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融合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2-11-02张晓辉
周 凯,张晓辉
(1.长春大学 机械学院,吉林 长春130022;2.长春大学 学报编辑部,吉林 长春130022)
一、中国城乡融合影响因素的构成
(一)生产力因素:城乡融合的决定性影响因素
对城乡融合的论述,笔者认为城乡融合是指一个国家在其社会经济运行发展中,城市与乡村逐步地打破分离的状态,在生产、交换、分配以及流通领域不断融为一体,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要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合理流动;城乡的农业、工业以及服务业联系密切并能协调发展与合理分布;城乡之间的生产和生活行为以及生态环境向一体化方向和谐发展。由此可见,城乡融合的首要问题是经济融合,它体现的是一种生产方式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以此为论,影响城乡融合的决定性因素应该为生产力。城乡分离、分立、融合与一体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不仅和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普遍共识,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相吻合,也与国内著名学者吴易风教授在其论著中得出的结论“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是一定的生产方式产生的历史条件和现成基础。一定的生产方式又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新的生产力会产生和它相适应的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产方式又会产生和自己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1]相一致。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或创造财富的能力的生产力对城乡融合有决定性影响,笔者认为,真正的融合就是生产力的三个有机构成要素即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在城乡的差别实现“逐步模糊—渐渐消除—融为一体”。
(二)生产关系因素:城乡融合的根本性影响因素
生产关系这一概念,在马克思主义学者的研究中出现的频率以及被关注的程度是非常高的。到目前为止,对于生产关系内涵的界定人们尚未达成统一的看法。比如,在制度经济学中,人们争议最大的是围绕生产关系是否就是经济制度而展开的。而最初人们对该问题的探讨主要是围绕“生产关系到底是如斯大林所讲的三个方面呢,还是如马克思所论述的四个环节而进行的”。斯大林认为,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2]马克思在其经典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强调,从四个环节的角度,认为生产关系的具体内容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所构成的这个总体中的每个环节的关系。综合现有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生产关系指的是在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下,不同的利益主体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的总和。
(三)制度因素:城乡融合的直接影响因素
城乡融合是在一定的制度环境框架里进行的,制度环境对城乡融合起着直接的决定作用。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文化制度在内的制度环境从各个角度影响和决定着城乡融合的广度与深度。城乡融合不仅仅是某一个具体制度的改革或者创新,而是需要整个制度环境变迁或创新才能实现的,是合力作用的结果。
经济制度因素。经济制度因素是对城乡融合能产生影响的最直接的制度因素。因为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城乡融合制度就是经济制度,城乡的融合就是城乡经济的融合。笔者虽然不苟同此论点,认为城乡融合应该是城乡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大融合,但是,也依然认为城乡大融合的基础是社会经济的融合。而城乡经济要想真正融合,前提就是,城乡的经济制度的有效融合。为此,笔者认为经济制度是影响城乡融合的最直接的制度因素。在城乡二元的经济体制、财政支持制度、金融制度、产权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约束下的城乡融合发展只能是空谈。城乡只有实现了这些具体经济制度的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其融合。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以前我国实行的城乡产品统制制度、排他性的城市就业制度、差别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与财政支持制度、界限模糊的产权制度等对城乡统筹发展产生了重大的阻碍作用。
政治制度因素。政治制度的价值取向、合法性和权威性与城乡的融合程度紧密相关,一国政治制度的结构稳定、均衡与协调是实现城乡融合与和谐发展的必要前提。在我国,“城乡居民不能平等地接近政治资源,农民获取政治资源的能力过低,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利益的政治表达”[3]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尽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参政议政与人民当家做主,但是,在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的成员中农民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即便是当选了代表的农民,其参政议政的意识也不强。无论是向领导呼吁农民真穷,还是倡导应重视“农民、农村、农业和农民工”的四农问题,亦或是提倡应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均来自于学者,而不是农民本身就可以充分反映这一事实。因此,农民能否与城镇居民真正地拥有平等的政治能力去参与政策的制定,管理社会事务,维护自身利益,是影响城乡融合的关键因素。
文化制度因素。受意识形态支配并且对人的行为选择起重要约束作用的文化制度,不仅影响着与城乡融合有关的制度的构建、绩效与变迁,也直接决定着城乡融合的实际效果。一方面,文化制度直接对城乡融合制度产生影响。不得不承认,我国在城乡发展中长期以来一直采取的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从户籍制度、公共产品供给制度、金融制度到财政支持制度等均实施城乡有别的二元制度,与政策决策者受“重城轻乡与重工轻农”等文化制度的影响关系十分密切。直至党的十六大,结合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明确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后,我国政府才切实地提出了一系列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农村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惠农政策,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尽管如此,在各级政府政策的具体落实与实施中,城市优先发展、农村速度放慢的现象也经常发生,从而导致政策效果不理想。另一方面,文化制度影响着中国城乡融合的实际效果。长期以来,农民在其生产生活与交往中,已经形成了其特有的风俗习惯,他们在行为选择以及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有其固有的标准和思维方式,而这些往往在某些方面与城镇居民有很大的背离。在居住环境、饮食习惯与方式、消费理念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差异,构成了城乡融合的阻力与障碍。可以想象,在存款多少是衡量财富的主要标准和养儿防老的思想作用下,证券与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农村能有多广的生存空间。
(四)历史发展因素:城乡融合的客观影响因素
纵观世界各国城乡关系的发展历史,它们大致沿着这样一条轨道演变:乡镇培育城市—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乡联系—城乡融合—城乡一体。[4]由此可见,城乡融合与否与城乡融合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受一国历史发展因素的影响。在一国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该国的城乡关系会有不同的表现。正如马克思所言:“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5]他明确地指出了城乡关系是历史发展的结果。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城乡二元结构逐步被打破,国家在政策导向上也开始重视农村的发展与建设,乡村和城镇的联系逐步加强,差距开始缩小,城乡融合发展趋势开始呈现。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的历史发展在客观上影响着城乡融合的步伐。
