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互动模式
2012-11-14陈天荣嘉兴学院
陈天荣 嘉兴学院
国内外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一个区域或许可以没有大院名校,但绝对不能没有科技中介机构。尤其对以块状经济为主导的传统产业,由于研发人员比重低、产业结构层次低和企业规模较小等关键因素,决定了技术研发强度偏低,以“外源型”技术作为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成为主要力量。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就显得极为迫切,不仅是增强区域创新能力的关键手段,而且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重要途径。如何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国内外专家学者有很多研究成果,实践中也有较多的成功经验。但本文认为,构建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互动模式是一种系统整合的有效方法。
构建三维互动的发展模式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作为区域创新系统“官产学研金”的中间节点,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区域创新网络的形成,发挥着重要的粘合作用,能对区域创新系统的薄弱环节或技术“空洞”提供补偿作用。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受制于多种因素,涉及到技术成果可行性、企业创新需求性、中介人才充足性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性等,尤其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与愿望,直接影响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健康发育。因此,地方政府、科技中介机构、中小企业在创新活动中角色的准确定位及其相应机制的形成,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互动界面的科技中介服务提升,就成为构成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系统要素。所以,基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动力要素,构成一个“三螺旋”互动模式,其运行机制体现在区域创新系统主要创新主体互动发展与螺旋上升之中,如图1所示。
图1 创新主体的“三螺旋”互动模式
激起企业技术创新的愿望
世界各国实践证实,没有活跃的企业技术创新,就不会有对科技中介服务的旺盛需求,活跃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是科技中介服务业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将直接扶持科技中介发展的政策转向激起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愿望与需求,重视市场对科技中介服务需求的拉动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发达国家政府政策鼓励企业创新、支持“官产学研金”的密切合作就是很好的经验。如英国贸工部1997年发起实施的“法拉第合作伙伴”计划。该计划的独特之处在于,明确要求产、学、研有关机构要参与共建的“法拉第合作伙伴”组织,并要求通过科技中介机构与企业界以及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良好关系,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有效进展。
当然,科技创新活动应当主要由市场来决定,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需求者与受益者,科技创新的动力来自于企业的利益驱动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企业外部的激励因素只有在作用于创新主体,并与其内在创新需求结合时,才能成为影响创新行为的现实力量。企业技术创新内在动力与需要愿望来源于三个方面。
⒈企业对创新活动的收益预期
一是企业追求短期利益还是长远利益。在短期利润最大化目标情况下,维持现有生产技术和产品格局,挖掘现有技术、管理及其他生产要素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使用各种促销手段成为企业可能采用的有效手段,此时企业就不可能以技术创新来追求效益。而在追求中长期利润最大化情况下,企业着眼于未来,以技术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并努力开发新产品,以新技术为基础,在市场上确立价格优势、产品优势和规模优势。二是企业利益群体的博弈程度。企业利益群体主要有职工、经营者和所有者,三者的效用目标各不相同。职工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其效用目标是工资、福利与闲暇时间,由于职工的流动性、环境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其目标具有明显的短期性;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获得利润,其利益在于资本的增殖和利润最大化,目标具有一定的长期性;经营者的经营决策既取决于自身利益,又取决于企业利益结构中谁的利益处于优势地位。可见,企业三个利益群体利益目标的冲突性,直接影响到技术创新的内在需求与愿望。
⒉企业对创新成功概率的预期
即使企业对创新活动有极高的收益预期,但若创新成功可能性极小,企业仍不会具有创新动力。企业对创新成功概率的预期会对其创新动力产生重要影响。从创新活动的决策角度分析,企业在进行创新活动之前,会对所拥有的进行技术创新所必需的资源进行估价,对创新决策能力和创新组织能力进行评估,并将自己拥有的创新资源与能力同竞争对手相比较,判断创新成功的可能性和可能获得的竞争优势,以决定是否进行创新活动。从创新风险的角度来看,企业对创新风险的认识程度会影响到创新成功概率的预期,进而影响其创新动机。创新的市场风险一方面取决于创新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的程度,还取决于上市新产品的数量与差别化程度。
⒊市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
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与愿望是创新内在要求在外界环境刺激之下激发的,这种外在环境因素所产生的技术创新动力,可以归结为三个影响因素:技术推力、市场激励和政府激励。
市场是一种实施费用低、效率高的激励制度。市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是通过市场体系要素、市场竞争与市场结构三组变量进行的。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包括生产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二者以不同的方式对技术创新产生影响。从生产要素市场角度,改进生产技术、实施技术创新、从外延扩大再生产转变为以新技术成果运用为标志的内涵扩大再生产,就成为企业降低成本的一个有效的选择。从产品市场来看,产品市场上存在的社会需求就成为拉动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竞争是市场机制激励技术创新行为的最重要的因素。为了保证竞争有效激发技术创新行为、引导技术创新,必须强调竞争的适度性和规范性。一方面,只有强度适度才能有效地推动技术创新,强度过弱不足以激发创新行为;而强度过烈,又势必降低企业的合理经济收益,削弱企业创新投入能力,而且竞争强度过高会导致企业间展开激烈的价格战、广告战,削弱企业盈利能力,使企业无力技术创新。
经济学家M·卡曼、N·施瓦茨等人在研究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关系时发现,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最有利于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因为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企业规模一般较小,缺少足以保障技术创新的持久收益所需的推动力量,难以筹集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物资条件,同时也难以开拓技术创新所需的广阔市场,因而难以引起较大的技术创新动机。但在垄断统治下,由于缺乏竞争对手的威胁,难以激发出企业重大创新的活力。而介于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的垄断竞争市场结构,既避免了上述两种极端市场结构的缺陷,又兼有二者之优点,是最能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方式。
运用政府推动与政策引导
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与加强政府扶持力度,是发达国家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两个车轮。因为市场对于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具有基础性作用,然而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本身并不能保证造就一个最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结构,也不能自我创造有利于创新的外部环境。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对技术创新的配置和激励作用显得乏力,而政府推动与政策引导就显得重要。
⒈发挥政府应有作用
