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更懂我的心
2012-10-27顾建梅淮南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副会长心舟教育工作坊主任曾出版本色做父母系列
文/顾建梅(淮南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副会长、心舟教育工作坊主任、曾出版《本色做父母》系列)
请你更懂我的心
文/顾建梅(淮南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副会长、心舟教育工作坊主任、曾出版《本色做父母》系列)
上期刊登的“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是针对儿童思维之作,本文为其续篇,针对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及其内在动机,希望那些正被各类青少年行为问题困惑的家长能从中获得启发。
两年前,第19届国际儿童青少年精神医学会议暨第6届亚洲儿童青少年精神医学及相关学科会议在京开幕。会议消息指出,我国17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中,至少有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困扰,儿童行为问题的检出率呈不断上升之势。
以北京为例,1984年北京地区儿童行为问题检出率为8.3%,1993年为12.9%,2005—2010五年间的资料显示,我国儿童行为问题的检出率在13.97%至19.57%之间。而青少年网络成瘾、吸毒、违法犯罪则更是成为令人关注的世界性问题。
外在的行为显而易见,但内在的动机却难以觉察,甚至连当事人自己都未必明了。心理学中将行为人没有意识到,却在某一时空中无意表达出来的内在动机称为潜意识动机。
面对青少年行为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教养者如何解读孩子的不良行为,觉察隐藏在其行为背后的动机,从而做出恰当的应对,缓解并最终化解孩子的心结,是个非常值得探索的课题。
根据青少年的动机,其行为问题可大致分为四类。
第一类:
一、干扰、激惹父母
干扰父母是较年幼的青少年爱干的事:越是爸爸妈妈埋头做事时越是去打岔,要么问东问西,要么去摸摸碰碰,弄乱或碰坏父母的东西;更有的孩子只是干扰还不够,一定要把父母惹恼,招致惩罚才算消停。如,正在看电视转播的父亲告诉儿子球赛正在决赛的紧要关头,别老是按遥控器把台换来换去,结果儿子偏偏就按个不停,父亲好言好语时不听,生气呵斥时仍不听,终于把父亲惹得夺过遥控器,把哭喊着欲抢回遥控器的儿子推进他自己的房间锁上门。
二、人多疯
人多疯多体现在较年长的青少年身上,表现得爱出风头,张扬,有强烈的表现欲。
三、示弱、依赖
有些孩子似乎时时刻刻需要父母的提醒与帮助:半途中告诉你忘了带课本,让父母心急火燎地回家取;做家庭作业时怎么也找不到铅笔盒;让他自己削铅笔不是削断了笔芯就是割到了手指;催他出门时他可能还要父母替他找袜子……
解读:当孩子频繁出现此类行为时,其动机大多为获得注意力。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提示了人类具有自下而上的五种心理需求: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年纪较长的青少年多为满足自己爱与归属的需要和自尊的需要。比如,年长孩子的“人多疯”往往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值得被爱与尊重”。
第二类:
一、耍赖、软磨硬泡
很多孩子在要求得不到满足或者不愿遵守教养者的指令时,会用哭闹、纠缠不休等行为来达到目的。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教养者对孩子的这一行为很不喜欢、感到头疼,但事实上,往往孩子都能凭此如愿。结果的有效与获益使孩子受到了间接鼓励,以至于乐于保持这一不良行为。虽然他们可能因此领受了教养者的训诫。
二、抗拒、违拗
“你说向东他偏向西,你说赶狗他撵鸡”。自从孩子有了自我意识,逆反就开始了,不过孩子最初的逆反仅仅是为了向他人表明他有自己的主意了,更有时,他们就是为了逆反而逆反,可能就是乐于“将你一军”。
但八九岁开始,孩子的逆反就具有了明显的个人意志。抗拒是以顶嘴、争吵等明确的姿态向教养者说“不”,而违拗更多地是以违背教养者旨意的行为向教养者说“不”。
