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堵的“瑞典模式”
2012-09-22薛涌
薛涌
二十世纪,特别是战后,柯布西耶“住宅是居住的机器”的哲学塑造了城市化的进程。大面积的旧城区被拆迁、开发,汽车成为城市的灵魂。这也是近几十年来城市病的最重要根源之一。进入二十一世纪,人们逐渐认识到:汽车社会让城市窒息,破坏了传统,侵夺了人的生存空间;当务之急是要摆脱汽车的主宰,恢复城市的自然生态结构和社会脉络。
可惜,即使人们获得了这种思想上的共识,怎样摆脱汽车,在现实中还有诸多政治和技术难题。
1975年,新加坡率先征收拥堵费。此后,斯德哥尔摩也开始讨论这种可能性。但是,这样的构想被公众认为是变相征税而加以谴责。一位主管健康与环境的市政官员也说:“征收拥堵费是一种很好的政治自杀方式。”
随着环境主义运动的展开,进入新世纪以后,拥堵费终于作为一种政治筹码被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当然,当政者很明白,拥堵费难免引发民怨,所以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必须精心策划,以求迅速转化民意。
为此,政府确定2006年1月3日到7月31日为拥堵费的试行期,并为了这七个月的试行进行了周密的准备:购置近200辆大巴加强公交,开辟大量自行车道,安置众多自行车停放设施。此时,公众反对拥堵费的比率高达75%。试行前一天,街道上还满是汽车。但是,等第二天早晨试行开始,在交通高峰时刻,瑞典人自己也吃了一惊:街面安静、车流稀疏顺畅。到试行期结束时,交通量减少了22%。那些极力反对拥堵费的店主们大喜过望:多少年来,送货车第一次准时到达!当然更不用说,城市的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然而,也正是在大家刚刚尝到甜头的时刻,试行到期,一夜之间斯德哥尔摩又被堵得水泄不通。居民们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忍受过去那种生活。于是,选民在九月举行全民公决,虽然其他地方的老百姓反对,但斯德哥尔摩居民以微弱的多数支持拥堵费,最终使政府把拥堵费以拥堵税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斯德哥尔摩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由选民直接投票确立拥堵税的城市。2007年,拥堵税制度正式推行。
斯德哥尔摩的拥堵税看似不高,高峰时期为20瑞典克朗,非高峰期为10~15克朗,大致相当于1.5~3美元之间。在城市18个入口通过摄像扫描记录过往车辆牌号,每月底直接给车主账单。有研究表明,这样微薄的拥堵税,对于大多数真需要开车出入城区的人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在那些因为拥堵费而从街面上消失的车中,有一半属于不必要的出行,比如购物或者游玩,车主计算拥堵费后自动放弃了无关紧要的出车,自己甚至没有意识到放弃了汽车出行。拥堵税实行6年,虽然经济在发展,车辆仍然比征收拥堵税前少20%。如今进出斯德哥尔摩市中心的人,有78%乘坐公交。
斯德哥尔摩治理拥堵的成功,一方面体现了北欧民主模式的特点,另一方面也有赖其民众的素质。上文提到,起初有75%的老百姓站在了反对立场上。在美国,这么不得人心的措施很可能出现法不责众的局面。大家不要忘记,奥巴马当年读哈佛法学院时,违章停车的罚单一张也不支付,直到十几年后要选总统前才付账。如果瑞典人都是这种“哈佛法学院素质”,月底寄过去的税单大家都说邮局没送到,或干脆赖账,这个制度就很难实行。但是,瑞典人尊重制度程序,虽然自己未必认可这个法规,但依然照章遵循,使头天晚上还车水马龙的街道第二天一大早就清净下来。
不管怎么说,“瑞典模式”至少证明了一点:只要给人们提供足够的公交和自行车方面的选择,一点点拥堵税就可以说服人們放弃汽车,进而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这对于当今社会,无疑是一种有价值的启发。
(摘自《新闻晨报》201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