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场暴力的成因、发生机制及控制策略
2012-09-13王晨宇
王晨宇,单 帅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部,河南 郑州 450015;2.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江苏南京 210045)
赛场暴力的成因、发生机制及控制策略
王晨宇1,单 帅2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部,河南 郑州 450015;2.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江苏南京 210045)
赛场暴力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应找出其成因和发生机制对其进行约束控制。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论述了赛场暴力由运动项目特点、竞赛规则不完善、运动伦理的不当导向、运动中的挫折以及对比赛结果的不合理期望所致。参与运动遭遇的挫折是其发生机制的源头,机会、刺激物和社会支持是触媒,只有这几者密切结合才会发生赛场暴力。解决策略是控制观众成分和规模、完善竞赛规则、提高比赛官员的业务素养、切断暴力行为的刺激源、引导运动员挫折体验后的心理定向和宣扬新的运动伦理观。
赛场暴力;成因;发生机制;控制策略
Abstract:Arena violence has many negative consequences,in order to control it,the cause and mechanism should be found out.By using documentation and interview method,arena violence is discussed in detail,which is brought out by the sports features,imperfect competition rules,improper direction on sport ethics,setbacks in competition,unreasonable expectation on result of competition.Setbacks of mutual competition is the source of creating mechanisms of arena violence.Opportunities,irritants,and social support are its catalyst,and only when these are closely linked violence will occur.The control strategy is what ingredient and scale of audience should be controled,competition rules should be perfected,enhance the professional attainment of match officials, the source of stimulus of player violence should be cut off, guide psychological orientation of experience setbacks of players,and promote the new competition ethics.
Key words:arena violence;cause;mechanism;control strategy
赛场暴力是指运动员或观众完全不顾自己和他人健康基础上的身体攻击,或者是倾向于伤害其他人或毁伤财产的身体攻击[1]。竞技场本该是一个奋发拼搏、展现个性、传达团结友爱、实现适度超越的场所,然而,当前的竞技场有时变成暴力冲突的多发地,以《中国体育报》的报道为例,在2006-2010年间,赛场暴力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见表1)。
赛场暴力一旦发生将产生很多不良后果。如果是本国不同民族间发生赛场暴力,会激发民族间的仇恨,不利于国家的和谐团结;如果是国家间发生赛场暴力,在两国有历史仇恨的情况下,容易激起国家间仇恨和敌对的火焰;如果施暴运动员或观众能从暴力导致的结果上获利,会起到不好的示范效应,引发社会其它群体的效尤;再者,严重的暴力会夺走受暴人的生命,给受暴人的家庭带来伤害和不幸,引发家庭和社会悲剧。因此,应对赛场暴力的成因进行分析,找出发生机制,并进行约束控制。
表1 2006~2010年《中国体育报》赛场暴力报道情况单位:次
1 赛场暴力的成因分析
