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内部动力研究
——兼谈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实现途径
2012-09-11张云霞
张云霞
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内部动力研究
——兼谈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实现途径
张云霞
我国目前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内部动力主要来源于农地比较收益降低导致的农地流转的推动、农业科学技术的促进、土地规模效益的驱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及产业化经营丰厚利润的吸引等几个方面,我们应当抓住时机,适当地推行一系列发展农地规模化的外部措施,内外因相结合,推动农地规模化经营。
农地;流转;规模化;内部动力;实现途径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其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但内因是其根本动力,起决定作用,是事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可能,如果没有这种基本的可能性,那一切就无从谈起。就像一个鸡蛋,如果它本身不是一个受精卵,不是一个胚胎,就是一个“黄蛋”,那么外部的孵化条件(指温度、光照、湿度等)再好,也不可能生出小鸡来。它就是缺少内部动因。农地规模化经营当然也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必须要有根本动力,要有这个可能性,然后再辅之以相关的外部条件,因势利导,自然会水到渠成。
一、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内部动力
农地规模经营的内部动力产生于农地生产、农业经营的本身,是其自身生产状况的变化引起的一种调整、发展、改善、改革要求,也是一种诱致性变迁的内在力量。以我国目前的农地经营实际来看,它有着较强的规模化经营需求和动力,这种需求和动力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农地比较收益降低导致的农地流转的推动
目前我国农地与第二、三产业相比较的收益较低是人所共知的,但低到什么程度可能都不清楚了,我就以我们课题组2011年3月对河南省内乡县赵店乡的调查数据来加以说明。这里农作物收益高的要数种红薯了,红薯平均产量大约是每亩3000斤,每斤按一般价格0.5元算,共计每亩可卖1500元。除去幼苗、肥料、农药、承包费等成本费620元,每亩红薯的收益是880元。一个家庭就按种植4亩红薯计算,可得收入3520元。也就是说每户进行农业生产的经济收入每年也就三四千块钱,而要是出去打工的话,一户就按一个劳动力计算,按每天工钱较低的60元算(如果是比较脏、累的活,每天得100元左右),每年365天按出工280天算,收益也可达16800元。就是再少一些,收益最低也可达15000元左右。在家农业生产连出去打工的零头都不够,可以想见农业产出的效益是多么低微。而且,目前农地经营状态下的这种农业收益远不如二、三产业,收益的状态、趋势也不会改变,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农产品是人类的基本生活用品,每个自然人皆有消费的权利,特别是在当今的人权时代之下,社会对其供给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然而,农产品的价格却不能太高而影响到一部分人乃至大部分人的生存权利(去年年底到目前市场上面粉、大米、食油、蔬菜等农产品的提价已使我们感到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政府决不会容忍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所以,农产品通过市场供求的变化来调整其价格(需求强烈价格就贵,需求弱小价格就便宜)而获取更高比较收益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1]
第二,既然农产品的价格不能变化太大,在我国农地有限的情况下,农业经济收益的提高就只能依靠提高农地的生产效率来实现了。这其中生产技术应该是决定性的因素,可是,在短期内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是很难提高的,也就是土地产出面临着硬性约束,农业比较收益的提高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另外,农产品的生产具有比较长久、稳定的周期性,半年左右应该是最短的,有的农产品生产周期可达一年上下,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总是滞后于市场需求的变化,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去年“蒜你狠”,大家都去种蒜,结果今年“蒜你贱”,农户都把长成的大蒜扔地里,连挖都不挖了,因为卖蒜的钱连挖的工夫钱都抵不上,这就使农业经营的风险大于其他产业;除了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之外,农业生产还面临着更大的自然风险,尤其是近几年更加厉害,不是南涝就是北旱,不是西震就是东雹。人“胜”天难于上青天。自然灾害影响农业生产日益严重。这些都使农业产出波动较大,难有一个稳定的、好的收益。
根据微观经济学原理,在相同的人力资本投入下,如果其他行业的产出效益大于土地上的产出效益,也就是ΔMP1/ΔML1<ΔMP2/ΔML2,这时土地流转就会自发地进行,直到两者边际效益相等为止。土地自由流转就是在市场机制下土地向最能发挥它的效益的地方流动,也就是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由于我国现在农地资源的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地零碎化经营、条块分割严重,因此,为避免这种效率损失,首当其冲地,农地在重新配置的过程中,向一定程度的规模、集中靠拢就成为一种重要选择和必然趋势。因为现阶段我国的农地比较收益太低,农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需求、动力就会很大。
2.农业科学技术的促使
工业革命以来,技术变迁使产出在相当范围里发生了规模报酬递增,正如马克思所说,资产阶级凭借着新的科学技术,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财富,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财富还要多,还要大。这就使得更为复杂的组织形式的建立比如工厂制度、企业制度等变得有利可图。科学技术的应用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虽然并不如工业生产那样明显、剧烈,但农业机械化、电气化、自动化以及电子遥感技术的不断提高必然对农业经营的适度规模提出新的要求。
