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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铅与枪炮:清代矿业开发的军事意义

2012-11-07

关键词:火器火药弹药

马 琦

(云南大学 人文学院历史系,云南 昆明 650091)

2011 - 12 - 1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与边疆地区项目《清代黔铅开发研究》(项目编号:12XjC770012)

马 琦(1978-),男,历史学博士,云南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讲师。

铜铅与枪炮:清代矿业开发的军事意义

马 琦

(云南大学 人文学院历史系,云南 昆明 650091)

铜与铅不但是清代的主要币材,也是制造军火的主要原料,成为关乎军国大计的重要战略物资。但是,清代矿产的军事用途却往往被学界所忽视。清代是我国军事发展史上由传统向近代转型的重要时期,矿业的兴盛满足了军事工业发展对战略资源的需求,军队中火器装备比例的提高成为清军制胜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将以铜铅为例,探讨清代矿业开发的军事意义。

铜铅;矿业;火器;军备发展

明清之际是中国军事发展史上的重要时期,以火炮、鸟枪为主的火器在武器装备中的比重逐渐提高,传统战争向近代战争转化的特征尤为明显。清代矿业的兴盛为火器的发展和军队常规演练提供了资源保证,铜铅矿产因而成为关乎清代军国大计的战略物资。铜铅矿的开发满足了军备制造的需求,而火器的大量装备成为清代征战的利器,在捍卫国防、维护国家稳定与统一的战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术界以往的研究往往侧重于铁矿,对铜铅矿关注不够。事实上,铜是铸造火炮的主要材料之一,而枪炮发射的弹丸则以铅为主要原料。军备制造中的铜铅需求量与清代军制、火器装备比例、单位火器弹药基数有密切关系,罗尔纲先生在《绿营兵》一书中对清代绿营兵制和火器装备曾有过初步研究,而清代单位火器弹药基数则无人涉及。因此,本文以清代军备发展为背景,考察铜铅矿产在清代火器制造及其征战中的地位与作用,以期丰富对清代军事发展的认知。

一、清代军队装备中的火器及其实弹演练

明清时期是中国兵器发展史上的重要时期,火器在征战中的作用日益增强。明嘉靖六年御史丘养浩奏言:“中国长技惟火器可以及远,今各关营铳炮甚少,而火药率三岁一给,缓急无济,宜出巡按巡关两御史罚锾,益多铸火器,分给三路关堡,其火药除岁给外,仍以山海关税钱,委官督办。”[1]卷七十六万历四十六年,管理火器制造的工部侍郎米万钟亦说:“火器有战器,有埋器,有攻器,有守器,有陆器,有水器,用之合宜,无有不胜,夫良将一员,火兵三千,足敌强兵十万”[2]卷五百七十。可见明代火器不但种类繁多,而且朝廷上下对火器在征战中的作用亦有足够的认识。因此,明代军队中大量配备火器,仅京营中常设的火器枪炮即有七万九百九十二具[2]卷五百八十。在明代后期的辽东地区,明军与满州人一直处于对峙状态。然而,明军在武器装备上的优势并未引起满洲人的重视。“辽人浪言,搏战向以用火器为无勇,用战车为迂阔”[2]卷五百七十八。随着战局趋紧,朝廷调拨大量火器支援辽东战场。自万历四十六年起至天启元年的四年中,工部调拨辽东战场的火器,计火炮11094门,火枪26867杆,铅弹、铁弹11295568枚[3]卷二十。战事的发展使满州人也逐渐认识到火器的重要性。天启六年(满州崇德八年),满州“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统领大军,载红衣炮及诸火器征明宁远”[4]卷二。

清军入关之后对火器更加重视。在平定吴三桂叛乱之际,康熙帝又谕:“大军进剿急须火器,著治理历法南怀仁铸造火炮,轻利以便登涉。”[5]卷四十九其后,清代火器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凡直省需用铳炮、火砖、火箭、喷筒、火球、铅铁弹子等项,该督抚奏请,准其造备,用过银两报部查核。药弹遇有征剿,许动用开销,征防别省官兵、军前操演,亦准支给。”[6]卷一百三十三而八旗兵所需枪炮弹药由工部武库造备支给。同时,清军中火器配置也逐渐形成定例。“各省每兵千名设立威远炮四位,子母炮六位,今除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处子母炮百位照旧设立外,其余直省子母炮尽行解部,别制冲击便利之炮,总以兵千名设立炮十位之数为准”,“鸟枪一项能冲锐折坚,最为便利,如腹内省份地势平坦,利用弓矢。至沿边沿海省份山深林密,利用鸟枪。应将腹内省份每兵千名设鸟枪三百杆,沿边沿海省份每兵千名设鸟枪四百杆,该管官弁务须操演纯熟”[7]卷一百二十二。

