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变化研究
2012-09-25吴彦枫
吴彦枫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已经不适应医院的发展,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使其能够跟上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新制度反映出了与企业会计准则接轨的趋势,更容易被信息使用者理解,增强了通用性。
医院新会计制度把责权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并明确了医院的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改变以前医院部分会计核算按责权发生制外,其余均按事业单位会计收付实现制方法核算。新制度对成本核算做了具体详细的规定,改变了医院成本核算基础差的现状,加强了科学管理的基础,使医院进行全过程的全成本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下成本核算的主要变化
新医院会计制度调整了适用范围,制度设计上体现了财务、预算双重管理需求,增加了财政预算改革相关核算内容,包含基建核算内容,合并了医疗药品收支核算,强化了成本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规范了科教收支、医疗收入确认、坏账准备、计提医疗风险基金等的会计处理,科目体系及核算内容更加完善,增加了现金流量表等内容,财务报告体系更加完善,并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新制度中,考虑到基层医疗机构在财务管理、职能定位、资金补偿政策等方面与一般医院不同,对基层的医疗机构单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予以规范,而不纳入新制度的范围内。规范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新制度,增设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会计科目,规范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医院的会计核算。在原制度中,医院对科教资金的管理,是不列入收支项目的,而是作为专用基金项目进行管理,或作为不定款项进行核算。新制度则对这类问题进行了有效处理。新制度对医院自制的物资成本项目和成本归集核算方法提出相关要求,还要求医院对业务活动的耗费按成本核算对象分四类归集和再按受益原则进行多次分配,最后形成财务核算中的成本报表,医院也应将各种成本通过成本报表的形式展示。配合新医改,药品取消差价,药品收支不进行单独核算,新制度将原来的“医疗收入”科目与“药品收入”科目合并为“医疗收入”科目,将“医疗支出”科目与“药品支出”科目合并为“医疗业务成本”科目。该新规定与新医改方案中取消药品的加成、避免“以药养医”的理念是相一致的。
二、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的管理主要变化
医院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以净值在会计报表中列示,这样能一目了然了解医院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净值,改变了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以原值列示存在资产虚增现象,旧制度规定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计入当期费用,提取的修购基金直接补充了净资产,造成了净资产的虚增。固定资产长期按原值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既不利于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也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新制度的规定能更科学客观地评价医院的固定资产状况,更合理地组织医院的运营,保证医疗任务的顺利完成。核算了固定资产清理的全过程,原来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没有得到上级的批示,该资产就一直放在固定资产总账里,没法核算它的清理过程,而这次新制度设置了这两个科目,规定对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待冲基金,贷:固定资产,变化就在于新旧制度的记账时间不同,新制度规定当固定资产拟出售、报废或发生毁损时,需先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并通过该科目记录清理的过程,而旧制度是在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将清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清理”两个科目的应用对医疗行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新医新会计制度改变长期资产摊销模式,确定长期资产补偿机制
新《医院会计制度》打破原有思维,提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长期资产补偿机制,要求医院通过成本补偿尺度,从收入中收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损耗价值。这样,既能反映医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规模及其损耗程度,又能反映其实际价值。医院新会计制度引入谨慎原则,反映受托责任观念新《医院会计制度》基于谨慎原则,要求医院不仅要求对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甚至对一些资产要求计提减值准备,还要对因或有事项所产生的现时义务确认负债,并建立“预计负债”会计科目加以核算。新《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医院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组成。医院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有关附表。上述这些医院的财务报表按编制时间不同,分为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