起什么样的作用还与作业的性质有关。而科特雷尔对“社会促进”提出了另一种解释,即“评价恐惧理论”(the evaluationapprehension),他认为在有他人存在的环境中,人们由于担心他人对自己的评价而引发了激起,并进而对工作绩效产生了影响。
在这部影片中,颂莲受到了团体价值观的冲击却并没有起正面冲突,正是因为还有这种“社会促进”的刺激。二太太说的“几天不捶脚,连下人都看不起你”正表现了颂莲的“评价恐惧”。
在影片中,团体价值观对颂莲的感染最直接的中介是丫鬟雁儿,也是她的“存在”促使颂莲为了“斗气”加入到太太们的竞争中。雁儿和颂莲年纪相仿,不同的是颂莲是被迫嫁入陈府作太太,她却是一直梦想作太太而不得,她在陈家生活了更长的时间(甚至可能从小生长在陈府),对陈府点灯捶脚的传统有强烈的渴望和膜拜心理。雁儿成为颂莲的丫鬟,相当于安插了一个贴身的“污染源”在颂莲的身边,她和颂莲从影片一开头就开始的赌气,一直持续到她的死亡,鲜明的体现了她的价值观是如何传染给了颂莲,又将颂莲卷入了陈府的竞争。如雁儿和陈老爷的关系直接导致颂莲生气而第一次失去了点灯的机会;在雁儿房中发现的巫术娃娃则揭下了二太太的虚伪面具,将陈家四房太太的明争暗斗推向顶峰;颂莲失宠后让雁儿帮她捏脚,雁儿又不失时机地落井下石,说“有本事你让曹二婶替你锤啊”,刺激颂莲,为颂莲争宠拉开大幕;直到最后,雁儿又用自己的死,观照了颂莲的悲剧命运。雁儿对颂莲心理的变化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实际上促使颂莲同她一样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可谓是同命相连。
二、迷失进程的加速:统治手段的干预
1.仪式的举行
关于宗教仪式的一个最著名的定义是由特纳提出的,他将仪式描述为用于特定场合的一套规定好了的正式行为[3]。那么显然,影片中陈府流传了几个世代的“老规矩”,“点灯捶脚听招呼”已经是一种固定的正式的仪式了。
颂莲真正意识到这种仪式的“庄严”应该是在新婚的第十天,管家通知颂莲去门口“听招呼”的时候。她来到院门口,发现其他三位太太都已经正式站好了,她不觉有些尴尬,表现出来是左手搭着右手腕捏了捏。紧接着,一只红灯笼由管家拎着由楼上下来,老爷并未出现,但这只灯笼稳稳地立在了四院的门口,伴随着另一个管家高喊“四院点灯——”才结束了这个庄严的仪式。
特纳认为“仪式是一套社会符码写就的文本,文本的字面是象征展演,文本的背后是社会结构”,“仪式过程象征性的将社区成员的命运与生死的永恒过程联结起来,仪式过程是过去的经历、当下的体验和未来的期许的凝结点,密集的浓缩了整个社区的时空。在这个意义上,仪式还是一套‘唤起性的工具体系,能够唤醒、引导和控制各种强烈的情感’”[4]。
据此,我们可以看到,仪式中站在各院门口听招呼的是四房太太,她们翘首以盼的是那只红灯笼象征着陈老爷的权威与陈府的男权统治,所谓的“听”招呼,正象征着被统治的太太们听从统治者老爷的招呼。
同时,19世纪的人类学家涂尔干在其《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将宗教形式分为消极和积极的两大类,其中消极仪式表现为各种禁忌,其主要功能是为了保证神圣和凡俗事物之间的区别[5],此处的“听招呼”,正履行着这种职责。仪式首先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区分开来,同时,象征着陈老爷的那只红灯笼只会停留在侍寝的那院太太门口,这种有目共睹的“荣幸”将受宠的太太与那些没有受到老爷青睐的太太又划清界限,保证了侍寝这一待遇的优越性与神圣性,同时也就保证了操纵红灯笼的陈老爷的神圣与权威。
根据涂尔干的理论,“仪式”被认为是展示集体力量,唤起集体意识的场所,他认为宗教力量之所以可以长久维持,靠的正是周期性的仪式和聚会。当陈家的四位太太同时站在大门口听招呼时,她们已成为仪式中的朝圣者,共同朝拜着那盏姗姗来迟的红灯笼,甘愿由它来决定自己的命运,她们四人共同的部分,也就是陈家太太的身份,被统治的地位与受宠的渴求夸大和唤醒,“听招呼”的那一刻各怀鬼胎的四人成为一个集体,并进行反复记忆,加剧了颂莲的团体认同,而每一次等待结果都是有人得意有人失意,不管是得意还是失意,这些感觉都被她们日复一日地重复,于是竞争的愿望又变得更加强烈和鲜明。
我相信,正是因为“仪式”所带来的这些维护陈家男权统治地位的好处,才使得这些仪式作为“规矩”,在陈府中代代相传。
2.特权的确立与分配
如果说“听招呼”和“点灯”的仪式,还只是一种以机械重复为手段的同化方式将颂莲卷入太太们勾心斗角的战场的话,那么特权的确立则以反面的划清内部界限的方式诱使颂莲参与到竞争中来。
陈府为侍寝的太太安排了点灯、捶脚与第二天点菜的特权,效忠陈府男权统治的太太将得到这种特权的奖励,反之则会遭到冷落乃至“封灯”的厄运。
颂莲第一次“享受”捶脚,是在陈老爷的意料之中,那晚陈老爷对她说:“怎么样,点灯捶脚,到这会儿你觉出点意思起来了吧?再过些天啊,你就更离不了咯”。他早就预料到有一天颂莲会离不了点灯捶脚,因为这些特权正是他控制女人的方式,只有伺候好了男人,女人才能获得这种奖励,才能在陈府中拥有地位。于是四门太太在就对点灯捶脚的盼望中放弃了对男权统治下的自身“朝拜者”处境的警惕性,而在与同类的对比的优越感中得到心灵的慰藉与满足。
