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逻辑研究的基本路径
2012-10-22冉思伟
冉思伟
(宁波大学公共管理系,宁波315211)
著名经济学家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曾经说到:“经济学是逻辑学的一个分支。”①正是这一深刻认识,使得他在经济学与逻辑学两大领域均有巨大贡献。经济学与逻辑学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学是否符合科学,曾经一度遭受了广泛的质疑,原因在于经济学理论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公理系统,而且充满了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Frank Hahn曾说到:
我们没有多少关于经济世界的确定性知识,……得到更多这种知识的最佳途径是利用所有可利用的方法从所有可能的角度去探索。大喊大叫地坚持某种信念无助于这种探索。②
经济活动的偶然性、不确定性、随机性的特征,使得人们在解释或者预测经济现象及其结果时,很难得出一个必然性、确定性的知识或者结论。而经济逻辑是在经济人或者理性人的假定之下,研究主体的偏好、选择、博弈、比较等推理过程及其有效性,具有必然性、确定性、清晰性的特征。这一研究有助于提高经济学理论的科学性。
经济与逻辑的关联至少有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作为一门科学来讲,逻辑学是经济学的必要条件,任何科学都必须符合逻辑。这是一种逻辑的“自在”层面,显然这不是经济逻辑研究的对象。
第二个层面,逻辑的应用层面,即将逻辑作为工具分析经济问题、经济现象、经济理论等,这是一种逻辑的“自觉”。
第三个层面,就是从经济现象中抽取某些具有共性的概念,形成非逻辑的初始谓项,从而构建逻辑系统,比如选择、偏好、因果、比较等概念。在这方面,清华大学刘奋荣教授的《动态偏好逻辑》做了很好的探索[1],同时博弈论经济学家鲁宾斯坦的《经济学与语言》开辟了另外一条经济逻辑研究的路径[2],这都是经济逻辑研究中可供借鉴的基本模式。
经济的逻辑分析是经济认识论和经济学方法论的逻辑轴心。我们可以从这两大研究领域分别找到它们的逻辑特征。例如,美国经济学家马克·史库森就干脆将其著作定名为《经济逻辑》(Economic Logic)。[3]这些逻辑特征可以体现为形式逻辑或演绎逻辑、归纳法、辩证法。从作为学科的逻辑学研究的领域来看,主要有三大块:演绎逻辑、归纳逻辑和辩证法。限于篇幅,本文仅从这三个方面论证逻辑学在经济本体论、经济认识论、经济学方法论中的地位与作用。
1 演绎逻辑的路径
世界史上第一位哲学家泰勒斯通过天文观察,成功预测天气的变化与来年橄榄的丰收,从而提前租下了全村所有榨橄榄的机器,乘机抬高并垄断了价格,赚了一笔可观的财富。这一个古老的故事,说明对于自然社会现象的因果性考察可以获取财富。天气与橄榄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足以说明这种关系。经济学是现代的一个独立学科,研究的是一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生产有价值的物品和劳务,并将它们在不同的人中间进行分配。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弗里德·马歇尔认为经济学主要研究人类活动的动力和阻力,这种动力和阻力只能大略运用货币来衡量。新古典经济学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与资源配置的矛盾作为经济学的基本问题,范式是利益分析。个人主义下,利益分解为利益单元,进行一个个的边际利益和边际成本范式分析,直到每个人的边际利益等于边际成本,即边际净成本为零时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核心的范式是由个人原子到整个社会组成,在“看不见的手”作用下进行个人之间的交换,实现整体的均衡,自始至终蕴含哲学的构成论。通过对个人的利益和成本进行边际分析,达到整个社会的均衡,其中价格机制形成“看不见的手”,形成社会的最优价格。简言之,就是个人主义范式与构成论的方法。其中新古典经济学“看不见的手”借鉴了“自然神”的思想。在几种典型的经济学范式中,新古典经济学强调商品交换商品,斯拉法喜欢商品生产商品,而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用生命通过生产商品来生产生命,劳动价值论是其核心基石,将经济学的大厦建立在社会关系的基础之上。新古典经济学对于经济行为者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分析,找到实现个人和社会利益的最佳市场机制。总之,围绕理性经济人的基本假设,经济学研究一种经济现象与另外一种经济现象的因果关系,比如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对价格的影响、工资与劳动力的供给、积累和消费的关系、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甚至突发事件与其相关的资源之间的关系,比如战争与军火生意、大地震之后的灾后重建与建筑领域相关的物资需求等等,并在这种因果关系中如何实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果关系正是经济逻辑研究的生长点。
