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合理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保护农业资源
2012-09-25郭月凤
郭月凤
经历几千年的发展后,我国形成了种类繁多的农产品,使人民拥有了丰富的食品资源和制造业需要的各种原料。2011年我国CPI高达5.5%,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在高企的CPI中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然而大多数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农民受益的却不多。
我国农产品的价格机制形成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依赖市场形成制度;政府调控价格;价格补贴制度,它们相互依托,相互补充。市场形成机制是以价格为主体;政府在农产品出现巨幅波动的时候进行调控,起平烫价格的作用;市场的补贴起补充作用。
一、农产品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1.农产品市场价格的特点
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具有强烈的地域性、周期性和季节性的特点,因此,农产品产量的不稳定,影响了农产品市场的供求。
农产品价格弹性,表示在缺乏弹性需求下,农产品丰收或种植面积扩大,使农产品产量提高。由于农产品均衡价格的下降幅度大于农产品的均衡数量的增加幅度,农民总收入量减少,出现“谷贱伤农”的现象,导致农民减少生产。在歉收的年份,同样由于缺乏弹性需求的作用,农产品均衡价格数的减少幅度将小于由它所引起的均衡价格的上升幅度,农民的总收入量增加,由此刺激农民大幅增加生产。
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周期性放大了农业生产种植量的周期性,使我国农业生产成为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当农民无法控制价格风险时,最终选择放弃种植农作物,或退出农业生产,导致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流失和土地撂荒。
2.构建农产品市场价格机制的对策
我国农村的生产环境非常脆弱,农户耕种的土地面积狭小且分散,在缺乏规模经济出现的条件下,农产品很难直接进入农产品现货批发市场,出现“卖难”的问题,农民的生产活动与农产品市场是割裂开来的。显然我国需要建立一个将农民个体纳入产、供、销一体化纵向联合的市场,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欧洲的成功经验,把资本、技术从有关商业(批发商、加工商、零售商)、金融界(期货)、财政(农业补贴)引向农业部门,从而为农业发展进一步开创新局面。
(1)培育政府监督管理下信用高的农产品批发商,建设公益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我国农产品批发商采取的是企业经营方式,利益最大化使压价行为常常出现,农产品小规模生产者在市场定价中处于不利地位。只有把农产品市场作为一项公共事业来对待,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的经营性质列为公益性质,降低农产品的销售成本;政府培育资金雄厚、信用高的市场批发商,并对批发商进货价格进行监督管理,批发商应按市场的均衡价无条件接受农户委托进行收购,解决“卖难”的问题,对于压低农产品价格和故意制造重量短缺等不良信用行为的要取消批发商资格。
批发商对市场信息反应最敏锐、掌握市场的信息最多,较政府和农民有着信息上的优势,因此,组织农民集中生产和销售,形成农产品规模经济和销售网络。我国农民文化程度低,农民对复杂的市场信息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生产带有极大的盲目性,这是单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所无法克服的。批发商应构建县、镇、村、村民小组、农户五级网络,中小户组成农业协会或者合作社组织,在生产和销售中作为一个主体出现。由这些市场主体所组成的市场接近于垄断竞争的市场,农民的定价权将获得提升。批发商对农民的生产计划实施市场指导,将农产品品种进行组合生产、存储运输,以确保农产品品种繁多的垄断竞争优势。
(2)建立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价格功能,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
现货价格波动频繁是一个期货品种必须具备的因素。农产品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地域性特点,天然就是期货交易的优良品种。期货市场产生的最直接原因就是降低价格波动的风险,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获得稳定的收益。期货交易市场具有“套期保值”的作用,当农业丰收时,即使现货市场农产品价格下降了,期货市场也能依照合同上的价格把风险固定下来,回避了农产品价格下跌带来的损失,达到了保值的目的。当农业歉收时,农产品价格上涨,卖出期货市场的农产品合同,在现货市场上交易农产品,实现超额收益。
虽然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已经建立了十多年,但真正直接参与期货市场的个体农户几乎没有,个体农户规模太小,无法取得规模经济效应,我国期货市场真正活跃的品种也很少,只限于铜、天胶、小麦、大豆等几个品种,但是我国已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4500多家,交易品种繁多、量大,可以逐渐发展成为期货交易市场。美国目前许多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前身就是粮食批发市场,原来的粮食批发交易会员驻守在期货市场,利用原有的交易渠道和新会员的关系做粮食批发。因此,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潜力是非常大的。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建立能够有效传导农业市场信息,对农民的农业生产、政府的补贴政策、制定价格的最高上限和下限都具有指导作用。
