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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的群众心理

2012-09-25于建涛

党政论坛 2012年5期
关键词:首因效应参与者热点

○于建涛

网络舆情的群众心理

○于建涛

网络舆情,通常是指互联网上传播的社会公众对某一“热点”问题所表现的有一定影响力、带有倾向性的意见或者言论的情况。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4.57亿,较2009年增加7330万人。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手机网民在总体网民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从2009年末的60.8%提升至66.2%。由于网民数量激增,其思想和行为愈加变得举足轻重。

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各类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而当网络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时,对于网络舆情的重视、研究、监督和管理便成了必然的趋势。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建立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把建立和完善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作为一种制度性的设计和安排,标志着党对舆情研究重要性的进一步认识,而政府提高自身的网络舆情判研和应对能力,也是执政能力和执政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网络舆情的发展规律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上的“温度计”,它能够在第一时间测量出各种突发事件后的社会温度。网络舆情的形成主要来源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矛盾以及一些偶发事件的激发。在网络舆情与现实产生互动的过程中,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经历一个产生、高涨、波动和消散的生命周期。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消散的过程实际上是网络参与者对事件的意见、态度的映射。

1.网络舆情热点的产生

网络舆情热点的形成,往往是由某些社会公众事件触发的。这些社会公众事件通常包括关系国家民族利益的事件、自然灾害事件、与弱势群体相关的事件、关于社会道德的事件、反映当今主要社会矛盾的事件以及与国计民生相关的政策法规等。这些热点事件或经媒体(传统和网络)传播,或由普通网民通过网络进行实时报道,一般都会引起网民迅速且强烈的关注与讨论,再经过网络渠道(BBS、微博、QQ群等)进行广泛迅速的传播。

2.网络舆情热点的高涨

热点形成后,在网络参与者的传播下,热点受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从而吸引更多的网民关注。这种高涨的关注态势,可能持续时间长短不一,这取决于热点问题受关注的程度或下一个热点出现的时机。

3.网络舆情热点的波动

网络舆情热点的发展并非总是直线上升或下降。它经常会呈现波浪式的发展轨迹。高潮消退,再高潮再消退的反复发展时有发生。这往往是因为热点事件中出现了新的情况新的线索,也可能是出现了强大的外界阻力。

4.网络舆情热点的消散

热点在持续一段时间后,随着此事件的结束或新事件的发生,多数网民会自动转向新的目标。这时,原来的热点舆情便慢慢冷却下来。对于一些影响深远、关系重大的事件,也可以说是阶段性沉寂。当新的关联性事件发生时,极其有可能被旧事重提,再次成为热点。

结合网络舆情的发展规律,可以寻迹网络参与者心理活动的发展。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说过:“改变行为最好的方法就是改变你的观念。”因此,调控网络舆情首先要了解、掌握网络参与者的心理,进而对症下药,对网络参与者加以引导。

二、网络参与者对事件的心理效应

1.网络参与者的“首因效应”

首因效应是指在社会认知过程中,通过第一印象最先输入的信息对人们以后的认知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近因效应指在总体印象形成过程中,新近获得的信息比原来获得的信息影响更大的现象。实验心理学研究表明,外界信息输入大脑时的顺序,在决定认知效果的作用上是不容忽视的。最先输入的信息作用最大,最后输入的信息也起较大作用。大脑处理信息的这种特点是形成首因效应的内在原因。首因效应本质上是一种优先效应,当不同的信息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倾向于重视前面的信息。即使人们同样重视了后面的信息,也会认为后面的信息是非本质的、偶然的,人们习惯于按照前面的信息解释后面的信息,即使后面的信息与前面的信息不一致,也会屈从于前面的信息,以形成整体一致的印象。网络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很少有人会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深入考虑事件可能存在的原因。这就要求在网络高速更新的信息流中,信息发布部门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如果事件发生后,信息发布者失语或信息延迟,就很容易为各种负面的、不负责任的信息传播创造条件,为以后扭转网络舆论方向增加困难。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万科总裁王石和”王老吉”凉茶的总裁同样是捐出了一亿,但是得到的社会舆论效果却截然相反。

2.网络参与者的“去抑制效应”

根据弗洛伊德的学说,人积累了心理能量总要找宣泄的出口,进而带来情绪上解放感。网络舆情的主体是公众,是普通的社会成员。众所周知,在互联网为人们提供的虚拟空间中,人们会感觉更放松、更不受拘束,更加能够表达出自己的观点,甚至表现出平时社交中隐藏或不愿示人的看法,研究者们称此为“去抑制效应”。

现代社会中网络参与者受到的压力来自于各个方面,在平时的生活或工作中积累下的情绪,或对现实社会中的种种不满,网络媒体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没有任何成本的宣泄出口,使他们能够任意地表达自己。因此,一个网络事件的发生就会成为他们情绪爆发的触发器。

3.“意见领袖”导致群体极化效应

据最近一次中国互联网报告统计,中国网民组成结构中,学生的比例达到30.6%,年龄组成结构中,10-19岁和20-29岁分别占27.3%和29.8%。数据充分说明,在我国的网民中,年轻人占主要组成部分,比例超过50%。大部分网络参与者年轻,有朝气,有活力,不怕输。但由于整个网民的结构偏于年轻化,使得网络参与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年轻人的缺点,如偏执、浮躁、缺乏耐心、盲目崇拜、价值观不清等,从而容易受到鼓动。网络给网民提供了自由陈述观点的平台,部分网民希望成为主导社会话语权力的主体,渴望被社会注意、理解和认同。为了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他们直接表达对社会和生活的理解,着意与传统文化的含蓄、内敛与谦逊相疏离,以此希望成为吸人眼球、享有声望的“意见领袖”。特立独行、标新立异正切合了年轻人的喜好,因此,更容易得到大部分网民的认可和追随。在社会心理学中,群体极化效应是指无论群体内的最初意见倾向哪个方向,通过群体讨论都会得到强化。群体极化不是指群体意见分为对立的两派或两极,而是指意见的最初倾向得到进一步强化。群体思维是指当人们在群体中决策时,会倾向于寻求一致的意见,不愿对群体的决策进行质疑,不同意见或者那些客观评估会受到压制。群体思维的结果往往导致群体极化效应的产生。新近发生的英国暴力事件就极好地证明了“意见领袖”导致群体极化效应的产生。

