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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与保险制度
——教育部职成教育司农村教育处处长刘杰讲话综述

2012-10-30吕智飞

职业技术 2012年1期
关键词:刘杰责任保险教育部

本刊记者 杨 巍 吕智飞

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与保险制度
——教育部职成教育司农村教育处处长刘杰讲话综述

本刊记者 杨 巍 吕智飞

教育部职成教育司农村教育处处长刘杰讲话

2011年12 月28日14:15分,国家教育部职成教育司农村教育处处长刘杰,刚下飞机,就直接来到中国职教学会学生工作委员会2011年年会的会场,发表了重要讲话。刘杰同志在长期的调查研究中,深知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面临的人身风险和落实国家学生实习保险的极端重要性,为此,他做了充分准备。边讲解,边在大屏幕上展示他亲自编排制作的文图并茂的幻灯片。

刘杰同志在讲话中,首先强调——

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刘杰同志说,国家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推动下,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截至2010年,全国中职、高职院校在校生达3198万人,每年有近万名学生顶岗实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到企业去,加之学生年龄偏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不了面临人身风险,避免不了要有伤亡事故的发生。但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看,还没有对学生实习的责任主题和实习学生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规定。而国家出台学生实习保险这项重大举措,恰恰填补了法律的空白。它一方面转嫁了安全事故给企业和学校造成的风险,提高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有利于教育教学制度深入改革;一方面为参加实习的学生和家长,特别是大多数来自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提供了保障,万一发生事故能获得经济补偿。从而能有效缓解事故受害者家庭的经济负担,防止因事故致贫,甚至倾家荡产,走投无路。因此,可以这样说,学生实习保险作为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对于维护做人的尊严、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刘杰同志在讲话中,向与会同志详细介绍了——

学生实习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产品)产生的背景

刘杰同志说,2010年,针对学生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并经过反复调查论证,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确立“三部委”通力合作,以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职业院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推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

“三部委”文件下发后,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开始推进,截止到2011年5月20日,全国共有474所职业学校投保,26万多名学生得到了保障。河北、贵州、云南、四川、黑龙江、青海、内蒙古、广西、山西、海南、北京、河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发了“三部委”通知,并开展了实习保险工作……学生实习保险制度的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经过两年的实践,也暴露出大量问题:

一是保险公司缺乏履约精神,违背对教育部的承诺,造成市场混乱,致使全国各地出现了多个版本。致使教育部提出的“同命同价”、“保险+基金”模式等要求难以实现。

二是保险条款保障不全面,理赔不顺畅,难以适应职业教育的要求,导致校方不满意。

统保示范项目(产品)的创新特点

三是地方和院校领导认识不到位,有一半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转发“三部委”文件,学生实习保险工作没有推进。

四是投保率低,投保学校仅占职业院校总数的3.2%;投保学生数仅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

五是缺乏政策落实的检查、评估和问责机制,没有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形成有效约束力。

刘杰同志列举这些问题后指出,职业教育学生实习保险制度的推行,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更不能一帆风顺,迫切需要攻艰克难,大胆创新。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保险统保项目(产品)就是创新的成果。于是刘杰同志在讲话中,向我们展示了——

学生实习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产品)工作进程

刘杰同志说,2011年8月12日,教育部召开“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项目专题工作会”,会上明确建立“统保示范项目”,并规定了“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有一个公正的机制、有一个公开的平台”三项原则。2011年9月,教育部鲁昕副部长在职成司提交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与责任保险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是在研究总结近两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与责任保险工作经验基础上的创新产品。”2011年9月9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197号),决定成立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专家监督组。9月19日,在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鲁昕副部长明确指出:“教育部组织开发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保险统保示范产品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实施,实现学生实习保险保费低、覆盖广、保障全、理赔好等特点。”2011年9月26日,教育部召开第一次专家监督组会议。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在会上进行表决,以93.5%的比例获得高票通过。9月29日,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暨项目说明会在教育部召开。中国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阳光财险等10家保险公司到会,积极响应此次竞争性谈判,希望能够承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2011年10月18日至20日,召开专家监督组第二次会议。经过两天三轮的谈判,从10家保险公司中选出统保示范项目(产品)的首席承保保险公司和共保体保险公司候选名单。12月5日,教育部领导批复同意《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相关工作的报告》。

刘杰同志在介绍了统保示范产品紧锣密鼓运作过程后,又结合职业院校和学生的实际,阐述了——

刘杰同志说,教育部提出的、经专家监督组讨论、表决通过的统保示范项目(产品),是保险品种的一大创新。具体地说,有五个创新特点:

一是保险保障机制创新,确保与现行职业教育模式有机结合。它保障全,包含14种类工伤;保障额度大,与全国公共赔偿限额接轨。

二是赔偿处理机制创新,以确保解决结案率低、教育主管部门没有“话语权”等问题。产品方案明确设立全国调解处理中心,建立专项保证金制度,健全全国统赔机制,避免了索赔中的“扯皮”、“顶牛”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保险服务机制创新,以确保统保示范产品顺利推进,并取得成功。产品方案规定,学生实习责任险,有保险经纪人提供专业服务,有网上投保服务,还有24小时电话服务,投保手续简便,操作迅速,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四是产品价格体系创新,以确保投保人获得最有市场竞争力的待遇。该产品费率的厘定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社会公益性质,在保障周全的前提下,做到保本微利,保额合理,“同命同价”。该产品还可以提前投保、全年级全学校投保、接连不断续保,有利于做到中等职业院校学生人人参保、应保尽保。从而为贯彻落实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定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刘杰同志的讲话,有理有据,深入浅出,语言简捷,形象生动,为本次年会主题研讨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页。讲话结束后,在全场长时间热烈的掌声中,刘杰同志彬彬有礼地向大家告别,匆忙赶往另一处工作调研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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