清军武器装备中火炮、鸟枪的增加,必须与日常操演结合,才能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故清军入关之后就开始常规性的火器操练。顺治十二年即规定,军队“每年春季演放鸟枪,自二月十六日起至三月十六日止,树的四十一弓之地,每人放十枪。又红衣法贡炮,二年一次,于十月初一日起演放十日,树的于八十弓之地,每红衣法贡炮一座,各放五次。”[8]卷八百四十八康熙十二年,皇帝上谕中说:“火器关系武备,甚为紧要,应严加操演,以俾实用”,于汉军八旗每佐领下增兵十八名演习鸟枪[8]卷八百四十八。但是,在实际演练过程时,“营汛中枪手演习止放空枪,从未装入铅子打把”,有鉴于此,雍正七年上谕规定:“嗣后,著通行直省督抚提镇等转饬所属,于练习火器之时用铅子打把,演熟准头,则火器皆成利用,于营伍实有裨益。”[9]自此,火器实弹操演成为清军中的定例。对于火器实弹演练的重要性,乾隆初年广西右江镇总兵丁大业曾言:“窃查营甲利器惟鸟枪为第一,诚以施放有准,可以毙人于百步之外也,故平时演习连环,使兵丁手足便捷,得以进退整齐,施放快利,又练以立跪卧三枪,使其较明星斗,演熟准头,无论上下左右可以随地而中,此我朝之火器实恒古所未有。”[10]故乾隆元年和乾隆六十年,皇帝两次重申火器实弹演练的规定,要求各地认真执行[11]。因此,清军中大量火器的装备以及实弹演练,使之成为制胜利器,在清代历次重大征战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清代军备制造中的铜与铅

火炮与鸟枪是清代军备中的主要火器。铁、铜用来制造枪炮,而铁、铅则是枪炮弹药的主要原料。“凡制造火器,大者曰炮,其制或铁,或铜,或铁心铜体,或铜质木瓖,或铁质饰金,重自五百六十斤至七千斤,轻自三百九十斤至二十七斤,长自一尺七寸七分至丈有二尺,其击远或宜铁弹,或宜铅子,均助以火药,引以烘药,铁弹自四十八两至四百八十两,铅子自二两至二十八两,火药自一两三钱至八十两,烘药自三四钱至二两,皆按炮尺髙下度数,以定所及之远近。”[12]卷七十三据乾隆朝《大清会典则例》记载,康熙十四年至嘉庆五年,共铸造火炮954门。内仅康熙年间所铸铜炮达439门[7]卷一百二十二。现将康熙年间所铸铜炮列表如下:

清康熙年间所铸铜炮列表 (单位:斤)

资料来源: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三十《工部·虞衡清吏司·军器》铸炮条。

上表所列康熙年间所铸铜炮439门,总重量为192034斤,足证铜是清代铸造火炮的主要原料之一。铁、铜虽为清代火器铸造的主要原料,但火器一旦造就,其日常消耗最大的却是弹药。火炮弹丸分铁弹、铅弹两种,但铅弹的用量要远大于铁弹。上述这些火炮中,发射弹丸的火炮有672门,占火炮总数的70%。可见,虽然史料无确切记载清代铸造火炮究竟用过多少铜,但铜作为清代铸造火炮的主要原料之一应无疑义。

除了制造枪炮所需铜材之外,枪炮弹药的制造对铅的需求更大。清代火炮所发炮弹为铁弹和铅弹两种,鸟枪所发均为铅丸。但如前述,发射铅弹的火炮占火炮总数的70%,故铁弹所占比重较低。特别是自雍正年间实行火器实弹演练制度以来,意味着清代军队常备训练必将消耗掉大量的铅弹和铅丸。要考察清代军队日常训练的弹药消耗,必须先明确清代的军队数量、火器装备比例及单位火器所需弹药基数。

