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的路径探索
2012-10-21□杨智
□杨 智
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的路径探索
□杨 智
社区成人教育组织是农村社区成人教育发展的重要平台,组织化是农村社区成人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现状来看,主要表现为组织的缺失、组织目标的变异以及功能的丧失,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发展。以此为出发点,本研究从目标、内容、结构以及保障条件四个维度探讨了实现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的路径。
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路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要求,为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撑。然而,就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发展来看,其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针对农村成人开展的教育极少。究其原因,缺乏稳定运行的农村成人教育组织是制约我国农村成人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发展必须以稳定的组织为平台,实现组织化,才能切实为农村社会发展服务。
一、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内涵
探讨农村社区教育组织,首先须厘清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基本内涵。“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按照其构成可分解为“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四个部分。“农村”是对研究对象的地域范围的界定,指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及其生活来源的地区。“成人”是对研究对象的界定,指年满十六周岁以上除在正规学校学习以外的农村居民。“社区”与“教育组织”是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核心,因此本研究中将对此作重点探讨。
(一)社区
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首次提出了“社区”(德文为gemeinschaft)的概念,指原始的、以血缘、感情和伦理为纽带而聚集在一起的共同生活的群体,类似于我国传统社会的自然村落。[1]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人类群体超出了仅仅以血缘、情感以及伦理为联系的范畴,而融入了经济、管理、制度等因素。在此背景下,“社区”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如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帕克(R·E·Park)把“社区”界定为“占据在一块或多或少明确地界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的汇集。但是,一个社区还不止这些。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的汇集。”而国内关于“社区”一词的最早使用源于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先生对国外著作的翻译,他与其弟子把德文Gemeinschaft与英文community都翻译为“社区”,并认为社区是“通过社会关系结合起来的群体,在这种人文世界里谋取生活的个人已不是空间的一个点,而是不断在扩大中的一堆堆集体的成员,就是在幅员可伸缩的一堆堆集体中游动着的分子。”[2]此概念主要是从个人与社区的关系的角度来描述社区的,强调个人在社区中所扮演的角色与所处的地位。综上所述,“社区”包括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即地域范围、一定数量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紧密的联系,而上述界定的差异在于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方式。就当前我国农村社区来看,社区内人与人之间联系的方式多样,包括血缘、情感、伦理、经济、政治以及教育等,因此,农村社区可界定为在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及其生活来源的地区,居住于一定地域范围的人以血缘、情感、经济、政治以及教育等方式联系起来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教育组织
教育组织由“教育”和“组织”两个词所构成,教育是对组织功能的规约,而组织才是该短语的核心。“一个组织是一个集体,它有比较明确的界限,一种规范化的秩序,职权层次,联系系统,和协调成员间关系的制度;这个集体在一定环境中持续存在,通常从事同一个目标或一组目标有关的活动。”[3]从静态的角度看,组织包括目标、内容、结构以及保障制度等基本元素,这是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路径探索的主要出发点。由于目标的差异,组织的功能也有所差异。就教育组织来看,主要有教育行政组织、教育福利组织以及教育活动实施组织三大类,前两类主要以教育规划与管理、经费投入为主,而教育实施组织指教育活动发生的组织,是本研究所探讨的主要对象。
综上所述,结合农村社区成人的教育现实需求,把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界定为:在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及其生活来源的地区,以社区为基本单位,成人为对象,教育为基本手段,为解决社区成人生产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设置的、具有福利性质的、较为固定的教育活动实施机构。
二、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现状分析