二、城乡融合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城乡融合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社会、资源、环境、科技条件等方方面面,各个子系统都不是孤立的,它们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同时,其他子系统也要保持协调,没有其他子系统的协调,也就没有经济的协调,其他子系统的要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纵观城乡经济系统以及与之相关的因素,在对可以获得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诊断的基础上,提出了17个问题,这17个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城乡融合系统的构建及其整体功能的发挥。具体因素为:1.地理区位与环境;2.城乡市场发育;3.农村金融深化;4.财政分配格局;5.城乡信息化程度差距;6.城乡交通网络——农村城镇居民交通通讯支出比;7.公共服务——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8.城乡市场发育——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比;9.区域城市化——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10.农村基础设施状况;11.农业技术进步;12.农村产业化——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比;13.城乡生活水平差距——农村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比;14.城乡发展战略;15.城乡消费水平差距——农村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16.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17.城乡发展政策。
应用DEMATEL方法,首先,依据专家分析的结果并通过因素之间的两两判断而建立影响城乡融合的17个因素之间的直接影响矩阵(见下表1)。如果某因素Fi对因素Fj有直接影响,则相应的第i行第j列元素为1;如果没有直接影响关系,则相应的元素为0。
表1 直接影响矩阵
通过系统中各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直接影响矩阵,计算出每个因素对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以及被影响程度,就进一步得到每个因素的中心度和原因度。利用DEMATEL方法计算得到的因素间综合影响矩阵及中心度、原因度见下表2和表3所示。综合影响矩阵中的行和即为每个因素综合影响度,而列和表示该因素被影响度;行和与列和之差称为该因素的原因度,表示该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因果逻辑关系程度;行和与列和之和称为该因素的中心度,表示该因素在系统中的重要程度。
表2 综合影响矩阵(F1-F11)
表3 综合影响矩阵(F12-F17及分析)
通过综合分析,可以得出各个因素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程度,从而找出重要的因素,各因素在系统中的位置及其影响度可以通过综合影响矩阵表进行观察,从表1、表2和表3我们可以得出,城乡收入差距、城乡消费水平差距、城乡生活水平差距、农村产业化、区域城市化、城乡市场发育、公共服务、城乡交通网络、城乡信息化程度差距的中心度依次位居前六位,说明这些因素是影响城乡融合的重要因素。
三、城乡融合影响因素模型的设定
通过上述的定性分析,我们找出了九个主要影响城乡融合的因素,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城乡消费水平差距——农村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城乡生活水平差距——农村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比、农村产业化——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比、区域城市化——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城乡市场发育——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比、公共服务——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城乡交通网络——农村城镇居民交通通讯支出比、城乡信息化程度差距——农村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之比。这种判断在多大程度上接近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还有待于实证检验。下面我们就利用2010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各省关于以上指标的统计数据,对这些重要的可量化因素作进一步检验。
我们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作为简单衡量城乡融合程度的一个因素,这一比值越大,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越小,城乡经济就越协调。假设这一指标受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农村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农村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比、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比、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比、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农村城镇居民交通通讯支出比和农村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比的影响。建立多元回归模型:
Y=Xβ‘+ε
这部分主要是这个模型。式中Y——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X包括X1到X9,其中X1——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X2——农村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X3——农村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比、X4——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比、X5——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X6——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比、X7——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X8——农村城镇居民交通通讯支出比、X9——农村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比;ε为待定方程系数或参数,为多元回归方程的残差。
用分析整理的数据以及理论分析的结果我们建立了以上的多元回归模型,之后利用Eviews软件进行模型的回归分析,下面为数据运行结果(见表4)。
表4 模型数据运行结果
由以上的运行结果可以得出,的确这九个指标都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具有明显的影响效果,并且都通过了t检验。