从国内外有关赛场暴力的167篇文献中发现,所有的赛场暴力都发生在身体接触的强对抗运动项目中。根据赛场暴力的这个特点,为了获得赛场暴力的真实成因,研究者在2008年10月到2009年12月间就有关赛场暴力的成因,走访了河南省省队的24名篮球运动员和15名男子足球运动员,电话访谈了16名国家集训队的跆拳道和拳击运动员,运动员的具体构成情况见(见表2)。2009年4~8月在郑州航海路体育场,研究者每次随机选取50名观众,分4次对赛场暴力的原因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96份,无效问卷1份。对问卷调查和访谈的结果统计后发现赛场暴力由以下几个方面引发:
表2 访谈运动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
1.1 比赛项目的特点所致
被访谈的男运动员一致认为在身体强烈对抗的竞技项目中都会发生赛场暴力。被采访的18名女运动员中有83%的人与男运动员观点一致。问卷调查的195名观众中,有91%的人与男运动员的观点一致。这说明赛场暴力与运动项目特点紧密有关。
为了弄明原因,研究者遂对被访问的运动员做了进一步调查。认为赛场暴力与运动项目特点紧密相关的那些运动员,是基于多年的运动经验和生活阅历。在身体强烈对抗的运动项目比赛中,运动经验告诉他们,使用暴力与恫吓可以使竞争对手害怕,进而影响他在比赛中的发挥,达到获利的目的。而且,有时候观众也对使用暴力的运动员非常敬畏,认为他们强硬和不畏困难,会对他们的暴力行为欢呼和报以掌声。著名的前NBA球员罗德曼因赛场上的暴力行为而名利双收,更是起到不好的示范效应。暴力型运动员的榜样效应和自己的运动实践经历,促使运动员使用暴力策略。
1.2 运动项目规则的制约机制不完善所致
所有被采访的运动员都认为竞赛规则的制约机制不完善是导致赛场暴力的主因之一,问卷调查的观众中有97%的人也持这种观点。当前竞赛规则的不完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缺失扬善的奖励性机制;二是缺乏高效的问责机制。
1.2.1 缺失扬善的奖励性机制。当前身体接触的强对抗运动项目在运行时,不管在国内还是国际赛场,都没有对德行表现优异的运动员或运动队颁发金银铜牌,如果不对运动员和运动队善的行为进行奖励,相当于默默地赞同运动竞技中的不善行为,缺乏扬善的奖励性机制肯定不利于良好赛风赛纪的形成。
1.2.2 缺乏高效的问责机制。身体接触的强对抗运动项目只对恶性犯规者采取红牌和停赛处罚,这样的问责机制对恶性犯规的约束力就显得力度不够。如果运动员恶性运动犯规引发的社会后果都由肇事者负责,那么,接触性运动中恶意犯规伤害竞争对手的情况会出现一定的好转。竞赛规则制约机制的不完善,导致赛场暴力的惩罚成本很低。暴力参与者认为施加暴力的收益大于惩罚时,赛场暴力难免发生。所以,在身体对抗强烈的运动项目比赛时,有些队员被安排为“攻击实施者”。他们的职责就是恫吓和激怒对方技术最好的运动员,目的是让其无法专注于比赛[1],只想着对受到的伤害如何进行报复,进而影响他们的水平发挥。更可怕的是,有些“攻击实施者”会把那些技术最好的运动员直接弄伤下场。而且,这些“攻击实施者”会因出色地完成此类任务而获得报酬丰厚的工作合同,这无形中鼓励着那些有暴力倾向的运动员在比赛中“适时”地使用暴力。
1.3 运动伦理的不当导向所致
当前的运动伦理强调运动员的社会地位和个人价值是根据他们支配别人身体的能力来定义。媒体高度颂扬着那些在比赛中用身体阻挡对手的运动员,说他们打得强硬,这是勇于拼搏和奉献的表现。对于那些在身体对抗中表现得不够强硬的运动员,媒体和观众会说他们是“软蛋”,打得像个“娘们”,简直就是废物。而且,运动员在对抗中表现得更有侵略性还会得到教练和队友的称赞。这种运动伦理观在身体对抗激烈的竞技比赛里非常流行。NBA历史上唯一率领三支不同球队拿到总冠军的主教练帕特·莱利(Pat·Reilly)是其典型代表。莱利要求运动员在对手投篮时必须狠狠地犯规,把对手撞倒后不能扶他站起来,如果队员没有按照他的要求去做,将被罚款1 500美元[3]。从成绩上来看,莱利是成功的,但他所倡导的暴力伦理却是有害的。在竞技世界里,有一大批人与帕特·莱利观念一样,他们对攻击性行为的“偏爱”,使运动员认为攻击性与运动员身份是一体的,这种竞技伦理观助长了赛场上的攻击性行为。
1.4 运动员竞争压力大所致
被访谈的男运动员都认为如果他们与对手的竞争压力太大,他们愿意使用暴力策略获得竞争优势。被访谈的女运动员中有83%的人与男运动员观点相同。问卷调查的195名观众中,有86%的人与运动员的观点一致。在对篮球与足球运动员访谈中,研究者发现这些集体项目的运动员,他们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被竞争对手淘汰,随时都有可能失去上场机会。为了证明自己价值,他们必须把每一场比赛都当作最后一场比赛来打,愿意采取暴力的极端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以此确立自己的团队成员资格和地位。由此可见,运动员之间的竞争压力也可能促使运动员使用暴力策略。
1.5 运动员和观众遭遇的挫折所致
被采访的运动员和问卷调查的观众中,有93%的运动员和88%的观众认为,当裁判判罚不公、己方是不公平策略的受害者或在己方落后又被对方讥笑,这时他们就可能产生挫折感。如果挫折感引发的愤怒在他们的情绪中占支配地位,如果再有攻击性的机会、刺激物和运动伦理的支持,这时赛场暴力就不可避免。在足球和篮球比赛中,大家经常见到这样的场景,当己方运动员被对方侵害后,如果肇事者没有被裁判处罚,或者处罚较轻,队友或己方观众会竭力报复肇事者,观众也会对肇事者送以嘘声,还会投掷杂物来伤害肇事者或裁判。由此可见,运动员或观众遭遇的挫折感是赛场暴力产生的根本原因。