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在逻辑学当中常常以“假言命题推理”来体现,它分为三个层次: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或称充要条件假言推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特征是“有之必然,无之未必然”;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特征是“有之未必然,无之必不然”;充要条件的特征是前提和结论同时出现。而在现实世界当中,情况会更加复杂。具有多种模式,比如:一因一果、多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多果。对于这种情形,需要更加缜密和复杂的逻辑分析。对于不同的情况,我们要运用不同的逻辑理论去分析、说明和解释。
例如,汉堡包的价格与需求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这一关系可以用函数的技术手段加以处理。用数学的语言来讲,需求量是汉堡包价格的函数,二者之间有一种因果连动关系。事实上,在数理逻辑分析中的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可以通过数学计算得到准确的描述。这是逻辑分析和数学分析在经济学研究当中的完美结合。就这个具体的案例而言,价格上涨会导致汉堡包的需求降低。在命题逻辑的框架中的分析是比较粗糙的。我们将价格上涨记为α,汉堡包的需求记为β,于是有这样的蕴涵关系:
这样的分析虽然能见到二者之间的因果关联,但并不能具体分析到点上。我们可以用现代逻辑的分析来深入处理。将价格记为P,一个一个具体的商品记为x,需求记为W,商品的数量为y,价格上涨记为U,于是可以这样来分析:
实际上,这里的因果关系在逻辑的分析中可以深入讨论。比如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中,肯定前件必然要肯定后件,而否定前件不能必然地否定后件。而因果关系更加类似于充分必要条件的推理。于是上面的公式就成了下面这种情形:
在经济学研究当中,充斥着大量的偶然性因素和可能事件。事实上,现代模态逻辑对“必然”和“可能”这些逻辑词的处理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理论。模态逻辑也可以运用到经济学的分析过程当中。
20世纪初的维也纳学派运用现代逻辑的手段对哲学理论的概念与命题进行分析解剖而形成一种分析哲学的运动,从而实现了哲学史上的“语言转向”。在哲学中如此,在经济学的研究当中也是可行的。而事实上,在现代经济学研究当中,数学的分析是运用得最成功的。对成本和收益的计算力求达到最精准的地步,而逻辑学的理论的分析可能还不是很充分,但从最近的经济学研究成果来讲,逻辑学的语言已经在经济学的研究当中崭露头角。逻辑学和数学的分析在经济学的研究当中可以完美地结合起来。而上文的分析当中,笔者略微提到这么一点,那就是对逻辑量词的具体化,在这一点上逻辑学和数学在经济学的分析当中达到一种完美的统一。事实上这是一种普遍有效的方法,可以运用到一切分析性科学当中。鲁宾斯坦的《经济学与语言》就是一个充分的体现。在这本著作当中,鲁宾斯坦提出了博弈论经济学的语言分析的问题,于是经济学与逻辑学之间的关联便浑然一体。用具有必然性特征的逻辑直接参与经济学理论的分析与构建,可以直接提高经济学理论的必然性。
每一门学科都有些最基本的假设和原理,比如《几何原本》所设定的公设和公理、牛顿力学的三大定律等等。在经济学理论当中,也有些最基本的假设,比如理性经济人的假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假设等等。20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认为“如果正统经济学出现了什么错误的话,那么这种错误不会出在为了逻辑上的一致而精心建立起的上层结构中,而是要出在其前提的不明确和缺乏普遍性上”。[4]
在一个逻辑系统的构造中,比如说一阶逻辑,都有其基本的公理和定义,而在证明论中就要讨论一些公理的设定问题,比如公理的独立性、公理不能由其他公理推导出来等等。这种系统的逻辑建构方法与研究方式都可以用到科学理论的研究当中,而所谓的科学理论研究自然也包括经济学理论在内。一个逻辑上完整协调的理论才能说服人,在实践中也才有生命力。凯恩斯的经济学就是在批判以往旧的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假设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关于货币流量的理论体系的。事实上,如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要想与西方主流经济学进行对话或者论战,那么对经济学的逻辑分析就必不可少。程恩富先生在《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四大理论假设》中指出“采用理论假设及其逻辑叙述方法更有利于同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对话或论战”。[5]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是不同的范式,但是分析出这两大理论的逻辑构建方式,指出其基本的理论假设和逻辑前提,自然可以有效地进行“对话和论战”。
2 归纳逻辑的路径
近代英国哲学家培根批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认为其不能说明知识的来源。他根据这个问题创立了“三表法”,也就是归纳法。他认为创造了一套与亚里士多德完全不同的逻辑,为区别于亚氏的《工具论》,他将自己的著作称为《新工具论》。当然,作为逻辑学鼻祖的亚里士多德自然谈到过归纳问题,这反映在《工具论》中的“论题篇”当中,只是他不把归纳过程当作一个逻辑过程而已。因为,归纳法与演绎逻辑相比有着重大区别,这些区别体现在:
第一,从推理的过程来看,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的知识或者原理推导出个别性的结论;而归纳推理则是往往从个别推向一般。