关于清代军队中火器装备的比例。据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记载:“雍正五年奏准,旧例各省每兵千名设立威远炮四位、子母炮六位,今除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处子母炮百位照旧设立外,其余直省子母炮尽行解部,别制冲击便利之炮,总以兵千名设立炮十位之数为准。”同书又载:“腹内省份每兵千名设鸟枪三百杆,沿边沿海省份每兵千名设鸟枪四百杆”[17]。即每千名兵中,置火炮10门,内地省份鸟枪300枝,沿边沿海省份鸟枪400枝。但是,这一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鸟枪的配置往往超过原定比例。如“山东省,各鎭协营应用军器,如大炮、鸟枪、弓箭、长枪、藤牌、大刀,均系各营通设之械,每兵百名分作十分,鸟枪五分,弓箭三分,藤牌一分,长枪一分,此外别设炮手,专演发炮,均令依法操演,不得擅为更换。”山东省属沿海省份,理应按四成配备鸟枪,但其比例却达五成。“滇、黔、粤三省各营,每兵千名内以百名操演大炮,兼习牌刀,以六百名习鸟枪,以二百名习弓箭,以百名习藤牌”[7]卷一百二十二。云南、贵州、广东三省绿营中鸟枪配置比例更高达六成。以此判断,清代绿营兵中鸟枪配置比例应在四成以上。

至于单位鸟枪操演所需弹药基数。乾隆八年,归化城都统噶尔玺奏称:“归化城添设土默特兵一千名,操演鸟枪三百杆,……请于明岁春季为始,每岁按春秋二季操演,每季用铅子六次,每次每枪用铅子六枚,凡三百杆,二季应用铅子二万一千六百枚,每铅子重三钱,共需铅四百五斤,派员赴京采买,由部支领口票。”[11]卷二百二十即鸟枪一杆,每年演练所需铅丸基数为一斤半。另据乾隆三十六年上谕中言,每鸟枪兵一名,“岁得四十两之铅,作为铅丸令其演习打准”[11]卷八百八十七。则鸟枪一枝,年需训练所需铅丸基数为二斤半。此取平均数为二斤,则每千人中四百枝鸟枪年需铅丸约为600斤。单位火炮操演所需弹药基数,乾隆五十七年工部题复四川成都八旗兵操演所需弹药时说:“乾隆壬子年春秋二季分八旗马步兵一千名,……,又子母炮二十四位,劈山炮二十位,……,应支铅子一千一十二斤八两,除乾隆五十六年分照例捡回铅子七百八斤十二两外,尚少铅子三百三斤十二两。”[13]成都满营兵额1000人,火炮配置达44门,每年需铅弹1012.5斤。直省驻防八旗的火炮配置远远高于每千人10门的比例,按此折算,每10门火炮年需铅弹约为230斤。鸟枪、火炮合计,清代军队每千人中火器操演每年所需铅弹、铅丸共计830斤。但是,清军日常火器演练所需铅丸并非全部被消耗掉。雍正十一年规定:“各省兵丁每岁操演所用铅子,准其检七耗三,除检回数目抵算外,将实用铅价,在于公项银内开除,报部覆销。”[8]卷六百八十六此谓“捡七销三”之例,实际铅丸消耗量为演练所需量的30%,即每千人火器演练实际消耗铅249斤。

明确了清代军队的鸟枪配置和单位火器的弹药消耗量之后,可以分不同时期来推算清代火器实弹操演中铅的实际消耗量。笔者推算清代前期军队火器实弹操演耗铅量如下表[14]:(单位:人或斤)

时代八旗兵额绿营兵额总计火器操演所耗铅量康熙朝2538006182008720002059230雍正朝3357005849009206002292294乾隆朝3498006305009803002440947嘉庆朝34350071890010624002645376

上述推算结果是否可信,应与其它记载相比较。例一,乾隆初年贵州额兵43920人[15],则年需铅丸36454斤。另乾隆五年贵州总督张广泗奏:“黔省各营储备铅弹,统计三年,需补贮铅九万九千七百余觔。”[11]卷一百二十三则一年为33233斤,与上述计算结果相差3221斤,误差率为9.69%。例二,乾隆朝《大清会典》记载四川兵额33970人[12]卷六十三。按照上述计算,则年需军铅为28195斤。另据四川总督李世杰奏报,乾隆四十九年四川各标镇协营共制造铅弹1021159颗,用铅29100斤[16]。与上述计算结果相差905斤,误差率3.11%。例三,乾隆时期“湖广荆州府将军所属八旗,满洲、蒙古前锋二百人,乌枪领催百十有二人,鸟枪骁骑千七百八十八人,领催二百二十四人,骁骑千六百七十六人,炮手八十人,教养兵四百人,歩军七百人,弓匠、箭匠、铁匠各五十六人。”合计兵额5180人,其中装备火器官兵有1980人,火器装备比例为38.22%,与前述四成比例相近。按上述每千人年需操演铅830斤计算,则需铅4299斤。另据湖北巡抚臣常钧奏:“(乾隆二十九年)汉阳县办买荆州满营操演需用铅弹,黑铅一万三千七百一十五斤零”。清代军队操演弹药三年采办一次,故荆州满营年需铅4571斤,与前述推算结果相差272斤,误差率为5.95%。上述三例的推算结果与文献记载虽有出入,但误差仅为3—9%之间,应属可信。