三、口服心不服如果说抗拒、违拗是种“硬抵抗”的话,那么阳奉阴违则是一种“软抵抗”。无论教养者多么苦口婆心,多么鞭辟入里,孩子都置若罔闻,或虽然口头上表示接受,但行为上依然我行我素。
解读:青少年的此类行为多为争取权利。
争取权利源自于个体对“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很多父母发现,孩子从上小学开始,由于同龄人交往的日益增多,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孩子开始脱离家庭进入同辈群体,逐渐由以父母为尊转向追求同辈群体的认同。
同辈群体是一个人成长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尤其是在青少年时期,同辈群体的影响甚至超过父母和教师。青少年从家庭逐步走向社会,首先面对的就是如何融入同辈群体,并在群体生活中实现某种社会需要。
同辈群体的亚文化,对青少年社会化有重要影响。正面的影响主要是提供最初的比较正式的角色承担的机会和提供人际交往的机会。而负面的影响是背离主流文化。
第三类:
一、性情乖戾
每个孩子都有情绪不好的时候,但有些孩子持续性的坏脾气、急躁、易怒,脸上伴随有愤愤不平的神情。
二、攻击性行为
攻击性行为表现为挑衅、打人等对他人言语和身体上的冒犯。其中女孩子多表现为言语上的攻击,男孩子则以身体上的攻击为主,表现为个人或群体间的打架斗殴等。
三、破坏性行为
第四类:
吸毒、网瘾等违法犯罪行为
破坏性行为主要针对个人财物或公共资源,行为可以是外显的,也可以是隐性的。外显的如砸坏街灯、窗玻璃,弄坏社区休闲娱乐设备等;隐性的如破坏家里的东西或他人的私人物品,在家里抓到什么破坏什么,在外面随手划伤私家车等。
解读:青少年的此类行为多基于报复心理。
具有报复心理的青少年大多感受到了来自于家庭或是社会的伤害,于是由受虐者转变成施虐者。需要注意的是:青少年所受的伤害既可以是身体上的,也可以是心理上的。因此,并非只有留守家庭和单亲家庭的孩子才是易感人群,那些家教过于严厉和控制型的家长也会催生出青少年的此类行为问题。
来自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数字表明: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吸毒的比例始终在吸毒人口中占80%左右。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为90万,16岁以下的少年吸毒人数比往年又有所增加。在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刑事治安案件中,由吸毒引起的已经占到30%左右,一些毒品侵害严重的地区,这个数字甚至高达60%以上。
2011年《中国青少年网瘾报告》公布,目前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2%,且在非网瘾群体中,另有约13%的青少年存在网瘾倾向。根据山东省未成年犯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实施抢劫犯罪的未成年犯中,因沉迷网络、为了上网而犯罪的比例为23.2%;实施盗窃犯罪的未成年犯中,因同样原因犯罪的比例为21.1%。
解读:青少年的此类行为多为自暴自弃。
他们大多身处对自己不认同、不接纳的家庭环境,在家庭与集体中没有归属感和成就感。他们感到自己被排斥、没价值,看不到希望与爱,内心深处倍觉挫败、沮丧与无助,于是便产生了自我放弃,逐渐步入流浪堕落、吸食药物、结党成派、与狼共舞之途。
在著名的艾里克森人格理论中,12-18岁为青春期,人生这一阶段需要完成的心理任务是自我同一性与角色混乱的冲突。青春期的核心问题是自我意识的确定和自我角色的形成。
所谓“自我同一性”本意是指证明身份,简单理解就是把自己“众多的人格”统一起来,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人格。即个体在寻求自我的发展中,对自我的确认和对有关自我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诸如理想、职业、价值观、人生观等的思考和选择。
艾里克森把同一性危机理论用于解释青少年对社会不满和犯罪等社会问题上,他说:如果一个孩子感到他所处的环境剥夺了他在未来发展中获得自我同一性的种种可能,他将以令人吃惊的力量抵抗社会环境。■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