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毒防疫工作不遗余力贡献力量—第六届卫生部消毒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盘点
2012-11-13孙惠惠
消毒卫生标准是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及用具、疫源地消毒以及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消毒效果及其检验、评价等做出的技术规定。消毒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消毒相关产品卫生标准、消毒效果评价标准与方法、现场消毒操作应用规范及相关基础标准等卫生标准的制定。
1985年,在北京召开了第6次国际消毒学术会议。从此我国的消毒工作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87年,卫生部成立了消毒学专家委员会。到1996年,设立了消毒卫生专业标准委员会。自成立至今,消毒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经历了三届。
第六届卫生部消毒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2008年正式成立,挂靠单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金银龙研究员担任主任委员,而各届卫生部消毒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均由卫生部、省级疾控中心、军队、医院以及科研院所等不同系统的专家组成。
标准计划项目完成情况
2008年第六届卫生部消毒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成立之初,计划标准项目数4项,报批4项,分别是“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生物学指示剂抗力评价标准” ,“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医疗机构医疗用水卫生标准及检测方法”,“医用灭菌器的安装确认标准”。
2009年标委会的计划标准项目数是6项,报批6项。分别是“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标准”、“保健服务行业公共用品消毒卫生标准第1部分公共用品洁净要求第2部分公共用品消毒方法”、“洗涤行业消毒卫生标准”、“养老机构消毒卫生标准”、“环氧乙烷灭菌效果化学指示器材评价标准”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灭菌技术标准”。
2010年计划标准项目数4项,送审3项,报批1项。分别是“医疗机构牙科治疗台水系统消毒卫生要求”、“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要求”、“学校消毒卫生要求”、“抗抑菌洗剂卫生要求”。
2011年计划标准项目数3项,送审3项。分别是“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过氧化氢和甲醛灭菌残留量安全限值”、“化学法二氧化氯供水消毒设施卫生规范”。
2012年计划标准项目数5项,仍在研制中5项。分别是“小型集中式供水消毒技术规范”、“洪涝灾区消毒技术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规范”、“医用低温蒸汽甲醛灭菌器灭菌效果评价方法”、“酶消毒剂卫生标准”。
其中2008年以前报批的13项标准均为2012年发布,分别是“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装置的通用要求”、“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手消毒剂卫生要求”、“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安全与卫生标准”、“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医疗器械消毒剂卫生要求”。
2008年至2012年共计划项目数22项,报批11项,送审6项,2012年的5项标准仍在研制中。
标准审查情况
2008年第六届卫生部消毒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组织会审1次,审查标准数5项:分别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标准(GMP)”、“消毒剂中有效成分含量测定 有效氯”、“消毒剂中有效成分含量测定 苯扎溴铵”、“消毒剂中有效成分含量测定 二氧化氯”、“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微生物检验方法”,五项标准全部通过审查。
2009年会审1次,审查标准数7项:“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消毒剂杀灭呼吸道病毒效果的检测方法”、“消毒服务机构质量控制标准”、“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质量控制标准”、“托幼机构消毒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通过,“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质量控制标准”未通过。
2010年会审1次,审查标准数8项:“消毒剂原料要求及禁限用物质标准”、“医疗卫生用品辐射灭菌消毒质量控制标准”、“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医用灭菌器安装确认标准”、“医用清洗剂卫生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消毒剂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质量控制标准”,并全部通过。
2011年会审1次,审查标准数20项:“疫源地消毒标准”、“医疗器械湿热灭菌方法的日常监测及有效性认证”、“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生物学指示剂抗力评价标准”、“医疗机构医疗用水卫生标准及检测方法”、“保健服务行业公共用品消毒卫生标准第1部分公共用品洁净要求第2部分公共用品消毒方法”、“洗涤行业消毒卫生标准”、“养老机构消毒卫生标准”、“环氧乙烷灭菌效果化学指示器材评价标准”、“消毒剂通用技术要求”、“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标准”、“用于集中空调管道消毒的消毒剂”、“消毒标准体系表”、“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压力蒸汽灭菌用真空度测试纸与盲端管的检测与评价标准”、“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效果检测与评价标准”、“灭菌过程验证模拟装置测定方法与评价标准”、“过氧化氢等离子体灭菌指示菌抗力测定标准”、“压力蒸汽灭菌指示物与抗力测定方法评价标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灭菌技术标准”,并全部通过。
从2008年至今每年一次共4次会审,共审查标准40项,审查通过39项,未通过1项。
标准复审结果
2008年度复审的标准包括“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标准”、“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标准”;“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疫源地消毒标准”。2009年复审的标准为“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标准”、“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标准”、“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疫源地消毒标准”。修订的标准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标准”。2010年复查的标准是“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标准”、“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疫源地消毒标准”。修订的标准有“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2011年复审的标准有“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胍类消毒剂卫生标准”、“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季铵盐类消毒剂卫生标准”、“含溴消毒剂卫生标准”、“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标准”、“疫源地消毒标准”;修订的标准有“疫源地消毒标准”。2012年复审的标准有“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装置的通用要求”、“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手消毒剂卫生要求”、“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安全与卫生标准”、“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医疗器械消毒剂卫生要求”,修订的标准有“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标准”。
2008年至今复审标准数43项,确认数37项,修订数6项。
重点标准介绍
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的专家们在发生的重大疫情以及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由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牵头制定、卫生部发布的《消毒技术规范》在非典、汶川、玉树大地震,以及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期间,为消毒相关工作的规范操作和执行提供了全面严格的指导依据,对非常时期的卫生保障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行的标准中,《疫源地消毒总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需要进行疫源地消毒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在发生重大疫情时期,如非典,禽流感,甲型流感等重大疫情时,以《疫源地消毒总则》为基础制定的应急方案可以极为有效的阻断病原传播和扩散。《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该标准的实施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提高消毒质量以及对防止医院内感染起了重要作用。《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标准为保证隐形眼镜护理液的质量,保障使用者眼部卫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2年至2010年,消毒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共提出了56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2003年14项,2004年5项,2006年12项,2007年10项,2008年4项,2009年6项,2010年5项。目前已审议了标准35项,通过了34项,报批了27项,发布了14项。这其中,既有基础性标准,例如《消毒定义和术语》、《消毒剂杀灭分支杆菌试验评价方法》等,也有应用性标准,例如《消毒剂原料和禁限用物质标准》,以及各类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卫生标准和针对消毒对象的卫生标准等。(文 / 通讯员 孙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