以上乃清代军队每年常规演练的耗铅量。如遇征战,则所耗铅弹铅丸量会加大。如乾隆十三年,时值第一次金川之役,皇帝上谕:“金川现在用兵,所需火药铅弹等项甚多,军营难以制造,自应令各该营制就运往为便,但火药铅弹等项,为攻击所需,关系紧要,必须立法稽查,使之均归实用”[11]卷三百二十八。再如第二次金川之役前,四川总督桂林奏请停止解川铅药,上谕批斥道:“桂林所办非是,火药铅丸为军营要需,多多益善,现在尚须并剿金川,更宜宽裕备用,且楚省既经陆续起解,岂宜令其中途停止。”[11]卷九百六十为了满足金川战役所需,乾隆三十九年,四川总督文绶奏:“军营铅子最关紧要,上年拨解黔省黑铅将次用完,本省所出铅觔止敷鼓铸,请于黔省再拨黑铅四十万斤解川。”[11]卷九百七十三再如乾隆末年进兵安南,福康安奏:“窃照进兵安南案内,前任督臣孙士毅派调广东广西两省出关征兵及防守粮台留守凉山,共一万三千三百名,照例各带火药铅丸备用。又土田州知州岑宜栋带领土兵,由牧马高平一路助剿,拨给火药七千二百余斤及枪炮子等物,携带出关。又续调东西两省火药共十二万斤,铅弹共十万余个,又二十九万八千余颗,大小钢子七万七千余颗,火绳就玩余盘。除节次在寿昌市球富良黎城等处打仗用去不计外,现存镇南关凭祥宁固等处及撤兵时遣弁自凉山运回各项军火,内计广西省存火药四万二千余斤,铅弹二万七千余斤,钢子万九千八百颗,火绳一万三千余盘,现饬解回原营归款,尚有广东省存剩火药三万余斤,铅弹三万余斤,火绳三万余盘,应即解还广东归款。”[17]安南之役规模并不大,调兵仅万余人,但此次征战所耗火药5.5万斤。按照清代火器“以一催二”的弹药比例[18],则所耗铅弹、铁弹、铅丸供给约11万斤。因此,征战中军铅的巨量消耗可见一斑。

三、清代军需铜铅的来源与用量

清代火器及其弹药制造并不统一,前述八旗兵所用火器及弹药由工部武库清吏司负责。工部制造火器及其弹药的材料来源并无明确记载。但笔者发现,部分省份每年都有解部本色铜铅。

康熙年间,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广西九省解部本色铜共34880斤,河南、福建、安徽三省解部本色铅111873斤[6]卷三十一。康熙三十五年,将“豫省办解黑铅一十万六千一十四斤,编为三分,令湖南办解一分,此办买价值,每斤给银三分五厘,其余仍令豫省解送。”雍正年间,将河南、福建、安徽三省本色黑铅停解,本色铜改归江南、浙江、福建三省办解[19]。乾隆年间,本色铜仍由安徽、福建、浙江三省办解,共19298斤,恢复湖南、湖北、湖南三省办解本色铅共106021斤[12]卷三十八。

铜除了铸造铜炮之外,还用于制造生活器皿和建筑装饰,用途很广。因此,难以确定解部本色铜是否都用于制造火炮。而黑铅的用途比较单一,主要用于制造铅弹、铅丸以及铅粉。此外,乾隆初年改铸青钱以来,黑铅成为制钱的币材之一,但铸币所需黑铅每年由贵州或湖南专门办解,与解部本色铅并无关系。因此可以断定,解部本色铅应该主要被用于制造铅弹、铅丸,满足京师、盛京、热河、绥远、蒙古等地八旗兵火器操演所需。

