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北京精神”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2012-09-06北京市副市长陈刚
◎ 北京市副市长 陈刚
一、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北京市保障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巨大成绩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在一年内分别专题视察我市保障房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上,北京市作为先进典型作了经验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中央各部门给予了大力指导和支持,刘淇书记多次召开市委专题会研究保障房建设和房地产调控工作,郭金龙市长亲自担任组长,直接指挥各项具体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非凡的工作力度,攻坚克难,勤奋工作,实现新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23万套,超额完成全年20万套任务,创历史新高;竣工10万套,比去年翻一番;实现投资56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3%。通过公开配售和定向安置居民7.2万户;启动公共租赁房配租1万套以上。2011年的工作实现了“六个创新”:
(一)创新建设管理机制,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市住建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市有关部门继续坚持土地、规划、资金、手续办理“四个优先”。市国土部门优先满足保障住房用地供应,2011年完成供地1338公顷。市规划部门积极创新审批方式,提前介入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布局更加有序,设计质量显著提高。市财政部门多方筹措保障住房建设资金,市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13.97亿元,区县财政安排19.56亿元;市发展改革部门安排保障住房项目红线外市政设施资金3.11亿元。继续坚持审批手续绿色通道做法,将列入建设计划的168个保障住房项目全部纳入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监督检查机制,建立起政府督查、效能监察与住建部专项巡查“三位一体”的监督检查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各项任务廉洁、高效地完成。
各区县在保障住房建设任务增加、难度加大的情况下,以住房保障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姿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破解房屋征收、地块落实、项目建设和投融资推进过程中的一系列难题,全面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二)创新监管方式,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丝毫马虎和放松。在保障住房建设中坚持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工期进度必须服从于质量安全,不搞形象工程、献礼工程。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大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行专项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完善网格式执法检查制度,尤其是加强冬季施工管理,坚决杜绝因冬季抢工带来混凝土受冻、散水下沉开裂、地面起砂等质量通病;并通过实施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制度、施工现场开放日制度、业主预验房制度和工程交用后保修制度,确保保障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对极个别质量问题第一时间主动整改,并积极消除媒体的不良炒作。着力提高保障住房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实现配套设施和住宅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交用。
(三)创新建设模式,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公租房建设、分配、管理、投融资相关政策,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采取“三多一统筹”模式,大力发展公租房,多主体建设、多方式筹集房源、多元化融资,统筹建设管理政策。结合北京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多的特点,通过土地、规划、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解决本单位、本区域符合条件职工的住房困难。目前全市已落实公租房项目98个,房源10.3万套,其中社会单位建设达2.8万套,占27.3%;今年累计开工建设、收购6万套,建设比例达到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
(四)创新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旧城人口疏解和棚户区改造
一是稳步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和保护性改造工作。加快对接安置房源建设,积极探索中心城区公共资源与人口同步输出机制,将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引入发展新区。目前已开工对接安置房规模260万平方米、3.3万套,朝阳、丰台、房山、通州、大兴、昌平等区为此作出了突出贡献。启动旧城人口疏解试点工作,创新人口疏解模式,在试点中采取“平等协商、自愿申请”方式开展人口疏解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三片试点棚户区已开工建设安置房358.7万平方米、6.1万套,完成房源筹集计划的101.2%。动迁居民2万户,年底累计竣工116.8万平方米、1.3万套,试点棚户区居民将陆续搬入新居。今年我市又新增了丰台长辛店等五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京煤集团门头沟、房山工矿棚户区已启动安置房建设工作,总建设规模54万平方米。
(五)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市区财政累计安排保障住房专项资金133.53亿元。二是充分发挥保障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投融资平台作用,目前已到位融资资金80亿元并实现投资90亿元,签署了750亿元的综合授信协议。三是积极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住房建设,年底前实现贷款150.41亿元。四是通过私募债募集资金支持保障住房建设,拟安排500亿元私募债,已发行90亿元,预计春节前还可发行129亿元。五是积极争取银行贷款300亿元,并争取社保基金和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公租房建设获得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运营资金。
(六)创新管理体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
保障住房不仅要建设好,更要管理好。实践中我们坚持物业管理、社会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三位一体”模式,既为百姓提供优质服务,又切实加强使用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保障住房出租、出借、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退出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同时,结合北京实际,坚定不移地抓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制定了全国最严厉的调控政策“京十五条”,在全国率先提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稳中有降”的调控目标,体现了出手快、出手狠、出手准的特点,获得中央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通过全市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政策调控的效果逐步显现,新建住房价格指数31个月以来首次环比下降,1-11月,新建普通住房均价比去年下降6.3%,居民首次购房比重达90%,投机投资需求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调控的成果来之不易,是市委市政府成功实施的一项意义重大的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各部门各区县提高认识、共同努力,牺牲一定经济发展速度的成果。这将有效缓解北京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稳中求进”目标将产生长期的积极的影响。
二、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的50%以上,新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其中公开配租配售9万套,用于旧城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建设拆迁等定向安置用房7万套;全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万套;基本完成“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启动新增五片棚户区改造;旧城人口疏解和房屋保护性修缮工作要取得明显突破,启动全市882栋简易楼的改造工作,完成150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抗震加固节能综合改造任务。上述目标已分解至各区县、各部门,市政府近期将与各区县、各部门签订责任状。明年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建设管理体制,确保全年开工竣工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确保用地供应。国土部门继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供地,确保住宅供地的50%以上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用地预审机制,明确供地标准,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二是增加资金投入。发展改革部门提前安排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资金足额投入,发挥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投融资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加强质量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执行住房建筑上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制度,未设置的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四是在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项目中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推广绿色、节能、环保建材,推广使用雨水收集设施。五是全力以赴保竣工。明年要把抓竣工任务作为更加突出的工作来抓。各建设、施工单位要调集精兵强将,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各市政专业公司要提前安排,确保配套设施同步交付使用。加强竣工入住项目维修管理和物业服务,让老百姓住的更安心和放心。
各区县要务必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指标要求,统筹安排,提前落实供地计划和资金安排,确保任务落实。各区县要讲政治,顾大局,优先将位置好、条件成熟的地块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明年一季度,各区县必须明确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二季度完成土地供应手续,三季度必须确保工程开工。东、西城区人口疏解定向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供地由市规划委、国土局负责在明年一季度前落实。对以上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进行问责。
(二)创新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分配和后期监管机制
明年是北京市保障房竣工和分配的高峰年,要大力加强分配和监管,做到阳光分配,体现公平公正。一是规范准入审核。逐步统一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申请受理,实现“四房”合并申请、审核、分配。公安车管、社保、地税、公积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实现本部门信息与住房保障部门实时联网,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二是严格租售管理。尽快建立经济适用房封闭运行机制,完善政府回购制度;改进和完善限价商品房定价机制。三是加强后期管理。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县应增加人员,落实经费,加强保障住房使用监督管理,加大保障住房出租、出借、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继续做好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北京市房地产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处于关键时期,商品房交易价格仍处高位,投资投机性购房潜在动力仍然强劲,房地产过热导致的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没有得到完全缓解。我们将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一是抓紧研究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引导房地产投资向城乡结合部改造、危房、旧村改造等城市薄弱地区转移。三是扩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和鼓励自住型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012年目标任务要求更高,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践行“北京精神”,瞄准“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精心组织,毫不松懈,保质保量完成明年工作任务,为加快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陈刚副市长2011年12月23日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整理。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