按照有关理论,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会影响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投入产出关系,因此,不同技术情况下的农业生产单位的最佳规模经营是不同的,也就是当农业经营单位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处在较低的x状态时,其最佳农地规模经营度为较小面积的X,如果它的农业技术水平处于较高的y状态时,则它的最佳农地规模经营度为较大面积的Y,若是它的农业技术水平处于更高的z状态时,则其最佳农地规模经营度就为更大面积的Z,总之,农业技术水平越高,它的最佳规模经营度就越高。这已被Rudra、Deolalikar等学者的实证研究所证实。[2]这也可以用最简单、最朴素的材料来加以说明,过去我们用传统的农业技术如镰刀、斧头、牛耕、铁锹等耕作,一个劳动力只能耕种几亩的土地。现在我们用小型的农机具、有机化肥、高产种子、高效除草剂等耕作方法,一个劳动力可以耕种几十亩的土地,欧美国家实行大型的机械化,用更高级的农业生产技术,一个劳动力可以经营几百亩的土地。
这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减弱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和生物性,扫除农业产业化、农地规模化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障碍。许多理论认为,由于农地经营的四下分布性,受气候、天气情况如雨水、光热、风沙等的影响较大,生产者需要临时、灵活决策,这给经营者监督生产者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因此,农地规模化的、雇用制的大生产经营难以实现。现代化的工业大生产就是在严密的监督制度下进行的(众多的工人都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严厉监督、严密管理,就是稍有分散,也可使用闭路电视监管系统进行监控)。监督的可行是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的大企业生产可以实施的重要条件之一。工人和资本家二者一直在进行着激烈的博弈,前者的怠工与尽可能地攫取资方财富的行为会吞噬资方的一切,因此,在农业生产中,资方都不愿雇佣大量的工人进行大规模的农地生产。如果无论农业工人在何地、何时、何种状况下都可以运用高精尖技术有效地监督,那么资方进行大规模的农地经营就没有后顾之忧了。科学技术是农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性因素。[3]
现在科学技术在我国农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而且这种趋势还会进一步增强,因为技术变化带动农业生产力发展、农地效益增进是客观规律(邓小平曾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种趋势内在地促使农地制度悄悄地变迁,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实现农地的规模化经营。
3.土地规模效益的驱动
农地的规模效益是指,在一定的生产力状态下,由于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致使单位面积农产品的产量大幅提高、农产品的成本大大降低而形成的利润。可以认为,当农地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之时,必然会促进专业化分工的发展。此分工能够优化生产组织内部的资源配置,提高农业边际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也就成为当然。土地规模效益存在于从较小的土地经营规模与当时的生产力状况不相适应向扩大规模使其与当时的生产力状况逐渐适应的运动过程之中,并且是这一运动过程中达到适应状态时的最大值。在规模效益达到最大值之前,在较小的土地规模情况下,每增加一个单位的土地面积时,整个农地的规模效益是不断增加的,但在此过程中,每一个单位面积土地对规模效益的贡献度是递减的。也就是说第一个单位面积的增加产生的效益最大,以后越来越小。这就是理论界常说的效益递减规律。可用图示加以说明:
注:横轴表示土地规模,纵轴表示纯收益
设现有较小的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为a,其对应的纯收益为A,当增加一个土地面积单位使土地规模到b时,整个土地的纯收益为B,这个单位面积的土地创造的收益就是BA,增加第二个单位的面积时,土地规模到c,整个土地的纯收益为C,此单位土地创造的收益为CB,增加第三个单位的土地时,土地规模到d,整个土地的纯收益为D,此单位土地创造的收益为DC,BA最大,就形成了BA,CB,DC,……,一直到m、M时,规模效益为最优。
我国的农地面积本来就少,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比之世界土地较为富裕的国家就相差更远了,如只是加拿大的1/376,美国的1/230,意大利的1/20。而且,我国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始,为了分配、承包更加公平,把地分为“三六九等”,每户各种各样的土地都要分上一块,各家都要有肥、中、瘦的土地。这样,每个经营单位——家庭都要有很多块分散的土地,据调查,河南省部分县市平均每户的耕地多达6.52块,湖北省某些地方每户的耕地多达6.02块,福建省有些地区平均每户的耕地多达5.86块,经营规模极其狭小。由于我国人口还在不断增长,零碎的农户耕地还会继续被细分。[4]据我们大致统计,这些分散的土地块均面积只有0.7-0.8亩左右。而我国根据各地的农业技术状况不同,最佳经营规模在16-40亩不等。我国农地经营规模扩大的空间太大了,也即农地规模效益的空间太大,只要扩大农地经营规模,就能获得丰厚的规模效益,而且,谁动作快,谁就会得到最丰厚的规模效益,即规模报酬逐步递减的显现。
4.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着丰厚的利润
目前我国农产品似乎存在供大于求的现象,然而此种过剩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农产品供应过剩,是因为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已经由数量向质量转变,而农产品的供给却跟不上时代的变化,从而造成供需脱节。细致考察、分析可以发现,只是大宗传统的农产品由于品质问题、品种问题严重滞销,卖不出去,时兴的有机农产品、环保农产品等却满足不了公众的需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由于国际竞争的激烈,对产品质量、产品种类、产品结构要求更高,供需缺口会进一步拉大。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以往的种植结构,使种植的作物、产出的农产品向着市场最需要的地方去,这些最需要的农产品价格又是较高的,那么利润就会是巨大的。在目前分散、细碎、小规模经营的土地制度安排下,在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占较大比重、市场经济不甚发达的条件下,农户家庭为了规避市场风险、就业风险等,自然就会选择生产足够的粮食以满足生活的基本需要,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商品生产扩大收入。这样就形成了一半以上的人口搞饭吃的局面,农村经济结构单一、效益低下的问题根本无法解决。看来,土地的小规模经营制度根本不可能满足农业结构调整及优化的需要。[5]这样的话,当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所带来的潜在利润不能内在化时,农地的流转、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便成为获取这种利润的必由之路。通过土地的流转,适当地集中土地,发展规模农户、自立农户、农业法人,他们根据市场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效益型农业,就能取得丰厚的利润。[3]