陈水群(2010)认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中最需要政府做五件事: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三是整合中小科技资源共享;四是深入进行经济、科技、教育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等;五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因此,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协调、监管和服务的功能,为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做到规划整体化、服务规范化、监管法制化和营造环境统一化,发挥政府应有的规划协调、培育市场、打造平台、政策扶持等功能与作用。
在纯粹的自由市场条件下,科技中介服务的供给达不到与国家经济战略相匹配的水平,政府需要从国家科技经济战略高度和创新型国家的长远目标出发,有力支持与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具体来说,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强政策面的导向和支持,借助政府行为促进市场体系发育,尤其需要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调动与刺激,从而间接推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及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
⒉重视政策体系完善
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体系分为三类:一是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实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政策,实施完善自主创新体系政策,实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实施科技中介组织专业化发展的政策,实施加强自主创新基地建设的政策,实施为科技中介机构创造市场需求政策,实施培育技术市场政策,实施加快科技中介机构共享平台建设政策,实施协助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国际合作政策等。二是扶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机构的扶持政策,实施科技推广体系改革政策,扶持民营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实施扶持科技中介机构参与政府科技管理的政策,扶持培育品牌技术中介机构政策,实施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政策,实施扶持综合性非营利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等。三是引导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实施建立科技中介行业协会或监管会的政策,引导科技中介机构实行策略联盟和服务创新的政策,引导科技中介行业建立自律制度的政策,引导科技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信誉体系的政策,建立鼓励创新创业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政策,实施创新引导工程的政策,鼓励民营科技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政策等。
除此之外,结合西方发达国家技术创新政策实践的成功经验,可以得出,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政策对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同样有促进作用。如财政刺激政策、公共采购政策、风险投资政策、中小企业促进政策、专利政策和放松政府管制的政策等等,对企业创新行为进行支持,提高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拉动企业科技中介服务的需要与愿望。所以说,在政府政策直接扶持科技中介同时,支持中小企业使用科技中介服务,即重视市场对科技中介服务的需求,也不失为促进中介机构发展的最佳路径。
当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行为必须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区域创新系统这个舞台上演好自己的“动态”多重角色,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更不“错位”,是至关重要的。政府创新政策的出发点,应建立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及弥补市场失灵、消除创新系统障碍等方面,更好地启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上,做市场不能做或做得不够充分的事情,提供市场匮乏的公共物品,使政府的创新政策在区域创新系统的效力最大化,以系统化优势避免政府直接刺激单一创新主体的弊端。如政府在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时,必须由第一推动力的定位转变为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激起中小企业创新需求及科技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的政策机制,行使目标引导、创造环境、扫除障碍、配置资源的职能,完成规范、协调、公正机制构建与监督运行,才有利于创新主体的互促互进、协同发展。
科技中介机构的自身建设
虽然中小企业是最有生机的群体,但他们一般不设有R&D部门或相关创新机构,当它们有创新需求与愿望时,最理想的路径是通过科技中介机构获得科技中介的服务。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与技术扩散相互关系的发展趋势来看,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对科技中介服务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挑战。需要科技中介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需要从浩瀚的研究成果中快速准确地识别那些真正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技术,提高其技术鉴赏能力;同时,科技进步加快,技术周期大大缩短,使技术转让的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迫使科技中介机构将研究成果推向市场的速度必须加快。因此,科技中介机构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在全方位的服务中加强自身建设就显得极为重要。
⒈在竞争合作中发展
科技中介机构在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构建起知识、技能、人才、信息等专业性交流平台,及时发布科技资源信息、创新成果及需求,不仅为技术供求双方之间增进了解,为企业培育新产品、引进专业人才,也为企业提供基本的知识和技术、以及必要的公共技术服务,创造良好的经济生态环境,形成科技资源流动的“洼地”,促使企业间的分工合作、互动学习和合作创新,形成创新溢出效应;同时,科技中介机构促进企业和政府的互动,建设特色产业的公共技术平台,促成营造社会诚信环境和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推动传统产业的创新与发展,推动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使科技中介机构在行动主体互动服务中发展。
从本质上讲,科技中介服务也是一项竞争性的知识服务,应依靠提供科技服务取得经济效益。因此,公共科技中介机构与民营科技中介机构要均衡发展,从而形成扬长避短、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同时,在提高科技中介整体素质基础上,激励科技中介机构通过自身努力和政府支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使服务功能前向延伸或后向延伸,从而以雄厚的服务能力保障科技中介自身发展。
⒉在优质服务时壮大
在区域创新系统的构建中,一直强调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而面对众多中小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如何发挥,除企业家创新愿望外,还必须有科技中介服务强有力的支撑。因为技术创新能力实际体现的是市场机会与技术机会的结合能力。企业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较强,而科技中介机构把握技术机会的能力较强,将两种能力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所以,在激起企业创新需求与愿望的同时,科技中介机构及时提供技术创新的优质服务是一种“双赢”格局。若把技术创新比喻为一只大鸟,那么企业家和科技中介机构犹如鸟的两只翅膀,共同发挥作用、缺一不可。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中介同样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每年有大量的科研成果沉淀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主要原因依然是缺乏联系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有效渠道,科技中介机构的优质服务水平没有提升上来。
所以说,科技中介机构发展需要构建三维互动的系统模式,通过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拉动,政府营造环境与扶持政策的推动,以及科技中介机构自身服务水平提高的驱动,从直接和间接两个层面才能综合促进科技中介机构的建立健全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