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
2012-10-21贾新波
贾新波
摘要: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政府模式,它是对传统的管制型政府进行了一次根本性变革。这种变革不仅是现代公共行政改革的趋势, 而且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和关键。本文从政民关系、政府职能等四个方面阐述服务型政府较之管制型政府的区别,并且总结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四个特征。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区别;特征
一、前言
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會本位的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并且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而且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现在,虽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尚存在有瓶颈,但是随着我国近年来深化行政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人们越来越感到有必要对我国政府与公民间的关系进行重新规范,建立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
二、服务型政府与管制型政府对比
2.1 政民关系方面
管制型政府由于受到计划经济的制约,思想上有浓厚的封建色彩,政治上对党的领导机械理解,因此,有着官本位、权本位、政府本位的特点。这使得政府由服务于民的角色演化成一种居于社会之上、控制社会的主人。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公——仆”关系,向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回归。它是以增进全社会福祉为目标的“服务者”,服务型政府体现的是一种公民权利、社会权利进一步落实的过程,政府在行驶权利是充分体现权利授予者的意志,服务型政府模式保证政府这一“公器”的目的真正落实到为人民、为社会服务上。
2.2 法律保障方面
管制型政府模式中,行政人员借助行政机构表达自己的意志,滋生了“人大于法”的恶劣现象,体现的是人治格局,法律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服务型政府已法治为基础,是通过法律来固定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为了切实保护公民权利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实行法治是服务型政府与管制型政府的重要区别。
2.3 公民权利方面
管制型政府模式下,受到计划经济的制约政府主要是发挥对社会的指挥、计划和调控功能上。由于政府网络严密,所以这种管理可以涉及到社会上的每个地方,公民权利相对萎缩,甚至失去了对民主的要求。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强调公民权利的第一性,一切管理活动都围绕如何更好的实现和保护公民权利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首先详细规定公民的各项权利,并且通过法律给予保护。其次,政府为公民提供行驶权利的平台,提供公民参加国家管理和对社会事务进行自制的机会。最后,政府的一切活动置于公民监督之下。
2.4 政府职能方面
管制型政府模式下,会出现政府大于社会的现象,政府有些时候会为管制而管制,权利无限扩张。服务型政府以为公民服务为目的和归宿。因此,政府的职能会表现出强烈的人性化。从服务内容到服务方式都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需要为宗旨。政府的服务实际上有两个方面:一是直接的服务,二是间接的服务。前者是通过政府行为直接给公民带来利益,后者则是通过政府的管理或管制行为,抑制国内外敌对分子和少数违法分子的行为,保护公民利益不受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服务型政府决不是放任自流的政府,更不是一般地放弃对社会的管理。
三、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
3.1 治理理念——以人为本
行政权力实质是政府受人民委托而执行的一种国家权力,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权力。政府和人民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政府及其行政人员不是人民的主人而是公仆,必须代表人民意志,政府的职能是为国家和人民掌权,时刻维护人民利益,利用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温家宝总理在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研修班上发表题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实现政府管理创新》的讲话,其中首次把“树立以人为本的政府管理思想,”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3.2 行为准则——依法行政
政府职能实际指的是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行政权力的活动范围和行使权力的手段。依靠法治,准确定位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控制行政权力的任意扩张。法治之下,政府的权力、职能、规模都受到法律的限制,政府必须根据法律决定提供什么服务,怎样服务?同时,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驶权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规范化、高效率的政。因为,许多实体上违法的行政行为恰恰是因为行为过程不择手段造成的,执法机关还可以通过设置对相对人不利的程序,使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实现,所以,程序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对于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3.3 发展目标——全能政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再是全能的管理模式,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管理和服务,这是基于现代市场经济核心概念合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运行本性的服务型政府。这是中国的政府运作形态和经济管理方式的调整、改革与创新,服务型政府并不是只提供服务不讲管理,管理是为了更好的服务,是将现代政府为全社会和全体人民服务和核心理念贯穿渗透到政府管理的完整系统之中。
3.4 服务模式——顾客向导
政府服务宗旨是秉承人民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政府服务必然体现“以客为准”的原则,,也就是说要在以公众的期望决定策略设计的蓝图;以公众的需求决定服务的内涵与方式;以公众的满意度衡量政策执行的成效;以公众的评价决定政策变迁的方向。树立公务员的责任心、爱民情、亲和力。具体体现在下列方面:疏通政府与公众对话的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改进政府服务的方法、手段,追求公平与高效的统一、制定政府服务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四、结语
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是政府的根本性变革,不仅是我国政府建设的目标,也是我们转变政府职能的方向。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征程中,不仅需要我们在实践上大胆探索,更需要我们在理论和思想上不断创新,为服务型政府建设开拓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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