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
2012-09-06
论点摘编
要找准突出矛盾和改革的突破口
迟福林在2012年3月12日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指出,目前改革到了一个困难阶段,关键是要对当前改革的突出矛盾做出判断。他认为,突出矛盾就是利益关系失衡,比如垄断行业和一般行业的利益关系,城市和农村的利益关系,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利益关系,部门利益和整体利益关系等,只有这些利益关系解决了,改革才有可能突破困境。一是关于改革突破口的寻找,要从当下的社会需求出发,要有利于当前最急迫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时还应是社会呼声比较大的改革。比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国家实施由投资拉动向消费主导转型具有重大作用,同时也是社会各方面期待的改革。二是当下我国需要实施的转型,绝不是简单的经济转型,而是经济发展方式、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改革发展的综合全面转型。改革开放30多年来,老百姓的核心需求变了,绝大多数人已经从私人产品短缺变为对公共产品、公共信息、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和监督等的需求,这意味着如何尽快建立合理的公共治理结构成了关键。三是今天的深入改革无一不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强有力的协调和推进,需要中央强有力的决断。
改革也需要基层设计
许纪霖在《中国改革》2012年第5期撰文指出,顶层设计重点在于国家的制度建构,基层设计则应着眼于社会的自主性建设。如何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值得认真对待和思考。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确定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战略思路,改变政府包办、控制、管理一切的全能主义。邓小平同志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强调给社会松绑,不断扩大社会的自主性,积极培育市民社会的建设。最近,广东提出鼓励社会的自主发展,试行社会组织不再有主管单位,向民政部门直接登记。这一改革试验得到了民政部的高度肯定。放在改革大局中去思考,广东的试验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组织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而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它意味着重新延续邓小平同志的改革思路,让社会重新恢复活力,而政府只是在现行法律和宏观政策上加以指导,不是直接干预。
不是要缩小政府而是转变政府角色
2012年3月18日财经网报道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在2012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的发言观点。他认为,中国政府30年前做的工作和现在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但政府仍然要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这一点没有改变。中国现在进行的结构调整,包括对劳动力相关政策、再培训政策的修改,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入一些新的领域等,单靠市场还不能做到完美。所以,不是要缩小政府,而是要改变政府的角色。政府要扮演几个新的角色:一是推动经济转型,二是在市场不能有效运作的情况下起到应起的作用,三是保证上层和下层之间相关措施的质量。
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可从四方面入手
宋晓梧在2012年3月31日《中国经济导报》撰文指出,界定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可以从四方面入手破题。一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议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设施基本完备作为衡量省、市、区是否协调发展的主要指标,尽快取消地方的GDP、投资等规划指标,且不再把这类经济指标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以利于保证全国政令统一、市场统一。二是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财力。建议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适时适当集中到中央,由中央统筹平衡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并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尽快将各级政府间财税关系、责权划分等基本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限制中央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四个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坚决转移出去,如企业经营决策等;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如基本公共服务等。以制度保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大力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发展完善社会组织,形成灵活的社会自协调机制,有效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
社会创新呈现七大趋势
俞可平在2011年12月17日《中国经济导报》上撰文指出,近年来我国社会创新发展呈现7大趋势。一是社会创新将成为政府、企业和民间三方合作的重要平台。党和政府为社会创新提供宏观的制度环境,企业组织为社会创新提供物质条件,民间力量是社会创新的主力。二是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将在社会创新中承担日益重要的责任。三是各种新兴的组织形式在社会创新中正起着特殊的作用。比如各种网络团体、主题团体和临时团体。四是社会创新的领域不断拓宽,将从传统的慈善救助、扶贫济困、社区自治等,扩展到生态、教育、就业、消费、养老、住房、卫生保健、疾病控制、能源节约、人口流动、动物保护、气候变迁、城市管理、交通疏导、体育竞赛、新闻传播等方面。五是社会创新的效益日益依赖于先进的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通讯和网络技术,如微博、脸谱、QQ等工具也已经成为社会创新依赖的技术手段。六是社会创新日益网络化。网络化大大增强了各种创新行为的效果,使创新产生出连锁和传动效应。七是社会创新正成为一种全球现象。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创新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活动,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重视社会创新。
美国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四种合作方式
余锦海在2012年第2期《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撰文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中的合作逐渐成为趋势。在这方面,美国的经验对我国地方政府合作具有重要启示。美国的政府合作方式按照地方政府自主性大小和决策机制是集体的还是个人的,可划分为四种类型:区域组织、协作组织、合同网络和政策网络。区域组织的成立基于联邦和州政府的法律,实行集体决策,成员自主性较低。美国常见的区域组织有政府区域理事会、都市区计划组织和区域伙伴关系组织。这些组织通常负责综合计划、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使用和老年服务等事务。协作小组通常是非正式的理事会,旨在促进地方政府间信息交流、项目协调和联合行动。协作小组的决策机制也是集体性的;其决策只是参与各方的共识和期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成员的自主性较高。协作小组的形式包括专业协会和社区会议。合同网络的决策机制是双边的,由于受到法律约束,成员的自主性较低。美国政府间关系委员会将地方政府合同分为三种:服务合同、互助协议和服务转移合同。地方政府每签订一个合同,就形成一种双向关系;每个地方政府签订的合同通常不止一个,众多双向关系构成了由多个行为者作为节点的合同网络。政策网络的形成是两个地方政府政策协调的自然结果,因而双方的自主性较高。作为一种外围机制,政策网络可以灵活应对不断变化的合作需求,保证区域理事会、合同网络和协作小组等合作机制的稳定运行。
英国地方分权管理对公共管理的借鉴和启示
英国爱丁堡大学的理查德·帕里在《公共政策与行政》2012年第17期发表题为“分权制民族对英国的公共管理有何借鉴?”的文章。文章指出,从1999年开始,以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为代表,英国开始逐渐实行地方分权的尝试。这些地方的分权管理保持着英国公共管理一直的传统和标准,并且有着各自的特殊之处,尤其在保持制度延续性和符合当地特色方面显示出一种较好的平衡。这种分权管理的启示有:行政和立法方面的区别,部长和公务员的特殊之处,控制预算,统一的公民服务网站,建立政府特别顾问制度,政府内部的专业网络化,政府或公共部门的整合,政府间形成联盟的技巧等。文章认为,英国实行的分权行政的模式比集权统治管理更具有竞争力;分权行政面对各种环境时,具有很好的弹性。当然地方分权管理模式一定要在宪政秩序框架下施行。
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美国佛罗里达中央大学的寇特赛·汤姆等人在《公共人事管理评论》2012年第32期发表题为“中国政府和公务员制度改革简介”的文章。文章通过对中国的政府和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分析认为,30多年中国的政府和公务员系统有了明显的进步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公务员从招聘、录用到任职都有了规范性的制度安排;但同时也指出,中国当前公务员的价值观、公务员绩效评估的困难和挑战、公务员培训的非系统化以及薪酬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方面的改革成败将关系到能否有效杜绝腐败、提高效率和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