第二,从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系来看,演绎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必然性;而归纳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系是偶然性(完全归纳推理除外)。
但是,归纳逻辑解决了一个知识来源的问题。对归纳逻辑作出贡献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有培根、穆勒、凯恩斯、莱辛巴赫、卡尔纳普、勃克斯等人。
在经济活动当中,经济主体要从市场上征集大量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解释和说明,并根据已有的信息得出结论。那么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就是一个归纳过程,在这种经济活动的认识当中就应当用到归纳逻辑。
现代归纳逻辑的创始人是凯恩斯。凯恩斯的归纳逻辑研究源于他对“直接知识”、“导出知识”、“合理信念”等问题的兴趣。所谓直接知识就是指直接从经验中获得的知识;导出知识是指从直接知识通过演绎推理而获得的知识;合理信念是由直接知识经过概然性的认知和推理而得出。那么直接知识或者信息如何而来以及概然性推理的研究课题就成了必须。他对归纳逻辑的系统论述集中体现在《论概率》(A Treatise on Probability)一书中。他所指的概率是:我们通过论证得到的知识,它处理论证的结论所具有的各种确定或不确定的程度。凯恩斯将具有不确定性的推理称为概然性推理,这种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具有的逻辑关系是一种概率关系。比如,命题a与命题h之间的概率关系记为a/h=α或者P(a/h)。
凯恩斯在《论概率》一书中,建立了一个概率演算的逻辑系统。其中包含着14个定义、6条公理、53个定理。[6]这些定义和公理刻画了概率关系的一些基本性质,有助于说明归纳推理中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这些定义和公理可以推导出很多定理,这在我们分析所予的经验和得出的结论之间的关系时是可以经常用到的。许多经济学理论可以用这一逻辑系统加以刻画和研究,因为在经济认识论当中,很多信息的获取都是不确定的,通过这一归纳逻辑系统引入概率和随机性等概念,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我们所获得的结论到底具有多大程度的确定性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又是不确定的。正由于归纳逻辑在获取信息和形成知识方面的重要作用,因而是不可或缺的。
归纳推理一般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在完全归纳推理当中,信息是有限的,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完全有可能分析处理所有的信息,这样根据归纳逻辑的规则得出的结论就具有必然性,其概率关系P=1。而在不完全归纳推理当中,就得仔细考察分析的信息与所得到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因为所予的信息只是部分而不是整体,根据部分获得的一般结论是否反映整体信息的规律是要认真研究的。在这种情况下,前提和结论之间只具有一种概然性、或然性或者偶然性的关系,此时,我们就得考察前提对结论的确证度(卡尔纳普)。对确证度的考察有助于提高认识当中的必然性,但并不等于必然性。
归纳推理的基本模式或者公式是:
这是一个不完全归纳推理。统计推理是一种不完全归纳推理,在概率与数理统计当中存在着大量类似的推理。从方法上来讲,概念与数理统计本质上就是一种归纳推理。在统计学当中,首先要选取样本,这个样本就是部分对象,对这些部分对象的考察所得出的结论只具有或然性。在上面的需求函数当中,汉堡包的价格和需求的数量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函数就是将因果关系进行量化的技术手段,其中,给出了一组数据就大致得出了结论:需求随着价格的上升而递减,反之亦然。当然,从数学分析的角度来讲,确定价格和需求量存在着这种关系。但在实际中因素非常复杂,这种归纳所得的结论也只具有或然性,具有抽象的特征,撇掉了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价格越高需求越高。归纳逻辑程序所导致的结论一定要认真分析,因为这种结论并不具有必然性。
归纳逻辑在经济学认识论或经济学方法论当中有两个基本功能:第一,通过一种归纳逻辑的程序从经济现象当中获取信息;第二,可以分析我们所获取信息的可靠性程度,直接有助于我们的决策;第三,可以直接分析外部信息的可靠性。
归纳逻辑是我们认识世界的重要工具。人类的很多知识都是通过经验归纳而获得的。人们日常总是在从事着经济活动,每天都会面对如汪洋大海般的信息。如何获取、分析和处理信息以方便我们做出正确的决策,归纳逻辑的功用不可或缺。比如股市每天都有着新的变化,释放新的信息。这些信息从何而来,它们是不是真的以及该如何做出决策则需要一种冷静的智慧。量子理论就是根据已获取的信息确定未来事件发生的概率。这一伟大的科学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不确定的。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更难以把握,如何在经济活动中科学地认识现象,则需要一种归纳逻辑的理性。
3 辩证法的路径
