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美国交警“斗嘴玩”
2012-08-30陈雪娟
陈雪娟
在美国曼哈顿工作了两年后,我终于拥有了自己的驾照和汽车。小莉是我同学又是我同事,她刚来美国没多久,还没有自己的驾照呢,就嚷嚷着要我在周末时带她去郊游。
周末一早,我按照事先说好的,到小莉所在的社区门口。因为小莉居住的公寓就在路边,所以我就停车鸣喇叭催她下楼。小莉才刚走到楼下,没想到却有一位交警先敲响了我的车窗,他告诉我说这里不允许鸣喇叭,同时还抄下了我的车牌,要根据美国法律对我作出罚款。
要罚款总得有根据吧!可是我刚才一路驶来根本没有看到禁鸣喇叭的标志啊,交警往前面一指说:“你看见了吗?”
我顺势看去,原来在离我车头不到5米的地方,果然有一块禁鸣喇叭的牌子,不过虽然如此,我觉得这块禁标仍不足以成为对我进行罚款的理由,我对交警说:“任何交通标志都是以标志起始点开始计算的,所以只要我还没有驶过禁标,哪怕我是在靠近禁标1厘米处鸣喇叭,也是不受法律禁止的,比方说一块限速标志,它在我的前面时是不受限制的,而只有在过了限速标志之后才受到它的限制!”
交警反驳我说:“难道你在这里鸣喇叭,声音就不会传入社区了吗?”
我又接着反驳他说:“如果我的喇叭音量够大,那么我在5千米以外鸣喇叭也把声音传了进去,那我也要接受罚款吗?”
“这……”那位人高马大的交警一听我的话,很快意识到自己理亏,脸一红说了句“对不起,可能是我的疏忽”,然后就离开了,我和小莉则开始了我们的郊游之旅。
一个小时后,我们来到郊区的一片小森林附近,并且找到了一个通往森林的小路口,或许是为安全考虑吧,在这个路口的旁边竖着一块蓝色的牌子,上面写着:“此处不允许拐弯,拐弯请往前方20米处的大路口。”我觉得从这里拐弯也没有什么问题,就把车子拐了出去,真是不巧,刚好有一辆警车巡逻到这里,他们很快把车子往路边一停,一位交警下车后指着那块蓝色牌子对我说:“你们难道没有看见这块牌子吗?这里不允许转弯,我要据此对你作出罚款处罚!”
我看了看那块牌子的颜色,很快有了主意,于是不慌不忙地对交警说:“在美国所有的交通标志中,只有禁令标志也就是红色那类标志才能作为处罚依据,而蓝色标志只是指示标志,它是不能作為处罚依据的!”
交警听后,明知我说得在理却仍旧不肯罢休,转而又说:“就算是吧!可你刚才是占用了非机动车道来进行不允许的转弯,而占用非机动车道毫无疑问是违法的!”
我笑笑说:“只要是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请问警察先生,谁又能在不占用非机动车道的前提下转弯呢?如果你在设有非机动车道上的公路上转弯,也一定要占用非机动车道吧,如果不是,难道你是飞过去的?”我又指了指他的警车说:“你看你现在都把汽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难道也是违法了?”
我这么一说,那位交警显得窘迫不堪,他摇了摇头沮丧地说了一句“确实是我错了”,随后驾驶警车走了。
看着警车远去,小莉用敬佩的眼神看着我说:“你的口才真好,美国的交警碰到你真是太窝囊了!可是你为什么会这么勇敢呢,不仅敢和交警‘斗嘴玩,而且还大获全胜,我们在国内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情形啊!”其实,我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或许,这并不是一个仅仅是我或是小莉该思考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