4.共同感知

当事件与网络参与者自身的利益无关时,网络参与者已经不再以自己为思考的中心和判断问题的出发点,网络参与者会站在第三方角度来比较客观地进行思考和判断,正义和公平诉求成为网络参与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此时网络参与者会将自己定位为网络观察者,和大多数其他网络参与者的感受相类似。作者对2009年和2010年网络热点事件进行分析发现,60%以上的事件主体涉及到地方政府或者地方政府官员,并且这些事件的浏览量排在前列,引起的社会关注度较其它事件更高。当帖子标题反映的是政府营私舞弊、玩忽职守,官员及其家属贪腐、违法、特权行为的时候,就容易引起网民的兴趣甚至负面的情绪。在大众心中,对政府提供的保障和服务有一个心理定位,如果政府达到了大众的期望将会激发大众褒扬热情,如果政府或官员没有达到大众的期望,就会产生负面影响。而且负面影响远比正面影响传播得快,影响得深。而当帖子标题反映的是正面事件的时候,同样会引起大众共鸣,如最近发生的“最美妈妈”事件,得到了大众的广泛褒扬。

三、基于网络参与者心理效应的舆情对策分析

基于上述对网络参与者的心理效应的分析,建议政府对待网络舆情采取“刚柔并济”的管理方式。

1.从“刚性”的角度进行管理,要合理立法、严格执法,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网络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目前,我国已颁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我国网络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看到,由于这些法规较为零散、不够系统,尚不能满足网络发展的要求。立法机关制定或修订法律条款时要适合中国的文化和传统,不能照搬国外的定义或度与量的衡量标准;考虑有效的处罚方式和力度,使有法能依,保证法的效力能够较好发挥;保护青少年不受互联网上不良信息的影响,包括电子游戏的画面及情节设计;保护中国的文化和民族传统,避免陷入“网络殖民主义”;把握好技术、道德、法律之间的平衡。依据网络舆情存在的不同电子领域,出台有针对性的主导性法规,明确各种法律行为的边界,提高法律执行层面的可操作性,并将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分门别类地纳入相应的主导性法规之下,以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而对网络行为的管理更加系统化,使网络舆情能够在法制框架内理性地发展,降低执法成本,加强对各种虚假及不良信息发布者的震慑效力,提升自律和道德的规范与引导作用,使网络沿着正确的、文明的方向发展,使社会向着维护政治稳定的良性方向发展。

2.提高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能力

由于“首因效应”的存在及影响,舆情的发现和研判能力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各个相关部门的舆情监测手段远远落后于网络媒体的发展速度,难以在第一时间收集、研判舆情,直接影响着控制舆情的成效。应当着力进行技术研发,切实做到在透析互联网特点、网民习惯和偏好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已有的搜索引擎技术、全文检索技术、相似性排重技术等技术手段,在网络上收集各层次各角落各形式的信息,做到及时快捷地提供最新网络舆情资讯,以此提高网络舆情的预警水平,并辅助相关部门正确决策,提高处置水平,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负面因素消饵在萌芽状态,将“首因效应”降到最低。上文提到的英国政府对“英国暴力事件”的处理,对网络舆情“首因效应”没有足够的重视,在事件发生的初期没有进行正面的回应和引导,错失了此次恶性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的时机,导致后期对暴力事件难以控制,致使社会安全受到威胁、大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3.对“意见领袖”采取正面引导的政策

各级政府应该从战略高度出发引导舆情,吸引高端群体参与网络评论工作。领导者、管理者、资深专家教授和学者等精英群体大多社会阅历和资历丰富、思想成熟,思辨能力强,他们对网上言论具有较强的辨别能力,也具有全面、客观、理性的思维和眼光。在与网友的讨论中,整合、梳理论坛上杂乱无章的信息,让主流、权威、真实、可靠的声音占领公众意见市场,引导网络舆论理性发展。或者,主动与“意见领袖”进行联系沟通,阐释党和政府处理事件有关的政策,说明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措施并积极践行。使“意见领袖”的言论即使是批评也是建设性的批评,而非无聊性的宣泄和过激性的谩骂,从而引领网络舆论方向,实现一元主导下的多元共生、和谐之局面。

4.加强与网络参与者互动,提升政府亲和力

加强与网络参与者的互动是提升政府亲和力的有效途径,互动应秉承“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政府可以通过论坛、领导聊天室、微博等形式与大众进行交流、沟通。这些沟通渠道的设置可以显示出政府部门具有一种开放与服务的态度。提升亲和力,首先要让大众了解政府,褪去政府官员的神秘感,消除大众对官员心理上的距离感。正如肇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正一所说:“通过微博与网友良性互动、善意沟通,警察的形象变得更亲切,过去的许多谣言和误解不攻自破,警民关系更和谐。”

综上所述,网络舆情归根结底还是人的思想和行为在互联网上的反应,对其管理和引导首先要掌握网络参与者的心理,根据其心理采取不同的管控方式,使其向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天津工业大学)

(责任编辑 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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