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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2012-09-06朱春晓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年22期
关键词:承包方投标条款

朱春晓

摘 要: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以及履约周期长、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构成了项目施工合同的风险性。作为承包商,要想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就需要了解施工合同风险的性质,准确判断并有效防范风险,以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减少或避免合同风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风险规避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施 工 合 同 风 险 的 识 别

1.1施工合同风险的成因

由于施工企业在工作中存在重中标,轻履约;重报价,轻措施;重义务,轻权利;重口头承诺,轻证据保留;重实体规定,轻程序过程;重客观性,轻时效性的情况。这直接导致施工还没有开始,风险已经临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承包方主动或被动放弃自己的权利。承包方摄于发包方对中标单位的决定权,放弃自己的权利;心理上不敢与发包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许多隐藏着风险甚至重大风险的中标条件、不合理要求和不利客观环境因素,自愿不自愿地予以接受。更有一些承包方,为了争取中标机会,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条件之外,又进一步放弃自己的权利,提出超出公平范畴的更为优惠的要约条件,以至带来更大的风险。

第二是承包方对合同风险控制工作不够重视,放任风险的发生和存在。由于缺少风险意识和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对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的关键问题未能发现和有效处置,对计价方式、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奖罚额度重大问题约定不明确,对程序问题和时效问题重视不够等,导致施工合同中存在重大风险因素。

1.2施工合同风险的常见形式

承包方从参与投标,签订合同到履行合同,直至工程结算和最终的履约完毕,合同风险呈现顺次递延、逐渐增加和最终显现的特征。合同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施工合同订立时的要约风险。订立施工合同需要经过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阶段。发包方利用承包商急于中标的心理,可能通过编制招标文件、对信息的高度垄断,以及主导订约过程,签订有利于自己一方的合同。承包方在急于中标的情况下,缺乏对发包方主体资格及相关资信方面了解,主动或被迫接受发包方垫资施工、肢解招标、指定分包、低价中标保证等显失公平或违法的要求,放弃自身的一些重要权力,订立潜在风险的不对等,显失公正合同。从形式上看,承包方对风险具有主动接受性。

(2)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风险。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形式,尽管工程竣工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就价格的争议较少,但承包商的索赔机会也较少,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大。首先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材料价格上涨。其次是工作量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和漏项等。三是承包商报价的两难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2合 同 风 险 的 分 析

建设施工合同形成、履行过程来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参与投标取得合同资格;二是通过合同谈判进行正式签约;三是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作为承包人,要充分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请教法律专业人士,力求使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约束性条件。

2.1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

投标前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应拆迁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2.2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2.2.1施工合同谈判阶段注意事项

1.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如经营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 同时应该对投标工程要对合同条款认真研究,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实持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再做出是否能够承诺。

2.合同谈判或投标时,当施工企业在对发包人详细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才能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

3.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2.2.2施工合同签订的要求

1.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协议书和专用条款,逐条与发包人谈判,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示范文本合同,往往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这样的合同一旦签订存在大量的隐含风险,最终将导致施工单位的巨大损失。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漏洞,可以采用施工合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办法。

2.在人员配备上,让熟悉业主知识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加,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承包商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因而要求承包人的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造价财务等,因此承包人必须有精干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

3施 工 合 同 风 险 的 规 避

应该看到,任何建筑施工企业不可能在承揽工程时不承担风险, 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规避风险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实施化解风险的过程。施工企业要做到有效规避风险,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

3.1签订有利的工程合同

合同风险是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施工方都愿意签订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减少工程施工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承包工程的施工方必须从制定投标报价、深入了解工程情况开始,尽可能掌握签订合同的主动权。安排精明强悍有经验的合同人员进行具体谈判,分析合同条款中各种可能情况下

的不利因素。采取对特殊问题单独谈判的方法,逐步达到签订对自己有利合同的目标。

3.2有效处理合同风险

合同中的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不可能绝对的完美和均衡。有利合同的签订,不可能完全杜绝风险的发生。合同一经签订,即使对自己非常不利的条文也不能单方面进行修改。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中,首先是发现合同中的风险,然后是根据工程实际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采取技术上、经济上和管理上的措施,尽可能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

一是采取组织措施 。对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应派得力的项目负责人,配备能力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组建精明强干的项目管理班子,配调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组织攻关。

二是采取技术措施。对工程设计变更及费用调整较大的施工项目,应采取技术措施为主的对策。如设计变更较多且费用调整受限制的工程,应召集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分析可能变更的各种问题,提出甲方能够接受的,且乙方便于施工、费用少调或不调的合理化建议,从而减少乙方施工成本的增加,使问题的解决避开对乙方有风险的合同条款限制。

4工 程 合 同 管 理 中 的 风 险 防 范

在合同管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分析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措施,进行针对性的防范。

4.1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用条款

从2004年4月1日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

4.2工程量的变化

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4.3加强索赔管理

把风险损失减少至最低索赔源自合同,终于合同。在项目管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充满风险的投资市场中,索赔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正当的权利要求。如果,企业要想在投资市场中立足,必须学会“懂索赔、敢索赔、会索赔”。

(1)合同条件对于索赔的重要性 索赔的证据:第一是合同,第二是书面证据,第三是双方的关系。

(2)索赔的及时性 任何事件(工期索赔或费用索赔)的索赔都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而不是之后向对方进行索赔。现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FIDIC合同对许多索赔的时效,都有具体的时间范围。例如对工期的索赔,索赔一方应在28天内向对方或其代表提出书面的索赔请求,否则,对方有权拒绝索赔要求。

(3)索赔程序的合理性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必须在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的索赔申请,当索赔申请被批准后,提出正式的索赔报告,并附有索赔资料、详细的索赔计算书。

5 关 于 施 工 合 同 管 理 的 几 点 认 识

5.1要从程序和实体上把好合同评审关,并严格评审

(1)要充分研究招标技术文件。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其中很多关于技术性的要约条款,涉及到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并将成为合同的主要内容。评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是项目的合法性、工程承接的可能性、施工难易的程度、资信状况、风险程度、以及业主或发包方以往的经营业绩与履约能力等,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应作出明确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参加招标。

(2)如投标中标,从程序细节上对合约签订权的要求,作出对应的规范化的操作标准和流程。在主体上,根据招标文件和要求规定的合约条款,作逐条的综合评审。并根据合约标的和项目规模的大小,由企业内部合同主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以会议会审的方式加以评审。针对合同涉及的法律依据、施工和材料要求、免责条款、条文词句,进行严格审核或修改。对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要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保证企业法人授权行为的规范。

5.2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制度

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要实行合同专用章审批和使用分离的规定。

(1)由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审批。

(2)指定专人做好登记、用印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参 考 文 献

[1]边灿才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及规避对策 [J]; 施工企业管理 2002年2月 15-16

[2]刘建华国际工程承包的风险 [J]; 世界桥梁 2003年4月 42-48

[3]万俊.《工程施工招投标中业主风险的分析与防范》[J].《建筑经济》, 2003年03期

[4]姜荣荣.建筑工程合同策划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J].价值工程,2004,24(2)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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