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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中的非理性因素探究

2012-09-19孙湘明陈钰汀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想象受众精神

孙湘明,陈钰汀

(中南大学 建筑与艺术学院,湖南 长沙410083)

在哲学领域,人的情感、意志,包括欲望、动机、信仰、信念、习惯、本能等,以及非逻辑形式出现的想象、幻象、直觉、灵感等都属于非理性因素[1]。设计是一种人类有意识的计划行为,早期的设计活动主要是伴随着生产实践实现的。进入工业社会后,现代设计以具有统一标准的理性主义为主导,在预先规划设计后由机械制作完成。后工业社会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进步,社会审美意识已不满足于机械美学带来的物质满足和功能满足,以非理性为主导的后现代主义设计逐渐盛行,使得设计活动呈现出与工业社会完全不同的时代特征。

美国著名设计理论家菲利浦·梅格斯(Philip B.Meggs)指出:“从史前起,人类就探索各种方法,将精神和概念以视觉形式储存信息并传达出来。”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超越文字语言的视觉传达形式已成为了时代发展的必然。视觉传达多元化的发展,决定了非理性因素的设计价值和存在意义,非理性因素的设计更适合于满足人类超越功能需求之外的精神需求。视觉传达设计中的非理性因素主要包括了情感、想象和灵感等因素。

一、视觉传达的情感因素

情感是指与人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体验。从视觉传达设计角度来说,情感是指从审美角度对事物所持的态度体验,是一种审美体验。黑格尔说过:“艺术作品是诉之于人的感官的、从感性世界吸取源泉的作品,其目的在于摹仿自然和抒发情感。”视觉艺术也是如此。人类具有丰富的情感并具有多样的表达形式,在视觉传达设计中,情感因素囊括了设计主体的情感因素和客体的情感因素。

(一)主体的情感因素

设计的主体包括受众和设计者,设计主体的情感因素可以从两方面进行阐释:一是受众的情感需求,即特定信息的直接接触者与接受者的情感感受;二是设计者的情感表达,即特定信息的编码加工者的情感发生和注入。不同的设计主题把握受众的情感需求,情感需求也是设计重要的定位方向,设计的过程也就是将情感进行视觉转化的过程。

包豪斯的设计大师纳吉曾经说过:“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2]。以人作为设计主体的情感表达,是基于受众情感需求之上,基于设计者与受众之间的同理心。视觉设计在给予受众强烈视觉冲击的同时,也应给予受众强烈的情感冲击和情感共鸣。以著名设计师冈特·兰堡设计的一组土豆系列招贴为例(图1)。

作者出生于二战起源地的德国,土豆伴随他度过了苦难的青少年时期,因此兰堡对土豆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认为土豆是德国的民族文化象征,足以引起德国民众的共鸣。由此可见,情感是设计艺术性与精神性表达的重要因素。

(二)客体的情感因素

创作的客体是指物质媒介,是介于设计者与受众之间,用以负载、传递、延伸特定信息的媒介。视觉传达设计的情感媒介,应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物质媒介所具有的外在形式情感因素;二是隐藏在物质媒介之外的情感因素。客体的情感因素主要通过符号化的赋义赋值过程获得。物质成为能够承载丰富情感的物象媒介。

物质客体本身就具有像形态、色彩、材质等情感元素,通过设计将情感媒介与情感内涵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形式与内容的融合,也就是在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中注入情感因素,达到以形传情的目的。甲壳虫汽车能成为设计的经典,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运用仿生的形式满足了消费者回归自然的情感需求。针对中国市场的广告设计,就是有效的运用了生肖物象与甲壳虫作为情感传达的媒介(图2)。

视觉传达设计虽然受到理性、法则、客观条件的限制,但设计中的情感仍是表达艺术性和精神性的重要因素。在一个完整的视觉传达设计过程中,设计主体与创作客体的情感因素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

二、视觉传达的想象因素

想象是人们头脑中原有的表象经过加工改造和重新组合而产生新形象的过程,是一种高级复杂的认知活动。古代哲学家很早就把想象看做是人类认识自然、认识自我的一种心理机制。视觉传达设计可以通过有意与无意思维的想象活动,超越物质形态的羁绊,获取视觉创造的灵感。文豪雨果曾说过:“想象就是深度。没有一种精神机能比想象更能自我深化,更能深入对象。”在视觉传达设计中想象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创造方法,不仅能使设计深化,能使受众更为深刻地理解设计意图。

(一)以形喻形——物质想象

以形喻形就是运用类比图形的直观效果,将要传达的内容通过其他物象的形状或特点表达出来,类比物象在含义上关联不大,但在形状和结构上相同或相似,是一种具象思维[3]。视觉传达中的物质想象是根据人脑中已有体验的图像记忆,将设计作品中一个或多个视觉形象进行记忆链接或拓展认知的过程。

例如图3中的圆形,可能想象成太阳、地球,也可能想象为足球、眼镜等,这是因为人脑对太阳、地球、足球、眼镜等客观事物已经有过体验的记忆,当抽象的圆形作为知觉材料出现时,就会根据先前的视觉体验形成一对多的记忆链接,这通常要求受众要有丰富的表象储备。