上述解部本色铜铅数量变化不大,但省份调整很大。这主要缘于雍正三年的规定:“旧定各省解送物料,有非本省所出者,皆听其解送,改于出产省份,或货料聚集之处,令其解送。”然而,江南、浙江、福建三省并不产铜,皆因其地处沿海,采购洋铜便捷,故承担解部本色铜的任务。河南、湖北亦不产铅,其承担解部黑铅,缘于地近汉口,采买黔铅、湘铅比较方便。由此可见,解部本色铜来源于洋铜,铅来自湘黔。

各省绿营兵及直省驻防八旗兵火器操演所需铅弹、铅丸的制造由各省布政司负责,并将所用工本编造清册,上报户部核销。如乾隆五年七月,贵州总督张广泗奏:“黔省各营储备铅弹,统计三年,需补贮铅九万九千七百余觔。应如所请,于榨子厂课铅内照数动支。至工价银两,令该督于公粮内分扣还款。每年操演所需铅弹,即于备贮之内支用,按年买补,出陈易新,岁底造册报部。”[11]卷一百二十三先来看产铅省份军铅的供给情形。据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记载,贵州、云南、湖南、广西、四川、广东等省产黑铅。[24]上述贵州省军用黑铅由榨子厂供应,自给有余。云南省妥妥厂、多宝厂、金鸡厂、逢里山厂均产黑铅,铸币、军用均能自给[20];湖南省是清代黑铅主要产地之一,曾协济贵州办解京局黑铅,本省所需军铅应无需外购[11]卷二百四十八;广西省亦为清代产铅较多的省份,[11]卷一百七十六“其黑铅惟渌泓等厂颇高,计每年抽课四万余千斤,应请自乾隆七年起、每年拨一万五千斤,运省供铸,余仍运至南宁,作各标镇协营弹铅,如有余仍变解充饷。”军铅亦可自给;广东省所产铅以黑铅为主,乾隆二十年八月,两广总督杨应琚奏:“永安、丰顺等县开采黑铅,实存余铅三十万余觔,请酌留十万斤,余变卖充饷,将来配铸余存积至五万斤,即照例变价。”[11]卷四百九十四广东所需军铅亦无需外购;四川省虽然亦产黑铅,但产量有限,经常赴贵州采买黑白铅,供应铸币和制造铅弹,如前述乾隆三十九年四川总督文绶所奏。此外,清代不产黑铅的省份较多。闽浙二省所需军铅于黔楚采买。乾隆八年十一月,闽浙总督那苏图奏:“各标镇协营兵丁需用铅觔,向例每百斤准销价银三两五钱,……。浙省向不产铅,又兼商贩稀少,……。请将各营需用铅觔,豫备三年之数,每百斤于公项内支价银四两八钱,委员赴楚黔产铅地方,采买运回,分给应用”。[11]卷二百四“江西各营兵需用操演黑铅,每届三年,委员赴湖南汇买一次”[11] 卷一千二百九十九。陕甘二省所需黑铅于湖北汉口购买。乾隆二十四年,吴达善奏:“甘省各提镇营储备铅觔一项,自调拨以来渐见短缩,而兰州、宁夏等处出产无多,不敷买补。请于湖北代购黑铅三十万斤……。向来西安鼓铸铅觔,俱取资于湖北,买运定有成规,自可挹彼注兹,补完旧额。著传谕该督硕色,即于楚省收买黑铅三十万斤,委员解赴西安,转解至兰”[11] 卷五百八十七。其后本地虽有出产,但不敷应用,仍需采买黔铅。如道光十四年,杨遇春又奏:“甘肃省各营岁需铅斤,前经奏准在于安西州所属之普城山,定限六年,采铅五十万斤,以供领用。嗣因限满未能足额,所有动缺铅斤,现经奉旨勒限归补,未便分年采买。请由黔省产铅之区,照数代办黑铅五十万斤,搭附来年额解,运送湖北汉阳官局,即将存局黑铅,先行照数拨给,咨明甘肃省委员赴楚领运,以补动缺。”[21] 卷二百四十八

