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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及救助体系的研究

2012-08-15郑建村郭占欣

河北职业教育 2012年4期
关键词:贫困生学院家庭

郑建村,郭占欣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91)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行的背景下,独立学院应运而生。高收费的特点决定了独立学院学生大都来自富裕家庭,但仍有10%左右的贫困生存在。独立学院贫困生的经济困难不仅给群体自身的发展和健康成长带来了影响,也增大了人才培养的压力和难度,关系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健康发展。科学、准确地对独立学院贫困生进行认定,构建高效的救助体系,不仅有利于促进大学校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而且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一、目前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现状

贫困大学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或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家庭收入对比认定法。独立学院以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生源地地方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证明为依据,计算出学生家庭人均收入,通过在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横向比较的基础上做出的认定。(2)在校消费对比认定法。独立学院对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消费水平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学生在校的月平均生活费并与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进行对比来确定贫困生。(3)综合认定法。独立学院综合学生家庭收入、交纳学费以及在校学习生活的支出水平等情况来认定贫困生。

独立学院是高等教育扩张的结果,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在利益诱惑面前,“假贫困生”现象层出不穷。随着独立学院招生规模的扩大,贫困生人数也逐年增加。独立学院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当前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标准难,认定成本高

认定标准是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教育部门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各地(市、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但这个规定操作起来很困难。首先是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最低生活保障线有很大的区别,国家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界定贫困问题。二是学生自身和家庭情况是不断变化的,这些变化很难及时掌握。三是贫困概念的相对性。独立学院学费高昂,学生消费水平与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往往并不一定吻合,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的标准也没有统一的界线。另外,不同地域的独立学院学生消费水平并不相同,即使同学校的不同专业之间,学生的消费情况也有异。例如,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理学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学类专业为13000元,其他学科门类的专业10000元。还有,独立学院的学生平均消费水平普遍偏高,不能简单地套用公办高校中贫困生的认定标准。

为了提高贫困生认定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独立学院需要做各方面的调查。如贫困生生源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是学校对贫困生进行认定的重要材料,但现实中贫困生证明的可信度却值得怀疑。对贫困生家庭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准确性比较高,但生源地分布广、人数多、取证难、成本高,独立学院没有这样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来开展这种认定前的调查。

(二)贫困生认定方式和认定程序缺乏科学性

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联合下发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认定原则,要求学校制订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然而,由于独立学院的特殊性质,多数独立学院的辅导员配备不达标,而且工作职责多重化,这使得辅导员很难对每个学生都有一个全面而真实的了解,在评定工作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主体作用;认定过程中的申请、评议、审核、公示等步骤必然涉及到申请资助的学生的个人隐私,很多学生不愿公开自己的家庭情况,不愿被打上“贫困生”的标签,认为有损自己的尊严;还有一些自尊、自立意识强的学生干脆放弃了申请帮助的机会。这些都会影响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

首先贫困生证明材料存在失真情况,含有较大水分;其次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学生的个人偏好等必然会影响认定结果,评议小组成员的判断力和观察力也有限,对贫困生的贫困程度判断误差较多;在评议投票过程中,拉票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都增加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度。

三、完善独立学院贫困生认定体系的对策

(一)准确界定贫困生认定标准

独立学院可以参照现行的教育部给出的有关贫困生认定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和本学校的学生消费水平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相对客观的认定标准,并通过定量、定性相结合的办法来划分学生的贫困档次。

(二)建立动态贫困生数据库

积极建立包括贫困生生源地、具体家庭困难情况、家庭成员职业、家庭经济资源信息、贫困证明、学生社会资源信息、学生获奖助情况、学生生活消费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内的动态贫困生数据库,并由生源地政府的职能部门对此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形成一个生源地政府和独立学院相互配合的贫困生认定体系。

对已建立的贫困生数据库,要在信息网络技术的平台上,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对数据库中的所有学生同一时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横向比较,对某一学生不同时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纵向比较,对相关信息及时调整和更新,形成一个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工作平台,实现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三)完善评议、监督机制

独立学院要在充分发挥学生积极性的基础上公正地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防止评议过程中请客拉票。结合评议结果,辅导员要对学生家庭信息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落实学生获取的资助金的实际流向,并通过各种形式接受同学的举报。

(四)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

独立学院要采取切实措施对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杜绝“假贫困生”产生的源头;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消费观,宏扬同学之间关爱、友善、礼让的传统美德,营造一个有利于贫困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和心理环境,消除贫困生内心的压力和不安。

四、独立学院贫困生救助体系的构建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准确认定贫困生是构建救助体系、实现有效救助的前提和基础。独立学院的办学性质决定了对其贫困生的救助现状不尽人意,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构建更有效的救助体系。

(一)完善独立学院“奖、贷、助、补”体系

1.改革奖、助学金制度。独立学院应细化奖学金种类,设置专门的奖学金,强化资助功能;增加助学金资助名目,如“冬季服装补助”等,助困同时也要避免一些贫困生滋生“等、靠、要”的消极思想。

2.完善助学贷款制度。独立学院学费高昴,助学贷款是解决其贫困生问题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方式。建议政府增加对银行的财政补贴;独立学院要准确地提供学生在校的各种信息,承担贷款所需的前期组织和初审工作;银行可大力推进生源地贷款,在还贷问题有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应延长还贷期限,增加贷款额度。

3.拓展勤工助学市场。独立学院要广开渠道,充分挖掘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勤工助学岗位也要从单一的体力劳动向知识型、技术型、管理型等多层次转变。

(二)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弹性学制

独立学院要实行以选课制和完全学分制为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弹性学制。一方面允许贫困生在保留学籍的前提下,休学创业;另一方面,允许优秀贫困生缩短在校学习时间,提前修完学分毕业。

(三)加强就业帮扶力度

独立学院要在专业学习、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上对贫困生提供切实的援助;对贫困生大力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增强就业的自信心,缓解就业过程中的压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畅通就业信息渠道,为贫困生搭建良好的就业平台。

(四)建立贫困生心理救助体系

独立学院要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将经济等方面的压力转化为人生前进的动力;建立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档案,健全心理咨询体系,营造人文关怀的校园氛围。

[1] 李红革,罗登辉.和谐校园视野下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的构建研究[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2] 岑道权.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难点及对策探析[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

[3] 崔玉华,龚彦忠.基于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独立学院的产生和发展[J].理工高教研究,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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