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调查
2012-11-17杨曾睿智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合肥201100
杨曾睿智(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01100)
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调查
杨曾睿智(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01100)
按照随机抽样和系统抽样的原则,随机抽取1123户人家为调查对象,采用自制调查问卷面对面地入户调查了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现状。统计结果表明: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普及较为广泛,47.5%的调查对象认为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同等重要,要同时兼顾;安徽农民在对垃圾的处理方式、秸秆和地膜的处理上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还不太成熟,大多数的农民仍然选择将生活垃圾随便倒和焚烧秸秆,而在对塑料袋的使用上就比较具备环保理念,认为应该少用塑料袋的调查对象达到了45.00%;安徽农民普遍存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现象,占总调查对象的62.7%,而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精打细算和节约是比较好的传统,占总调查对象的68.1%。由此认为,应加强健康生态消费观的宣传和健康生态消费观的知识讲座,并在广大中小学开展健康的生态消费观教育。
农民;生态消费管;调查
自然生态环境与经济技术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健康有序的经济发展能够有效促进环境的改善,健全的环境必然加速经济的发展,在这相辅相成的一对矛盾体中,生态环境的发展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突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使得生态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又反过来严重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而阻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人们应当转变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观念,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进步。“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提出的经济发展要求[1]。
然而随着经济的持续较快增长,人们的消费模式以及消费观念逐渐得到重视,生态消费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消费观念。生态消费是一种既保持自然风貌又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要求的消费,是对资源的消费与保护、开发利用与和谐再生的一种科学消费观。它既符合一定的物质生产发展水平又符合生态资源的生产发展水平,既能满足人类的生产、生活消费需求,又不对生态资源、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消费行为;它不但能满足当代人的生产和生活对生态、资源、环境消费的安全,而且还能够满足子孙后代对生态、资源、环境消费的安全,是人类21世纪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中的主要消费模式[2]。为此,本研究调查了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的现状,找出其不足及需要改进之处,以响应国家号召,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先按照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从安徽省所有的生态区域抽取安庆、蚌埠、毫州、巢湖、池州、滁州、阜阳、合肥、淮北、淮南、黄山、六安、马鞍山、宿州、铜陵、芜湖、宣城17个生态区划作为本研究的调查地点,然后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每隔5个门牌号抽取1户人家,1户人家派1个代表作为调查对象,共有1123户人家为调查对象。所抽取的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详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
1.2 调查方法
采用自制调查问卷面对面地入户调查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现状。共发放1123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055份,问卷完成率为93.94%。该问卷包括一般人口学资料和生态消费观2部分内容,其中生态消费观共设置12道题目,包括生态消费观认知(2个题目)、生态消费观行为(4个题目)、节能减排意识(2个题目)、生态消费观宣传及治理工作(3个题目)。
采用SPSS 17.0进行数据的录入与分析,计数资料和计量资料的一般统计学分析采用频数分布和均数加减标准差的方法来描述,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两组计量资料的比较采用t检验,多组计量资料通过方差分析的进行显著性检验。Plt;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与分析
2.1 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认知现状调查
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认知现状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认知现状调查结果
由表2可以看出,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普及较为广泛,47.5%的调查对象认为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同等重要,要同时兼顾。
(1)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家乡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的认知比较 生态村与非生态村的农民对家乡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的认知程度不尽相同,生态村的农民普遍认为家乡的污染较为严重,生态破坏较为严重(表3),说明生态村农民能够从意识上重视其生态消费。
表3 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家乡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的认知比较
(2)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认知对比 由表4可以看出,生态村与非生态村的农民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认知对比差别无统计学意义,说明2种区域的农民对这种环保理念都是熟悉的。
表4 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认知对比
2.2 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行为现状
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行为现状调查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5可以看出,安徽农民在对垃圾、秸秆和地膜的处理上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还不太成熟,大多数的农民仍然选择将生活垃圾随便倒和秸秆焚烧,而在对塑料袋的使用上就比较具备环保理念,认为应该少用塑料袋的调查对象达到了45.0%。
表5 安徽农民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现状调查结果
(1)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比较 由表6可以看出,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待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不尽相同,生态村的农民生活垃圾有专人负责,更好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2)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秸秆的处理方式比较 由表7可以看出,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待秸秆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生态村的农民的处理方式更为环保。
表7 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秸秆的处理方式比较
(3)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地膜的处理方式比较 由表8可以看出,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地膜的处理方式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大多数都选择了保存着下次用,减少了地膜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表8 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地膜的处理方式比较
(4)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使用塑料袋的态度对比 由表9看出,生态村与非生态村的农民对使用塑料袋的态度不尽相同,生态村的农民普遍认为应该少用,说明生态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较好。