(3)发展农民直销市场
目前我国城市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农产品消费模式:城市的几个家庭委托农户合租一块地,交给农户种植和管理,要求农民不用转基因种子、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种植天然有机新鲜蔬菜或粮食,收获健康无污染食品,价格是普通蔬菜或粮食的3—5倍,消费者为了购买健康,愿意支付较高的价格。农民有了这种直接市场,减少了包装、储藏、运输、销售的中间环节产生的成本,收入大幅度增加。
美国农场主直销市场从1994到2002年增长了79%,美国约有3100多个农民运作市场,满足了日益增长的中小规模经营的农民的需求。美国农业部非常支持这种农民直销市场,并与劳动部和运输部合作来帮助支援。所以在新型农业模式出现后,政府要尽快完善立法、监管到位,使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并得到扶持,让更多的农民涉足这个朝阳行业,农业直销市场目前在我国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广告产生的经济效益最高,因此可以加大公益性的广告宣传力度,向民众推荐生态有机农业,发展农业直销市场,减少中间环节,做到“耕者与食者对接”,做好生态农业品种组合生产的区域规划,适应城市消费者的需求。
二、政府调控价格机制,确保农民有利可图
市场是指从事某种商品买卖的交易场所或接触点,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竞争市场。农产品市场是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农民进出产业是完全自由的,只能被动接受农产品的市场价格。
政府调控价格时,农产品的支持价格(最低限价)应该定在均衡价格,才能有让农民有利可图。2010年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了30%,劳动力价格上涨了25%,农产品价格都比上年上涨了20%以上,但是2012年国家出台的粮食保护价只比去年提高了9%,显然国家不断增加农业投入、增加农业补贴等,粮食种植面积连年增加,粮食生产连续获得丰收,由于政府收购农产品的支持价格小于均衡价格,农民从种粮中获得收益并不大。
另一方面,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世界主要农业出口国农产品减产,国际米价还上涨了一倍多,在国内通货膨胀加剧的情况下,国家为平抑通胀对农产品进行限价,使用行政手段使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均衡价格,农产品低估的价值,让农产品市场的投机者有了投机炒作的空间,使得2010年中农产品绿豆、姜的价格暴涨,出现了“谷贵伤民”和“谷贱伤农”现象的同时发生。
政府压抑通胀,降低农产品价格,应该更多地关注农产品价格形成的中间环节,如限制农产品的加工、运输、销售等营销组织或企业的利润,对农产品从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定价全部由政府管理,保障农产品定价的合理。
三、加大农业补贴的幅度,增加农民的收入
我国经济保持适中增长,2010年人均国民生产达了4382美元,进入世界中等收入水平行列,外汇储备总额达到2.85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2010年中国GDP为39.8万亿元人民币(合约6.04万亿美元),GDP世界第二位,财政收入增长10%,具备了支持农业补贴的能力。我国近年来出台的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增支综合直补等补贴措施,经过实践不断完善和强化,初步形成了综合性收入补贴和生产性专项补贴相结合的粮食补贴政策。
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得土地、劳动力等农业资源大量转入非农业领域,农业机会成本、土地成本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不断上升,收益率持续下降,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上涨可以弥补部分收益损失,只有对农产品生产进行补贴才能稳定农民的收益。
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工业化程度不断加深的环境下,国民对食品的安全和健康需求产生了向上的拐点,要求农业生产为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农产品,对农业的补贴就是向农业购买耕地和食品安全,同时,农业为生态环境提供了碳和水资源保护的功能,这一产出属于公共产品,其提升的经济效益应该由政府购买,因此,应该提高或加大农业补贴力度。
四、结论
从我国农业生产发展趋势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直接威胁到了人民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只有制定完善的农产品价格制度,才能保障农产品生产出安全的食品。从全球农业生产来看,气温的升高所导致的气候异常,洪涝、旱灾、病虫害威胁农业生产,沙漠化使耕地不断减少,耕地和淡水等资源愈加稀缺,粮食短缺对人类的威胁一点也没有由于科技的进步得到改变。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只制定粮食直补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是不够的,还要建立合理的农产品价格体系和畅通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才能防止农民撂荒土地,以及其他农业资源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