1.6 对比赛结果的不合理期望所致
由于泛政治化和商业化,作为工具的竞技体育被人们赋予过多的价值。泛政治化使竞技体育成为维护国家、地区和民族尊严的工具,商业化也使它成为许多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政治和经济利益驱使这些参与者们对比赛结果产生不合理的期望。当这些期望落空时,他们就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最终导致攻击性行为的产生。被采访的运动员中有89%的人持有这样的观点。问卷调查的观众中有88%的人也持有这种观点。这种情况可以利用关联效应来解释,即这些竞技比赛的参与者把自己与一场即将到来的球赛胜利或失败连在一起。由于这个原因,他们对与自己有关联球队的输赢会耿耿于怀,最终导致比赛失败一方运动员、教练员包括球迷的暴力行为[4]。
1.7 社会生活的不利环境所致
竞技体育作为人的一种社会活动,人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也难免被投射到体育比赛中。当社会环境处于不和谐的非稳定状态,如社会转型期,分配、就业、物价、民族等社会问题就比较突出[5],这些问题会造成社会大众的消极情绪,在赛场上的暴力源刺激下,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被压抑的本能,可能以暴力的形式释放出来。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观众中有89%的人认同这种观点。
2 赛场暴力发生的机制及其解决中遇到的困境
对赛场暴力的致因分析可以发现,它的发生是很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源头是参与比赛使人产生挫折感,挫折感使人产生各种不良心绪,如愤怒、焦虑等,如果这时有支持暴力产生的触酶,运动参与者可能就有攻击性行为[1]。总之,赛场暴力的产生必须满足5个条件:1)竞技比赛参与者遭受的挫折在其情绪中占支配地位;2)比赛项目提供强烈的身体接触对抗、刺激暗示和社会支持;3)运动参与者的暴力行为得到同伴、教练、观众或者赞助者的认同和支持;4)运动伦理根据运动员使用身体暴力的能力来评价他们;5)暴力处罚与获取的利益相比较轻。它的发生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赛场暴力的发生机制
然而,当前解决赛场暴力问题也遇到了一些障碍。
首先,欧美男子性别观念的障碍。19世纪的欧洲,尤其是英国,由于害怕女人会控制家庭生活,担心她们抚养的孩子不够坚强,无法控制世界各地的被殖民者,不会打仗,不会扩张资本主义。这种对“社会生活女性化”的恐惧刺激了欧洲竞技体育有组织地开展。因此,欧美的竞技体育原是强调和传授“男子汉”价值和行为的,有组织的竞技运动就是使男孩更坚强,宣示男性身体可以忍受和参与暴力而优于女性,这种性别逻辑引发的暴力观念一直在欧美男性中占主导地位。如拳击、足球、橄榄球和其它身体接触性运动不仅广泛用于军事训练,而且也是男性天生优越于女性的证据,因为它们宣扬着权力、侵略和以武力支配他人的能力是独一无二的,是源于生物本性的男性特征。虽然今天这样的观念在别的领域里遇到很多挑战,但在竞技世界里继续被强化着。因此,有相当多的运动员反对取消赛场上的暴力行为,他们认为不能将运动变成女孩的比赛[1]。性别观念的根深蒂固将是解决赛场暴力的最大障碍。
其次,既得利益者的担心。对于那些从运动项目中受益的人来说,他们认为暴力有时是运动员和观众感情的自然流露,这是此运动得以继续流行的原因之一。他们宣称反对暴力,却对制定规则来阻止运动员和观众感情的自发流露犹豫不决。对于那些观看运动获得快乐的观众来说,即使反对运动场上的攻击性行为,但不喜欢看到情感的流露遭到禁止。为了讨好观众的口味,那些从运动项目中获利的掌权者会部分牺牲竞赛规则的人性化,把赛场上的攻击性行为控制在他们认可的一个范围内,这也是解决赛场暴力的另一个障碍。
3 赛场暴力的控制策略
3.1 观众暴力的应对策略
1)控制比赛中运动员的攻击性动作
斯密斯(Smith,1983)认为,观众暴力大部分与运动员的动作有关[2]。如果观众觉得运动员的动作是暴力性的,他们就有可能在比赛期间或比赛后从事暴力活动。因此,控制观众暴力的一个方案就是对比赛中的运动员暴力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而且在赛前和赛中,媒体有责任宣传赛场文明及非暴力行为,这样不仅能减少运动员暴力,还能控制观众暴力。
2)提高比赛执行官员的业务素养
墨菲(1990)等人的研究表明,如果大多数观众认为裁判员或仲裁人做出的判决不公[1],观众或运动员的暴力行为就有可能增加。球迷认为己方的胜利被明显的不公平判罚和裁决“窃走”时,他们可能在赛事期间或下一轮比赛中从事暴力活动。因此,提高比赛执行官员的业务素养,让他们秉公执法也是控制赛场暴力的一个途径。
3)控制观众规模和成分