黑格尔曾说过:“如果谈到本领,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象”。想象是对已有表象加工改造而创造新形象的过程,因此,想象是视觉传达非理性因素的较高级阶段,也是视觉传达活动中较常见的创造性思维方式,一般情况下,它要通过两个阶段才能体现创造性。第一个阶段是掌握现实。此时想象通过各类感觉器官获取大量具体详实的知觉材料。这就为进入下一阶段做了一个现实预备,从而使想象因素的运转拥有了切实的原材料。第二个阶段是选择加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相互影响作用,通过蕴涵在设计作品中的目的性和设计者自律的目的性对想象中的视觉形象进行规定,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筛选出合目的性的形象素材。

(二)以形传神——精神想象

以形传神,是运用异类事物的内在属性将特定信息的内容和含义传达出来,物象在形状和结构上关联不大,但是蕴含的意象类似并具有相同的精神指向,是一种抽象思维。视觉传达的精神想象,是通过人脑中已有的图像内涵体验记忆展开精神想象,侧重于对物质象征意义的理解。如梅、兰、竹、菊的视觉形象,总是让人展开坚强、高洁、谦虚、正直的品格联系。正是因为梅、兰、竹、菊内在的物理属性藕合了人的意识的某个侧面,于是引发了对高贵品格的精神想象。

康定斯基在《论艺术的精神》中说:“水平线是女性的”,“垂直线是男性的”,即以线条为例,直线蕴含的精神属性:整齐、紧张、快速;曲线蕴含的精神属性:圆润、温和、哀婉;横线蕴含的精神属性:稳定、沉着;斜线蕴含的精神属性:飞动、不安;竖线蕴含的精神属性:刚直,崇高[4]。这是由于物质内在属性相似性所引发的视觉精神想象,不仅要求设计者与受众要有丰富的表象储备,还要有一定的知识储备。

想象是创造力的源泉,设计创新离不开对物质想象与精神想象。视觉传达设计的想象因素不仅是对直观视觉形式(包括形状、结构、色彩、风格等)的物质想象,也是对视觉形象背后所具备的意义、观念、情感和价值的精神想象。在视觉传达设计中,通过想象赋予设计作品深刻的象征意义和精神价值,想象即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创造方法。

三、视觉传达的灵感因素

灵感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思维活动中因偶然机遇获得成功的一种创造方法。当想象境界的激情处于高点时,往往会引发灵感从而获得更高级的思维创新。中国当代著名的美学家朱光潜先生指出:“灵感就是在潜意识中酝酿成的情思猛然涌于意识”,灵感因素以非理性的逻辑形式存在,具有偶发性和跃迁性。

(一)灵感的偶发性

灵感孕育在潜意识层,因此灵感的闪现具有偶发性。设计的灵感就是说:与设计相关的问题在人的潜意识中进行了解构和加工,并得到一定程度的隐形结论或者结果,当受到某一外界事物的触发时,使得潜意识与显意识进行了相互的融汇贯通,瞬间得到了解决问题的答案。由潜意识到显意识的相互渗透和贯通而引发的顿悟,这就是灵感的偶发性。

明代戏剧家汤显祖谈及灵感时说道:“心灵则能飞动、能飞动则下上天地、来去古今,是故善画者观猛士舞剑、善书者观担夫争道、善琴者听淋雨崩山。彼其意诚欲愤积决裂,挐戾关机,尽其意势之所必极,以开发与一时。”这里的挐戾之“挐”就是引发开启之意,汤显祖以控制机械的关键部位而喻心脑灵窍,将灵感阐释为引发开启心脑的顿悟[5]。灵感闪现的强度和频率与天赋条件不无关系,但更取决于个人通过观察、体验、感受,以及潜意识和显意识层相互作用的机制。灵感源于生活,顿悟是灵感迸发的结果,沟通着人类对潜在生活情感的追忆。

(二)灵感的跃迁性

灵感往往迸发出新概念、新思维、新形象,是思维创造性的集中表现,这种思维的质变就是灵感跃迁性的体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形象的表达出了灵感的两大特性:一是源于长期的生活实践,并保持对生活的敏锐直觉;二是源于对知识不懈的追求,并有比率正确的知识结构。灵感的产生经过了有序(对相关知识领域长期的信息储存)——无序(创作激情处于高峰期的思维跳跃,潜意识里对信息的解构加工)——有序(设计表达和实现的理性规划)的过程。在设计实践中,思维中的理性和非理性因素突然汇集于某一问题的交错点上,使主体思维已经储存的经验信息,同外来的信息在神经系统的通路中偶然相遇或跳跃性的接触,从而出乎意料的、迅速地获得了灵感(如图4)。

潜意识与显意识的融会贯通的瞬时迸发了顿悟,从而形成灵感。灵感为设计问题的解决找到了一个新的支点,可以使创作主体在未知疆域中自由地探索,奠定了灵感思想跳跃性和迁移性的基础。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非理性因素是建立在理性因素基础上的,对视觉传达设计中的非理性因素的探讨,仅仅是不主张将理性作为设计的唯一方法。视觉传达设计中情感、想象和灵感等非理性因素虽然都是以非逻辑形式出现,但这三者之间却存在着辩证的逻辑联系。总的来说,人类丰富的情感冲动调动人的情思达到想象境界,而当想象的激情处于高点时,便会引发人的灵感,从而获得解决问题的办法。

[1]杨福荣.创造性思维中的非理性因素[J].广西大学学报,2007.(4).

[2]王受之.世界平面设计史[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

[3]孙湘明.视觉传达设计中同构因素探析[J].中国包装,1993,(3).

[4]康定斯基.论艺术的精神[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5]何丽华.艺术设计中的创造性思维与科学方法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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