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渠道引活水——访十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华伦
2012-11-12
◎/本刊记者 周 俊
◎/特约通讯员 徐建兵 王志亮
6 月4 日,十堰城区义务教育“联校协作发展”行动正式启动。城区40 所义务教育学校组成10 个联校协作发展共同体,将在未来三年里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以此推进十堰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什么是联校协作发展?组建联校协作发展共同体有何重要意义?如何保证联校协作发展行动取得实效?记者日前采访了十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华伦。
《湖北教育》:十堰市教育局为何提出“联校共建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一重大课题?
朱华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也是老百姓最关注、最期盼的事情。近年来,十堰市教育局积极探索,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和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编制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内部挖潜不断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开展生本教育实验构建有效课堂、建立市直学校正常补充机制等措施,积极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但由于历史原因,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有三个主管单位(市教育局、东风分局、区教育局),管理体制多元化带来的是经费投入不均、师资配备不均、生源分布不均、教学质量不均。尤其是东风分局所属中小学、市直中小学与区属中小学相互交错、条块分割,资源难以整合利用。城区60%的义务教育学生集中在市直和东风分局所属学校,市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的担子越来越重,这既不符合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也不利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集中精力对全市教育事业进行系统规划、具体指导和全面提升。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导致城区择校现象较为严重,优质学校大班额问题难以解决,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同时也造成一定的安全管理隐患。
因此,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联校协作发展”的构想。搭建这样一个工作平台,就是要建立十堰城区义务教育市与区之间、区与区之间、东风分局与市和区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加强交流与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让大家在交流与协作中取长补短,促进共同发展;就是要把十堰城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问题作为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行政部门的重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困扰十堰城区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
《湖北教育》:什么是“联校协作发展”?其目标任务是什么?
朱华伦:根据十堰城区义务教育实际,我们提出了“联校协作发展”的构想,制定出台了《十堰城区义务教育“联校协作发展”实施方案》。“联校协作发展”是将某一区域(片区)相对集中的相同学段学校,组建成协作发展共同体;实行“法人独立、互联互助、优势互补、共同提升”的办学模式;在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打破行政区域和管理主体的界线,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协作。以前城区各个学校就像一个个独立的水池,互不交流,“联校协作发展”给各个水池装上了连通的管道,使城区学校在保证各自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育特色之外,互相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城区40 所义务教育学校组成10 个联校协作发展共同体,从当前可以作为的三个层面进行协作。一是学校管理层面的协作。联校协作共同体从各自校情、学情出发,共同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学校管理机制、教师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机制、教学业务互通互融机制、教学研修合作探究机制等,在学校管理与发展诸方面加强交流与协作,实现互补共赢。二是教育教学工作层面的协作。联校协作共同体可在课程计划、教研活动、教学评价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协作,重点是在教研活动、高效课堂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三是教师专业素养层面的协作。重点是在研究教师队伍发展和培训计划、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等方面加强交流。
实施“联校协作发展”这项改革,我们既要尊重共同体内不同学校各自的历史传统和发展特色,又要充分汲取兄弟学校的优点和长处;既有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部门的强力支撑,又有共同体学校的主观愿望为动力。协作发展共同体学校不分规模和名气大小,不分级别高低,也不分强弱,学校之间不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是在平等的位置上进行交流和协作,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通过组建并实施联校协作发展共同体,实现办学思想共享、教学资源共享、发展成果共享,促进学校之间相互学习和共同提高,从联校区域相对均衡逐步实现十堰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湖北教育》:组建联校协作发展共同体,对推进十堰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朱华伦:组建联校协作发展共同体,对推进十堰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实施“联校协作发展”行动,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基础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区域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均衡发展的核心是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实施“联校协作发展”行动,通过共享办学思想、共享教学资源,全面提升教师素质,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十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逐渐均衡,办好城区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平、均等的优质教育,真正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跨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第二,实施“联校协作发展”行动,是统筹发展十堰城区义务教育的有益探索。义务教育均衡主要指标是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质量等多方面的均衡。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十堰城区义务教育还存在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有些问题在短时间内还难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从教育系统内部着眼,从当前可以作为的教育教学管理层面下手,打破行政界线,组建教育协作发展共同体,可以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素养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协作,把张湾、茅箭、白浪、东风分局、市直的义务教育放在十堰城区教育的大格局中加以谋划,加大市政府统筹发展十堰城区教育的力度。第三,实施“联校协作发展”行动,是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的生动平台。科学的管理需要先进的理念作引领,理念决定方向,理念决定成败。确立并实施行之有效的办学理念和管理制度,明确学校发展的方向和具体目标,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和全面开展,有利于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应该看到,十堰城区有一大批优秀校长,在学校管理岗位上探索和实践办学理念,取得了不少骄人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与外地、特别是与发达地区相比,无论是教育思想,还是管理能力和水平,也都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我们有更加开放的思想,更加包容的胸怀,在更加广阔的平台上广泛开展交流与协作。只有交流,才能有新思想和新思路,工作才会有新局面。我们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得到全面改进,课堂教学效率有明显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得到整体提高,学校文化的品位和档次得到明显提升,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得到进一步确立。
《湖北教育》:“联校协作发展”行动是个系统工程,如何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朱华伦: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十堰城区义务教育“联校协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联校协作发展工作的扶持、督导和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联校协作发展”工作协调小组,指定专人,明确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片区”的各项工作;建立“联校协作发展”行动奖励制度,市、区两级教育局每年对工作出色的协作共同体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建立宣传、总结、考核评价制度,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将对各协作片区的工作进行考核,确保联校协作发展行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