表9 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使用塑料袋的态度对比
2.3 安徽农民低碳环保意识现状
安徽农民低碳环保意识现状调查结果如表10所示。由表10可以看出,安徽农民普遍存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现象,占总调查对象的62.7%,而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精打细算和节约是比较好的传统,占总调查对象的68.1%。
表10 安徽农民低碳环保意识现状调查结果
(1)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态度比较 由表11可以看出,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待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态度不尽相同,生态村的农民大多数认为没必要铺张浪费。
表11 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态度比较
(2)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勤俭节约的态度对比 生态村农民和非生态村农民对勤俭节约态度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表12),都认为赚钱就应该花费。
表12 生态村与非生态村农民对勤俭节约的态度对比
2.4 安徽农民生态消费宣传和治理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中大多数农民表示村里尚未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39.1%),仅有8.7%村民表示开展了河道治理工作,仅有13.1%村民表示村里开展了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仅有6.3%村民表示村里开展了农村污水处理,仅有9.2%村民表示村里开展了户用沼气池的建设,仅有4.9%村民表示开展了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表13)。说明安徽省多个村落尚未开展生态消费和环境治理工作,该项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
另外,大多数村民表示尚未组织过任何形式的生态消费观宣传工作(42.4%),说明生态消费观的宣传工作落实不畅。
3 讨论与小结
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是人类生命和社会发展的财富源泉,因此要尽快地从生态失衡、资源高消耗、浪费大、污染重为代价的粗放式破坏型经济中解脱出来,取而代之以热爱自然、追求安全、健康与和谐、降低能耗、杜绝浪费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生态消费模式;形成自觉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新风尚,真正做到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生态消费;以保护型的生态消费模式作为当代经济社会新的经济增长方式、新的主要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让生态消费在对待自然的关系上真正起到保护自然资源的有效作用。
节约作为一种社会价值取向,植根于地球资源的有限性和人们需求的无限性这样一个严酷的事实。以节约型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模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崇尚节俭、合理与适度消费”的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转变;鞭挞铺张浪费、肆意挥霍的行为,褒扬文明、节约的榜样,使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节粮、节电等成为全社会的主流风气和自觉行为。只有在全国逐步形成与国情相适应的节约型消费模式,才能有效缓解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消费是一种绿化的或生态化的消费模式,它是指既符合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又符合生态生产的发展水平,既能满足人的消费需求,又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消费行为”[3]。具体表现在:消费品本身是生态型的,即通常所说的绿色环保型商品;消费品的来源是生态型的,包括生产用的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与环境的关系;消费过程是生态型的,在对消费品的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其他社会成员的工作、生活和周围环境造成伤害;消费结果是生态型的,完成对消费品的使用后,不会产生过量的垃圾、噪声、污水、污气等短期内难以处理的、对环境造成压力、破坏的消费残存物。
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律以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20多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地方政府也颁布了许多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地方环境标准,有利地促进了生态消费的实现。但由于环境立法在我国尚属新领域,现存的法律法规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难以成为执法部门的依据,一旦发生与环境有关的毁林盗伐、滥捕滥杀珍稀动物、任意排放污染等案件发生,往往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量刑,使破坏或污染环境的个人和单位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也就无法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此外,我国的环境立法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还非常落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环境税法,还没有有关消费者生态环保责任的立法,虽然有一些罚款、警示、禁止等公告牌,但它们却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表13 安徽农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工作开展情况现状调查结果
在西方经济学中,消费者被抽象为“经济人”,其本性被假设为都是利己的。“经济人”在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都是以利己为动机,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求和获得自身的最大经济利益。这实际上涉及到消费决策的问题。消费决策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生态消费目标的实现。消费者选择生态消费不外乎两种动机:一是从个体利益考虑,为了保证自身需要的满足;二是从承担社会责任角度考虑,旨在保护生态环境,在消费中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4]。多支付费用,换取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富裕起来的人们一般都乐意接受,但若是基于环保理念,多花钱换取他的安全健康,则未必所有的人都有这种意识。因此,倡导文明的生态消费,需要政府、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联合起来,广泛开展生态消费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消费者的生态意识由只关心自己的健康,上升到对全社会生态环境的保护关注的高度。
本调查研究发现,安徽省农民生态消费观不容乐观,对待野生动物不能够很好的保护,利用高毒农药来获得农产品的丰收,大量排放污水于池塘中,农村中的红白喜事还是存在盲目攀比和铺张浪费的现象,虽然明白经济发展要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但是在行为上仍然改变不大。
结合对生态消费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可以看出安徽省农村良好生态消费观的养成主要靠的是电视宣传,其次为听广播,第三为政府宣传。大多数调查对象表示从未组织过环保活动,只有极少数人观看一些环保影片、展览及农药化肥的正确使用方法,可见安徽农民生态消费观之所以还不是很健全,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并且未在农村开展多种样式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因此建议:(1)加强在电视广播等农村地区广为熟知的宣传方式进行生态消费观宣传片的投放,如一些公益广告等。(2)由村委会牵头组织进行健康的生态消费观的知识讲座,如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合理排放污水、勤俭节约等。(3)在广大中小学开展健康的生态消费观教育,一方面使得孩子掌握健康的生态消费观,另一方面也可由孩子影响家长,达到最终的目的。
[1] 张丹宁,许立峰,任毅宏.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分析[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4,16 (5) : 11-15.
[2] 唐国琪,生态消费对生态、资源与环境的影响[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6,22(3):256-258.
[3] 邱耕田.生态消费与可持续发展[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9,15(7):54-57.
[4] 秦麟征.破损的世界——现代文明的阴影[J].东北林业大学学报,1996,(12): 30-32.
X322
A
1673-1409(2012)05-S025-07
2012-04-20
杨曾睿智(1987-),女,四川礼县人,硕士生,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文化。
10.3969/j.issn.1673-1409(S).2012.0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