综上,从上述的统计分析结果可以得出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X1、农村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比X3、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比X4、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X5、农村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比X9对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有正的促进作用,即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X1、农村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比X3、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比X4、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X5、农村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比X9比值越小越好。当它们的值越小时,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就越小。这就表明城乡差距越小,也就表明城乡经济是呈现协调发展的。所以要想使得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我们就应该想办法使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X1、农村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比X3、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比X4、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X5、农村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比X9越来越小。然而,农村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X2、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比X6、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X7、农村城镇居民交通通讯支出比X8对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有负效应,即农村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X2、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比X6、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X7、农村城镇居民交通通讯支出比X8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有抑制作用。虽然说有抑制作用,但是边际效应不大,所以不用特意去扩大这些比值,以达到缩小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四、城乡融合的政策建议
既然是融合就应该是双方面的,而不是单向的投入或产出,城乡融合也是一样。结合城乡融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江苏省在城乡融合方面先行先试的一些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城乡融合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6]
第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公共资源要做到城乡融合。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消费水平差距、生活水平差距等,做到城乡融合,必须首先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积极促进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城乡之间的“无缝对接”和资源共享。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城乡融合方面,建立城乡居民方便共享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医务人员向农村流动;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优秀师资配备向农村倾斜;建立统筹城乡的文化事业发展机制,城市文化功能向农村延伸。
第二,产业布局要做到一体化,经济发展要做到城乡融合。产业布局的一体化是城乡经济融合发展的依托,也是农村产业化、区域城市化和城乡市场发育的重要基础。在设计产业布局的时候,要从完善城乡功能和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出发,要因地制宜地发挥城乡各自优势。要按照合理分工、相互配合、错位发展、各展所长的原则,集中发展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城市特色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业。
第三,生态环境要做到城乡融合。将城市与农村生态环境纳入一个系统中,形成城乡生态环境高度融合互补、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城乡生态格局,实现城市与农村、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健全城乡生态环境协调系统和统一环境保护机制。
第四,社会文明及生活方式要做到城乡融合。社会文明的一体化和生活方式的城乡融合是实现城乡文明互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但要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对于社会文明方面还要实行城市文明“反补”农村的道路,把城市文明的资源优势,把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的成果开发、辐射、转化到农村去,发挥城市文明的优势资源,推进城乡文明共建。生活方式的城乡融合是一种深层次的城乡融合,社会文明的一体化是城乡生活方式融合的原动力,这不仅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精神动力,还扩展了城市文明的空间,这样也能真正地实现恩格斯所说的“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而避免两者的偏颇和缺点”。
第五,发展规划的整体形态要做到城乡融合。做城乡规划时切忌把城市和乡村相互割裂,即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应将城乡分立、多头分设的规划部门统一于一个统筹城乡规划的部门之中,不仅要将城乡空间布局、城乡产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公共服务、城乡生态环境通盘考虑进来,而且还要构建城乡一体的规划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劳动力市场体制、土地制度、基础设施一体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走可持续发展的城乡规划一体化的道路,为城乡融合奠定基础。
总之,城乡融合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制度的选择及其发挥的作用要受到所处的制度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其制度环境包括生产力因素、生产关系因素以及制度因素。反过来,城乡融合制度也可以对生产力因素、生产关系因素以及制度因素产生作用力。但从历史经验来看,当一种新的城乡融合制度的引入所带来的收益大于对制度环境进行变革的成本时,那么城乡融合制度就要适应所处的制度环境。因此,制度设计者不仅要充分考虑到城乡融合的决定性影响因素、根本性影响因素、直接影响因素以及客观影响因素,而且还要在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源、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城乡意识形态以及城乡发展规划等方面做到城乡融合,其目的就是要尽量缩小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X1)、农村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X3)、农村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X4)、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X5)以及农村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等方面的差距,以达到真正的城乡融合。
[1] 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A].高级政治经济学(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68.
[2] 斯大林选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94.
[3] 郑传贵.制度公正、城乡融合与和谐社会[J].农村经济,2006,(4):16.
[4] 杨凌,王继涛.城乡融合需要制度创新[J].经营与管理,2011,(11):11-12.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7.
[6] 周明生,李宗尧.由城乡统筹走向城乡融合——基于江苏实践的对中国城镇化道路的思考[J].城市理论前沿,201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