前述河南省每年解部黑铅颇多,其实该省并不产铅,均于湖北汉口采买。“豫省额办铅觔,例派祥符等三十九州县,该处邻近楚省,易于购办。”[11] 卷一百八十六直隶的情形亦同。如乾隆三十一年八月直隶总督方观承奏称:“委办铅锡,自该省至汉口,及运回保定,共限七个月二十八日,如无故逾限一月以上,将领解官革职,戴罪管解,完日开复。”[11] 卷七百六十七山西省亦需赴汉口采买。乾隆十二年,山西巡抚德沛奏:“晋省鼓铸,现需白铅四十一万五千斤,本省矿产,尚难即时敷用,仍请委员赴楚采买,均应如所请。”[11] 卷三百但是,湖北并非产铅之区,汉口乃黔铅运销之地,即湖北省鼓铸亦需采买。乾隆六年湖广总督那苏图奏请开局鼓铸,“而汉口铅锡,俱可就近采买”,即是其理由之一[11] 卷一百三十七。江苏鼓铸所需黑白铅则赴贵州采买。乾隆十年,江苏巡抚安宁奏:“江苏每年鼓铸需用黑白铅觔向由楚办,现闻黔省铅厂甚旺,请照江西改办例,亦改由黔省办买”[11] 卷二百五十四。上述五省鼓铸所需铅斤购自汉口或贵州,证明本省不产铅,或产不敷用,其军铅可能亦来自汉口或贵州。此外,各省驻防满营所需操演弹药就地制造,其原料由该省州就近采买,如前述乾隆二十九年湖北巡抚常钧所奏,荆州满营所需铅由汉阳县知县于汉口采买,荆州城守营制造。

以上分析可知,贵州、云南、湖南、广西、广东五省绿营兵所需军铅可以自给,其他浙江、江苏、福建、陕西、甘肃、河南、山西、直隶、湖北九省绿营及其驻防满营所需黑铅或在汉口采买,或直接赴黔湘购买。因此可以肯定,贵州、湖南二省是清代军铅的主要产地,尤以黔铅为重。

四、火器在清代征战中的地位与作用

军队枪炮装备配置与实弹演练相结合使清代军队战斗力大为加强,在清代历次平息叛乱、巩固政权、保卫国防的征战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康熙六十一年二月,协理将军阿喇衲总结清军在新疆大败策妄阿喇布坦时言:“臣观贼人进退虽熟,踪迹甚轻,虽有鸟枪而火药铅子甚少。我兵炮位鸟枪全备,火药铅子充裕,此胜贼者一。”[25]火器齐备、弹药充足是清军此次战役胜利的原因之一。乾隆五十二年,清军成功剿灭台湾天地会起义,所凭借的正是清军精良的火器[11] 卷一千二百八十七。

每次征战中,清廷对火器调配、弹药运送尤为重视。乾隆十一年,四川巡抚纪山奏筹办进剿瞻对贼番事宜时,将火器及其弹药运输作为重点问题提出:“一、炮架、车轮、火药、铅弹等项需用驮载马骡,及乌拉鞍屉之费,应如所议,于粮务军需银内尽数支给。一、攻击瞻对,必需地雷大炮,原带火药铅弹不敷,陆续添运甚多,自省至炉,自炉出口,并分送各路军营,所费不赀,应如所议,均照例支给。”[11] 卷二百五十九乾隆十三年第一次金川之役时,皇帝亦言:“金川现在用兵,所需火药铅弹等项甚多,军营难以制造,自应令各该营制就运往为便,但火药铅弹等项,为攻击所需,关系紧要,必须立法稽查,使之均归实用”。[11] 卷三百二十八乾隆二十四年,新疆回部军兴,朝廷立即从内地赶运火器与弹药,满足战事需要。“现在派驼二百五十只,将回人所交米面,及弓箭、火药、铅丸酌分驮载”,并在新疆库车附近开采硝磺,制造火药[11] 卷五百八十一。乾隆三十三年,为准备征缅战事所需,将四川火炮十门“解永昌备用”,并在川制造九节铜,“拨出四尊配炮子四十个委员妥解(云南)”[11] 卷八百一十。至三十四年,云贵总督彰宝奏言:“军营失药铅弹,前已运过五万五千余觔,现在腾越存贮尚多,又趱运药铅二万斤,火绳六千六百盘,似足备用。”[11] 卷八百四十七乾隆五十七年第二次廓尔喀之役,皇帝关心的首要问题仍是火器弹药的调运:“饷银固属紧要,而火药铅丸弓箭等项,尤为剿贼必需之物。虽福康安已于藏内就近购备,但为数究属有限,一经用去,即日见其少,全在源源接济,方可得力”[11] 卷一千四百七。