直接体现了陈老爷以这种特权为诱饵,利用女人间的竞争来控制女人的片段是颂莲因为发现老爷与雁儿有染而生闷气不说话时,陈老爷说“你真的不理我?有人可早就盼着捶脚了”,这句话体现了陈老爷对“捶脚”这一特权魅力的信任,但当时的颂莲还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领受这份威胁。于是,在当晚,当红灯笼停在了三院的门口时,梅珊的得意与颂莲的失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捶脚声在三院响起时,颂莲则将火气泄在了下人雁儿的身上。
久而久之,这种特权对颂莲的影响就变得明显了。曾经她不屑地说“老爷要去哪院去就是了,点这么多灯干什么”,而当她第一次发现雁儿屋里挂满了灯笼时,她说“这灯笼也是你能点的吗?”显示出其价值观已经与陈府固有的价值观基本统一,她认可了点灯笼这种特权,并以此为参照物区别自己与她人的地位,同样,当她假装怀孕后再请曹二婶为她捶脚时,她又故意奚落雁儿,以自己能够让曹二婶为她捶脚来凸显自己的能耐,表现出对颂莲捶脚这种特权的认可。
正是出于对这种特权的依赖,颂莲才一步步走向沉沦。特权本来并非必需品,却被统治阶级强加于人,最初得到这种特权的人会沾沾自喜,但权力就像毒药使人上瘾,沉浸在旁人羡慕的眼光里,陶醉于这种虚无的“胜利”使人产生依赖心理。颂莲愚蠢地选择了假装怀孕来得到这种特权,怀孕后点上了长明灯,至少在怀孕期间扬眉吐气了一把,然而,这种欺骗被拆穿后代价也是惨重的。陈老爷在颂莲房内的咆哮也切中了要害“还有没有王法了?”“也不打听打听,我们陈家是什么规矩……”,他口中的“王法”和“规矩”正是指陈府的男权统治秩序。与权利相对应的惩罚也接踵而来,那就是“封灯”,代表着从此之后颂莲再也不会有侍寝的荣幸。
当大红的灯笼挂上了黑色的布罩后,颂莲并没有警觉与悔改,她首先就“杀鸡给猴看”报复了向二太太告密而揭穿自己骗局的雁儿。她将雁儿屋里偷偷点的灯笼扔出来,质问雁儿“这灯笼是你随便点的吗?”“陈府还有没有规矩了?”,当颂莲也用“规矩”来迫害比她更弱小的雁儿时,她丝毫没有警觉到正是这些“规矩”害了自己,反而理直气壮地说“太太就是太太,丫鬟就是丫鬟”“我犯了规矩封我的灯,丫鬟犯了规矩该不该处置?”
颂莲因为封灯而被彻底排除在太太们的竞争之外、与这个团体相隔绝时,她才开始思考在陈府里“人算个什么东西?”,更具有象征意义的是在她20岁生日的那天,雁儿在医院死亡,这个从一开始就和颂莲斗气,不知不觉将自己的命运与颂莲纠缠在一起的女孩,用自己的死亡埋葬了20岁之前那个倔强、好强,又充满生命力的颂莲,陈府里象征着特权的大红灯笼再也没有挂起过。
到影片的末尾,颂莲目睹了梅珊遇害的事件后被陈老爷断定为“疯了”,她半夜里来到梅珊的房间,点亮了一屋的红灯笼,并播起梅珊唱戏的唱片,以此来祭奠枉死的梅珊。在五太太进门的那晚,她又编起了两条麻花辫,穿回了当初白色上衣和黑裙子,像一个幽灵徘徊在陈府刺目的红灯笼里——她早已迷失其中,再也无法寻回自己了。
三、结语
“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这首在电影里由小少爷飞澜背诵出的小诗正是颂莲悲剧命运的写照。中国古代社会的封建家庭中,有多少女孩因陷入金笼而失去自由,失去自己旺盛的生命力,然而纵观全剧我们发现,颂莲的悲剧不仅仅代表了封建家庭制度对妇女的压迫,她的悲剧与这个团体中的共同观念有关,与自我的心理认同有关,也与陈府的统治手段有关。她不仅仅能代表“女人”,也能代表“人”,为我们诠释了进入“团体”后“个体”的迷失过程。从第一次和雁儿赌气行使太太的权利,到靠假装怀孕骗来老爷的宠幸和下人的恭维,从第一次享受捶脚点灯的特权,到最后在一片红灯笼中找不回迷失的自己,颂莲给我们的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如何能在团体中坚持自我的正确认知,如何能保持自己的步骤不受他人影响,如何清醒认识“统治者”的手段而不被奴化,将是另一个更为复杂的课题。
[1]侯玉波.社会心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罗惠翾.从人类学视野看宗教仪式的社会功能[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9.3
[3]张帆.特纳与仪式理论[J].西北民族研究.2007.
[4]古斯塔夫·勒庞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凤凰出版社.2011
[5]罗惠翾.宗教社会学研究领域的一部开创之作——评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J]西北民族研究.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