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路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2012-08-15杜建坡王翠玲
□文/杜建坡 王翠玲
(1.河北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四公司 河北·邢台;2.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加强公路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文/杜建坡1王翠玲2
(1.河北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四公司 河北·邢台;2.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公路建设市场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公路建设项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市场信用体系比较薄弱。本文对公路建设企业诚信缺失的表现及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公路建设企业构建诚信体系的途径进行初步探讨。
公路;企业;诚信
收录日期:2012年5月5日
诚信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推崇的首要准则,建立健全全社会和各行业的诚信管理体系,对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公路建设企业诚信体系是指企业信用信息的积累、传输、使用、维护的制度体系。企业信用主要反映企业在公路工程承揽及承建等经济活动中信守合约、履行义务的诚信状态。由于公路建设市场中存在的失信现象一方面造成了国家巨额资金的浪费,影响了国家交通建设资金投资效益的发挥;另一方面也损害了交通行业人员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加强公路施工企业诚信建设已势在必行。
一、公路建设企业诚信缺失的表现
目前,公路施工企业层次较多,素质参差不齐,各自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断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暴露出公路建设企业诚信秩序混乱、企业信用缺失等弊端。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有的企业提供虚假的业绩材料和主要技术人员虚假的资历履历材料,以图蒙混通过投标资格预审关口。有的企业不惜采用不正当手段,拉拢腐蚀招标人员,通过地下交易,共谋暗箱操作,操纵招投标,非法获取中标资格。有的施工企业成功中标,但在进场组织过程中却不能信守合同,严格履约,无论是主要技术人员状况、自检体系建设,还是施工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数量质量,都与投标时的承诺有较大差异。还有个别企业将企业资质非法借用给低资质企业,或将部分主体工程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不具有承建资格的施工单位,从中抽取管理费用。如上种种信用缺失现象,尽管是少数企业所为,但却搅乱了公路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
二、公路建设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
(一)公路建设企业诚信缺失的内因
1、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是其目的,但部分企业以诚信缺失作为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体现在招投标和施工阶段:围标、串标、虚报谎报工程量、偷工减料、盲目无理提出变更、拖欠民工工资、拖欠供货商货款、采购低价不合格材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2、部分企业盲目扩张,内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难以维系。反映在中标后人员到位率低、资质下降、设备到位率低、设备老化且完好率低、自有资金投入不足等方面。
3、无序竞争、恶意报价、低价中标。表现为:投标主观意图不正确;缺乏对项目的分析了解;经济分析不到位。当前建设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为了资质业绩,为了企业生存,缺乏理性,低价投标,出现“中标死亏,不中标亏死”的状况。
4、部分企业改制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理念混乱,提出所谓项目管理模式“创新”,大量使用劳务、协作队伍并采用以包代管的方式。
5、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个人素质不高,“自觉违反”建设市场诚信。
(二)公路建设企业诚信缺失的外因
1、我国公路建设市场发展快、规模大。我国的施工、监理队伍现状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形成“供不应求、良莠不齐”的状态,结果在履行合同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2、建设市场不完善,市场竞争激烈。诚信意识不强,某些方面有法不依或无法可依。招投标办法的设计是倾向低价中标,而投标人就采用各种手段先争取低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想方设法要求增加费用。
3、有些招标条件要求高,招标单位期望值过高。有的招标指标缺乏可操作性,或承包人较难办到,而投标人随意承诺,以总公司名义中标,而实际派驻项目部的人员则以差充优、以低代高,造成不能全面履约。
4、诚信评价体系不健全。市场缺乏公信力,监管惩处力度不够,失信行为被发现率、采集率、公布率不高,造成信息不对称,时效性差,“用户”难以辨别,一旦形成要约,纠偏清理成本高。
三、构建公路建设企业诚信体系要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作用
诚信体系建设需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予以规范,需通过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督管理予以推动,但企业自身的努力是最具基础性的作用。规范的公路建设市场所构筑的是以合同为纽带、以信用为保障的资源配置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企业可以真正享有公平和有效率的竞争,使诚实守信的行为在市场中得到应有的效益回报。因此,企业要为创造这一环境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企业应首先树立良好的诚信观念,在内部培养诚实的企业精神,培育新的信用文化,使诚信意识渗透到每一位员工的思想中。
企业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注意培养和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当然,信用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在其初级阶段,企业需要投入,而这种投入在信用建立起来之前是很少能获得收益的。如为履行合同约定,企业就要按照标书规定配置齐全施工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为获得良好的工程业绩,企业就要真正建立完善的施工自检体系,对自检出的质量问题积极予以处理,主动消除工程质量隐患。
企业之间或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要通过信用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关系,减少和消除因各自信息不对称或故意所带来的拖欠资金和利益分配不平衡等纠纷。
只有各企业坚持信用自律及诚实自觉的经营行为,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就具有了内在动因,就为培育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构建公路建设企业诚信体系要有政府推动作用
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历史时期,在公路建设领域,不能只期望通过企业的自律构建诚信体系,而应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由交通主管部门或通过其委托的建设市场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法规和制度。按照公路建设市场运行规律的要求,在原有法规制度基础上,围绕企业的经营行为,对涉及公路建设企业的资质管理、市场准入、合同履行、执业动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和完善,健全规范企业诚信行为的法规体系,建立起守信为本、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合法经营。
(二)确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等级。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要建立起科学、客观、公正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和方法,将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逐项予以量化,赋予信用分值;同时,根据企业的信用程度合理界定企业的信用等级,为社会各相关监督部门对企业实施信用评定和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三)培育发展独立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推动企业信用管理逐步向“市场运作”方向过渡,目前要不断培育和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由其专门从事企业信息服务、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具有独立性,完全按市场化运营。
(四)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在企业信用管理法规、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过程中,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督,严格管理,促进公路建设企业诚信体系的尽快形成。即便在企业诚信体系形成之后,交通部门仍需对企业的诚信状况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状况予以实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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