火器齐备、弹药充足已成为决定战役成败的关键问题之一。以第二次金川之役为例,乾隆三十七年,四川总督桂林因战事未起,请暂停运川铅药。乾隆皇帝朱批:“桂林所办非是。火药铅丸为军营要需,多多益善。现在尚须并剿金川,更宜宽裕备用,且楚省既经陆续起解,岂宜令其中途停止。”[11] 卷九百六十于是,陆续从“湖北荆州、宜昌、宜都、施南等镇协营附近川省,……,共派拨火药二万斤,铅子二万斤,委员运赴四川巫山县交收转运。”[11] 卷九百七十战役开始后,叛军“贼众虽觉增添,防守亦密,而放来枪炮子内间有内裹石块外用铅包者,其铅丸缺乏可知”。皇帝因此断言:“看来贼匪抗拒已久,其铅丸等项自必日渐缺乏,此路贼情如此,其昔岭、当噶尔拉两路亦大略可知。温福、阿桂并当留心体察,妥为筹办,及时乘间攻克,迅速扫穴擒渠”[11] 卷九百三十。而清军仍加紧运送弹药。乾隆三十八年七月,四川总督富勒浑奏请:“至火药铅丸、铸炮铜铁各项,须加倍增运备用,除飞饬军需局,并两标中军,赶紧办运外,其沿途各站现在积存者,派员逐站挨查,严饬尽数赶运,至营内所需锅帐军械等项,亦饬赶紧制办,以备调用。”[11] 卷九百三十八火器在征战中的重要作用已成为清代社会的共识。因此,为了保持清军的火器优势,清政府严格控制火器及其制造原料。早在康熙初年,即“禁民人及土司携藏兵器,并不许汉人将铅、硝、硫黄货与彝人”[22]。乾隆四十二年,山东巡抚高晋奏请“将武围二场舞刀改用鸟枪”,皇帝在上谕中说:“所奏不可行。国家武乡会试之设,原以文武制科,相沿旧例,不但舞刀一项全无实际,其开弓掇石又何独不然,即伊等之骑射亦难尽期有用,且向来用兵时,何尝仗此项武举临阵克敌耶?至鸟枪一项,原系制胜要器,而民间断不宜演习多藏,即如山东逆匪王伦聚众之事,幸群贼不谙放枪,易于剿灭,此显而易见者。……曾谕令各督抚不动声色,将鸟枪改为弓箭”[11] 卷一千四十四。乾隆皇帝虽然知晓刀枪骑射无法与火器相提并论,但为了保持清军征战中的武器优势,否决了高晋的请求。

但是,清廷保持武器优势的愿望并未能完全实现。早在康熙二十年,“圣祖仁皇帝平定吴逆,获其所制浑铜炮,藏之武库以备行军之用”[8] 卷六百八十六,早在乾隆二十四年回部之役时,定边将军兆惠奏解围情形时说:“此次固守军营,……营中拾贼人枪炮铅丸万亿,每斫一木,即坠落无数,而我兵伤损甚少。”[11] 卷五百八十二可见,叛军中已装备了火器。只因受火器质量及其弹药供给的限制,仍无法与清军抗衡,上述第二次金川之役中叛军火器弹药缺乏即为明证。另如嘉庆十四年,张师诚奏歼灭海盗获胜时说:“该匪因不得铅丸接济,用番银作为炮子点放,……。至该逆用番银作为炮子,可见铅丸已属罄尽。”[23]海盗弹药缺乏实为此次获胜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清代火器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已为社会所普遍认同,清廷禁止民间私藏火器,甚至控制制造火器弹药的原料,其目的为保持清军的武器优势,确保火器在平定叛乱、巩固政权、保卫国防中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言,随着清代军队数量的增长、火器配置比例的增加,尤其是火器实弹演练制度的实行,火器在清代历次平息叛乱、巩固政权、保卫国防的征战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铜是清代铸造火炮的主要原料,铅用于制造火器所发射之铅弹、铅丸,清代军备工业对铜铅等矿产的需求不可或缺,矿产成为清代关乎军国大计的战略物资,矿业发展在清代社会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1]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

[2]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

[3] 《大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二十,天启二年三月,工部奏援辽军需数目.

[4] 《大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二,崇德八年九月,征宁远.

[5] 《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九,康熙十三年八月,上谕兵部.

