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采集差错的原因分析与预防措施
2012-08-21王雷蔡伟俊
王雷 蔡伟俊
2004年根据江苏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宿迁市将各县采集的血液全部由笔者所在站取回后进行集中检测、分离制备然后发放,到目前为止共检测9万多份标本,2009年10月出现某采血点发生标本采集颠倒的情况,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标本来源 笔者所在站某采血点2009年10月13日的17名无偿献血者。
1.2 标本采集方法 血站工作人员将献血登记表(无偿献血者填写)、采血袋、标本管用惟一的条形码(标有该献血者的血型等信息)进行贴签,确保同一献血者的血袋、标本管、献血登记表一一对应[1]。献血者的血液采集完毕拔针后,再将针头插入真空负压管的胶塞留取标本,此时要再次核查标本管上的条形码与血袋上的条形码,保证标本来源于相对应的血液[2]。严格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正定型试剂(长春博德公司),反定型试剂(长春博迅公司),均在有效期内使用。
2 结果
2.1 20份试管标本鉴定结果见表1。
表1 20份试管标本鉴定结果
2.2 笔者发现09008174和09008180两管血与试管条形码上的血型不一致时,就找到对应的血袋,从血袋上剪小辫血(就是血袋里的血液)进行复查。见表2。
表2 血袋血复查结果
3 讨论
3.1 原因分析
3.1.1 表2的结果说明,09008174血袋血是B型,09008180血袋血是A型,和条形码上标记的血型信息是一致的,笔者又找到09008174献血登记表和09008180献血登记表,结果和登记表上的血型信息也是一致的。至此可以证明09008174和09008180条形码上的血型是正确的,而表1的中的09008174试管里的血却是A型,说明此管血不是来自09008174血袋,同理09008180试管里的血是B型,也不是来自09008180血袋。
3.1.2 笔者有又从其余15袋血上,剪小辫血(就是血袋里的血液)进行复查,结果都正常。
3.1.3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09008174试管里的血来自09008180血袋,09008180试管里的血来自09008174血袋,属于标本采集颠倒。
3.1.4 根据当事人的差错分析,这2例是同时来献血的,当贴签完毕时,准备采血时,因其中一个人静脉不好,就对调了位置,当时特别忙,采血车上有很多人献血,导致忘记没有对调已经贴签的试管,而且在留样的时候也因为忙没有认真核对标本管上的条形码与血袋上的条形码,违反了血液标本留取操作规程(上述1.2条)。
3.2 防范措施
3.2.1 在采血点配备标本核对器,献血者的血液采集完毕拔针后,再将针头插入真空负压管的胶塞留取标本,此时用标本核对器核对血袋、标本试管和献血记录上的条形码,如无误就可以在试管内留取血液标本。当核对不匹配的时候,警报长鸣,这时应查找原因,纠正错误血液标本,杜绝错留标本现象。而且核对器里的数据可以传输到计算机里,可以看到相关的核对信息,可以作为保证标本质量的依据,具有可追溯性[1]。
3.2.2 作为一名检验工作者要负责标本采集的质量控制,而大多数并不是检验人员在这个关键岗位上工作,医院里是护士(医生)在采样,血站里是采血人员的工作,所以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与标本采集人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遇到问题采用多沟通、积极协商的态度来解决,寻找双赢的方式来保证标本的质量。
3.2.3 对标本采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遵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按上述操作,并要求熟练掌握。
3.2.4 应强化标本采集人员的责任、质量、安全意识。在采血场所贴有醒目的警示标识,随时提醒执行操作的员工。同时明确责任,建议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例如:一个年度内如果没有标本留错,给予500元专项责任安全奖,反之,待岗或解聘的处理。
3.2.5 笔者认为采血工作重复性强,单调缺乏新意,但又要求高度的准确性,责任性,致使心理上处于持续紧张状态,应人性化管理,注意工作人员的情绪变化并及时调整班次、增加工作人员,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精力充沛,思想集中,减少差错发生。
3.2.6 持续改进检验前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血站质量考核小组定期检查采集标本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评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S].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