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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台

2012-10-26

支部建设 2012年7期
关键词:党员大会限额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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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调到新的单位工作,在党的组织关系转去之前,可否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朔州读者杨兰香问:党员调到新的单位工作,在党的组织关系转去之前,可否参加新单位的组织生活?

本刊编辑部答:党员调动工作,必须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并由自己带到新的单位。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新单位的党组织无法确认这些同志的党员身份,不能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被聘用到外地工作的党员,聘用单位没有党组织,他应如何过组织生活?

大同读者张补良问:被聘用到外地工作的党员,聘用单位没有党组织,他应如何过组织生活?

本刊编辑部答:被聘用到外地工作的党员,如聘用单位未建立基层党组织,可与当地的党组织联系,请求安排到邻近单位的党组织参加活动,经当地党组织的同意后,即可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如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应与原单位的党组织保持联系,经常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取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并要按时交纳党费。

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忻州读者梁秀山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是什么关系?

本刊编辑部答: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经常性工作。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接收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等,都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支部委员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或上级党委的决议,可请求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农村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什么?

晋中读者李彩凤问:我的母亲得了大病,我想了解农村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什么?

本刊编辑部答:农村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与标准如下:

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 5001-10000元 补 偿 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受国家部委表彰的职工可否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晋城县读者吉和平问:他于1985年参加工作,1972年入党,近几年每年都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去年在全国劳动安全竞赛中,又获交通部劳动安全优质奖章。请问,获交通部劳动安全奖章能否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

本刊编辑部答:按照《山西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范围包括: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山西省特级劳动模范”和“山西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由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由全国总工会表彰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劳动模范从被命名之月起到下次劳动模范大会召开前享受荣誉津贴,省级劳模期限为3年,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以5年为限。对于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先进个人,如在表彰文件中明确表示按省级劳模对待,省总工会即予认可;如无明确表示,则不能认定。

妻子失踪后我想离婚怎么办?

吕梁读者魏福新问:我与妻子1996年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但无子女。1999年妻子辞职离开单位,到上海一家公司任职,但妻子从未告诉过我她在上海的具体工作单位和住址,也很少回家。因我工作很忙,也没去上海看望过她。2001年底,她带走家中所有的存款、贵重衣物、首饰,此后杳无音讯。请问,我想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办?

本刊编辑部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你妻子下落不明已超过3年,你若想离婚,无法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你只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至于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你不申请妻子为宣告失踪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至于是否判决同意你和妻子离婚,则由法院依法根据你们婚姻的实际情况判决。如果你同时提出申请妻子为宣告失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4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的规定,在你妻子依法定程序被宣告为失踪人后,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你和妻子离婚。

双休日不加班是否可以按旷工处理扣工资?

临汾读者柳金平问:我们单位经常组织职工加班,有一次双休日我家里有事,正好单位组织加班,我没有参加,也没有请假。于是单位就说我无故旷工,扣了我的工资。请问,双休日不加班是否可以按旷工处理扣工资?

本刊编辑部答:双休日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正常的休息时间,休息是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要求加班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不可以强迫加班,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外地人在太原租房住,如何办理居住证?

市民张先生问:我是朔州人,在太原工作,但户口在老家。大学毕业不久,我在太原的驾校考取了驾照。今年,单位的交安委通知我该换驾照了,因为户口不在本地,还要求我出示居住证。我现在在南内环西街租房住,要办居住证,该找哪个部门?需要带上哪些证件?

本刊编辑部答:外地人在太原居住,应该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时,需带一张申办人的一寸白底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协议,还要在A4纸上画出现居住地路线图。另外,如果申办人已婚,还需带上配偶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带齐这些证件后,去派出所填申请表就可以办理了,一般两个月后就能领上居住证。

房屋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父母是否无权再出售房屋?

大同读者王女士问:我和我老公都是做生意的,现在拥有三套住房,其中两套的产权证已经办了下来,一套的贷款还没有还清。考虑到做生意风险比较大,所以我们打算将现有的两套房屋过户给孩子,但听人家说,如房屋过户给未成年子女,父母便无权再出售这套房屋,请问,这种说法对不对?

本刊编辑部答:孩子还没有成年,一旦办理完毕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在孩子成年之前,该房屋将很难再进行所有权人变更。因为《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就是说,如果房产通过赠与过户到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孩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无人有权再出售这套房子。

户口未迁,村里收回土地合法吗?

大同读者赵先生问:我姐姐去年登记结婚了,但是户口还在我们村里,现在村里要把分给她的土地收回去,村里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本刊编辑部答:不合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及中央办公厅[2001]9号文件《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如果你姐姐在新居住地(婆家)未得到承包地,其原承包地不得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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