[6] 《大清会典》(康熙朝)卷一百三十三,卷三十一.

[7]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乾隆朝).

[8]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

[9] 《大清世宗皇帝实录》卷八十四,雍正七年闰七月,上谕兵部.

[10] 工部《议覆广西右江总兵丁大业条奏》,乾隆十六年四月,台湾故宫博物院藏清代《内阁大库》档案,编号:000105382.

[11] 《大清高宗皇帝实录》.

[12] 《钦定大清会典》(乾隆朝).

[13] 金鉴《题为钦奉等事》,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台湾故宫博物院藏《明清档案》,卷册号:A262-008.

[14] 本表中康熙、雍正、嘉庆三朝八旗兵额据嘉庆朝《大清会典则例》卷八百三十七《八旗都统·佐领》所载数据,统计康熙二十年、雍正四年、嘉庆十七年佐领数分别为康熙二十年846个、雍正四年1119个、嘉庆十七年1145个,按照每佐领额兵300名,分别计算出上标数据;乾隆朝八旗兵据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卷六十三《营制·八旗佐领》所载佐领1166个,仍按每佐领300人计算所得;绿营兵额则据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四朝《大清会典》中所载数字相加而来.

[15] 乾隆《贵州通志》卷二十二《兵制》.

[16] 李世杰《题为遵旨等事》,乾隆五十四年六月,《内阁大库》档案,编号:000143063.

[17] 福康安《奏为截拨广东火药酌给广西各营贮备仍解归款以实军储以节价脚事》,《内阁大库》档案,编号:000142954.

[18] 按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浙江提督李杰龙奏称:“每(鸟)枪装药二钱六分,大铁砂六钱,仍加三钱重铅子一颗,其准头力量仍与单放相同”.乾隆皇帝随即批饬:“盖鸟枪朕自幼留心肄习,每于山庄用以获鹿,其火药铅弹配合催送之法,素所洞悉,素知铅砂不可并用之一枪中”.其后兵部复奏:“议以二钱六分之药,催发九钱重之铅砂,与以一催二之成例不符,随于健锐营内,择施放鸟枪娴熟之官员兵丁,照所奏演放,则百弓至八九十弓全无著靶,自五六十弓至三四十弓,始间有飞砂著纸,亦不能穿透”.(《大清世宗皇帝实录录》卷一千七十一).故清代火器发射有“以一催二”之成例.

[19] 《大清会典》(雍正朝)卷四十七《户部十五·库藏二》本色钱粮条.

[20] 清代云南省黑铅厂较多.如《大清世宗皇帝实录录》卷四百五十,乾隆十八年十一月,户部议覆云南巡抚爱必达奏称:“禄劝、广通等州县多宝、金鸡各厂出产黑铅,请动项分别收买,并照例抽课”;《大清世宗皇帝实录录》卷七百十六,乾隆二十九年八月,户部议覆升任云南巡抚刘藻奏称:“通海县逢里山厂产有黑铅,试采有效,应准开采,照多宝等厂例抽课.从之.” 云南妥妥黑铅厂,见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卷十四《户部·广西清吏司》.

[21] 《大清宣宗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八,卷二百九十六.

[22] 《大清圣祖实录》卷一百六,康熙二十一年十二月,兵部议覆云南贵州总督蔡毓荣疏.

[23] 《大清仁宗皇帝实录》卷二百十八,嘉庆十四年九月,上谕内阁.

[24] 《钦定大清会典》(嘉庆朝)卷十四《户部·广西清吏司》.

[25] 《大清圣祖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六,康熙六十一年二月,协理将军阿喇衲疏.

Copper,LeadandFirearms:MilitarySignificanceofMiningIndustryDevelopmentinQingDynasty

MA Qi

(Department of History,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Yunnan University, Kunming 650091, China)

In Qing dynasty, copper and lead were not only the main materials of coins, but also the munitions. The latter made them the most important strategic supplies concerning the whole military policies, but the military effect of minerals in Qing Dynasty used to be neglected by the academic circles. Qing Dynasty witnessed the most important transformation of military development from traditional type to the modern one. The bloom of mining industry met the demand of strategic supplies for development of military industry. One of the important reasons for Qing Dynasties to win battles is attributed to the increasing proportion of firearms. The article will take copper and lead as an example to discuss the military significance of mining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Qing Dynasty.

copper and lead;mining industry; firearms;development of weapons

F429.05=49

A

1009-105X(2012)02-00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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