研究表明,大规模的同质人群,如让臭名昭著的足球流氓坐在同一个区域,就有可能产生观众暴力。因此,应控制观众规模和成分。首先,尽可能在卖票和入场时检验身份证,禁止那些恶名远扬的球迷入场;其次,在卖票时尽量把主客队球迷分区卖票,不同区域之间有防护栏、安全网,在主队和客队球迷接触的中间区域多安排警力,预防观众暴力的发生。
3.2 运动员暴力的应对策略
3.2.1 完善竞赛规则
规则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缺少扬善和高效的问责机制。因此,竞赛规则必须在这两方面进行完善。
第一,强化规则的扬善机制。在国际大型运动会上,可以对那些需要运动员良好道德才能健康运转的竞技项目设置最佳运动员和运动队(如果有团队比赛)道德风尚奖,也颁发金、银、铜牌,颁奖时也升国旗奏国歌。而且,道德风尚奖颁奖仪式应作为该项目的压轴戏。如果真能做到这一点,榜样的示范效应就能春风化雨,一种新的竞技伦理观就会蔚然形成,那么竞技体育中的丑陋行为将得到鞭策[1],最终实现奥林匹克团结友爱的理想。
第二,建立高效的问责机制。完善规则对运动员暴力处罚的漏洞,不仅对恶性犯规处以黄红牌、停赛、高额罚款,而且对恶性犯规引发的不良后果也有肇事运动员负责,如受伤运动员的医疗费用、工资和俱乐部的损失都由肇事运动员承担。如果严格执行这样的处罚条例,运动员恶意犯规伤害竞争对手的情况将会减少。
3.2.2 切断暴力的刺激源
从赛场暴力产生的机制可以看出,参与运动遭受的挫折是赛场暴力的源头,但是,如果没有攻击机会、刺激暗示和社会认同同时出现,赛场暴力发生的几率还是很低。因此,身体强烈对抗的运动项目中,无法改变身体接触的攻击性机会时,可以通过切断刺激源的方式来防止运动员的攻击性行为。例如,冰球棍、橄榄球头盔和棒球棍是运动员攻击性行为的刺激物,如果运动员使用它们作为攻击性武器,要对这些行为严惩。为了切断运动员暴力行为的刺激源,还要对恐吓也予以控制,尽管这很难做到。
3.2.3 引导运动员挫折体验后的心理定向
对女运动员的访谈中发现,有17%的人认为赛场暴力与比赛项目特点无关。研究者对这部分女运动员进一步访谈得知,她们之所以持有这种观点,是因为在比赛中,她们仅仅关注如何更好地运用技战术,这样的心理定向使她们从不考虑通过不道德的手段来获取比赛的胜利。因此,根据这些女运动员的经历,在平常的训练中,教练员应对运动员进行非暴力的心理定向训练。当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教练要告诉运动员,一定把注意力集中在处理困境和所遭遇的身体与心理的挑战上,如果运动员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有意或无意地出现暴力行为的苗头,教练员应该把他们换下来,让他们冷静一下,以避免发生暴力事件。
3.2.4 宣扬新的运动伦理观
由于受欧美男子性别观念的影响,有组织的开展竞技运动就是使男孩更坚强,宣示男性身体可以忍受和参与暴力而优于女性,这种性别逻辑引发的暴力观念一直在欧美男性中占主导地位。在欧美男性心中,从事暴力活动的意志与能力是他们在同伴中地位的基础。因此,新的运动伦理必须强调一种非暴力的、自我控制的、对他人尊重的、身体健康的和负责任的观念,久而久之,就能春风化雨,运动员就会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暴力行为。
[1]王晨宇.运动员暴力的发生机制及控制策略[J].体育文化导刊,2011,(5):147-149.
[2]Smith,M.D.Violence and Sport[M].Toronto:Butterworths(a dated but excellent survey of the literature on this topic),1983:67.
[3][美]杰·克科利.体育社会学[M].管兵,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239.
[4]张军,等.关于我国篮球赛场暴力的初步研究[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7,(6):56.
[5]沈炯.球场观众暴力的效应与产生原因分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11):96.
Causes,mechanism and control strategy of arena violence
WANG Chen-yu1,SHAN Shuai2
(1.Dept.of PE,Zhengzhou Institute of Aeronautical Industry Management,Zhengzhou 450015;2.Inst.of Computer,Nanjing Post and Telecommunication University,Nanjing 210046,China)
G80-05
A
1009-9840(2012)02-0036-04
2012-01-16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12400450244)。
王晨宇(1975-),男,河南淮阳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