5.农业产业化经营带来的收益的刺激
所谓农业的产业化,就是指围绕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供给、销售、贸易以及其他服务的一体化经营。这一经营模式不但能够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业经营的利润率,而且还可以让农民参与直接生产以外的环节的利润分配,直接增加收益,特别是销售环节的利润尤其可观,比如2011年初各地的蔬菜天价,主要就是销售环节的利润巨大造成,据考察,菜农从地里出让的菜价仅仅每斤0.1-0.2元,但是市场上卖给消费者的菜价竟高达2-3元!菜价在最后的20里长了20倍(菜贵伤民)。如果农民能够分享销售环节的利润,他们会拥有很高的收益,同时他们忠厚、老实的本性也不致暴利而损害到广大的消费者。这既利农又利民还利国。再者,农业产业化经营还能增加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这又可以间接地促使农民收入的提高。
在我国现有比较分散的土地产权制度下,单一的农户“各自为政”,零碎化经营,农产品的深度加工则无力发展,既无办法培育大型龙头企业,也无门路吸引外来大型龙头企业的进入;农户文化程度有限,不光市场信息不灵,更不能对未来市场进行科学预测,在农产品的生产决策上只能盲目趋从,甚至跟风,结果同类农产品过剩,供求结构严重失衡,农业经济效益急剧下滑(物以稀为贵,物由多而贱),最终使农民受到巨大损失。
实践中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需求强烈,呼唤着农地的流转与规模化。以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各种形式的农地流转,把分散的土地向种植大户或者农业企业集中,发展规模生产,这既能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又可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基础。
二、农地规模化经营的实现途径
1.抓住时机,推行农地流转、规模化战略不迟疑
我国目前农业和二、三产业的收益差距大,农民转出农地从事二三产业的欲望较高;农业科学技术的运用也日益深入和广泛,它对农地规模化经营的要求也比较迫切;农地规模化经营、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所带来的利润都比较丰厚,对规模经营者的激励都很大。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农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动力较大,只要顺势推导,就会取得好的成效。
再者,我国农地规模化与全球经济发展的形势也迫使我们必须抓住战机,不容错过。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陷阱”假说,在全球经济格局中,一个国家不能适时地大规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到二、三产业之中,二、三产业必然发展不起来,这个国家的生存和保障就得依靠发展农业,这种不利境况在国际激烈的竞争当中如果不能马上改变,就会持续一种平衡:发达国家就以二、三产业为主、一直处于世界经济的前沿接受高端利润,这个国家就以农业为主,一直处于世界经济的末端承受低额利润和受到前者的侵害和剥削。这样的话,这些国家的农村劳动力也就不能转移(想转移也转移不动),它得全力发展农业,需要这些人留下,在众所周知的农业低效益下,疲于应付贫穷的生活。[6]这种情况一直走下去,在残酷的世界争夺战中,只会变坏,不可能变好,直至最后被打被瓜分(落后被打是国际关系中一条屡次被验证的客观规律)。这就是贫穷国家发展与富裕国家发展之间的马太效应。我国现在正处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当中,但在国际竞争中也处于不利地位,如果不能趁势大力转移农村劳动力,发展二、三产业,扭转在全球经济中的不利地位,长此下去,完全有可能陷入“农村劳动力转移陷阱”。而我国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在目前二三产业拥有很大吸引力的情况下,采取相关措施、战略促进农地流转,发展农地规模化经营,使想到二三产业从业的人能够顺利地走出去,既利于农业现代化生产,也利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
2.健全农地流转市场,使农地资源规模化配置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着双边垄断的现象,即农地的转出方和转入方都凭借自己的一定优势地位不肯让价,造成获取市场信息的难度较大、农地交易的成本较高,如信息成本高、搜寻成本高、谈判成本高、决策成本高、监督交易进行的成本高等等。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农地市场中介极其匮乏。为此,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市场就成为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至为关键的一步。首先要加强市场中介组织的建设。最急需建立的是农地市场的信息、预测、咨询、公证和评估等相关机构,并努力使之规范化;其次要建立健全农地流转价格的评估机制,确立科学的、正确的评估方法;第三,宏观管理也很必要。建立土地档案,加强地籍管理;完善相应的立法、执法和仲裁机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认真部署、科学规划,在保护农地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农地的数量(国家18亿亩耕地的红线要求),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必须打破农地流转市场中各方面的障碍,使农地资源能够顺畅、流畅地配置到最能发挥其效用的规模经营者之手。
3.减弱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保证农民与农地、农村分离的稳定性与长期性
到城市务工的农民,他们从事的是非农产业,遭遇非农风险会极其自然,但是他们却没有被社会保障体系所覆盖,他们就不会割断与土地之间的脐带关系,这就导致农地流转市场不稳定、不流畅。若要保证农民与农地长期、稳定的分离,就得建立农村社会的保障体系。具体的做法应该是,除了农民一般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障、医疗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障之外,还应根据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和面临风险的高低不同,分类别将他们纳入另一套特定的社会保障之中。[7]关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来获得,还可以通过土地换保障的办法来解决。
