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母水化和小剂量肝素治疗羊水过少80例临床分析
2012-11-09甘红霞
甘红霞
(赤壁市人民医院,湖北赤壁437300)
羊水过少是一种妊娠期并发症,可发生在妊娠各期,以妊娠晚期较为常见,其发病原因不清楚,羊水量<300ml者称为羊水过少。为提高妊娠期羊水过少的治疗效果,改善母婴结局,我院2007年6月至2009年12月采用母体水化小剂量肝素治疗妊娠期羊水过少产妇100例,疗效满意,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0年2月至2012年2月我院收治羊水过少孕妇100例,均符合乐杰主编的《妇产科学》第7版的诊断标准,即:羊水指数(AFI)≤5cm为诊断羊水过少的绝对值,AFI≤8cm为羊水过少的临界值。孕妇年龄19~36岁,平均25.9岁。初产妇62例,经产妇38例。孕周25~36周,平均32.3周。随机分为母体水化疗法组和小剂量肝素治疗组,每组50例。随机抽取同期羊水过少孕妇40例作为对照组,孕妇年龄18~38岁,平均26.5岁。初产妇27例,经产妇13例。所有产妇均胎膜完整、均无妊娠高血压疾病、内科合并症。3组孕妇在年龄、孕周、孕产次、已婚情况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羊水过少产妇均口服Vit C、地塞米松10mg,1次/d。母体水化疗法组采取静脉补液疗法,每天予5%葡萄糖溶液2L在2h内静脉滴入母体。小剂量肝素治疗组:治疗前详细谈话,告知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获得知情同意。肝素50mg加5%葡萄糖500ml注射液中静脉滴注,1次/d,4~6h滴完,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肝素治疗是否影响凝血功能。两组均7d为1个疗程。治疗2疗程后,如果羊水无明显增加或进行性下降,且胎心监护结果欠佳,则予剖宫产终止妊娠。对照组40例患者除加强监护外未予特殊处理,妊娠足月后均经引产成功或自然临产而行阴道试产。
1.3 观察指标
治疗14d后,比较母体水化疗法组和小剂量肝素治疗组产妇的治疗效果(AFI≥8为治疗有效),比较3组产妇的剖宫产、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产褥病等发生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统计分析采用SPSS 13.0软件包完成。计数资料运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母体水化疗法组和小剂量肝素治疗组产妇治疗效果比较
治疗2个疗程后,母体水化疗法组临床有效率为86.0%,小剂量肝素治疗组有效率为92.0%,两组治疗有效率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两组治疗后AFI明显提高,但差异无显著性(P>0.05),与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P均<0.05)。(表1)
表1 母体水化疗法组和小剂量肝素治疗组产妇治疗效果比较(s)
表1 母体水化疗法组和小剂量肝素治疗组产妇治疗效果比较(s)
与同组治疗前AFI比较,*P<0.05
AFI母体水化疗法组 50 86.0(43/50)6.5±1.4 10.7±2.6组别 n 有效率(%)治疗前AFI治疗后*小剂量肝素治疗组50 92.0(46/50)6.2±2.5 11.4±4.5*
2.2 3组产妇的母婴结局比较
母体水化疗法组和小剂量肝素治疗组剖宫产率、胎儿窘迫率、新生儿窒息率、产褥病率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P<0.05)。(表2)
表2 3组产妇母婴结局比较n(%)
3 讨论
在胎儿生长、发育以及活动中,羊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羊水能够缓冲母体由于胎儿在子宫腔内活动所导致的不适感,同时保护胎儿不受到直接损伤;羊水可以使子宫内的温度保持恒定,还可以确保胎儿在其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得到一个适当的活动空间;在羊水里还有一些抑菌物质,有助于减少感染;在子宫体收缩的时候,羊水能够缓冲子宫体对胎儿特别是头部的压迫,有利于分娩的进行。近年来由于围产医学的发展和超声技术提高,羊水过少诊断率越来越高。羊水过少是胎儿危险的重要信号,轻者胎儿生长受限,重者引起胎肺发育不良、肌肉和骨骼出现畸形,甚至死亡。目前认为胎儿因素、胎盘因素、母体因素和羊膜病变等和羊水过少的发生有关,但其生成及循环机制还没有完全阐明。
一旦诊断羊水过少,就应该加强胎儿监护,筛查胎儿畸形,可联合胎心监护、脐动脉血流综合了解胎儿宫内安危,必要时行染色体核型分析及排除先天病毒感染。若无胎儿畸形,妊娠不足月,则需要定期B超了解羊水情况,积极防治合并症及并发症,增加羊水量行期待治疗。
我们采用母体水化疗法和小剂量肝素治疗妊娠晚期羊水过少孕妇,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母婴结局明显好于对照组。说明正确处理羊水过少对提高围生期产科质量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