分析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现状是研究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必须关注的重要方面,只有在此基础上,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发展才能切实为农村社区发展服务。就目前现状来看,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主要表现为如下三种状态:一是组织的缺失,即没有组织;二是有组织,但组织的目标变异;三是有组织形式,无实质内容。
(一)组织缺失:农村社会处于危机之中
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人类教育主要有两种存在样态,即自然教育与有组织的教育,自然教育是人类最初的教育形态,有组织的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比较而言,有组织的教育的效率更高,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就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现状而言,组织缺失是当前农村社区成人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我国农村成人教育而言,通常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政府主导的农村成人教育组织,如扫盲班、夜校、冬学等;二是民间自发组成的具有教育性质的组织,如各地庙会、定期的集体庆典活动等。第一类教育组织随着“两基”的逐步验收而逐渐消失,而新的可以弥补这一空缺的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尚未建立起来,尽管在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建立了农村社区学院、图书馆以及远程教育教室,但是这绝大多数只是一个形象工程,或者是一堆死的材料,而不是真正的社区教育组织,从而导致农村社区成人教育正式组织事实上的缺失。第二类民间组织,由于受现代社会的变迁也逐渐消失在农村成人生活的视野中,这使农村成人失去了传统的教育信息获取渠道,也加速了农村传统文化的消亡。农村正式组织的缺失导致国家主流文化传播失去了基地,民间教育组织的消亡加剧了传统文化的消亡,因此,农村社会处于危机状态。“在社会危机产生的时代,社会就强调成人教育,在需要适应社会时,社会就转向成人教育。”[4]这可以看作是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描述与规划。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作为开展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重要基地,其建立与运行有助于农村社会危机的解决。
(二)目标变异:漂浮与游离的教育样态
从组织的构成要素来看,组织都必须有目标,或者说组织是为实现既定的目标而设置或形成的。正如肯尼斯·博尔丁所言:“任何一个组织都是为实现某种目标而创造出来的,常常,组织因为无法实现这一目标而难以生存下去。”[5]因此,目标是组织的灵魂,没有目标的组织是不存在的。由于组织并非孤立地存在于社会之中,组织形成后,在外界的影响下,组织目标也可能以潜在的或显现的方式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目标错位。从当前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目标错位现象来看,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目标设置与农村成人的现实需求之间的错位。这是指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设置多是以行政命令为依据,设置过程往往追求整齐划一,而非因地制宜,导致大部分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所实施的教育在根本上与当地农村成人的现实需求相脱离,既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又使参与组织的成人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教育。以扫盲教育为例,从理论上而言,为完成扫盲任务,大部分地方都设置了以村为单位的农村成人文化补习学校或扫盲班,而现实却是农村成人对识字并不感兴趣,参与到扫盲班中实属无奈之举,而且他们从心里对此都表示反对或不乐意,甚至还有与扫盲组织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二是由于地方社区成人教育主体,包括组织的设置者和组织的参与者对组织目标本身不明确,从而使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形成目标与实施过程的错位。在广大农村地区,条件较好的地方有乡镇文化补习学校、成人农校、远程教育中心、社区学院,而且部分农村社区还配置了图书馆,然而,此类组织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甚至沦为居民打牌、赌钱的基地。这些都是对农村成人教育组织目标认识不清从而产生的问题,目标认识不清,整个实施过程就游离于目标,从而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功能丧失:形式化的教育躯壳
目标是组织的灵魂,是组织本身所具有的,而功能是从组织对人与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的角度而言的,功能的变异使组织存在的必要性降低。从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功能来看,其功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教育功能与促进人与社会发展的功能。从必要性的角度看,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只有发挥其功能,其存在的必要性才能增强,发展的空间更大。然而,就现实来看,绝大多数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因其教育活动根本没有开展,致使其功能根本无法发挥。究其原因,除组织缺失外,组织资源的配备、有关部门监督不力以及内容与目标之间的脱离等也是造成组织功能丧失的原因。以偏远地区的农村社区为例,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教育机构无课桌、无教师、无工作人员等,只能从外墙所挂的牌子才能知道是成人教育机构,甚至部分农村社区本身没有公共的社区活动场所,其相关的组织也是租借村民的住房,租金不再提供之后,甚至连一个空壳的教育组织都不复存在,因此,其功能自然得不到发挥。总而言之,如果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功能无法发挥,那么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就成为一个摆设,成为形式化的教育躯壳。