农民有了各方面的保障之后,就不怕城中的失业风险、农村的失地风险,他们也就没有了流转农地的后顾之忧,就可以大胆地转出农地,农地规模化经营就会进一步发展。
4.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形成农地流转的拉力,尽快实现农地规模化经营
农民流转土地有了动力、后方保障之后,当然可以自行流转了,但这时如果再加上一些外部的激励,就等于说前边又有了拉力,肯定效果更佳。实际上发达国家比如法国、日本等国在农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过程中的补贴、奖励、优惠政策就是如此,确实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非常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农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应当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
第一,农地转出方面的激励措施。补贴、奖励出租、转包面积较大、期限较长的农户;鼓励农地的转让,一次性卖断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政府应给予较高的奖励;年龄在55岁以上或者由于体弱、多疾等原因无力耕种退出农地经营的,给予较高的退休补助金,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
第二,农地转入方面的引导措施。农户或者较大的其他农业经营者转入农地面积较大的给予金融信贷方面的优惠措施,可根据情况实行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对于转入农地面积较大形成大型或者中型农场者要给予从种到收、从产到销等各个环节上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确定农产品价格和其他相关的保护政策要以中等农场的生产成本为基本依据;税收政策也应该向大农业经营者倾斜,实行轻税、免税的激励应是其主要内容。[8]
另外,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给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较多稳定的岗位,进一步推进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对农民工进行基本的就业培训,对农业经营者进行农业知识、技能以及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等等,也是农地规模化经营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内部动力充足,再加上及时的外部条件的辅助,我国农地规模化经营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
[1]钟怀宇.农业比较收益与农地流转根本性制约因素[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3):87-91.
[2]Deolalikar A B.The invers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oductivity and farm size:a test using regional data from India[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1981,63:275-279.
[3]冯涛.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及其创新发展——法律经济学的视角分析[J].中国发展,2007,(4):86-91.
[4]孙自铎.论经济发展中的双滞后与加快土地流转的新路径[J].江淮论坛,2011,(1):5-12.
[5]陈永志,黄丽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动力、条件及路径选择[J].经济学家,2007,(1):51-58..
[6]王俊文.我国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问题探讨[J].求索,2011,(5):67.
[7]丁关良.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登记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对策[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17.
[8]黄延廷.制度视野下的农地规模化流转探讨[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3):117-120.
Research on Internal Driving Force for the Scale Oper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Also On China’s Agricultural Land Means to Achieve Large-scale Operation
ZHANG Yun-xia
The internal driving force for the scale oper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derives mainly from the transfer of land due to the low profits of land cultivation,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the scale effect of land atilization,the adjust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structure,and the attractive profits of industrial production.We should seize the opportunity to promote the scale oper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by taking a series of external measures and combining them with internal driving forces.
agricultural land;transfer;scale;internal dynamics;realization approach
张云霞,新乡学院社科部教授(河南 新乡 453000)
(责任编校:文 心)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农村消费市场启而不动的机制研究”(09CJY071);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农地规模化及其法律对策研究”(11240041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