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语言
2012-09-20
对亲密的人或事物的感觉中,陌生是最不能容忍的。它让人觉得在隔着玻璃看自己,记忆突围身体,一切独留否定。然对于语言,人们却从来都没放弃喜新厌旧的品质,可以想象到有多么欢迎“陌生”的光临了。语言的死水被陌生劈开一个豁口,闪电一样陌生的语词组合带来的新鲜感比牛奶的品质还要重要。俄国形式主义流派提出的语言陌生化,让人们真切地意识到,“舞蹈其实是一种被感觉到了的步行”(即舞蹈就是对步行的陌生化)。语言不再僵硬,开始迎风招摇。
文字的款式
一张脸上,眼睛长得再大再有神采,如果两眼间的距离远了也不好意思说是明眸,可见形式之重要。文字的形式如衣服的款式,在这个争奇斗艳的时代,单调几乎成为一种禁忌。
文学和扑克牌的关系好比爱斯基摩人与林黛玉,但马克·萨波塔的小说《作品第一号》却让爱斯基摩人大聊特聊起林黛玉。小说没有页码,独立成页,每页独立成篇,盛在一个盒子里。读者每次阅读前可以随意洗牌,从而收获一个新故事,再也不用担心读小说时没放书签忘记读到哪里。之所以命名为《作品第一号》,也是由于读者的参与互动,可以生发出作品第二号、第三号,乃至第“10的236次方”号。这是一次讓传统小说家需要重新配眼镜的尝试,它让小说成为一面旗帜,每时每刻风吹过的姿态都不尽相同。
小时候在书店找个角落躲起来读书的记忆现在依旧新鲜。记得有一个下午,我翻出一本书,关于探案的小说。不同以往的是,小说主人公的行动是一道选择题,读者的不同选择让书页翻向不同的页码,读者和主角变成一个人,共心跳同命运,仿佛手牵手心惊胆战地一起走向事情的真相。
现在想来,那不过是吸引小孩子的简单把戏,和上世纪法国以阿兰·罗伯·格里耶为代表的法国“新小说派”对小说做出的实验不可同提,但于我不同年龄所带来的内心震颤而言,却是相同震级。他们一次次对小说的放胆实验,抑或说是胡闹,让小说在语言形式的陌生化上走得更远。
我们来温习一些形式上的陌生。米兰·昆德拉的小说和音乐密切关联,他就差把小说直接写到五线谱上。石康的《情人节波尔卡》运用对话体贫嘴似的推进情节,余杰的《香草山》借书信剥开一缕缕情丝。其实早在法国启蒙运动时,那些文学巨擘们就用对话体、书信体进行文学创作,如《新爱洛伊丝》《拉摩的侄儿》等,只是石康、余杰的笔下,现代气息的沾染让小说的味道更合现代人的口味。
文字的布料
文字的内容好比衣服的布料,腰封上号称纯棉的产品,鬼知道加了多少氨纶和纤维,洗过(读过)一遍后就原形毕露了。我说一句犯大不敬自砸饭碗的话,即使现在所有的出版物——无论电子还是纸质,都停止运作,就已有的资源来说,也足够人类消化一二百年了。
我们喜欢看小说,一个重要原因是小说满足了我们的猎奇与偷窥的心理。它所叙述之事最好是我们所陌生的事物。早期的骑士小说、荒岛小说,乃至于今天大肆其道的穿越小说、盗墓小说,无不是因与庸常生活绝缘,而能抓住读者的。
窃以为,纯粹靠幻想堆砌的陌生化只能算二流文字,就像马路上擦身而过的路人甲,于己毫无瓜葛。而一流的文字所带来的疏离感建立在深厚的现实根基上,就像相恋了八年的爱人分手后成陌生人。同样陌生,后者明显来得更加惊心动魄一些。
一些我们以为的陌生,其实是作者的熟稔,即使不是亲身经历,也至少是细致观察所得。而海市蜃楼的陌生,换个角度就没有了。阎连科在《丁庄梦》中写到的一个抽血的细节描写很陌生,却如临眼前。“我爹我叔一人提了一只他的腿,脚在上头在下,让他的血从腿上身上朝着头上流。为了让他头上的血足些,我爹我叔还慢慢提着他的双腿抖了抖,像提着洗了的裤子腿,抖着让水从裤腿朝裤腰上流。”血比作水,抖腿化为抖裤子,把痛苦抚平。但那种疼却是纸的皱褶,一旦存在,捶压不平。这种建立在写实基础上的陌生化让文字发挥了最大的效用。
还有一些隐匿在平常句子却耐人琢磨的文字,“葡萄美酒夜光杯”,到底是葡萄加酒装在夜光杯里,还是葡萄酿成酒加进去;“老头晒太阳”,到底是谁晒谁呢;“肉夹馍”分明是馍夹肉么。
陌生不是空中楼阁,都有着支撑,而这就要看文字建筑师的水平了。
文字的纽扣
款式和布料确定后,地摊货和时装的区别就在于选什么图案,如何点缀,用什么纽扣,也就是作者如何组装语言,运用修辞。犹记得顾城和谢烨去美国办签证时,官员问:“皮肤什么颜色?”谢烨说:“好像跟木头差不多。”顾城说:“你可以写‘美丽的。”语言在顾城手里是自由的,无法无天的,最是迷人的,写下诗句的手仿佛可以解开一束阳光。
修辞范畴很广,我们单看写爱情,再单看写爱情中的占有欲。
前有李亚伟:“我要把你身上盖满私章/告诫整天在你身边嗡嗡着的男人/此物只可借阅/不能占为己有/千万不能啊。”后有冯唐的《印》:“我把月亮印在天上/天就是我的/我把片鞋印在地上/地就是我的/我亲吻你的额头/你就是我的。”占有欲这样一种霸道的爱情常态就在轻松与调侃间斩钉截铁地道出,不留余地地打在纸上。李亚伟有豪猪一样奔放的想象,他能“相信自己就是最大的诗人/相信女朋友是被飞碟抓去/而不是别的原因离开”,也就能把“章”这样一个冰冷却象征权威的字眼合适地安放在诗行,用精准的表达,深刻地印在读者脑海。在颜色方面,章的红与嘴唇的红,也意外地使人把盖章这一动作与亲吻联系起来。而冯唐用两个《诗经》般的起兴,甫把天揽入怀中,又将地收入囊里,继而用一个吻带出终极目的——“你”是“我”的。这里的亲吻也有“盖章”的象征,多么霸道而柔情的一个吻,才能在“你”心中烙印下“我”的名字。而身处浓烈的爱情中的人儿,所陌生的是诗人的表达,所熟悉的是诗人的情怀。
顾城说,诗人就是为美感和精练的语言举行婚礼的人。美感很大程度上是由语言修辞带来的陌生所产生的。
文学的大敌是习惯。太多口水一样的文字让我们习惯于公认的表现方式,习惯于公式的思维方式,习惯于公共的接受方式,一个新闻出来都要先瞅瞅公知怎么评论。为什么出不了伟大的作品?我随便翻开一本书,不过是一些单调地苟且着的词汇在单曲循环。伟大的作者永远在角落里的磨刀石旁勤奋地磨砺着自己的笔尖,生怕生出习惯的厚茧;永远不停止阅读,随时准备逾越精神的高墙。陌生就是向习惯扔出的“决斗”牌,“杀”去停滞,“杀”去媚俗,“杀”去麻木,“杀”去习惯于习惯的包围,“杀”出一个文字的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