三、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的路径
由于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缺失、目标变异以及功能丧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成人教育的发展,也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文化强国目标的达成。为此,要让农村社区成人教育为农村社会发展服务,形成较稳定的、高效的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是必然选择,换句话而言,即要实现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因为组织化有利于力量的整合,有助于目标的达成,正如有研究所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取决于创新组织规则的完善程度和效率的高低。”[6]。从我国农村社区的现实出发,本研究从如下几个维度探讨了我国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化的路径。
(一)目标层面:构建扎根农村社区生活实践的目标体系
“组织是追求特定目标的社会团体或单位,组织目标是关系到一个组织能否存在和发展的根本问题,所以,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目标。”[7]由于目标主体制定目标的角度不同,导致目标具有一定的差异。从纵向上看,我国农村社区教育目标分为国家目标、地区性目标、县域目标、乡镇目标以及村级目标等。但就本研究而言,主要把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目标定位于最基层的村级目标上,最基层的目标往往能解决最现实的问题,而越上位的目标越强调调控功能。从目标的来源看,目标通常是基于问题解决而言的,因此,农村基层社区,即村级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目标是根据农村成人生产生活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而确定的。由于社区成人的需求或所面临的问题不同,从而其目标也有所差异。从知识类别的角度看,有基于农业生产知识学习的目标、畜牧业知识学习的目标、孩子养育教育的目标、娱乐知识学习的目标以及健康知识学习目标等,此类目标共同隶属于社区和谐与繁荣这一较高位的目标,从而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目标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目标体系
上述目标体系的形成是开展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包括教育内容的选择、管理制度的制定、组织资源的提供等都必须以此为出发点。但就其分目标数量而言,各社区可结合社区的现实需求以及可寻求资源作出增减,如社区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老年健康教育问题,那么社区成人教育主管部门可把它放在优先解决的位置上。另外,比如社区还有其他副业可增加农民的收入,则目标体系中可增加这一栏。
(二)内容层面:选择最有助于目标达成的知识
内容是目标得以达成的重要手段,内容选择必须满足达成目标的需求,否则内容将失去其应发挥的作用,而成为一堆无关紧要的资料。就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来看,组织内容主要指组织的教育教学内容,即组织目标的实现必须依托的材料,缺乏内容的组织将成为一个个空空的躯壳,同时,内容的选择必须以目标的达成或者为满足组织内成员的需求服务,否则,就会导致内容与目标的错位,不仅影响组织目标的达成,也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总而言之,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内容具有两大最基本功能,即充实组织与达成目标,充实组织是组织存在的必要条件,达成目标是组织意义与价值的重要体现。从内容选择与目标达成来看,因地方条件的差异,同样的组织在各地的目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同样的组织在不同的地区其所选择的内容也有所差异。
以上述分目标中的农业知识学习目标为例,此目标属于农业教育组织。首先,必须选择农业类相关知识来充实组织,此组织的存在才有可能。其次,组织内容的选择必须有助于农业教育组织目标的达成,组织的价值与意义才能体现出来。第三,由于各地区的现实条件不同,农业教育组织中成员的需求也有所差异,因此,在既有的农业知识中,还应因时、因地选择合适的教育内容。除了内容选择必须切合目标以外,在内容选择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师资的配备。如果内容与目标之间的一致性很高,然而没有最基本的师资来组织实施教育,所选择的内容也会失去价值。
(三)结构层面:组织成员角色关系的准确定位
组织结构指“组织内部正式规定的、比较稳定的相互关系形式。”[8]组织一旦形成,组织成员并处于组织结构框架之中,并在其中扮演自己的角色,同时按照组织的规范与组织内其他角色发生相互关系,这是一种较为稳定的关系形式。以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目标体系为基础,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结构可以表示如下。(如图2所示)
图2 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结构