辩证逻辑是以思维的辩证特征为主要研究对象。人类在思考的时候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形成概念、作出判断、形成推理是理性认识世界的基本路径。但是人的思考具有辩证的属性,因为世界就是在对立统一中不断发展的物质世界。冯契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中都是普遍存在的。”[7]对立统一的辩证规律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而且还存在于人类思维当中,一言以蔽之,存在于整个世界当中。作为物质世界的客观反映,人也应当反映这个世界的辩证运动的特征。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逻辑的第一规律,也是其根本规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主要规律:量和质的转化——两极对立的相互渗透和它们达到极端时的相互转化——由矛盾引起的发展,或否定的否定——发展的螺旋形式。具体说来就是这么三条: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之否定的规律。”[8]质量互变、对立相互渗透和否定之否定可以归纳为对立统一。对立统一也就是矛盾。冯契指出,从辩证逻辑来说,对立统一规律是思维的根本规律,矛盾是最基本的范畴,它贯穿于逻辑范畴之中,也就是内在于类、故、理这些范畴之中。矛盾是类概念的本质,是论断的根据,是推理的法则。正是通过类、故、理的矛盾运动,思维就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深刻地揭露出客观实在的本质。[7]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研究的根本特征。辩证逻辑就是完成这个研究任务的学科。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二版“跋”中对辩证法有过精辟的论述:
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时髦的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和革命的。[9]
人类的经济活动与对经济现象的规律的认识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辩证的属性,具有对立统一的特征和规律。因此,经济学认识论和经济学方法论同样具有辩证的性质,可以通过辩证逻辑的规律和方法加以研究。问题是,如何通过辩证逻辑的规律和方法去认识人类的经济活动呢?其实,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的《资本论》就给出了运用辩证逻辑的范本。冯契先生在《逻辑思维的辩证法》一书中,结合先辈的辩证法理论,比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学者的辩证法学说,创立了辩证逻辑理论体系。这个体系将对立统一规律作为辩证逻辑的根本规律,形成以“类”、“故”、“理”为核心的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必然的理论系统。他将辩证逻辑体系和《资本论》的学说有机结合起来,具体说明辩证法是如何在经济世界中体现的。冯契引用了恩格斯的一段话,说明马克思在研究《资本论》时所运用的逻辑方法:
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我们来分析这种关系。既然这是一种关系,这就表示其中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我们分别考察每一个方面,由此得出它们相互关联的性质,它们的相互作用。于是出现了需要解决的矛盾。但是因为我们这里考察的不是只在我们头脑中发生的抽象的思想过程,而是在某个时候确实发生过或者还在发生的现实过程,因此这些矛盾也是在实际中发展着的,并且可能已经得到了解决。我们研究这种解决的方式,发现这是由建立新关系来解决的,而这个新关系的两个对立面我们现在需要加以说明,等等。[7]
马克思自己也认为:
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而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9]
另外,马克思在分析经济学中使用的方法也有自己的考虑,下面一段话是其方法论的思想:
但是理性一旦把自己设定为正题,这个正题、这个与自己相对立的思想就会分为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即肯定和否定,“是”和“否”。这两个包含在反题中的对抗因素的斗争,形成辩证运动。“是”转化为“否”,“否”转化为“是”。“是”同时成为“是”和“否”,“否”同时成为“否”和“是”,对立面互相均衡、互相中和、互相抵消。这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这个新的思想又分为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而这两个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题。从这种生育过程中产生出思想群。同简单的范畴一样,思想群也遵循这个辩证运动,它也有一个矛盾的群作为反题。从这两个思想群中产生出新的思想群,即它们的合题。
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出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出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出整个体系。
