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发展和完善国有经济
2012-10-30王文斌
■王文斌
不断发展和完善国有经济
■王文斌
国有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资监管体制,以及加强党的建设、实施人才战略等,这些都为国有经济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因此,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国有经济,是个非常现实的课题。
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求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进一步彰显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客观要求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培育一批在国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一流企业。
近年来,各级国资委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国资监管的法规体系、组织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国有产权管理和出资人财务监督,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启动企业分红权激励试点,建立中央企业综合分析制度,发挥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和巡视工作合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得到了不断完善。各级国资委应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有效整合监管力量,重点加强对境外资产、金融衍生品业务、“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更好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要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资源的融合、整合、联合,实现国资监管工作的合心、合作、合力,切实形成国资监管工作闭环;积极推动构建系统内整合协调、系统外开放合作的“大国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性,从而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
建立和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是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当前,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蓝图已经描绘,要求国资监管工作者要不断提高与履行出资人职责相匹配的能力和水平。为此,就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党性修养,切实改进作风;积极开展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构建学习型机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实现国资委系统与国有企业干部双向交流或挂职锻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人的素质,关心人的生活,促进人的发展,构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具有更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国资监管集体,为推动国资监管和国企发展,进而推动国有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人力保障。
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员队伍和广大干部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利于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以改革创新精神,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强大力量。
(作者系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