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市场空间虽大,社会责任更重“生命保护伞”需要优质产品和过硬技术来支撑
2012-09-11田灵燕
本刊记者 田灵燕
近年,我国山洪灾害问题日益突出,每年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严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2006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启动实施了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建设。通过几年努力,试点建设收到良好效果,在山洪灾害防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誉为“生命的保护伞”。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也因此承载了沉甸甸的社会责任。2010年11月,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正式启动,这为监测预警平台软件、设施设备等相关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然而,企业必须认识到,只有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技术用心撑起百姓“生命的保护伞”,才能最终赢得市场。
2012年完成736个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平均每县投资600万元
山洪灾害防治是一项费省效宏、惠泽民生的德政工程。2010年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为了加快推进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国家在加大投入、落实建设资金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为给《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建设2006年启动实施后,2009年又扩展到全国103个县市区,涉及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10年,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全面启动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1836个县级行政区,初步建成以监测预警为主的防灾非工程措施体系。2010年10月和2011年6月,国家财政分两批共安排了38亿元中央补助资金,启动了1100个县的非工程措施建设,剩下的736个县2012年安排完成。
2011年12月12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各省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按照平均每县600万元投资规模控制,根据各县建设任务大小,具体由各省确定每县投资规模。省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负责组织,以县为单位逐县编制、审查和批复实施方案,并将汇总编制的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报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备案。
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良莠不齐,需要进一步优化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启动后,各地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并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以湖南省为例,规划该省有96个项目县,2010年实施了38个县(市),2011年实施了32个县(市),2012年实施26个县(市)。为了解全省已建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模、运行管理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部分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存在运行不稳定情况,如:个别无线广播启动后不能及时复位;无线广播站设施裸露,风吹日晒容易老化,造成设备失灵;短信发送平台经常死机,出现短信发送不出等情况。此外,还总结发现基础资料收集难度较大、临界雨量难以准确界定、小流域洪水预报方法不多等问题,建议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核心技术研究与创新。
为给各地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提供参考,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安排,2011年12月8—23日,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软件测评工作。共有23家单位参加测评,结果为优良产品16家(其中优秀产品9家,良好产品7家),合格产品7家。从测评情况看,参加测评的软件总体水平较高,采用的体系架构普遍较为合理,功能设计更加符合实际需求,开发技术、展示效果良好。同时,也暴露出部分软件开发单位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开发经验不足、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特点考虑不够等薄弱环节。根据专家意见,建议部分单位的软件产品应进一步优化结构,充分考虑与省、市级指挥体系之间的共享和协同,全面满足县级防汛业务基本需求,针对局部地区降雨历时短、强度大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水雨情监视查询功能,特别是降雨等值线面的准确绘制,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需求细化预警响应流程,强化预警分析、发布和应急响应等功能。
此外,简易雨量(报警)器是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应用面广,使用量大,其实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等水平十分重要。目前市场上尚无统一规范标准的产品,不利于各地在项目建设中进行选择。为此,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和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开展了简易雨量(报警)器测评工作。经测评,7个厂家的9种简易雨量(报警)器产品可用于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
严格准入资格和条件,产品和技术有硬性标准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而且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至关重要,如何确保建成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长期有效地发挥作用是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参建各方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2011年年底国家四部局联合印发的《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省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规范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行为,严格投标准入资格和条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在山洪灾害防御领域有较好业绩的厂家、单位或企业承担建设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对项目建设需要的产品明确了硬性标准。其中第17条规定:“用于本项目的监测预警平台软件,必须获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通过国家级防洪减灾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测评。”第18条规定:“用于本项目且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的水文自动监测设备或产品,必须获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用于本项目的气象自动监测设备或产品,必须获准气象部门颁发的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对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专用产品,须通过国家级防洪减灾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测评。”
这些硬指标为规范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从事相关产品和技术研发的企业设立了一道必要的门槛儿。正因为山洪灾害防治建设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十分关切,企业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在参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还必须切实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在保证后续服务质量上下工夫,确保己建系统正常运行,把这项德政工程建好、用好、维护好,从而真正造福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