这里的组织者主要指两种,即个体或群体,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者主要指既定社区范围内负责统筹整个社区成人教育的个体或群体,它担负着整个社区成人教育资源整合以及活动开展等任务。在社区成人教育组织者的领导下,以需求为单位形成社区成人教育次级组织,如农业教育组织、健康教育组织以及孩子养育教育组织等。社区根据实际需求,从各社区内选择适合的人员担任各组织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了解社区成人的需求,组织社区成人加入各自负责的组织之中,并与社区成人教育组织者协商,共同寻求教育资源来开展符合学员需求的社区成人教育。处于该组织结构底层的是成人学员,也是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他们既是学习者也是教育的参与者。组织内的成员在各自的位置上担任着各自的角色,他们之间并非隔离,而是相互沟通的关系。从结构上看,主要包括三种沟通关系:一是纵向沟通,即社区成人教育组织者与次级组织者以及成人学员三者之间,并非处于严格的科层制结构状态之中,而是相互监督、相互协助、共同合作的关系。二是横向沟通,指各次级负责人之间要相互联系,共同分享组织管理经验,学员之间需相互联系、沟通,分享其学习经验。三是交叉沟通,主要指一个组织的学员可同时参与到几个学习组织之中,以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四)保障层面:资源与制度的协调与整合
组织保障是组织得以存在、运行并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主要包括制度与资源两部分,其中资源分为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
首先,制度是人的思维系统化的外显形式,制度一旦形成,并对人的思维和行为具有规范与制约的效果。组织的制度既是对组织内成员思维和行为的规范,同时也对组织的运行、组织目标的达成起着保障作用。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良好运行以及组织目标的达成必须依托完善的制度,因此,在组织化的过程中制定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制度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就制度制定而言,必须从成人以及内容两个方面考虑。从成人的角度看,制度制定必须遵循民主性原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成人具有较完善的独立人格,同时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所以在制度制定时要从尊重成人,让制度尽可能保障他们学习主动性的发挥。从时空的角度看,制度的制定须遵循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成人是社会的主要责任者,是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他们在社会中肩负着各种责任,需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这就要求制度的制定要立足于社区以及学员群体的现实状况,在保障目标顺利达成的前提下尽可能照顾到每位学员的现实诉求。
其次,就资源而言,主要分为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两部分。物质资源是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存在与运行的最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基础设施与经费。基础设施是指组织存在并运行的最基本的物质设备,如学校、教室、桌椅、黑板、投影等。针对农村的现实状况,基础设施都有所差异。有条件的地方可修建社区成人学校,如经济条件达不到修建成人学校的要求,则可借助村委会的办公场所开展成人教育活动。成人接受教育通常都是短期的、以实用为导向的,因此时间较短,只要社区成人教育组织存在,寻找临时的教育地点也不是主要问题。经费与基础设施一样,是组织运行的重要保障条件,经费主要用于两个方面,即基础设施的购置以及师资队伍的建设。为保障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稳定性,经费可由政府投入为主而其他机构、个人或团体的捐赠为辅,在条件成熟的地区,也可以向学员收取适当的经费。人力资源主要为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发展提供人力保障与智力支持。农村社区成人教育组织的人力资源主要指师资,包括管理者与授课者。由于成人接受教育通常不是连续的,因此主要以兼职师资为主,其主要来源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来自社区的成人,二是来自外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社区内的成人作为师资来看,例如社区医生可以作为健康教师,社区内优秀的、有经验的、爱学习的农民可以作为农业教师。当社区内师资无法解决社区成人以及社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时,社区组织者可向上级政府部门寻求帮助,由政府派专业技术人员充当教师角色。对资源匮乏的农村来说,采用这样的师资建设模式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农村社区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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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1982—),男,土家族,贵州沿河人,西南大学教育学部2010级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研究。
201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新农村背景下重庆市农村社区教育互动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SWU1209478,主持人: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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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7518(2012)07-0033-05
责任编辑 肖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