把这个方法运用到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上面,就会得出政治经济学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8]
马克思的基本思想是把辩证逻辑作为方法运用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上面,如此一来,便会得出“政治经济学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正是辩证法,辩证法是黑格尔创立的。但那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马克思指出:
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8]
既然马克思的《资本论》的研究方法是唯物辩证法,作为学科的辩证逻辑如何体现在资本的分析与批判当中呢?冯契运用他的辩证逻辑体系给我们作出了很好的示范。
逻辑是从概念开始的。作为概念的辩证法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规律。冯契引用列宁的著作对此作了很好的说明:(1)概念的相互依赖。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相互依赖;(2)一个概念向另外一个概念的转化。一切概念的毫无例外的转化;(3)概念之间对立的相对性……,概念之间对立面的同一。[7]马克思在分析商品这个概念的时候就体现了这一逻辑法则。他说,商品的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的和互相排斥的关系。商品的发展并没有扬弃这些矛盾,而是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一般说来,这就是实际矛盾赖以得到解决的方法。商品是用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两重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质的表现,价值是商品量的表现。使用价值体现商品的有用性、物质性。价值体现商品的社会性和流通性。商品的二重属性是对立统一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不能同时存在。要占用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不能实现商品的价值,要占用商品的价值就不能占用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是商品的基本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商品就必须投入市场进行流通,以实现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分离,这种对立才能解决。
作为类范畴下的个别、特殊和一般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为认识史的总结,概念的辩证法从总体上就表明为个别、特殊到一般的上升。这一思维的上升运动是通过个别、特殊和一般相结合的多种样式来实现的。其中,个别用“E”来代替,特殊用“B”来代替,一般用“A”来代替,那么这一思维过程就至少有六种:(1)E—B—A;(2)B—A—E;(3)A—E—B;(4)B—E—A;(5)E—A—B;(6)A—B—E。[7]第一种情况是指从个别到特殊,上升到一般;第二种情况是指从特殊到一般再到个别;第三种情况是指从一般到个别再到特殊;第四种情况是指从特殊到个别再到一般;第五种情况指从个别到一般再到特殊;第六种情况指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价值形式的四个阶段时就用了第一种模式。这四个阶段分别是:
(a)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b)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即特殊的价值形式;
(c)一般的价值形式;
(d)货币形式。
这种思维结构模式正是第一种模式:E—B—A模式,即从个别到特殊再到一般。这种思维模式反映了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其中第一阶段体现为个别的阶段,偶然的阶段;第二阶段体现为扩大的阶段,特殊的阶段;第三阶段体现为普遍的阶段,一般的阶段。第四阶段就固定在货币上,货币成了一般等价物,一般的价值形式。
资本循环可以分为货币资本的循环、生产资本的循环和商品资本的循环。在循环的过程当中,货币与商品之间的转换就体现出EBA模式的思维结构。这一结构有助于我们认识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运动规律。
4 结论
对于经济学来讲,经济逻辑是经济学研究的认识论问题和方法论问题。可以说,经济逻辑是经济学认识论和经济学方法论的轴心,也是经济哲学研究的重要领域。[10]它们从不同程度、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体现了逻辑的规律和功用。逻辑规律的运用与“经济理性人”的基本假设相契合,即如何体现一个人是有理性的还是无理性的全在于对逻辑的掌握和使用。逻辑是经济理性人的核心特征。有时候,人们似乎觉得个人魄力和胆识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会更好地帮助人们追求更大的利益。可是我们的研究认为,这一切行为仍然奠定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经济理性人的假设在于在经济活动中,主体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贪婪正是追求最大利益的心理表现,而恐惧则是为了维护自己最大利益的负面表现。恰好是这些心理作用支配着理性机制在人类思维中的运转。而所谓的盲目行动,正好说明个体理性之不足。如果没有逻辑理性作为推断的基础,所谓的个人胆识只是个人的冲动。从辩证的角度来讲,太阳神阿波罗和酒神狄奥尼索斯是在共同起作用的。人类要认识这个世界并改造它,逻辑的设计是优先的考虑。
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作为两种分析方法,在经济学理论发展的过程中,并不是要绝对地分开。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于经济学的分析当中。阿弗里德·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认为,经济学需要用到归纳法和演绎法,根据不同的目的,这两种方法的比重是可以不一样的。他引用了穆勒的一段话来做说明:
差不多像其他所有的科学一样,经济学的工作是收集事实、整理事实以及解释事实,并从这些事实中得出推论。“观察和说明、下定义和分类都是准备工作。但是,我们希望由此了解经济现象互相依赖着……,归纳法和演绎法都必须为科学思想所采用,正如左右两只脚都是行走所不可缺少的一样。”[11]
在这里,马歇尔借用穆勒的话生动说明,人用两只脚走路,方才四平八稳。经济学的研究只有同时采用归纳法和演绎法,才会起到“四平八稳”的效果。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讲,这两种方法在经济学理论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体现。[12]
在经济逻辑的研究当中,演绎逻辑、归纳逻辑和辩证逻辑有机地统一于经济学的分析当中。这是经济学逻辑分析中最主要的路径(还包括其他的路径,比如,博弈逻辑、规范逻辑和决策逻辑等路径)。根据不同的需要和目的,三者的侧重点和比重可以不一样。不过,从特征上看,演绎逻辑、归纳逻辑侧重于经济学的微观分析;而辩证逻辑则侧重于经济学的宏观整体分析。从可靠性和确定性来讲,演绎逻辑的必然性高于归纳逻辑和辩证逻辑。从信息的来源和获取来看,归纳逻辑是演绎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基础。从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角度来讲,辩证逻辑对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具有指导作用。因为,辩证逻辑不仅具有逻辑分析的特征,同时还具有哲学的视野。
致谢:关珠先生阅读了初稿给出了初步的修改意见,左勇华博士对其中的技术细节给予了纠正,在此表示感谢!
注 释:
① 转引自:傅殿英,张峰.经济与逻辑的对话[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2.
② 转引自:Samuels W J.The Case for Methodological Pluralism[C]//Salanti A,Screpanti E.Pluralism in Economics.Brookfield,VT:Edward Elgar,1997.
[1]刘奋荣.动态偏好逻辑[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2]鲁宾斯坦.经济学与语言[M].钱勇,周翼,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马克·史库森.经济逻辑——微观经济学的视角[M].杨培雷,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4]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M].宋韵声,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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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邓生庆,任晓明.归纳逻辑百年历程[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94 -104.
[7]冯契.逻辑思维的辩证法[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275-323.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5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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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阿弗里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廉运杰,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23.
[12]阿列桑德洛·荣卡格利亚.西方经济思想史[M].罗汉,耿筱兰,郑梨莎,等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9-11,291 -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